1、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含 PACS/RIS/LIS/PEIS 系 统 ) 项 目 论 证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 受 梅 州 市 中医 医 院 ( 以 下 简 称 “ 采 购 人 ” ) 的 委 托 , 为 确 保 潜 在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公 平 竞 争 , 现对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 含 PACS/RIS/LIS/PEIS 系 统 ) 项 目
2、招 标文 件 组 织 相 关 领 域 专 家 于 2018年 4月 25日 上 午 9: 30分 ( 北 京 时 间 ) 进 行 招 标文 件 ( 论 证 稿 ) 论 证 。 论 证 小 组 主 要 对 招 标 文 件 中 投 标 人 资 质 现 征 集 潜 在 供 应 商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 意 见 征 集 表 ) , 请 供 应 商 将 需 要 反 映 的 内 容 与 公 司 的 基 本 信 息( 公 司 名 称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等 ) 以 书 面 形 式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 加 盖 单 位 公章 原 件 ) 于 2018年 4月 24日 下
3、午 16: 30 分 前 送 达 至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电 话 、 传真 或 电 邮 等 形 式 提 交 的 无 效 ) ,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特 此 公 告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及 采 购 人 联 系 方 式 :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人 : 潘 小 姐电 话 : 0753-2159009传 真 : 0753-2384033邮 箱 : 论 证 地 点 :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梅 松 路 58号 内 院 ( 东 厢 市 场 正 对 面 )2. 采 购 人 :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地 址 :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华 南 大 道 13
4、号电 话 : 0753-2336639 广 东 大 观 园 拍 卖 有 限 公 司2018 年 4 月 17日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dgypm .com意 见 征 集 表致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我 方 根 据 “ 梅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发 布 的 论 证 公 告 , 对 以 下 项 目 采 购 方 案 中 的 一 些 条 款 存有 异 议 , 现 从 合
5、 理 性 、 必 要 性 和 鼓 励 公 平 竞 争 的 角 度 出 发 , 向 贵 方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意 见 反 馈 如下 , 供 研 究 参 考 :项 目 名 称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含 PACS/RIS/LIS/PEIS 系 统 ) 项 目 项 目编 号 0158-1804AN085117供 应 商名 称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供 应 商 ( 公 章 ) :单 位 地 址 : 日 期 年 月 日联 系 人 : 手 机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E-mail:序 号 原 采 购 准 入 条 件 、 技 术 及商 务 需
6、求 等 供 应 商意 见 或 建 议 提 出 意 见 或 建 议的 理 由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受 理 人 : 受 理 日 期 :注 : 本 表 适 用 于 招 标 的 准 入 条 件 、 技 术 及 商 务 需 求 与 供 应 商 进 行 核 对 , 列 表 不 足 可 自 行 增 加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dgypm .com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梅 州 市 中 医
7、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含 PACS/RIS/LIS/PEIS 系 统 ) 项 目招标文件( 论 证 稿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文 件 编 制 : 候 晓 兰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发 布 日 期 : 二 一 八 年 月 日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1目 录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函 . 2第
8、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5第 三 部 分 投 标 须 知 . . .29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49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 .53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2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函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 受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 以 下简 称 “ 采 购
9、 人 ” ) 的 委 托 , 对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 含 PACS/RIS/LIS/PEIS系 统 )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供 应 商 参 加 投 标 并 提 交 密 封 投 标 文 件 。 有 关 事 项如 下 :一 、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二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 含 PACS/RIS/LIS/PEIS 系 统 )备 注 : 投 标 人 须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整 体 投 标 , 任 何 只 对 其
