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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务条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建筑之家 文档编号:1598242 上传时间:2018-08-1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0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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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务条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序号 责任追究要点 情节 罚款/赔偿 扣分 行为分类15-1未能定期收集需起诉案件信息。该诉讼案件迫于案件推进困难或迫于压力而未予起诉的。处罚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2 未能针对案件制定上诉计划。处罚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3在自身无法完成案件申诉时,未申请聘请外部律师,导致案件一致拖延无进展。处罚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

2、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4 针对重大案件,不能及时组 织开展讨论会。处罚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5全集团诉讼和仲裁案件管理不力。未能组织开展对案件承办人案件办理的指导工作。处罚责任人 300 元,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对责任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失职、渎职行为的 30%处罚。 0.3 分。15-6 对案件态度消极、不重视, 长期拖延。处罚责任人 10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

3、。责任人扣 2 分,上级领导扣 0.5分。失职、渎职行为15-7情节一般:损失 1 万-1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5万元)。处罚责任人 20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案件责任人扣5 分,关联责任人扣 1.5 分。失职、渎职行为15-8情节较重:损失 10-1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5-10 万元)。责任人处罚 2000-10000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案件责任人扣10 分,关联责任人扣 2 分。失职、渎职行为15-9情节重大:损失 100-2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0-20 万

4、元)。责任人处罚 1-3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对案件责任人扣28 分,关联责任人扣 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0因法务人员原因导致已过案件诉讼时效,对公司造成利益损失。情节特别重大:损失 200 万元以上(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责任人处罚 3-5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上级单对案件责任人扣40 分,关联责失职、渎职行为20 万元以上)。 位的条线领导、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10%处罚。任人扣 4 分。15-11情节一般:损失 1 万-1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5、 1-5万元)。处罚责任人 20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责任人扣 5 分,关联责任人扣1.5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2情节较重:损失 10-1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5-10 万元)。责任人处罚 2000-10000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责任人扣 10分,关联责任人扣 2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3情节重大:损失 100-2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0-20 万元)。责任人处罚 1-3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

6、的 20%处罚。对责任人扣 28分,关联责任人扣 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4未能组织开展对全集团的法律风险的集中调研工作,未能组织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开展法律风险调研工作,导致合同经营风险巨大,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特别重大:损失 200 万元以上(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责任人处罚 3-5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上级单对责任人扣 40分,关联责任人失职、渎职行为20 万元以上)。 位的条线领导、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10%处罚。扣 4 分。15-15未能组织集团法务人员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讨论,提供合理化防控建议,造成公司损失加剧。/处罚

7、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6未能组织制定对现存的或者潜在的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和防控措施,导致损失进一步加剧。/处罚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7 未能对职责范围内要求评审的的合 同进行评审,拿出评审意见。 /处罚责任人 5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1 分,关联责任人扣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18 情节一般:私吞 1 万-

8、10 万元。处罚责任人 20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对经办人扣 5 分,关联责任人扣1.5 分。犯罪行为15-19将公司支付给他人的礼金等私自截留据为己有的。情节较重:私吞 10-100 万 责任人处罚 2000-10000 对经办人扣 10 犯罪行为元。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分,关联责任人扣 2 分。15-20 情节重大:私吞 100-200 万元。责任人处罚 1-3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对经办人扣 28分,

9、关联责任人扣 3 分。犯罪行为15-21 情节特别重大:私吞 200 万元以上。责任人处罚 3-5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上级单位的条线领导、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10%处罚。对经办人扣 40分,关联责任人扣 4 分。犯罪行为15-22 案件证据收集不全。 /1.罚承办人 2000 元/人/次。2.造成公司损失的,可根据损失额的 0.110进行处罚。每次对失职者扣2 分,连带人扣0.6 分。失职、渎职行为15-23 其他单位或部门相关人员不配合法 务工作。 /1罚相关单位人员 2000元/人/次。2.造成公司损失的,可根据损失额的 0.110进行处

10、罚。对不配合人扣 1分。失职、渎职行为15-24 丢失重要证据(包括其他单位或部 门),影响案件处理。 /1罚直接责任人 2000元/人/次。2.造成公司损失的,可根据损失额的 0.110进行处罚。直接责任人扣 4分。失职、渎职行为15-25 案件承办人未按时出庭。 /1.罚案件承办人 500 元/人/次。2.造成公司损失的,可根据损失额的 0.110进行处罚。对罪案承办人扣1 分,关联责任人扣 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26情节一般:损失 1 万-1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5万元)。处罚责任人 2000 元罚款。 对案件承办人扣5 分,关联责任人扣 1.5 分。失职、渎职行为1

11、5-27案件承办人因其他严重过失导致公司损失。 情节较重:损失 10-1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5-10 万元)。责任人处罚 2000-10000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对案件承办人扣10 分,关联责任人扣 2 分。失职、渎职行为数的 30%处罚。15-28情节重大:损失 100-2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0-20 万元)。责任人处罚 1-3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对案件承办人扣12 分,关联责任人扣 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29情节特别重大:损失 20

12、0 万元以上(主观上存在故意的20 万元以上)。责任人处罚 3-5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上级单位的条线领导、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上级审查部门人员、所在单位审查部门人员以责任系数的 10%处罚。对案件承办人扣15 分,关联责任人扣 4 分。失职、渎职行为15-30 重大案件未提交代理意见。 / 罚案件承办人 500 元。对案件承办人扣1 分,关联责任人扣 0.3 分。失职、渎职行为15-31 不按照制度要求报送案件进展。 / 罚案件承办人 500 元。 罚案件承办人扣 0.5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5-32 案件卷宗未按照要求整理并装订成 册。 / 罚案件承办人 50 元/卷 。 罚案件承办人扣 0.5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5-33 项目法务部对销售物料、销售道具 / 由项目法务部承担全责, 扣相关负责人 1 失职、渎职行及广告不认真审核,造成销售纠纷。 并依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 500 元。分/次。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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