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2022偷书贼读后心得范文5篇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战争的罪恶,纳粹的罪行,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闪烁在黑暗中美好的人性。下面是由带来的有关偷书贼读后感5篇,以方便大家借鉴学习。 偷书贼读后感1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从1939年偷书贼被送往休伯曼一家开始到1943炸弹轰炸了汉密尔街,讲述了二战纳粹治下的德国底层民众和犹太人的悲惨生活。讲述了主人公莉赛尔从弟弟去世被汉斯休伯曼一家收养,开始攫取文字的生活,书中讲了她对书的珍惜与爱护,知道战争摧毁了一切。 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
2、伤痕、绝望和死亡。无论是发动战争的国家还被动参战的国家,底层人民都是最苦的。书中汉密尔街的德国人民就过着忍饥挨饿、整天喝着绿豆汤的日子,书中的孩子们,包括偷书贼莉赛尔,一块糖都得分成好几次吃,为了果腹不得不去偷东西,大一点的去参军。更惨的是犹太人,书中犹太人马克斯被迫在地下住了两年,整天不见阳光,遭遇种族歧视,挨鞭子乃至被屠杀。 当然,偷书贼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爱好文字的女孩,一个攫取文字的人,一个善于偷书的人,因为爱看书,所以才偷书。我们在她身上可以看见文字(书籍)力量,也是因为文字,她和汉斯休伯曼也就是她的爸爸成为了好朋友,和镇长夫人关系更紧密,还有与那个犹太人马克斯之间的故事。在伸手不见五指
3、的防空洞里,在人心惶惶的每个白天或深夜,一双双发抖的手、一阵阵婴儿的哭闹、一颗颗备受摧残的心,在莉赛尔用平静的语调朗诵着书籍之下一一被抚平。 还有汉斯休伯曼,一个幸运的从死神手里逃脱两次的人,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没有因为危险而逃避,他没有将犹太人当作是敌人,没有像当时的大多数德国人一样践踏抛弃他们,而是收藏犹太人。我们从汉斯休伯曼身上也可以看出反对战争、爱好和平、没有种族歧视的德国人的另一面。 有此可知,和平是多么的美好,我们要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生活。 此书需要耐心细致地去读、去体会,适合大人和孩子一起阅读。 偷书贼读后感2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
4、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袭警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
5、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平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
6、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胡伯曼的启作文/蒙下开始读书,在犹太拳击手马克斯的善意中结交朋友,同时也拥有了永远的挚友鲁迪。施泰纳。这一切都源于那本掘墓人手册,她本想以这本书作为母亲和弟弟的纪念,却没想到这是她一切幸运和温暖的契机,仍然是文字,使她拥有了这充满情感的人生。在希默尔街被轰炸后,她一直活到很老很老,但我想这远不是她用文字偷来的人生的终点站,她的灵魂将在死神的怀抱中一直走到很远很远 偷书贼读后感3 偷书贼讲述的,是与他遇见三次的“偷书贼”莉赛尔梅明格这个小女孩的故事。 二
7、战期间的德国并不太平。 莉赛尔在短短两天内经历了弟弟死亡,妈妈把她送到养父母家然后狠心离去。所幸,莉赛尔的养父母休伯曼夫妇对她十分的好,虽然家境并不如何,尤其是莉赛尔的爸爸汉斯休伯曼总能给莉赛尔许多惊喜与乐趣。在莫尔钦小镇,她结识了一位喜欢她的小男孩鲁迪斯丹纳。他们将一起走过许多时光。莉赛尔因为当时的年代背景和家境经历了生离死别、和爸爸妈妈一起窝藏一个犹太人,甚至偷书。偷书贼这个名号起先是鲁迪赐给她的。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正当莉赛尔为之感到满足的时候,变故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先是鲁迪被希特勒青年团精英夏令营给看上了不过好在,上帝保佑,他最后没有去。但是鲁迪的爸爸和汉斯休伯曼给纳粹党征入了军队