10、中 一 部 分 内 容 进 行 的 投 标 都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 投 标 人 应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的 相 关 要 求 :a)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提 供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b)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提 供 2016年 的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若 投 标 人 是 新 成 立公 司 , 则 需 提
11、 供 成 立 至 今 的 财 务 报 表 复 印 件 ) ;c)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提 供 该 证 明 材 料 ) ;d)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提 供 近 一 季 度 缴 纳 税 收 和 近 三 个 月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凭 证 。 如 依 法 免 税 或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 应 提 供 相 应 文 件 证 明 ) ;e)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提
12、 供 书 面 声 明 ) ;f)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2、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民 事 责 任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取 得 合 法企 业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 具 有 相 应 的 经 营 范 围 ;3、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本 项 目 系 统 生 产 厂 商 所 拥 有 的 与 投 入 本 项 目 软 件 一 致 的 软 件 产 品 著 作 权 证 书 复 印件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原 件 备 查 ;4、 提 供 项 目 所 在 地
13、 或 企 业 所 在 地 人 民 检 察 院 开 具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文 件 ( 原 件 附 入第 一 册 正 本 , 否 则 为 无 效 投 标 ) ;5、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项 ) 最 高 限 价 ( 人 民 币 ) 备 注1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14、含 PACS/RIS/LIS/PEIS 系 统 ) 1 530万 元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3()“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 中 的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提供 两 个 网 站 的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结 果 打 印 页 面 并 加 盖 公 章 作 为 证 明 材 料 ) ;6、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四 、
15、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方 式 :注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报 名 时 应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以 下 要 求 的 资 料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1、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 已 办 理 三 证 合 一 的 只 提 交 营 业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2、 经 办 人 如 是 法 定 代 表 人 , 需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3、 经 办 人 如 是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 需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16、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4、 项 目 所 在 地 或 企 业 所 在 地 人 民 检 察 院 开 具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5、 提 供 本 项 目 系 统 生 产 厂 商 所 拥 有 的 与 投 入 本 项 目 软 件 一 致 的 软 件 产 品 著 作 权 证 书 复 印 ;6、 为 了 提 高 效 率 , 供 应 商 可 先 下 载 “ 招 标 文 件 发 售 表 ” , 填 写 后 打 印 并 与 以 上 资 料 一 并 携 带 购买 招 标 文 件 。7、 供 应 商 购 买 招
17、 标 文 件 需 按 要 求 提 供 以 上 资 料 并 经 审 查 , 只 接 受 通 过 以 上 方 式 正 式 获 取 招 标 文件 的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温 馨 提 示 : 请 报 名 成 功 的 投 标 供 应 商 到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进 行 企 业 信 息 登 记 注 册 。8、 如 采 用 汇 款 方 式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请 汇 至 以 下 账 户 :开 户 名 称 :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梅 州 分 行帐 号 : 118002512010010308五
