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工资系数表等、级及系数 岗 位 类 别等 级 系数 K1 技能操作类 技术类 管理类1 212 2.2 学徒工3 2.54 2.725 3普通工6 3.4 熟练工7 3.8 初级技工38 4.2 中级技工9 4.610 5411 5.4文员、办事员12 5.9 高级技工13 6.3 技师514 6.7助工以上职称 业务主办(班长)15 7.2 主管专业16 7.6 技术职务617 8主管技师 业务主管18 9 副主任专业 科长、工段 长19 9.5 技术职务 调度、业务 主任720 10副主任技师21 13 主任专业22 13.5 技术职务823 14主任技师 副部长、专 员24 15.5
2、25 16926 16.5部长27 1928 19.51029 20总经理助理30 21.51131 22 副总经理12 32 26 总经理工资标准表职位 职位等级 基本工资 职务补贴 技术补贴 特殊补贴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主管经理助理助理工程师专员助理实习生(本表根据职员的职位,将工资划分为若干级别,企业可根据职员级别高低来调整工资)工资统计表扣 缴 部 分单位 加工类 别 本薪 生产奖 金 全勤奖金 加班津 贴 应发工 资 福利金伙食费保险费所得税借支 实发工资合 计董事长 总经理 会计 制表工作奖金核定表(一)月份本月营业额 本月净利润 利润率可得奖金 调整比率 应发奖金单位
3、别 姓 名 职 别 奖 金 单 位 姓名 职别 奖金奖金核定本月净利润 可 得 奖 金 本月营业额 目标利润提高比率10 万以上 0 4000 万以下 0%1020 万 200 400500 万 10%2030 万 400 500600 万 20%3040 万 600 600700 万 30%奖金核定标准4050 万 800 700800 万 40%50 万以上 每增 10 万增加 200 元 800 万以上 50%总经理 核准 填表公司工资等级表级别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五 级 六 级 七 级 八 级点幅200280240260320480400560480640600760680
4、8408001000包含人员试用期内员工、临时工出纳员、办事员、工勤人员会计、总务管理员、国际部初级业务员、工贸部初级业务员、单证员、储运员、经济员办公室文秘、国际部中级业务员、工贸部中级业务员、助理工程师国际部高级业务员、工贸部高级业务员、助理经理、分部经理、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一等200 240 320 400 480 600 680 800二等240 280 360 440 520 640 720 840三等280 320 400 480 560 680 760 880四等360 440 520 600 720 80
5、0 920五等480 560 640 760 840 960六等1000婚丧喜庆暨福利补助给付规定(一) 婚丧喜庆规定:1. 公司暨主管级(经副理级以上) 庆贺同仁结婚、丧事规定( 由公司负担)。公 司项目礼金 其他全体主管 备 注员工结婚 2000 元 喜幛一个 2000 元员工丧葬 2000 元 花圈一个 2000 元员工祖父母、 父母、配偶 子女丧葬 1000 元 花圈一个 1000 元员工子女婚嫁 喜幛一个一、以本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为限。 二、由公司直接雇用的聘约或临时人员,不论婚丧,一律 1000 元。 三、同一婚丧情事有 2 人以上合于条件者仅贺奠其一。 四、喜幛花圈以每个最高以
6、300 元为准。 五、女性员工因结婚而辞职或于辞职后二个 月内结婚者,得依本规定致送礼金。六、员工的未满 18 岁子女丧葬、只由公司致 送奠仪 1000 元整。 2同仁间行致送礼金标准暂定如下职位或资位 结 婚 丧 事 备 注总 经 理 (正管理工程师) 自由决定经 理 级 (管理) 工程师 600 元 300 元副 经 级 (副管理 工程师) 500 元 250 元科长组长级 (助理 管理工程师) 400 元 200 元股 长 级 管理工务员 300 元 200 元副管理工务员以下 300 元 200 元3.公司暨主管级贺奠同仁由财务部办理,工厂由总务组办理,并于喜庆或丧事前一天将礼金送交本
7、人。 4.各同仁自行致送礼金,如需请公司代付时,应于喜庆或丧事前两天通知财务部或总务单位办理,并于当月由各人薪给中扣还。 5.如是同一单位同仁可自由增加礼金,其余原则上以不超过以上第(二)项的标准送礼。件薪计算表日期 品 名规 格代号 工 程 名 称 工时单价FOB 单价 数量 09FOB 总价 10原料成本 预定工时 11物料成本 预定工资 12附加价值 核定件薪 13估计利润 利 润 率 14C 裁 剪 15代号 工 程 名 称 工 时 单 价 1601 1702 1803 1904 20合 计S 印 刷01 合 计02 Q 品检03 0104 02合 计 03W 熔 接 合 计01 P
8、包 装02 0103 0204 0305 0406 合 计经理 厂长 制表操作员工资统计表月份 班别日 期日 期小 计全勤奖金假日津贴合 计经理 会计 厂长 科长 组长 班长操作员工资卡月份: 组别: 姓名: 编号: (正面)日期 批号工 作说 明工作时间数量 单价 工资 日期 批号工作说明工作时间 数量 单价 工资(背面)日期批号工作说明工作时间数量单价工资日期批号工作说明工作时间数量 单价 工资本 月 底 薪 记 录日期 工作时数 工资 日期 工资时数 工资1 202 213 224 235 246 257 268 279 2810 2911 3012 3113 合计14 底 薪15 年
9、资 奖 金16 精 勤 奖 金17 特 别 奖 金1819 本 月 工 资津贴申请单班别: 加班 夜勤 其他 年 月 日姓 名工 作 时 数姓 名工 作 时 数补 津 贴 具 体 事 实经理: 生管: 主管: 申请人: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资助女员工的嫁妆费用,使其得以安心工作,并奖励其勤劳服务精神,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范围:凡本公司编制内的正式女员工,于本公司连续服务满 2年以上,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得依本办法之规定申请的。第三条 年资计算:本办法所称的年资,按下列规定计算:(一)自其到公司正式任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二)特别病假及停薪留职期间其年资不计。第四条 结婚离
10、职时赠给标准:女员工于结婚时依下列赠给嫁妆价值基数乘离职前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以上 12年度为 100%)核给:第五条 非结婚离职时赠给标准:女员工倘非因结婚而离职时,依其年资按下列标准比照 应结婚离职者嫁妆给付标准赠给:(一)连续服务满 4年以上,经核准并办妥离职手续或因公亡故或命令退休或符合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二、三、四项的资遣人员全数付给。(二)连续服务满 2年以上未满 4年,经核准并办妥离职手续者,均给 60%。(三)连续服务满 2年以上,因违反厂规被免职者,给予40%。(四)连续服务未满 2年者不给。第六条 申请手续:申请应向人事部门办妥下列各项手续:(一)办妥申请表(人事部门
11、备索)一份。(二)检具婚贴一份(但第五条所称者申请时免送)。(三)提出婚后 3个月内的“离职申请单“(人事部门备索)两份,于“离职申请单“上应填明确定离职日期及盖章后,仅办妥核准手续即可(呈至经理),至离职时再行办理其他应办手续。(四)服务未满 4年者,得在婚前预付 6成,余 4成于婚后检具户口誊本一份再行发给。服务满 4年以上者,离职时,全数核给。(五)申请期限为婚前 1个月起至婚后 3个月止,逾期以弃权论。第七条 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营决策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普遍员工工资计算表月 份 页部门 姓名 工作日数日薪本薪生产奖金假日津贴全勤奖金加班津贴本期工资扣除部分 实发工资福利金伙食费
12、所得税借支合 计总经理 经理 会计 填表生产奖金核定表月份单位制造编号产品名称生产数量省料率省料奖金 良品率收成率奖金 效率 效率奖金 奖金合计合计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原则和范围第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 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 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章 病 假第五条 员工享有
