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办事指南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 号)、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报建时应提交的资料(一)公开招标施工报建1、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备案表 2 份;下载网址:http:/ 1 份;(复印件加盖鲜章)3、建设工程立项批复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 份;(留复印件 2 份)7、满足施工要求的资金证明 1 份;(原件)(1
2、)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证明提交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2)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证明应提交财政或者发展改革部门相关文件批复,或者银行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拟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拟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 30%。(二)邀请招标施工报建除提供公开招标施工报建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邀请招标的批准文件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限国有项目)(三)直接发包施工报建除提供公开招标施工报建的资料外(第 7 项除外),还需提供直接发包的批准文件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限国有项目)(四)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服务类招标邀请或直接
3、发包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限国有项目)1、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备案表 2 份;(原件加盖鲜章)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1 份;(复印件加盖鲜章)3、建设工程立项批复 1 份;(核原件留复印)4、资金证明 1 份;5、改变法定发包方式的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核原件留复印件)(五)单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1、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备案表 2 份;(原件加盖鲜章)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3、采购工程立项批复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4、资金证明 1 份;5、改变法定发包方式的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核原件留复印件)三、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报建时应
4、提交的资料除提供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报建的资料外,还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2、企业章程;(核原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3、若为开发项目,开发企业还需提供开发资质。 (核原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四、委托招标代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1、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1 份;(核原件,留存复印件)2、具有 3 名及以上项目班子成员,其中项目负责人、编制招标文件人、项目代理人具有考核记录手册并与招标代理合同项目成员一致。 (核原件)五、自行招标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1)具有 3 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职称证书;(核原件,留存复印件)(2)1 名以上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本单位 2 名以上人员的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六、有代理业主的项目报建时应当提供建设方与代理业主签定的代理合同 1 份。 (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七、办理程序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接件,市招标办报建科负责办理。八、办理时限2 个工作日。申报窗口: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2 号窗口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窗口电话:6367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