8、。几个月后汉斯休伯曼失小得大,因受了点伤而得以回家。 死神之前就已经告诉我们。 两年之后。莫尔钦的许多灵魂会被他带走。然而其中,仅仅不包括莉赛尔梅明格. 炸弹最终还是来了。那个夜晚,莉赛尔正在地下室沉迷写作然后就在桌子上趴着睡着了。收音机没有发出布谷鸟一样的声音,警报也整夜未响。她最终还是亲吻了那个头发是柠檬色的男孩尽管他已经感受不到了。而她最爱的爸爸妈妈,店主迪勒太太,霍菲佩茨尔太太,还有都死于这场没有预警的空袭。 死神也提到了,战争是他也非常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会累。他不明白人类为何要自相残杀,更不懂犹太人被屠杀的原因。战争是残酷的,种族歧视也是残酷的,然而作为战争挑起者的德国,它的子民们也
9、并不好过,读完这本书的我也十分震撼。整本书的道理浅显易懂。相信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日子,保卫和平,倡导和平。珍惜当下努力学习。 而莉赛尔对文字的热爱也深深令我触动。文字已经不只是物质,显现的工具,更是一种精神食粮。而我,对每本作品已经书籍,突然就无比尊重起来。 全本书并无过多华丽的修辞,因为是客观角度描写死神并无过多的情感流露。但却把每个人物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以及各种环境天气,只是简单的几笔却生动传神。 偷书贼读后感4 第一次看偷书贼这个书名觉得好奇怪呀,其实我不太愿意阅读外国的书籍,因为和我们中国的国情呀现状呀都联系不大,但是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因为它的名字 据我看它的评价所知它可以媲美
10、解忧杂货店和追风筝的人,用阅读的力量战胜孤独和恐惧,这本书将改变你的人生!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九岁的德国姑娘莉泽尔和弟弟被送往寄养家庭。弟弟不幸病死在火车上。在埋葬弟弟的荒原上,莉泽尔捡到了一本对她意义非凡的书掘墓人手册。来到慕尼黑贫民区的寄养家庭,莉泽尔夜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养父为安慰她,每晚给她朗读手册的内容,还教她阅读。莉泽尔发现书的诱惑比食物更难抗拒,忍不住开始偷书。书里的世界帮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她也开始为藏在地下室的犹太人和在防空洞避难的邻居读书,安慰那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于此同时纳粹开始对犹大人愈加残酷的压迫,焚烧犹太“有毒”书籍,捣毁每一家犹太店浦,直至将犹太人集体驱赶到
11、集中营。她和养父养母一起,在苦难中掩藏了穷途末路的犹太人马克斯。而当战争降临到她身边后,书将成为她生命中最后也最恒久的希望。战争是残酷的,不管是被侵略国还是侵略国,无数的家庭都被冲击的支离破碎。看到孩子和大人们在空袭中躲藏的惊慌无助的眼神,真是让人心疼。 感谢偷书贼,感谢莉泽尔、汉斯、鲁迪、马克斯、罗莎、伊尔莎,感谢你们这么乐观的面对苦难,感谢你们面对残忍这么美丽的生活,感谢你们告诉我文字的力量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你们努力生活,尽管悲伤不断袭来,你们还是努力微笑。 用书中的话来结束吧: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的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
12、东西! 让我们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没有战乱只有和平的年代里吧。怀一颗感恩的心拥抱每一天。 偷书贼读后感5 偷书贼这是一本号称与追风筝的人比肩的温情小说,封面上的这段广告语在书展上吸引了我。当然,和很多书的命运都一样,买回来后就这样默默的躺在了书架上。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温暖的下午,我拿起了这本书,开始了第一次接触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小说。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
