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0185 证券 简称:格力 地产 公 告编号:临2019-098 可 转债 代码:110030 可 转债 简称:格力 转债 转 股代 码:190030 转 股简 称:格 力转 股 债 券代 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 券简 称:16 格地01、18 格地 01、18 格地02、18 格地03、19 格地 01 格 力 地产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召开 2019 年第三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2、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 开会 议的基 本情 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所 采 用 的 表 决 方 式 是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11 月13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 213 号(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3、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11 月13 日 至2019 年11 月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 议审 议事项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2.01 选举鲁君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刘泽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4 选举郭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5 选举汪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 选举刘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方军
5、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选举丁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鲁涛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 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
6、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 东大 会投票 注意 事项(一)本 公 司 股 东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股 东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7、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三)股 东 所 投 选 举 票 数 超 过 其 拥 有 的 选 举 票 数 的,或 者 在 差 额 选 举 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同 一 表 决 权 通 过 现 场、本 所 网 络 投 票 平 台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复 进 行 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六)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董 事、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投 票 方 式,详 见 附 件2 四、会 议出 席对象(一)股 权 登 记 日 收 市 后 在 中
8、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 份类 别 股 票代 码 股 票简 称 股 权登 记日 股 600185 格力地产 2019/11/7(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 议登 记方法 1 出席现场会议 登记手续:(1)法 人股东 持加盖 公章的股 东帐户 卡、营 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9、2)自 然人股 东持本 人身份证、证券 帐户卡;授权委 托代理 人持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 的方式 登记,在来信或 传真上 须写明 股东姓名、股东 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2 出席现场会议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格力地产 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 系 人:魏烨华 3登记时间:2019 年11 月8 日上午8:30-12:00,下午
10、 13:00-17:30;参 会登 记不作 为股 东依法 参加 股东大 会的 必备条 件。六、其 他事 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特此公告。格 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 委托 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11 月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
11、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鲁君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刘泽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4 选举郭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5 选举汪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刘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方军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丁艳女士为公
12、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鲁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 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2 采用 累积投 票制选 举董 事、独 立董 事和监 事的 投票方 式说 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
13、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四、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累积投票议案 4
1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