18、、 符 合 资 格 的 供 应 商 应 当 在 2018年 月 日 至 2018 年 月 日 期 间 ( 办 公 时 间 内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不 少 于 5个 工 作 日 ) 到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详 细 地 址 :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梅 松 路 58 号 内 院二 楼 办 公 室 , 东 厢 市 场 正 对 面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300元 , 售 后 不 退 。六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18 年 月 日 9:30 ( 北 京 时 间 ) , 开 始 接
19、 收 投 标 文 件 时 间 2018年 月 日 9:00-9:30 ( 北 京 时 间 )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七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梅 松 路 58号 内 院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八 、 开 标 评 标 时 间 : 2018 年 月 日 9:30 ( 北 京 时 间 ) 。九 、 开 标 评 标 地 点 :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梅 松 路 58 号 内 院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评 标 室 。十 、 本 公 告 期 限 ( 5 个 工 作 日 ) 自 2018
20、 年 月 日 至 2018 年 月 日 止 。十 一 、 采 购 单 位 及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方 式 :1、 采 购 人 :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采 购 人 地 址 :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华 南 大 道 13 号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42、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地 址
21、: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梅 松 路 58 号 内 院 ( 东 厢 市 场 正 门 对 面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 0753-2159009传 真 电 话 : 0753-2384033邮 箱 : 项 目 联 系 人 : 潘 小 姐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2018 年 月 日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5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一 、 投 标 人 资
22、 格 要 求1、 投 标 人 应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的 相 关 要 求 :a)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提 供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b)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提 供 2016年 的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若 投 标 人 是 新 成 立公 司 , 则 需 提 供 成 立 至 今 的 财 务 报 表 复 印 件 ) ;c)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23、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提 供 该 证 明 材 料 ) ;d)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提 供 近 一 季 度 缴 纳 税 收 和 近 三 个 月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凭 证 。 如 依 法 免 税 或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 应 提 供 相 应 文 件 证 明 ) ;e)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提 供 书 面 声 明 ) ;f)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2、 投 标
24、 人 必 须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民 事 责 任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取 得 合 法企 业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 具 有 相 应 的 经 营 范 围 ;3、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本 项 目 系 统 生 产 厂 商 所 拥 有 的 与 投 入 本 项 目 软 件 一 致 的 软 件 产 品 著 作 权 证 书 复 印件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原 件 备 查 ;4、 提 供 项 目 所 在 地 或 企 业 所 在 地 人 民 检 察 院 开 具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25、 证 明 文 件 ( 原 件 附 入第 一 册 正 本 , 否 则 为 无 效 投 标 ) ;5、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 中 的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提供 两 个 网 站 的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结 果 打 印 页 面 并 加 盖 公 章 作
26、 为 证 明 材 料 ) 。6、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二 、 采 购 项 目 需 求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 套 )1 实 验 室 系 统 ( LIS) 12 健 康 体 检 系 统 (PEIS) 13 影 像 档 案 传 输 处 理 系 统 /放 射 科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PACS/RIS) 1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6三 、 详 细 技 术 参 数1、