13、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1939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疑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去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
14、,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而养父为了报答救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的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休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
15、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20_(请自填)偷书贼读后心得范文 【以下为推荐内容,可自行删改!】 【推荐一: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五篇】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丁文涛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别太骄傲了”。下面给大家整理的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五篇,希望大家喜欢! 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1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
16、,故事说的是:丁文涛又开辩论会了,这次的辩论题目是:狼和猪,谁对人的贡献大?马小跳、张达、毛超一组,丁文涛、路曼曼、夏林果一组。马小跳他们是狼组,丁文涛他们是猪组。马小跳他们非常认真,一有空,就找关于狼的书来看,找狼的各种优点,一共找到了几十条。丁文涛他们却很不在乎,因为他们组的人成绩好、论题又好,所以,他们没有找猪的,随随便便的就去参加比赛了。结果,当然是经过充分准备的马小跳他们的组赢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形势再不利,也要勇敢的面对,要认真的、不懈地去做,就能;形势再好,也不能不当回事。我还想到了一个故事:龟兔赛跑。这两个故事的含义很相近,如果兔子不休息的话,毫无疑问,兔子肯定赢得了
17、乌龟,就是因为兔子骄傲自满,乌龟才赢了。所以我们以后做事情要坚持不懈、认真的做才行。 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2 放寒假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它的内容很丰富,所以我每天都认真地阅读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丁文涛是“成语大王”,他每天都阅读厚厚的一本成语词典,所以说起话来都是成语。丁文涛在班里当的是学习委员,天上和地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而且在人们眼里他的地位很高,在老师眼里他是优秀的学生,在家长眼里他是听话的好孩子,有的家长甚至邀请丁文涛去自己家里,让自己的孩子也受点影响。可是在淘气包马小跳及同学们心目中,丁文涛的身体虽然还是孩子的身体,可他的
18、心已经不是一颗天真的儿童心,而是一颗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知识和道理。如:有的男孩子需要割包皮,还有做好事不能只去做,更重要的是要把事情做好 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3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之小大人丁文涛的书,里面讲了“成语大王”丁文涛,他博学多闻,一张嘴便是一串成语,总让人感觉他就是一位小大人。有一次丁文涛在班队活动课上搞了一场辩论会,讨论是猪对人类的贡献大,还是狼对人类的贡献大。规则是分成猪和狼俩队,由抓阄儿来决定谁是狼,谁是猪。经抓阄后,丁文涛和路曼曼、夏林果组成猪队,马小跳和毛超、张达组成狼队
