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沣西新城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合同书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市政公用局 乙方: 为了加强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文明管理、保障安全和市容整洁、根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立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必须做到: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亮证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要受贿。第二条:乙方必须做到:1、具有国家批准的挖掘、回填城市道路及其管线施工的资质。2、应在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后再进入工地施工,紧急抢修工程(对道路已造成破坏)应在开工24小时内补办手续。3、严格按照批准位置、面积、工期施工,施工期间如需要变更,应在甲方办理变更审批手
2、续后,再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4、长距离挖掘城市道路必须分段施工,每段长度一般不超过 200 米。5、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 ,设置规范、色彩统一的硬质围挡(墙)、封闭施工现场,挡板(墙)落地设置不得有歪斜缺板现象,高度1.8米,保持整齐、平直、洁净,档板外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垃圾等。6、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维持和疏导交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悬挂红灯。7、挖掘工程应根据需要设置安全便桥,保证沿线居民安全、方便通行,横向挖掘快、慢车道或挖掘医院、商场、学校等大型公共场所门前道路,必须在晚 8 时至次日 6 时期间施工,其余时间沟槽蓬置钢板、保证交通畅通,现场不得
3、堆放任何材料。8、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循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16 条的规定。9、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符合恢复路面面层条件后,乙方清理现场,经甲方同意方可撤除档板、钢板等安全设施,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10、在施工、保修期间,未按规定要求施工造成市政工程设施塌陷、缺损或挡板(墙)倾斜、倒塌、燃烧、爆炸、电击等造成过往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三条:凡违反第一条规定者,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凡违反第二条 4、5、6、7、8、9 款,在接到甲方通知当日内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将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纠正,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因管线本身断裂、回填质量所引起的路面塌陷,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抢修,由此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工程名称: 起止路段: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市政公用局 代表: 乙方: (盖章)代表: 二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