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代表法制讲稿-修改稿 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5月11日 西坝乡党委书记仲应兵 各位领导,早上好: 根据本期选学式培训班安排,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专题,与各位探讨和交流。不当之处,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村整体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随着农村社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利益分配的不断调整,特别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各种利益矛盾引发的影响稳定问题明显增多,在有些方面表现还比较突出,这些不稳定因素的存在,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
2、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的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行之有效的做好农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新形势下乡镇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和考验。 一、当前我县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归类 主要变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土地权属纠纷 一是表现在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在二轮土地承包初期,土地耕种投入大、收益低,有的农户便以低价格或零价格转包 土地,近年来土地承包费大幅度提高,承包人便主张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发生纠纷。还有的农户在二轮土地承包初
3、期因外出打工,以口头或协议方式,转让了土地,但未履行合法的流转手续,后来随着土地的不断增值,外出打工者便回村要地,从而引发矛盾纠纷。二是表现在农户和农场主之间的承包纠纷。农业税免除前,多数承包农场耕地的农户还能按时交纳承包费,农业税免除后,特别是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这些承包耕地的农户(绝大多数为非政策移民)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承包费,从而引发和农场主之间的利益纠纷。 (二)水事纠纷。近年来由于农业灌溉引起的矛盾纠纷比重逐年增大,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村级债务纠纷。有些村委会、村干部过去为了公益事业和搞基本建设等,向个人借款或拖欠工程款,由于没能及时履行偿还义务引发
4、的矛盾纠纷。这种纠纷多发生在落选村干部个人与村集体的债务纠纷。如欠发工资、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背负的集体债务等。 (四)邻里纠纷。这类矛盾纠纷集中表现在宅基地占用、违章建筑侵害、畜禽管理等方面 (五)帮贫扶困引发的纠纷。如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一方面因低保名额有限,另一方面因部分群众攀比心理,在帮贫扶困工作中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 (六)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参与村务、财务管理的人越来越多。而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村务管理中,虽然 做到村务、财务公开,但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不彻底、收支帐目不明细,容易造成村民误解,引发
5、村民上访。 二、成因分析 表现为七种类型 一是经济利益型。某些个体或群体为谋求自己的利益,提出自己的主张,其中有合理因素,也存在不合理因素,当其利益得不到承认、得不到满足或得不到维护时,就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是社会求助型。主要表现为弱势群体为寻求生存的基本条件,向党委求助、向政府求助、向社会求助而没有达到目的,或者他们所赖以谋生的手段不符合法定要求,与政策、法律发生冲突,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是求取公道型。个别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有偏差,或多或少侵犯了群众利益。加之由于工作方法不当,得不到群众的理解、谅解,可能导致群众以过激方式向政府求取公道。 四是意外突发型。意外突发的事件,如突如其来的交
6、通事故、安全事故、医疗事故、邻里纠纷等,都可能因经济赔偿或心态失衡产生矛盾,导致不稳定因素。 五是政策滞后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亟需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但有些政策或制度相对滞后,引发不稳定因素。 六是意识淡薄型。部分群众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事。遇事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 七是依赖上访型。近几年由于控制上访,高度强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使群众对通过上访、信访解决问题的期望值较高,加之个别群众对司法机关处理程序和方式认识上的偏差,使得本应在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却通过上访渠道而大量流向党政机关
7、。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化解,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 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重点是健全网络、完善制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 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综治、司法、民政、土地、计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村级调委会一般是村两委委员组成;村民小组调委会一般有组里受尊重的长者或是威望高的致富能人组成。 二是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 在村、组分别选配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及时捕捉纠纷信息,以避免重大的纠纷因信息反馈不及时
8、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村级每10天、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重大节假日集中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即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确保“三早”(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种矛盾纠纷分门别类,因情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分类调处。 一是了解矛盾纠纷事实真相 农村矛盾纠纷绝大多数因土地、相邻关系、经济利益分配等问题得不到及时调解和处理而引发,而这些问题,又绝大多数因群众之间的恩怨、现实摩擦、本能私心或遗留的时间太长等等而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有的甚至产生了怨恨情绪。因此要了解
9、事实真相,就要求我们必须放下架子,真正沉下去,了解问题背后的“故事”,寻找解决问题的支点。 二是引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 在农村工作实践中,群众往往会对政府或干部的思路和做法产生怀疑,习惯于用老眼光、旧思想看待现实中的问题。从而导致矛盾双方都心存芥蒂,这也是矛盾久拖不决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种时候,需要我们做一个忠实的“听众”,同时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根源,同时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使矛盾纠纷能够以大化小,以小化了,最后握手言和,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处事原则 在发生的农村矛盾纠纷中,有些时候需要用经济手段才能解决。所以做为基层调解组织,要坚持依法调解,坚持公平正
10、义的处事原则,把握好公平、正义这一底线。 四是增强服务“三农”意识 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整天与群众朝夕相处的乡镇政府,更需要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时时 放在心上,对群众中的矛盾、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解决复杂矛盾、问题过程中,也要具备坚持原则和真理的勇气。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其中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对确定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坚持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更多地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给群众提供相应的咨询渠道,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政策的宣传,寻求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乡村干部要提高“一个水平”,增
11、强“三种能力”。提高“一个水平”就是提高乡村干部政策和法律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接待调处。增强三种能力,即增强引导说服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综合分析协调能力。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压制和臵之不理,不能让事情久拖不决。 五是合理运用法制原则和政策支持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加快,干部和群众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也在发生明显变化。在个别地方或少数干部中仍然存在把矛盾纠纷的处理简单地推向走依法诉讼的渠道,从而导致矛盾双方在法庭上你来我往,使当事人原本并不情愿诉诸法律的最后对簿公堂。因此,我们在实践工作中,更多地坚持在不违背法律的同时,从政策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取得一定效果。 以上是本人对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几点浅显的认识和看法,不成熟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 7 页 共 7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