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智慧社区建设导则(试 行)前 言 31 范 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定义 .54 智慧社区总体框架 .75 建筑物及基础设施 .85.1 建筑物 85.1.1 居住场所 .95.1.2 办公场所 .95.1.3 服务场所 .95.1.4 养老场所 .95.1.5 医疗健康场所 .95.1.6 文体场所 .105.2 社区环境 .105.2.1 热环境 .105.2.2 光环境 .115.2.3 声环境 .115.2.4 空气质量 .115.2.5 社区绿化 .115.3 市政设施 .115.3.1 道路交通 .125.3.2 给排水管网 .125.3.3 供电网 .135
2、.3.4 供气网 .135.3.5 应急设施 .145.3.6 户外广告设施 .146 智慧应用 .146.1 智慧物业 .146.1.1 社区智慧通 .146.1.2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166.2 智慧服务 .166.2.1 物业管理服务 .166.2.2 市政公用服务 .176.2.3 社区生活服务 .176.3 智慧政务 .186.3.1 居民自治管理服务 .186.3.2 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服务 .186.3.3 治安管控服务 .196.3.4 法律宣传服务 .217 智慧社区信息化体系结构与平台设计 .227.1 智慧社区信息化体系结构 .227.1.1 服务接入层 .237.1
3、.2 软件层 .237.1.3 数据层 .237.1.4 通信层 .247.1.5 感知层 .247.2 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计原则 .247.2.1 开放性 .247.2.2 标准化和结构化 .247.2.3 模块化 .247.2.4 可管理性 .257.2.5 先进性 .257.2.6 经济性 .257.2.7 高效率 .257.2.8 可靠性 .257.2.9 可扩展性 .257.3 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要求 .258 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接口技术要求 .268.1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及系统接入接口 .278.2 行业及商业服务信息共享及系统接入接口 .278.3 感知信
4、息接入接口 .278.4 用户访问及认证接口 .279 智慧社区试点、示范与评价、推广 .2810 智慧社区指标体系 .2811 标准体系 .33前 言本导则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本导则主要起草人:1 范 围本 导 则 规 定 了 深 圳 市 智 慧 社 区 建 设 的 基 本 内 容 、 基 本 原 则 、 技 术 要 求 , 以 及 运 营 和 管 理 的 基 本 方 法 。本 导 则 适 用 于 深 圳 市 智 慧 社 区 建 设 和 运 营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导 则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导
5、 则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导 则 。 凡 是 不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以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GB/T 20299.1-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 1 部分:系统通用要求 GB/T 20299.2-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 2 部分:检测验收 GB/T 20299.3-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 3 部分:物业管理GB/T 20299.4-2006 建 筑 及 居 住 区 数 字 化
6、技 术 应 用 第 4 部 分 : 控 制 网 络 通 信 协 议 应 用要 求GB/T 20647.3 社区文化服务指南 第 3 部分:文化、教育、体育服务GB/T 28507-2012 互联网文本语音展现通用描述规范GB/T 28847.1-2012 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第 1 部分:概述GB/T 28847.2-2012 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第 2 部分:硬件GB/T 28847.3-2012 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第 3 部分:功能GB/T 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40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622-2010 住宅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
7、B/T 50623-2010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9175-88 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0052 三项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00-1994 有线电视系
8、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8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2-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36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86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4