27、实 验 室 系 统 LIS系 统 ( 1 套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单 位1 检 验 LIS申 请 登 记 管 理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30 套2 检 验 LIS条 码 采 集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30 套3 检 验 LIS条 码 接 收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30 套4 检 验 LIS报 告 查 看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30 套5 检 验 LIS临 床 检 验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30 套6 检 验 LIS质 控 管 理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 套7 检 验 LIS血 库 系 统 管 理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 套序 号 名 称 参 数 要 求1 检 验 LIS
28、申 请 登 记 管理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需 要 HIS 开 放 电 子 医 嘱 视 图 , 在 护 士 站 提 取 并 登 记 检 验 申 请 单 。2.支 持 在 登 记 检 验 申 请 单 时 , 智 能 判 断 检 验 项 目 的 标 本 类 型 。支 持 多 种 形 式 的 检 验 申 请 单 ( 纸 质 、 无 纸 化 )3.支 持 多 种 条 码 格 式 。2 检 验 LIS条 码 采 集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可 在 采 样 处 打 印 条 码 。2.可 在 护 士 站 等 终 端 打 印 条 码 。3.可 记 录 采 样 者 、 采 样 日 期 、 采 样 时 间
29、 、 样 本 描 述 等 。4.可 单 标 本 多 条 码 。5.记 录 采 样 具 体 时 间 和 送 检 具 体 时 间 。3 检 验 LIS条 码 接 收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可 按 照 执 行 标 本 编 号 、 日 期 、 病 人 标 识 等 条 件 接 收 检 验 申 请 。2.可 记 录 拒 收 退 检 样 本 理 由 。3.支 持 批 量 接 收 , 同 时 可 选 择 打 印 单 个 或 批 量 接 收 清 单 和 相 应 日志 。4.记 录 接 收 样 本 的 具 体 时 间 。5.设 置 样 本 退 检 窗 口 , 直 接 选 择 退 收 原 因 /理 由 , 病
30、区 可 接 收 相 关信 息 (需 要 HIS读 取 LIS系 统 里 的 相 关 视 图 )。4 检 验 LIS报 告 查 看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记 录 查 询 打 印1.1报 告 单 在 医 生 工 作 站 可 查 询 与 打 印 。1.2报 告 单 要 在 门 诊 护 士 站 查 询 与 打 印 。1.3在 各 终 端 报 告 单 查 询 与 打 印 系 统 用 条 码 查 询 时 , 可 自 动 打 印 报告 单 , 并 提 示 还 未 出 报 告 项 目 。1.4报 告 单 可 在 分 院 及 远 距 离 门 诊 部 享 受 总 部 门 诊 同 样 查 询 与 打 印功 能
31、。1.5报 告 单 样 式 可 根 据 用 户 实 际 需 求 确 定 设 计 方 案 。1.6根 据 检 验 项 目 的 结 果 进 行 多 项 条 件 组 合 复 杂 查 询 。1.7支 持 微 信 和 网 络 查 询 接 口5 检 验 LIS临 床 检 验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临 床 检 验1.1自 动 识 别 标 本 条 型 码 上 的 病 人 信 息 、 检 验 项 目 。1.2自 动 记 录 来 自 检 验 分 析 仪 的 所 有 结 果 , 并 将 结 果 自 动 归 到 相 应病 人 的 资 料 档 案 中 。1.3可 将 来 自 多 台 分 析 仪 的 同 一 标 本
32、的 检 验 结 果 显 示 在 同 一 屏 幕上 。1.4能 清 楚 地 显 示 检 验 时 间 、 标 本 号 、 分 析 仪 内 部 顺 序 号 。1.5对 于 需 要 计 算 比 值 的 检 验 结 果 , 系 统 可 自 动 计 算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71.6可 设 定 无 限 量 的 参 考 范 围 , 系 统 根 据 参 考 范 围 对 每 一 项 检 验 结果 自 动 进 行 比 较 、
33、标 注 , 并 对 超 标 结 果 发 出 警 示 。1.7即 时 列 表 显 示 未 完 成 的 检 验 。1.8利 用 已 定 义 的 热 键 、 列 表 框 和 自 由 文 本 , 可 快 速 而 准 确 在 输 入各 类 评 定1.9允 许 技 术 人 员 进 入 手 工 检 验 选 择 , 提 供 手 工 结 果 登 录 工 作 界 面 。1.10增 加 接 收 时 间 、 检 验 和 报 告 时 间 ( 具 体 到 分 钟 )6 检 验 LIS质 控 管 理 客户 端 软 件 包 标 本 质 控1.整 个 过 程 中 , 患 者 信 息 、 检 验 项 目 信 息 及 检 验 结
34、果 完 全 是 自 动 化的 完 成 , 无 人 为 干 预 的 环 节 , 充 分 发 挥 了 仪 器 的 智 能 化 、 自 动 化 效能 , 使 检 验 工 作 效 率 大 提 高 , 出 错 率 极 低 。系 统 维 护2.基 于 人 性 化 的 要 求 设 计 , 各 项 参 数 在 可 执 行 权 限 内 的 设 定 与 更 改非 常 方 便 , 可 在 设 定 某 一 个 参 数 时 , 其 他 与 之 相 关 的 所 有 参 数 都 将随 之 改 变 , 并 在 改 变 前 给 出 提 示 在 确 认 后 才 正 式 改 变 , 用 户 改 变 和设 定 任 何 一 个 参 数
35、 系 统 都 自 动 记 录 在 日 志 中 , 以 备 以 后 查 询 和 恢复 。要 求 有 审 核 、 修 改 权 限7 检 验 LIS血 库 系 统 管理 客 户 端 软 件 包1.输 血 标 本 的 流 转1.1条 码 打 印1.2标 本 采 集 确 认1.3标 本 送 出1.4标 本 撤 销2.血 制 品 入 库血 科 接 收 血 站 发 来 的 血 液 后 要 进 行 血 制 品 入 库 , 入 库 方 式 主 要 有 条形 码 录 入 入 库 ( 通 过 手 工 录 入 血 袋 上 的 产 品 码 、 献 血 码 、 血 型 码 、失 效 码 或 者 扫 描 上 述 条 形 码
36、 入 库 ) ; 文 本 导 入 入 库 ( 血 站 出 库 时 将出 库 的 血 液 信 息 存 储 在 盘 中 , 输 血 科 系 统 读 取 文 本 信 息 对 血 制 品入 库 ) ; 直 接 读 取 方 式 入 库 ( 医 院 内 外 网 相 通 时 , 把 血 库 系 统 跟 血站 系 统 集 成 , 血 站 发 血 输 血 科 接 收 后 自 动 读 取 相 关 血 制 品 信 息 , 或者 通 过 通 讯 直 接 读 取 ) , 血 袋 条 形 码 是 血 制 品 的 唯 一 标 识 , 一 定 要直 接 连 接 血 站 。3.血 制 品 库 存 管 理3.1血 液 查 询3.
