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 州 港 股 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 会 关于 本 次 重 大 资产 出 售 履 行 法 定程 序 的 完 备 性、合 规 性 及 提交 的 法 律 文 件 的有 效 性 的 说 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 15 万 吨级外航道工程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如下: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规、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 锦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之签章页)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