9、37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94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55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606-2010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13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846-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7-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918-2013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T 174-2003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 16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JGJ/T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229 民用建筑绿色
10、设计规范GA/T 1038.1-2012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 1 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GA/T 1038.2-2012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 2 部分:服务管理接口GA/T 1038.3-2012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 3 部分:信息交换接口SB/T 10455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YD/T 2248-2011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YD/T 1737-2009 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CECS 57 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 179 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DB31/T 747-2013 智慧园区建设与管理通用规范DB31 294-2
11、010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要求3 术 语 定 义3.1智 慧 社 区 smart community 智 慧 社 区 是 利 用 物 联 网 、 云 计 算 、 移 动 互 联 网 、 通 信 网 、 信 息 智 能 终 端 等 新 一 代 信 息 技术 , 通 过 对 各 类 与 居 民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信 息 的 自 动 感 知 、 及 时 传 送 、 及 时 发 布 和 信 息 资 源 的 整 合共享,提升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现代化,让居民生活更智慧、更幸福、更安全、更和谐、 更 文 明 、 更 健 康 , 让 物 业 服 务 更 便 捷 、 更 高 效 , 促 进 社 区 公
12、共 服 务 和 便 民 利 民 服 务 智 能 化 的 一种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创新模式。3.2智 慧 城 市 smart city智 慧 城 市 是 通 过 综 合 运 用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 尤 其 是 物 联 网 、 云 计 算 、 大 数 据 、 空 间 地 理 信 息 集 成 等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 整 合 信 息 资 源 、 统 筹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 促 进 城 市 规 划 、 建 设 、 管 理 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城市管理与发展的生态系统。3.3智 慧 社 区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information service
13、 platform for smart community 以 智 能 化 的 城 市 建 筑 、 市 政 和 信 息 化 资 源 等 设 施 为 基 础 , 以 通 信 网 、 物 联 网 、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等 技 术 为 支 撑 , 充 分 利 用 社 区 和 城 市 公 共 基 础 数 据 , 以 及 各 类 商 业 数 据 , 为 居 民 、 企 业、政府等用户提供智慧物业、智慧服务和智慧政务等信息化服务的信息化平台。3.4社 区 智 慧 通 community smart identity 通 过 集 成 停 车 场 系 统 、 门 禁 系 统 、 健 康 管 理 系 统
14、 、 社 区 智 能 终 端 、 智 能 家 居 等 社 区 智 能子 系 统 , 实 现 通 道 身 份 识 别 、 社 区 服 务 、 商 业 消 费 、 健 康 服 务 、 家 居 智 能 控 制 等 智 慧 管 理 及 应用功能的智能业主卡、智能手机或电子标签等自动识别介质(设备)的统称。3.5智 慧 物 业 smart estate 智慧物业是指可被智能监控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配套设备、设施、场地,可实施智能化运行与管理,满足节能、环保、舒适的要求。 3.6智 慧 服 务 smart service 智慧服务包括物业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生活服务等智慧服务功能。 智 慧 物