37、2库 存 核 对3.3血 型 核 对3.4血 液 移 位3.5有 效 期 管 理3.6血 液 报 废3.7血 液 退 回4.配 血 管 理 及 备 血 完 成4.1交 叉 配 血对 交 叉 类 血 液 进 行 备 血 时 需 要 将 病 人 的 血 液 和 供 血 进 行 交 叉 配 血试 验 , 将 检 测 结 果 和 供 血 信 息 录 入 系 统 。 如 果 病 人 需 要 多 袋 血 液 ,那 么 每 袋 血 液 都 需 和 病 人 血 液 进 行 交 叉 配 血 试 验 , 同 时 不 同 袋 血 液也 需 相 互 做 交 叉 配 血 试 验 。4.2备 血 完 成交 叉 类 血 液
38、 在 完 成 血 型 鉴 定 、 交 叉 配 血 试 验 、 输 血 前 不 规 则 抗 体 筛查 、 传 染 病 检 测 等 一 般 性 检 验 ; 非 交 叉 类 血 液 完 成 血 型 鉴 定 、 输 血前 不 规 则 抗 体 筛 查 、 传 染 病 检 测 等 一 般 性 检 验 后 , 确 定 备 血 完 成 ,生 成 备 血 完 成 通 知 单 , 配 合 报 告 单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8血
39、 制 品 出 库 管 理临 床 接 收 备 血 完 成 通 知 后 , 根 据 需 要 选 择 血 袋 , 打 印 领 血 单 到 输 血科 领 血 。 领 血 人 员 扫 描 工 号 牌 或 者 输 入 工 号 密 码 确 认 身 份 后 , 扫 描领 血 单 信 息 。 输 血 科 接 收 需 要 出 库 血 袋 的 信 息 , 进 行 血 液 收 费 、 出库 报 告 单 和 出 库 标 签 打 印 后 选 择 出 库 。 领 血 人 员 进 行 血 袋 信 息 核 对无 误 后 , 出 库 状 态 完 成 。 先 收 费 再 输 血 。5.血 制 品 流 转 管 理医 务 人 员 在
40、输 血 科 领 取 血 液 时 , 输 入 工 号 密 码 或 刷 工 号 牌 进 行 领 血人 员 确 认 , 记 录 领 血 人 员 信 息 、 领 血 时 间 。增 加 手 动 签 名 。6.输 血 管 理对 输 注 过 程 中 出 现 不 良 反 应 的 , 临 床 进 行 不 良 反 应 登 记 , 记 录 不 良反 应 类 型 、 症 状 , 临 床 做 出 不 良 反 馈 处 置 , 输 血 科 做 出 不 良 反 馈 处置 并 对 该 处 置 出 具 处 置 意 见 。 如 科 室 不 按 时 反 馈 , 要 有 警 告 提 示 。7.血 袋 回 收 及 销 毁7.1血 袋 回
41、 收输 血 结 束 后 , 护 士 扫 描 血 袋 上 条 形 码 信 息 进 行 血 袋 回 收 。 记 录 血 袋回 收 人 、 回 收 时 间 。 ( 一 天 内 )7.2血 袋 送 出 销 毁血 袋 回 收 后 送 出 至 输 血 科 销 毁 , 输 血 科 收 到 血 袋 后 在 冰 箱 保 留 7 天后 进 行 销 毁 。2、 健 康 体 检 系 统 PEIS( 1 套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单 位1 体 检 PEIS技 师 工 作 站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0 套2 体 检 PEIS报 告 工 作 站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0 套3 体 检 PEIS报 表 工 作 站
42、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 套4 体 检 PEIS维 护 工 作 站 客 户 端 软 件 包 1 套序 号 名 称 参 数 要 求1 体 检 PEIS技师 工 作 站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体 检 预 约 模 块 : 接 受 团 体 /个 人 的 上 门 预 约 、 电 话 预 约 , 并 支 持 Excel 文件 和 系 统 内 部 原 有 体 检 人 员 信 息 的 批 量 导 入 、 导 出 功 能 , 大 大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按 特 保 中 心 的 工 作 量 分 配 确 认 预 约 信 息 。2.体 检 登 记 模 块 : 确 认 登 记 当 天 体 检 人 员 基
43、本 信 息 , 支 持 手 工 输 入 相 关 信 息 ,打 印 条 码 标 签 , 打 印 体 检 指 引 单 。 体 检 项 目 的 价 格 选 择 , 可 由 工 作 人 员 自 行选 择 , 因 不 同 单 位 存 在 不 同 折 扣 , 每 一 个 项 目 均 应 能 选 择 价 格 。3.支 持 二 代 身 份 证 及 就 诊 卡 、 医 保 卡 读 取 , 将 个 人 信 息 迅 速 读 入 体 检 系 统 中 。可 随 时 更 改 、 增 加 、 删 除 项 目 。 ( 未 检 查 前 )4.综 合 管 理 : 系 统 可 通 过 操 作 权 限 限 制 功 能 实 现 一 个