19、。因此大家都觉得丁文涛这一组是稳操胜券,辩论会在激烈地讨论中,面对丁文涛的反攻,马小跳一点也不畏惧,井井有条地说出自己的观点。结果谁也没有料到,马小跳和毛超、张达居然胜了丁文涛和路曼曼、夏林果。面对这一结果,马小跳喜上眉梢,丁文涛虽然不高兴却也不得不佩服马小跳。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管谁都不可能有必胜的把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马小跳,因为他在面对强大的对手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4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小大人丁文涛。 丁文涛号称成语大王,他一张嘴便是一串成语,丁文涛嘴上功夫利索,手上功夫就差了,做事情很慢。你如果要去问他丁文涛,
20、你还没做完呀。你不过才问了一句,丁文涛早有十句在那里等着了;慢又怎么了;慢工慢处巧匠;慢工出细活;慢走跌不到,小心错不了;慢橹摇船捉醉鱼;慢他好像把成语词典都背下来似的。 不过,丁文涛也有做的不错的地方,比如他开的积善银行,有的同学会问积善银行是什么呀。丁文涛会说就是把你做过的好事都存进去,存一个,投一分钱,丁文涛一连投了好几分,而马小跳一分都没投进去。 有就话说的好读完一本书,就交了个益友。所以一定要多读书,让书成为朋友。 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范文5 读完小大人丁文涛一书后,我被马小跳他们的一反常态吓到了,之所以写的这样栩栩如生,主要是书里细节描写的生动。 书以马小跳他们一反常态和调皮捣蛋为
21、线索,把“批评我”时的神态、语言、动作都写的十分细致。“数学老师的嘴角垮下来,垮成一个下半圆。”这一个垮字,把数学老师的愤怒形象地表现了出来。写“马小跳手心出汗,毛超手脚冰冷,唐飞背脊发麻。”这一句是一个排比句,把马小跳他们的心虚生动地写了出来。“他回过头,笑了笑,点点头,马上跳下凳子,沙沙沙地擦着黑板上自己的作画,马小跳耳边又传来一阵阵笑声,这笑声是嘲笑也是高兴。”这一段更突出的点明了主题,表现出马小跳的调皮捣蛋的性格。还通过马小跳的两次发笑,写出了他的心虚,把特有的情感体现了出来。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运用细节描写的手法,像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这样把写得生动逼真。 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 【
22、推荐二:2022发条橙读书心得范文5篇】 发条橙读后感1 读完这本书,我的大脑中浮现出一幅奇妙的景象一个又一个的上了发条的橙子扭动着,汁液飞溅,腐臭甜腻的味道四散。这非常的荒诞无稽,但荒诞正是对这本书的最好诠释。 很多人对这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我想,我的看法是最奇特的,主角亚历克斯,一个热爱古典的青少年,操着独特的语言,拿着凶器,和朋友们为非作歹。这很荒诞,一个如此年轻的人是不可能做出如此凶恶歹毒的事情,他们抢劫,强奸,欺负老人,可以说是无恶不作。这事实上是一种夸大,夸大了青少年在他们人生迷茫的时期对于世界的看法。 亚历克斯爱好着古典音乐,但是他的爱好不被世界接受。这种现象在他入狱后达到了
23、极点,他入狱后接受手术,使他成为一个不能做坏事的人,虽然过程痛苦万分,但是就连他本人也赞同手术的结果当然,是在手术之前。手术非常成功,他不能再做坏事了,这表明了一个道理,即使一个人,他不反抗世界,不彰显自己的个性,他也能够浑浑噩噩的活下去。 但是亚历克斯惊恐的发现,他的古典音乐也被多有了,手术后的他不能再听古典音乐了。他意识到,他的命运和命运都被夺走了。他选择了自杀,但是没有死。 不过我们亲爱的亚历克斯小兄弟最后交了好运,被政客利用的他被变回了那个可以欣赏贝多芬,又可以无恶不作的恶棍。这又表明,一个孩子只需要成为大人要求他成为的就行了。 在亚历克斯再次上街准备做坏事的时候,却碰到了他已经结婚的
