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共建湖北民族学院林学学科大学生教育与创新基地协议甲方:湖北民族学院乙方: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北民族学院林学一级学科是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也是湖北省教育厅“十二五”重点投资建设学科。肩负着为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高层次林业科学人才的重任,承载着为区域林业科技与创新,促进林业事业全面发展的历史责任。该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 97 人,其中教授 23 人,副教授 42 人,林学学科硕士生导师 16 人;有博士 27 人,硕士 61 人;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森林生态、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特产品开发与利用、森林培育、森林
2、保护、森林经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和特色。近五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102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9 项,国际合作和省部级项目 50 项,省市级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33项。发表学术论文 400 余篇,其中 SCI、EI、ISTP 收录论文 50 余篇,获省部级四大奖 3 项,出版专著 6 部。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 2003 年 6 月,位于湖北省西南地区,森林植被丰富多彩,野生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有国家级保护植物 8 种,级保护植物 29 种;国家级保护动物 4 种,级保护动物 46 种。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先后有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中科院南京地
3、质古生物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众多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日本、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外专家学者在保护区开展了森林资源的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及生态系统的相关研究,是从事森林生态系统研究的优良天然实验场。基于双方合作的基础和条件,湖北民族学院林学园艺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与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友好协商,就“联合共建湖北民族学院林学学科大学生教育与创新基地”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林学学科大学生教育与创新基地”作为林学学科硕士大学
4、生的教学实习实训、林业科学研究、林业科技创新的平台,为林学学科大学生教育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为建设好该基地,实行甲乙双方联合共建“林学学科大学生教育与创新基地”的模式,双方在人才、物力和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改善基地条件,不断探索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地的有效管理,满足教学和研究的需要。第二条:甲方定期安排林学学科大学生及科研人员到基地从事教学实习实训、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活动。活动期间,实行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共同指导。甲方聘请乙方技术人员作为湖北民族学院林学学科兼职指导教师,协助甲方完成大学生实习实训及科技活动的指导任务。第三条:为建设和完善该基地,甲方应加大投入,在 20132015
5、年期间建成“鄂西南森林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基地”和“湖北恩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两个学科平台,使两个学科平台达到国家级林业行业标准。建设方式为甲乙双方“联合共建”:对“鄂西南森林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基地”实行甲方给予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乙方负责建设管理(具体建设内容协议另签) ;对“湖北恩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学科平台建设实行甲乙双方共同争取国家林业局项目立项和项目资金,共同建设和管理,甲方为技术依托单位,乙方为建设单位,同时,甲方从学科建设专项中投入资金进行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协议另签) 。第四条: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拓展渠道,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共同报奖,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共享在基地取
6、得的实验观测数据,共享科研成果。甲方在基地自主完成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林学一级学科,乙方可作为参与或合作单位;乙方在基地自主完成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作为参与或合作单位。第五条:乙方可结合实际需要,设定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经甲方聘请专家组审核通过后,作为甲方“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给予立项资助,甲乙双方安排实践指导教师和大学生,组建科研小团队,共同完成科研工作。其成果署名,甲方为主要完成人的,甲方为第一单位,乙方为第二单位;乙方为主要完成人的,乙方为第一单位,甲方为第二单位第六条:甲方大学生及研究人员在乙方活动期间,乙方在食宿、车辆等方面尽力提供便利条件。第七条: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搞好科技服务。对乙方生产实践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人员培训等,甲方尽可能提供支持。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湖北民族学院(盖章) 乙方: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