44、 界 面 完 成 所 有 资 料 的 录入 功 能 。 超 出 套 餐 限 额 部 分 费 用 收 费 。5.条 码 打 印 : 该 系 统 可 以 根 据 体 检 套 餐 的 情 况 打 印 相 应 的 条 码 , 同 时 还 增 加了 条 码 补 打 系 统 , 以 免 客 户 在 体 检 过 程 中 的 丢 失 。 收 费 方 面 应 区 分 : 统 一 结账 或 个 人 交 费 , 个 人 交 费 部 分 应 与 收 费 联 网 。2 体 检 PEIS报告 工 作 站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表 格 打 印 : 可 以 根 据 不 同 的 套 餐 打 印 出 相 应 的 体 检 指
45、引 单 , 可 到 不 同 科 室进 行 逐 项 检 查 。2.结 果 录 入 : 通 过 权 限 管 理 , 可 以 录 入 所 有 体 检 项 目 的 结 果 。3.报 告 打 印 : 该 系 统 提 供 单 个 报 告 打 印 和 集 中 报 告 打 印 功 能 , 并 且 可 以 将 单个 的 和 集 体 的 体 检 报 告 分 别 以 Excel 文 件 。梅 州 市 中 医 医 院 全 院 数 字 化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0158-1804AN085117梅 州 市 大 观 园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www.m 94.报 告 查 询
46、 : 可 通 过 体 检 号 精 确 查 询 体 检 报 告 或 通 过 姓 名 , 单 位 等 信 息 模 糊查 询 体 检 报 告 。5.体 检 医 生 诊 台 : 通 过 条 型 码 扫 描 及 手 录 查 询 快 速 查 找 到 受 检 人 员 信 息 , 经过 鼠 标 点 击 录 入 科 室 体 检 结 果 , 并 自 动 形 成 科 室 小 结 , 提 供 修 改 、 记 录 复 查信 息 功 能 。6.主 检 审 核 : 自 动 生 成 总 检 综 述 和 建 议 , 提 供 修 改 功 能 , 完 成 总 检 后 自 动 打印 报 告 。7.自 动 小 结 、 总 结 : 在
47、检 查 结 果 录 入 时 , 具 有 正 常 结 果 默 认 、 异 常 结 果 鼠 标选 择 录 入 、 异 常 结 果 自 由 组 合 选 择 录 入 、 异 常 结 果 编 码 录 入 、 数 值 结 果 极 限值 自 动 判 定 、 数 值 结 果 偏 高 偏 低 自 动 提 示 、 阳 性 结 果 自 动 标 定 、 自 动 产 生 科室 小 结 等 各 种 常 用 功 能 , 使 医 生 能 够 简 单 、 高 效 、 正 确 地 录 入 检 查 结 果 。8.数 据 查 询 : 提 供 模 糊 查 询 方 式 。3 体 检 PEIS报表 工 作 站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体
48、 检 报 表 : 提 供 面 对 客 户 的 ( 团 体 、 个 人 ) 和 特 保 中 心 内 部 所 需 的 各 种 统计 报 表 。2.科 室 工 作 量 、 医 生 工 作 量 统 计 体 检 报 告 等 。3.丰 富 的 报 表 查 询 统 计 : 具 有 丰 富 的 各 种 查 询 报 表 , 包 括 面 向 体 检 单 位 的 分析 。报 表 , 面 向 特 保 中 心 的 各 种 工 作 量 报 表 , 面 向 财 务 的 收 费 报 表 。4.报 表 格 式 多 样 : 凡 是 报 表 , 只 要 是 数 值 型 的 , 都 应 具 有 饼 图 、 直 方 图 、 折线 图
49、。5.单 位 体 检 小 结 报 告 : 汇 总 单 位 体 检 情 况 , 统 计 总 计 人 数 , 各 种 疾 病 的 发 病人 数 或 体 检 异 常 人 数 。4 体 检 PEIS维护 工 作 站 客户 端 软 件 包 1.数 据 维 护 : 对 系 统 的 数 据 安 全 、 基 本 编 码 维 护 设 置 ( 如 : 增 减 科 室 、 项 目 、套 餐 、 模 板 、 知 识 库 等 等 ) 和 权 限 进 行 管 理 。2.参 数 设 置 : 可 对 系 统 所 需 的 各 种 参 数 进 行 设 置 , 通 过 该 模 块 的 全 局 控 制 ,确 保 系 统 能 够 满 足 各 种 规 模 特 保 中 心 的 多 层 次 需 求 。3.复 诊 查 询 模 块 : 各 医 生 诊 台 操 作 界 面 均 设 置 了 复 查 信 息 功 能 , 并 在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