24、曾经的朋友。他的朋友只告诉他“大家都长大了”。只是亚历克斯不愿意面对现实。 发条橙曲折离奇,荒诞无稽的故事其实就是在讲述亚历克斯的青春,一个反抗世界最终屈服的青春,一段会让他后悔的记忆。在书的结尾,亚历克斯终于要面对人生。但是什么是人生?与其思考这些,还不如把一切交给自己的本心。 下面该玩点什么花样呢?他管这叫人生。 发条橙读后感2 论情色暴力镜头在发条橙中的恰当使用 作为一部艺术电影,发条橙无疑是成功的,无论是在主题上的创新以及镜头语言的运用,都给人以最深刻的印象。看完电影之后脑海里最常浮现的便是Alex那只假睫毛所覆盖的眼睛和白色袖口上醒目的眼珠,但是除了那些已经被人们谈论了无数遍的电影主
25、题以外。今天我想讨论的是这部电影对色情以及暴力镜头的恰当使用,这些镜头每一个都能够起到自己独特的作用,并且不会让观众产生异样或者出戏的感觉,这我觉得是这部电影最令我喜爱的部分之一。 影片当中运用了大量的情色镜头,很多电影对情色镜头的使用不恰当导致情色镜头成为了这些电影的卖点。但是我觉得在一部艺术电影当中,情色镜头的使用有时候是必须的,但这些镜头的使用却是需要超高技巧的。使用的不恰当或者过度地渲染会导致观众看完这部电影之后对性产生一种由内而发的厌恶感,例如感官世界和罗马帝国艳情史对性的赤裸描写让人看完之后会产生一种不舒适的恶心感。另一种使用的不恰当则在于导演运用了大量唯美或者令人感到像看一部成人
26、电影的情色镜头,这样的镜头会使观众跳脱出电影情节之外仿佛在看一部成人电影而不是一部艺术电影中的情色镜头,这样的使用我觉得也是失败的一种表现。 而在本部电影中,有多个情色暴力的镜头出现,但每一个镜头或者情节都不会让人产生上述我说过的不舒适或者跳戏到成人电影的感觉。我觉得这主要是因为两点。第一点就是这些镜头合理和位置放置以及镜头中让人无法移开耳朵的台词诗其不会成为这一段情节你所看到的唯一的事情。例如在开头对流浪汉的打骂以及主角一行人去到作者家中进行抢劫和强奸。在这两段情节中,第一段表现了Alex一行人的天性,而且在前面Alex的自述中已经可以预想到,所以这段流浪汉被打骂的情节并不会让你感觉到不适而
27、且恰当地表现出电影需要营造出的一种混乱的世界观。第二段中大量的精美而且扣人心弦的台词其实才是最精彩的部分,两人之间的对话让你的注意力集中在这里,而那些剪裤子和强奸的镜头起到的完全是烘托台词和剧情的作用,你的注意力不会完全集中在这些镜头上,反而这些镜头让你的注意力更加集中到剧情和精彩的台词本身上面。 第二点我觉得就是这些镜头的戏剧性的表现形式让你让你不会因为他们的出现而觉得惊讶或者意外。也不会因为这些镜头而感受到任何的不适,因为他们戏剧性的表现形式让你从内心中感受到这是在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故事,你自然就不会觉得这些镜头让你会有不适或者异样的感觉。在开头两帮年轻人斗殴的前半段,是一堆人将要去强奸一
28、个少女,但是导演巧妙的将这段戏放到了一个破烂的戏院的舞台中央,无论是台词的戏剧化以及那束只有舞台上才会出现的灯光都让你觉得这是一部剧,而不是人生。在前半段还有主角Alex和两个女的在他家中的镜头,导演在这里恰当地运用了延时摄影的方法,加快了节奏,并且配上了符合节奏的音乐让你会将注意力集中到这段情节的节奏和动感中,而且脱穿的动作其实才是这段戏的重点,那些滚床单的镜头反而只是一种点缀。 发条橙读后感3 先说,我是没看过电影的。对“发条橙”的印象最早来源于大学时代,某个“奇怪”的学弟用电影的封面做微信头像。来龙去脉很模糊了,但由于他的“奇怪”,使我对发条橙产生了兴趣,在心里种草,觉得等有时间,一定要
29、看看。 这一等就是十年。 现在读完发条橙的给我的震撼并不大,里面有各种反乌托邦作品的影子,只是作者加入了一些自由的无政府主义者的反面细分,讨论了政治的虚无,功利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都不是生活的出路,和我刚读完的公正里面康德、罗尔斯的“有基于理性的选择权时,才是完整的人”的观点相呼应;也让我想起第三帝国的到来里那脆与当时的社会混乱之影射,算是对上个月读的内容内化有帮助,从这方面讲,读这本小说恰如其时。 但为何不是更早读呢,嗯? 20_(请自填)年,新闻学专业的我,当时正在激情满满地搞着“校园电视台”。创台的提议是院系老师提出的,想播报一下学校新闻、丰富同学校园生活。创始人学长挑中了当时看起来很活跃
30、的我,电视台按照校方建议取名叫:“萌芽”。但到了第二年我接管之后,萌芽开始走向了歧路与校方逐渐脱轨。内容逐渐天马行空、不关注校方所谓的挡症和学术,更关注电影音乐和校园八卦,甚至录制了类似康熙来了那种“底线”略低的综艺节目,以至于多次被学校禁播。现在回想起来,我整个人从态度到行为上都是典型的反叛少年,那时候,反叛是一种迷人的事情。 学弟20_(请自填)年入学,比我小一届。带着热情加入“萌芽”,我能发现他略显木讷的表情背后有着不同的思考,难以名状,只是觉得气质符合我台,就收了进来。上学期间不能说有多亲近,但多少和谐。 毕业后学弟来到深圳实习,我推荐进了我们栏目,他还是那个内向、不善于表达的他,而我