15、业 服 务 系 统 : 集 成 通 知 公 告 、 投 诉 建 议 、 服 务 指 南 、 社 区 文 化 、 账 目 公 示 、 服 务报告等物业服务,实现在线业务办理、费用查询、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 智 慧 市 政 公 用 服 务 系 统 : 集 成 供 电 、 供 水 、 燃 气 、 有 线 电 视 、 通 讯 、 交 通 、 医 疗 等 市 政公用服务,实现在线业务办理、费用查询、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 智 慧 生 活 服 务 系 统 : 集 成 文 化 教 育 、 健 康 运 动 、 养 老 服 务 、 家 政 服 务 等 生 活 服 务 , 实 现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网上支付等功能。
16、 3.7智 慧 政 务 smart government 智 慧 政 务 是 以 社 区 为 单 位 , 集 成 社 区 及 基 层 政 府 服 务 资 源 , 实 现 居 民 自 治 、 政 府 公 共 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的功能。居 民 自 治 系 统 : 应 满 足 社 区 居 民 、 产 权 业 主 、 业 委 会 等 对 社 区 管 理 公 约 、 社 区 选 举 、 社 区文化、社区服务等社区事务自治管理,实现电子投票、邻里互动等功能。政 府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管 理 系 统 : 以 社 区 为 单 位 , 集 成 社 区 工 作 站 、 街 道 办 、 警 务 室 等 基
17、层 政 府 公 共 管 理 服 务 资 源 , 实 现 房 屋 、 物 管 、 社 保 、 就 业 、 计 生 、 民 政 、 环 保 、 城 管 、 安 全 与应急等公共事务信息采集、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等功能。3.8应 用 商 店 App Store 指 一 种 软 件 销 售 和 应 用 模 式 , 借 助 广 大 的 终 端 传 递 企 业 的 服 务 和 产 品 信 息 , 以 行 业 和 功能 为 主 要 分 类 方 式 , 所 有 上 架 软 件 均 通 过 测 评 , 用 于 保 护 企 业 利 益 , 确 保 用 户 使 用 应 用 的 安 全性。3.9云 计 算 cloud
18、computing 是 一 种 通 过 网 络 将 弹 性 可 扩 展 的 共 享 物 理 和 虚 拟 资 源 池 以 按 需 自 服 务 的 方 式 提 供 和 管理的模式。这里的资源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软件、存储设备。 3.10社 区 电 子 商 务 community e-commerce 指 在 互 联 网 上 利 用 计 算 机 和 网 络 通 信 技 术 , 以 电 子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的 社 区 服 务 活 动 , 是 传统社区商务活动各环节的数字化、 网络化 。 3.11电 子 投 票 electronic voting 指采用电话、互联网等数字化方式提供的投
19、票服务。3.12电 子 支 付 electronic payment 指 电 子 交 易 者 , 包 括 消 费 者 、 厂 商 和 金 融 机 构 , 通 过 电 子 设 备 及 网 络 进 行 货 币 支 付 或 资金流转。4 智 慧 社 区 总 体 框 架智 慧 社 区 建 设 要 以 政 策 标 准 和 安 全 运 行 体 系 为 保 障 , 以 智 能 化 的 城 市 建 筑 、 市 政 和 信 息 化 资 源 等 设 施 为 基 础 , 以 城 市 公 共 信 息 平 台 和 城 市 公 共 基 础 数 据 库 为 支 撑 , 构 建 智 慧 型 社区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平
20、台 , 进 而 为 居 民 、 企 业 、 政 府 等 用 户 提 供 智 慧 物 业 、 智 慧 服 务 和 智 慧 政 务 等信息化服务的应用体系。智 慧 社 区 是 由 人 、 信 息 化 系 统 、 社 区 基 础 设 施 、 政 策 标 准 等 要 素 共 同 构 成 , 并 融 入 智 慧城市的智慧型生态环境,如图 1 所示。图 1 智慧社区总体框架5 建 筑 物 及 基 础 设 施5.1 建 筑 物在 社 区 中 , 建 筑 物 主 要 包 括 : 居 家 、 办 公 与 服 务 场 所 、 养 老 场 所 、 医 疗 健 康 场 所 、 文 化 、 教育和体育场所。建筑物的规划
21、设计应以绿色生态为指导,满足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 绿 色 建 筑 评 价 标 准 GB/T50378 及 其 他 现 行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 。 各 类 场 所 的 主 要 建 筑 应 建 设 为 绿 色 建 筑 , 达 到 节 水 、 节 地 、 节 材 、 节 能 、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 并 配 有 相 应 的 效 果 监 测 系 统 , 可 实 施 智 慧 运 行 和 管 理 。 各 类 场 所 建 筑 应 符 合 国 家 绿 色 建 筑 相 关 设 计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要 求 , 如 建 筑 的 通 风 采 光 、
