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游员管理合同书甲方:承德市旅游管理服务培训中心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导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的管理职能1.甲方协助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负责乙方的执业档案注册登记、建立、保存、动态管理; 导游资格证面试的网络资料审核及考务;等级晋升现场报名;换发、申办电子导游证审核工作;代办导游资格证、等级证等;组织考取导游资格证人员执业培训、实习及考核;负责省旅发委导游技能大赛的推荐、市级导游大赛的组织工作和社会导游员的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承德市旅发委组织的全市导游员培训和日常政治、业务培训。3.甲方
2、负责制定和实施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办法和奖惩制度。4.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中介服务,向旅行社推荐乙方。5.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协助乙方代上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乙方出现的意外情况。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应当受到尊重,并且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参加全市导游员培训和换发、申办电子导游证、省市级导游大赛及日常政治业务培训。4.乙方经甲方介绍到旅行社工作期间,劳动报酬与旅行社自行
3、结算。5.乙方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必须经所在旅行社委派,乙方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承揽导游业务。6.乙方到外地从事导游工作,应到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服从管理。7 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8.乙方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9.乙方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权。第三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承德市旅游管理服务培训中心(盖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