31、已经自诩深谙职场了,那个阶段看他,倒没多么喜欢了,只是觉得他是个不适应社会、不善于处理职场关系的“问题青年”,还在单独吃饭的时候对着他大讲特讲他应该如何转变、如何适应这个“正常”的社会,那是20_(请自填)年左右的事情了。 今天读完发条橙,第一时间就是打开了学弟的朋友圈,并不意外地发现,他是朋友圈里为数不多称得上有趣的人,热爱旅行、摄影、文学影音,对世界有着自己的理解,他不是异类,他才是那个情感丰富、认真生活、探寻意义的正常人,是那个不远被早早拧上发条的橙子,看上去没有其他橙子表皮光亮合群,是因为他把力气用来摆脱发条,而不是保养橙皮罢了。比较起来,我青春里的叛逆就像无根野草,不知道在反叛什么,
32、没有理论基础亦无诉求,单纯想酷而已,相形见绌了。 发条橙读后感4 在书店里不规则摞起的层层书海中,我为发条橙温和的封面所吸引,潜意识以为这是一本用温和清新的笔调讲述心灵故事以启迪人生的励志小说,因此翻开第一页书中乍然出现的粗暴语言和暴力情节令我大惑不解,更加好奇书名的由来。直到书的末尾,我方才明白“发条橙”的含义与作者的用心。像鲜橙一般新鲜多汁、色彩鲜亮,刻画的是充满活力与缤纷生活的青少年群体,而这样一个个灵动的个体在某种社会环境下,却似被机械地拧上了发条,不由自己得被一种强大的外界力量所操纵,让拥有自我意志力的人们心生无力感,这种隐喻形象且深刻。 书籍分了两个时间段看完,前半部分,作者用大量
33、的笔墨描述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场景,让我对这类暴力有了真实且深入的了解。主人公小艾利克斯酷爱暴力、同时也热爱音乐,白日学校里的课业、社会中按部就班的生活令他感到无趣、烦闷,并嗤之以鼻,夜晚方是他的时刻。他同他的伙伴们们偷盗抢劫、欺凌弱者,从暴力中感到乐趣与意义。这种意识形态的存在我不太能理解,似乎施暴带来的乐趣远远漫过了心中的道德感,久而久之道德感便被驱逐到了意识中的一个角落,再不抛头露面。 终于一天,艾利克斯犯罪入狱,但他并没有如人所想的在狱中忏悔、接受改造,而是变本加厉、对暴力欺凌更加不屑,他认为这才是生活原貌。于是在作者笔下,他将要接受一种治疗改造,短短两周的时间将会使他脱胎换骨、如沐新生。
34、我们的主人公此时沉浸在两周治疗结束后即将获得自由、继续作恶报复的快乐想象中。可是,到底是什么样的治疗让治疗教导师心中都负疚不已? 在后半部分的阅读中,我得以窥见这种治疗手法的真貌。它甚至比额叶切除手术更残忍,主人公被强制观看了两周的极端暴力电影,通过感官刺激直接引起人体健康组织对逆向破坏的深度反应,通过对暴力感的强烈神经反射引发的身体极度不适,使人不能自主选择善恶,只能屈从于身体反应。这种方式摧毁了艾利克斯的道德选择权,如果说切除额叶使人丧失性格、丧失意识如同行尸走肉,那么这种疗法便是使人在清醒意识之下忍受折磨与痛苦、从而强迫行为和意识屈从于身体,更无人道可言。尽管他们从此将不再犯罪,但与此同
35、时也被剥夺了正常生活甚至存活的能力。一旦他的意识里产生冲动与感情,条件反射便会导致他痛苦,他也只能忍受欺凌、直至结束生命。 这应该便是如作者所述,文章中延伸出的国家暴力对个人暴力的介入,前者似乎更为机械残酷且不可逆转。 书的最后一章,艾利克斯痊愈又进入了看似无休止的暴力行为中,然而突然某一时刻,艾利克斯突然长大,开始产生了对青少年暴力的厌倦感,是厌倦感结束了暴力,还是伴道德感的增强结束了暴力,留给我延续的思考。成长,是一种神奇的转变。 后记:梳理完整本书后,我终于觉得游离的思维片段不那么凌乱了,头脑也从胀痛中清晰出来,相信关于这本所带来的哲思还将继续下去。 发条橙读后感5 说实话,我不是很理解
36、当今人们阅读的解读肤浅化,写暴力,你就只能看到暴力,写色情,你就只能看到色情。 事实上,发条橙中的暴力因素是完全为作品主题服务的。作者把这个未成年的男孩塑造成了一个超级坏蛋,并且并不打算为他申诉:他父母善良,受优秀教育,个人又聪明,还热爱听古典音乐,他的暴力因子是埋在他骨子里的,而非外界的潜移默化。这好像是在向我们强调,这个人就是个坏蛋,是他天性如此,或者是因为他年轻造成的毁坏愿望无处发泄。(在这里我认为后者有辩护之嫌,作者似乎对青少年的犯罪显得太宽容。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精神状况正处于空虚之际吧,这不能归咎在孩子身上。)这就为后来的哲学思考拓宽了更深的意义一个极端的例子,在几乎