22、保 温 、 隔 热 、 隔 声 、 节 能 环 保 、 施 工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 各 类 建 筑 宜 设 置 公 用 设 施 设 备 用 能 监 控 系 统 及 室 内 外 环 境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 实 现 建 筑 用 能 、 用 水 及 室 内 外 温 度 、 湿 度 和 环 境 污 染 物 的 在 线 监 测 及 管 理 。 同 时 , 社 区 应 建 立 设 备 远 程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 集 中 监 控 供 配 电 、 给 排 水 、 消 防 、 空 调 、 电 梯 等 设 备 运 行 状 态 , 并 对 异 常 状 况 自动预警、报警和应急调度,实现对设备
23、异常的快速响应。5.1.1 居 住 场 所居 家 场 所 的 建 设 在 符 合 城 市 居 住 区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GB50180、 健 康 住 宅 建 设 技 术 规 程 CECS179、 住 宅 建 筑 规 范 GB50386 及 其 他 现 行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 外 , 还 应 满 足 : 距 5 种以上公共服务设施的距离不宜超过 1000m;无障碍住房比例应大于 2%;节水 节能达到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5.1.2 办 公 场 所办 公 场 所 的 建 设 , 在 满 足 社 区 职 住 守 衡 , 符 合 相 关 场 地 选 择 要 求
24、 的 情 况 下 , 应 满 足 绿 色 建 筑 要 求 , 达 到 现 行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 。 设 置 室 内 环 境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 有 利 于 对 建 筑室内环境的在线监测与管理。5.1.3 服 务 场 所服 务 场 所 的 建 设 在 符 合 城 市 居 住 区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GB50180、 健 康 住 宅 建 设 技 术 规 程 CECS179、 社 区 商 业 设 施 设 置 与 功 能 要 求 SB/T 10455 及 其 他 现 行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 外 , 还 应 满 足 : 通 过 控 制
25、 合 理 的 建 筑 贴 线 率 营 造 宜 人 的 步 行 空 间 , 建 筑 贴 线 率 宜 大 于 50%; 大 型 服 务 场 所 建 筑 , 也 应 满 足 绿 色 建 筑 要 求 , 达 到 现 行 国 家 绿 色 建 筑 相 关 标 准 、 规范的规定。5.1.4 养 老 场 所养 老 场 所 建 筑 应 严 格 遵 循 老 年 人 居 住 建 筑 设 计 标 准 GB/ T50340、 养 老 设 施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GB50867-2013、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养 老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以 及 其 他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 规 范
26、 的 规 定 。 养 老 场 所 的 建 筑 应 根 据 当 地 纬 度 及 气 候 特 点 选 择 较 好 的 朝 向 布 置 , 日 照 标 准 不 应 低 于 冬 至 日 日 照 2 小 时 的 标 准 ; 建 筑 宜 以 低 层 或 多 层 为 主 , 建 筑 密 度 不 应 大 于 30%, 容积率不宜大于 0.8;大型养老场所建筑宜满足国家现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1.5 医 疗 健 康 场 所智 慧 社 区 医 疗 健 康 场 所 的 规 划 与 设 计 , 必 须 与 社 区 人 口 规 模 相 对 应 , 并 应 与 社 区 同 步 规划 、 同 步 建 设 和
27、同 时 投 入 使 用 , 其 规 划 设 计 应 严 格 遵 循 城 市 居 住 区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GB50180-93 及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中有关医疗卫生公共设施的相关规定。 医疗健康场所的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标准,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合 理 选 择 结 构 形 式 , 结 构 的 安 全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二 级 , 建 筑 层 数 宜 为 13 层 , 建 筑 耐 火 等 级 应 不 低 于 二 级 ; 建 筑 设 计 应 符 合 无 障 碍 要 求 , 在 保 证 老 、 幼 、 残 、 孕 等 重 点 人 员 安 全 的 基 础 上 , 兼 顾
28、便 捷 、 舒 适 。 二 层 及 二 层 以 上 建 筑 宜 设 电 梯 , 无 电 梯 的 病 房 楼 以 及 观 察 室 与 抢 救 室 不 在 同 一 层 又 无 电 梯 的 急 诊 部 , 宜 用 坡 道 相 连 接 , 其 坡 度 不 宜 大 于 1/12, 并 应 有 防 滑 措 施 。 应 根 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配置健康服务场所。5.1.6 文 体 场 所根 据 社 区 文 化 服 务 指 南 第 3 部 分 : 文 化 、 教 育 、 体 育 服 务 GB/T20647.3 给 出 的 社 区 文 化 设 施 的 配 置 要 求 , 文 化 场 所 设
29、置 标 准 应 达 到 : 常 住 人 口 在 5 千 人 以 上 的 社 区 宜 具 备 不 少 于 500 平方米的娱乐活动场所;常住人口在 1 万人以上的社区宜设立 8003000 平方米的 中 心 活 动 场 所 , 和 面 积 为 10003000 平 方 米 的 室 内 文 体 活 动 中 心 。 应 具 有 门 类 齐 全 、 功 能 实 用 的 文 化 活 动 服 务 设 备 、 设 施 , 并 设 置 无 障 碍 通 道 。 各 类 文 化 、 教 育 、 体 育 场 所 建 筑 应 符 合 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各 类 婴 幼 儿 教 育 、 青 少 年 教
