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集团公司信息条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序号 责任追究要点 情节 罚款/赔偿 扣分 行为分类16-1未能及时对产业集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进行评审,导致“软件系统”实施缓慢,或“网络弱电系统”建设延误。每次处罚软件开发部责任人 200 元,若有关联责任,软件开发部经理以责任系数的30%处罚。/ 失职、渎职行 为16-2【信息化战略规划】未能按照要求制定并及时实施控股集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及指导评审四大产业集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 未能及时依据战略规划分解的工作任务落实,导致未能按照软件开发部工作计划予以实施。每次对信息管理中心经理、总监罚款 300元。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3 【信息
2、化整体架构】未能做好企业信息化整体架构设计和维护。致使企业信息化建设与标杆企业脱节,并影响企业管理效能提升、管控作用发挥。每次处罚软件开发部经理 500 元,信息管理中心总监 1000 元,并责令整改。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4 【IT 前沿技术】IT 前沿技术进行研究和引进不力。对 IT 行业前沿技术缺少关注、收集、研究、吸收,企业信息化软件系统质量难于提升或提升缓慢。每次处罚软件开发部经理 200 元,信息管理中心总监 500 元。/ 失职、渎职行 为16-5未能及时做好四大产业集团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建设指导、评审。每次处罚软件开发部经理 200 元,信息管理中心总监 500 元
3、。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6情节一般:损失 1 万-1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5 万元)。处造假人 100-2000元罚款。 扣 5 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16-7情节较重:损失 10-1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5-10 万元)。造假人处罚 2000-10000 元,若有关联责任,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扣 10 分 营私舞弊、弄 虚作假行为16-8情节重大:损失 100-200 万元(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10-20 万元)。造假人处罚 1-3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扣 28 分 营私舞弊、弄 虚作假行为16
4、-9【IT 前沿技术】引进 IT 技术及相关技术时,弄虚作假,牟取私利,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情节特别重大:损失 200 万元以上(主观上存在故意的 20 万元以上)。造假人处罚 3-5 万元,若有关联责任,上级单位的条线领导、分管领导和一把手以责任系数的 10%处罚。扣 40 分 营私舞弊、弄 虚作假行为16-10 【软件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未能及时指导、评审产业集团 每次处罚部门经理 / 失职、渎职行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的建设,导致项目失败或重复投资。1000 元,对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为16-11对自主开发的“软件系统”,未按“程序开发计划”完成,开发缓慢,影响业务部
5、门的使用。(如因业务部门、企划部门未明确前期的软件“应用需求”,以及未能做好后期的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而导致项目延误,不列入处罚范围。)每次处罚部门经理200 元,对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 失职、渎职行 为16-12未能及时做好控股集团各类“软件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以及未能及时指导产业集团各类“软件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对外部实施的“软件系统”项目,未按“实施计划”完成,影响业务部门的使用。(如因业务部门未能做好前期的“项目立项”、企划部门未明确前期的软件“应用需求”,以及未能做好后期的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而导致项目延误,不列入处罚范围。)每次处罚部门经理200
6、 元,对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 失职、渎职行 为16-13未能重视“软件系统”运维工作,导致“系统”问题长期存在,影响业务部门使用、或接到业务部门投诉的。每次处罚部门经理200 元,对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并责令整改 。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14未能及时做好各类“软件系统”数据备份工作,导致系统数据损坏、遗失。每次处罚责任人 500元,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并责令整改。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15“信息化软件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达 1 小时以上,24 小时以下。每次处罚部门经理 300 元/ 失职、渎职行 为16-1
7、6由于非人为及无法避免的故障,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使用“办公平台”等信息化软件系统。(因停电、自然灾害等因素,而致使信息化软件系统发生故障,不列入处罚范围。)“信息化软件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达 24小时以上。每次处罚部门经理500 元,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30%处罚,48 小时以后,每过 1 天处罚加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倍。16-17未能及时指导、评审产业集团信息化“网络弱电系统”项目的建设(包括架构、技术方案、预算编制的审核,以及参与项目验收),导致项目失败或重复投资。每次处罚网络弱电部经理 1000 元,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 失职、渎职行 为16-18对“
8、网络弱电系统”建设项目,未按“实施计划”完成,影响业务部门的使用。(如因业务部门未能做好前期的“项目立项”、招标部门对招标工作延误,以及使用部门未能做好后期的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而导致项目延误,不列入处罚范围。)每次处罚网络弱电部工程师、经理 200 元,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20%处罚。/ 失职、渎职行 为16-19【网络弱电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对信息化网络弱电系统建设、维护不力。由于故障,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使用公司“网络”和各种“弱电系统”。(因停电、自然灾害等因素,而致使网络和各种弱电系统发“网络和各种弱电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达1 小时以上,24 小时以下。每次处罚网络弱电部/ 失职
9、、渎职行 为工程师 300 元。16-20生故障,不列入处罚范围。)“网络和各种弱电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达24 小时以上。每次处罚责任人 500元,直接上级领导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每次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21未能按照既定网络弱点系统需求完成网络建设,而影响需求部门业务开展的。对网络建设负责人处以 1000 元/次罚款。 每次扣 2 分失职、渎职行为16-22由于网络安全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关键数据泄露。(因非 IT 员工擅自利用、或偷盗他人权限,窃取公司机密或泄露公司关键数据,不列入处罚范围。)处罚网络弱电部工程师、部门经理 2000元,信息技术中心总监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责任人扣 10 分 失职、渎职行 为16-23未能重视“网络弱电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导致“网络”或“弱电系统”的使用长期存在问题,影响业务部门使用、每次处罚弱电部工程师 200 元,部门经理以责任系数的 30%处罚,并责令整改。扣 1 分 失职、渎职行 为或接到业务部门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