37、没有原谅理由的极恶下,将它强行改造成善就是对的吗? 如果一上来就写主人公被改造的过程,他被审判的过程,而不去渲染他的暴力、他的大恶,我想作品的深刻性会大打折扣,正如作者所说,最宽容的读者都会不满。正是前面的描述让我们意识到亚历克斯是多么的无所不为,多么坏的一个超级恶棍,他的思想又有多么无可救药。而这,让选择变得更加困难。他是个坏蛋,是否能违背他的意愿让他成为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人? 也就是,极大违背了自由意志的体制,即使能保证安定、和谐,这样的体制到底有意义吗?我们面对着一个极其荒诞的选择: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是杀了他,还是将他改造成“被迫”无害的合法公民?是否后者比前者更为过分呢?伯吉斯则
38、向传达了这样一种观念,即使是罪犯,政府也不能干预他们思想的自由,道德选择的权利比被对社会稳定有利的善良更重要。 我们不禁想:我们是否可以用恶对待别人的方式来对待恶人?我们凭什么有这样的权力?善的意义何在?如果没有选择的前提,善是否就毫无意义?用辩证的范畴思考,正是恶使善成为善,没有恶的存在,善也不再是善。这二者没有一个可以脱离对方而独立存在。我与作者的观点是一样的。 这意味着,即使冒着动乱的危险,即使那些人有可能危害更多的人,我们也不可以剥夺他们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权利,我们不能将机械的道德理论套用在活的机体上。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不是在保护人类的大多数,而是将整个人类推向了屈辱的高台,在这里,人
39、类的自由意志不值一提。这样的强制选择否定了道德选择和自由存在的价值,取而代之的,在这套理论里更为重要的是安全、和谐、稳定。但自由,尤其是思想自由恰恰是人类活着的理由。可以说,这是人类的尊严。 20_(请自填)发条橙读书心得范文 【推荐三:2022华氏451读后感范文5篇】 华氏451读后感1 看奇葩说的时候,正好听到蔡康永老师提到了这本书,他在描述这本书的时候说道,在书籍不被允许存在的情况下,人们靠自己的大脑来保存一本书。 我被这种敬畏书籍的方式给感动了。 其实整本书讲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在规定了书籍是要被焚烧的世界里,几近被同化的“消防员”男主人公遇到一个灵动独特的少女听到了一些身边没听闻
40、过的不被允许的离奇想法,回到家后看到一个整日依赖着电视墙维系虚拟情感多次自杀的妻子。两者间的鲜明对比,主人公由此开始思考他所处的环境,他偷偷藏下来不曾翻过的几本书籍。于此之后他亲自参与了一次焚烧一位老妇人的书房的工作,看到老妇人因为书籍的毁灭而痛不欲生走进火场与书一起死亡,那一幕促使他疯狂的想要去阅读那些他藏起来的书籍,之后他强行拉着妻子进行阅读,在众妇人和消防队长面前表现得异常,寻求老人的帮助去找机会印刷现有的藏书,这些一步一步紧凑的进行着导致了最后他的藏书被毁房子被烧杀死消防队长被猎狗追捕过上逃命的生涯。而幸运的是在路上遇到了那些强行用大脑来记录和保存一本书的老人们,几千人的组织就是一所移
41、动的图书馆。小说的最后,作者安排一场战争,算是给那些移动的书籍们一种活下去和被继承的希望。 我被小说里作者的用词热血了,被人类为了保存知识而做的努力感动了。 但在这本书里最爱的是以下一段话:他去世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并不是为他而哭,而是为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情而哭。我哭是因为他再也不会做那些事情了,他再也不会雕刻另一块木头了,再也不会在后院帮我们养鸽子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拉小提琴,像以前那样讲笑话了。他是我们的一部分,他死了之后,所有的行为也都停止了,没有人可以像他那样做那些事情了。 这段话让我明白,喜欢一个人怀念一个人,可能想到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曾经做过的那些事情。他曾经在我害怕的时候用语