13、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第六条 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第四章 帐户分立及支付第七条 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 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第八条 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4倍左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第九条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14、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第五章 医疗费报销范围第十条 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第十一条 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 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
15、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 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第六章 医疗程序第十二条 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第十三条 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第十四条 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第十五条 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第十六条
16、 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第七章 工伤处理第十七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第十八条 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2. 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3. 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4. 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建议。第十九条 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第二十条 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
17、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第二十二条 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地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为基数代职工缴纳,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颁行。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一)为谋求员工生活安定,增进员工感情,唤起团结合作精神,特订定本办法。(二)本公司员工本人结婚或子女结婚;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员工子女的教育;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得依本办法的规定申领补助金。(三)员工本人结婚,给付基本薪资一个月的补助金。并由公司致赠喜幛或拍发贺电致贺。但结婚当事人均在本公司服务时,由一方请领上项补助金,另一方只能请领
18、1500元的补助金。(四)员工子女结婚,给付 1500元的补助金。但结婚当事人在本公司服务时,只能由结婚当事人依前条的规定请领补助金。(五)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一次给付 1500元的补助金,并以 2次为限。小产、流产、死产,概不给付补助金。(六)员工的子女(除任职本公司者外)就读经政府立案的各级正规学校,其学业成绩平均 75分以上,操行成绩(德育)乙等(60 分)以上者,得按下列标准申领补助金。但最多以 3人为限。1.专科以上学校(5 年制专科 4年级以上)每学期给付 1500元。2.高中(职)学校(五年制专科一、二、三年级)每学期给付 500元。3.初中(职)学校每学期给付 300元。(七
19、)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除由本公司致送挽联、花圈、花篮或唁电致哀外,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付一个月薪津的补助金;满二足岁以上子女丧亡时给付半个月薪津的补助金。(八)申请给付补助金应填具补助金给付申请书暨补助金额领取收据,并检附下列证件:1.结婚补助金:户籍誊本。2.生育补助金:出生证明及户籍誊本。3.教育补助金:在学证明及成绩单。4.丧亡补助金:除籍后户籍誊本。 结婚补助金得凭喜贴、丧亡补助金得凭讣文预先给付,再补办请领手续。(九)补助金的申请应于给付原因发生起第 2个月内,逾期以放弃论。(十)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十一)本办法各项补助金依法扣缴所得税。(十二)本办法经呈董事会通过
20、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员工抚恤细则(一)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 (二)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三)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 24个月为限。(四)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1.服务未满 1年者,给予 1万元。2.服务 1年以上未满 2年者,给予 2万元。3.服务 2年以上未满 3年者,给予 3万元。4.服务 3年以上未满 4年者,给予 4万元。5.服务 4年以上未满 10年者,给予 5万元。6.服务 10年以上者,给
21、予 6万元。(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 4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 5个月薪津为限。1.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2.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3.于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 6个月内为限。(七)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书件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八)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九)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1.配
22、偶。 2.直系血统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孙子女。 (十)死亡者如无遗族或遗族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十一)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 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十二)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员工工资调整表部门: 年 月 日本薪 技术津贴 合计职别工号 姓名 原工资 按调整 原工资 按调整 原工资 按调整 备注合计员工薪津计算表应发数 应扣数编号姓名薪金绩效奖金技术津贴假日津贴加班津贴合计所得税劳保费工会福利福利费医药费借支实发数备注总经理: 副总线理: 经理: 复核: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