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 唐电 信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关于 大 唐恩 智浦 半导 体有 限公 司、江苏 安防 科技 有限 公司 增资 扩股 及联 芯科 技有 限公 司 转让 宸 芯科 技有 限公 司 15%股权 暨 重大 资产 重组 的独 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十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有关 大唐恩智浦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2、宸芯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并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已提前向我们 提 供 本 次 会 议 相 关 议 案 并 已 征 得 我 们 的 事 前 认 可。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 相 关法 律、法 规、规 范 性 文件 和 公 司章 程 的 规定,表决 结果 合 法、有效。三、公司拟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拟调整为:公司的下属企业联芯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 转让 其所持有的宸芯
3、科技有限公司 1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股 权转 让”),本 次股 权 转让 与 大 唐 恩 智 浦半 导 体有 限公 司、江苏 安 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通 过 在 北 交 所 以 公 开 挂 牌 的 方 式 引 入 部 分 投 资 方 并 实施 增 资 扩 股 的 交 易,构 成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以 下 简 称“本 次 重 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涉及变更标的资产,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 司已在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十 次会议审议调整后交易方案,符合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本次重组有利于改
4、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并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五、鉴于本次重组 中包括拟通过在北交所公开挂牌方式征集投资方 及股权受让方,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六、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在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确定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最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综上所述,本次 重组目前已履行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 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提升,保护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0 年 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