42、言来安慰我,在我生病的时候告诉我该注意那些情况,在我寒冷的时候敞开衣服将我温暖。 华氏451读后感2 华氏451是由奇葩说里蔡康永先在一次辩题为:“奇葩星球新技术可以让全人类大脑一秒知识共享,你支持吗?”中推荐的! 正如他当时描述的那样,故事的确讲述了关于“焚书”这件事,但更为讽刺的是那些“焚书”者正是当初铤而走险的“消防员”,最后知识分子只能每人记下一本书,用口口相传的方式把知识传递下去!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部分会变得模糊,但也会留下深刻的一部分!当然,他们并不会逼迫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一定听他们传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而他们并非因为自己掌握了知识就变得高级! 我非常想了解作者是基于
43、什么背景、情绪下以“反乌托邦”的形式创作了这本书,我甚至有一刻怀疑,这故事根本就是真实存在的,但却以在互联网搜索失败后不再去理会它的虚实! 如果将此书与现实相连,其实不难找到相似之处。城市的生活节奏之快,已经让大部分人无暇顾及“我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做这样选择?”“我快乐吗?”那么我们需要书吗?我需要书吗?谁会拒绝知识呢? 记得曾经在一次面试心理师助理时,面试官问我平时的爱好时,我竟不自量力的脱口而出“看书啊!”而我最爱徐志摩的书!但当面试官接着问都拜读过他的那些著作时,我竟没记起他的再别康桥,和曾经在高中时代拜读过他的想飞这本书!当然最后我也没有通过面试,我想可能和徐志摩无关,因为直至今日
44、我连一张心理学资质证书都没有。 华氏451写到,学校教出越来越多的赛跑选手、跳高选手、飙车手、补锅匠、投机取巧者和游泳选手,而不是检察官、评论家、万事通和创造者,那么,“知识分子”这个名词当然就必然成了骂人的字眼。人们只懂得享乐,没有人花一丁点儿的时间去思考,而书的存在就是在这看似“太平盛世”的国度里,“侵蚀”人的大脑,“腐蚀”人的思想,甚至是“吞没”整个“过度”!所以政府命令消防员手握铜质管嘴不再去灭火,而是任凭巨蟒般的喷管将它有毒的煤油吐向世间,记录历史的残渣和焦墟。 以前我从不明白,我喜欢徐志摩,还喜欢鲁迅,甚至喜欢弗洛依德,书架上确实也存有他们的真迹,可却少有观摩。但却习惯性告诉外界,
45、我仰慕他们!究竟是为何?名著和名人存在的意义又是为何?难道我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变的比他人高级了嘛?正如我可能听贝多芬、肖邦,就更高级了嘛?正如我走在街上背LV、香奈儿就更高级了吗?何苦做这些表面文章衬托自我?何苦? 我们必须灌输给自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并不重要,千万不能做个腐儒,我们不可以自觉优于世上任何人。 华氏451读后感3 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知识,世界将变得一片昏暗。就如富兰克林所说的: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 华氏451度是一本膾炙人口的科幻小说,书中描述一个未来的世界,人们彼此疏离、惰於思考,政府更是严格限制知识的传播,禁止人们思考、看书、甚至谈天。為了
46、歼灭所有的知识份子,消防员的工作从救火变成纵火;把满屋的书像木柴一样烧的精光。故事中的主角孟泰格也是其中一位消防员。身為消防员,他终究还是领悟了知识的重要性。 小说中,没有知识的世界製造出像机器人一样的人类,没错,如果没有知识,世界就会向书中描述的,人们像行尸走肉般没有感觉,没有思想一样恐怖,知识传播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战国时期统一六国的秦始皇,為了要让自己的王位坐得更稳,便焚书坑儒,使人们变笨,自然而然也会服从他。那时的人们因此没有智慧,不但不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还只会盲从的跟随他人。 俗话说:蜂採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话中的智慧远胜於我们的想像。这句谚语清楚的指出人读书和蜜蜂採花蜜一样都能得到很大的益处。也证明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人如果没有读书,没有学习,就不会有知识,而没有知识的我们,就会像是在黑暗中摸索。 在人类的歷史上,还有一个很好的证据。西元600到1000年之间,只重实际不重科学的罗马帝国统一了西方世界,欧洲开始进入了黑暗时期。再加上汪达尔人、哥德人、匈奴人等野蛮人的入侵,西方的科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