30、 育 场 所 的 设 置 , 应 满 足 社 区 适 龄 儿 童 、 青 少 年 接 受 正 规 教 育 的 要 求 , 应 根 据 不 同 居 住 层 级 设 定 相 匹 配 的 各 类 教 育 场 所 。 同 时 , 各 类 教 育 场 所 的 设 置 , 应 充 分 考 虑 不 同 年 龄 段 受 教 育 者 的 生 理 和 心 理 特 点 。 教 育 场 所 建 筑 应 符 合 国 家 绿 色 建 筑 相 关 设 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5.2 社 区 环 境社 区 环 境 主 要 涉 及 社 区 热 环 境 、 光 环 境 、 声 环 境 、 空 气 质 量 、 社 区 绿 化 等 ,
31、应 满 足 民 用 建 筑 绿 色 设 计 规 范 JGJ/T229、 绿 色 建 筑 评 价 标 准 GB/T50378、 城 市 居 住 区 规 划 设 计 规范 GB50180-93 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2.1 热 环 境在 典 型 室 外 区 域 和 典 型 房 间 内 设 置 监 测 点 , 对 社 区 室 内 外 热 环 境 进 行 动 态 监 控 , 优 化 室 内外热环境,有效降低小区内的热岛强度,提高居民的热舒适度和降低建筑能耗。5.2.2 光 环 境应 消 除 社 区 内 幕 墙 、 夜 景 等 污 染 源 , 有 效 控 制 可 见 光 亮 度 、 减
32、 弱 眩 光 , 为 社 区 创 造 宜 居 舒 适 的 光 环 境 。 公 共 场 所 和 部 位 的 照 明 采 用 高 效 光 源 和 高 效 灯 具 , 并 采 取 其 它 节 能 控 制 措 施 , 其照明功率密度符合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 的规定。在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 光电控制的照明系统。5.2.3 声 环 境居 住 建 筑 室 内 围 护 结 构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 减 噪 措 施 , 卧 室 、 起 居 室 的 允 许 噪 声 级 在 关 窗 状 态 下 白 天 不 大 于 45 dB( A 声 级 ) , 夜 间 不 大 于 35 dB( A
33、 声 级 ) 。 楼 板 和 分 户 墙 的 空 气 声 计 权 隔 声 量 不 小 于 45dB, 楼 板 的 计 权 标 准 化 撞 击 声 声 压 级 不 大 于 70dB。 外 窗 和 户 门 的 空 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30dB。社区住区环境及场地环境噪声应符合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 的规定。5.2.4 空 气 质 量室外空气质量主要指室外悬浮细颗粒物,以 P M2.5 为 主 ,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主 要 是 指 室 内 甲 醛 、 苯 、 甲 苯 、 二 甲 苯 、 氨 气 、 TVOC 等有害物质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是否达到标 准 规 定 要 求 。
34、在 典 型 室 外 区 域 和 典 型 房 间 内 设 置 监 测 点 , 有 效 地 对 室 内 外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动 态 监控,并能在空气质量变差的情形下联动新风系统、空调系统、空气净化器改善空气质量。5.2.5 社 区 绿 化社 区 绿 地 率 不 应 小 于 30%, 人 均 绿 地 率 不 低 于 1平 方 米 ; 合 理 确 定 植 林 地 比 例 , 优 先 栽 植 固 碳 能 力 强 的 植 物 , 增 加 绿 地 碳 汇 等 , 提 高 社 区 绿 化 率 。 利 用 智 慧 化 的 手 段 进 行 社 区 绿 化 空 间开发、监测、实现动态管理,提升社区绿化水平。
35、5.3 市 政 设 施在 社 区 中 ,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 道 路 交 通 、 给 水 管 网 、 排 水 管 网 、 供 电 网 、 供 气 管 网 、 应 急 设 施 等 。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的 设 计 要 便 于 各 类 信 息 化 设 备 的 连 接 使 用 , 以 及 对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的 远 程 管 理 , 如 水 、 电 、 气 分 项 计 量 设 备 的 安 装 、 远 程 抄 表 功 能 的 实 现 等 , 并 能 实 行 有 权 限 的 开 放 , 便 于 与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实 现 信 息 对 接 。 对 于 给
36、 排 水 管 网 、 供 电 管 网 、 供 气 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应设置专门的智能管控系统,实现对其运行状况的在线监控与管理。5.3.1 道 路 交 通道 路 交 通 设 计 应 遵 循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GB50220 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 规 范 。 道 路 交 通 应 具 备 主 次 清 晰 、 分 级 明 确 和 功 能 合 理 的 机 动 车 道 系 统 、 便 捷 连 通 的 慢 行 系 统 、 齐 全 配 套 的 无 障 碍 通 道 、 合 理 的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和 自 行 车 停 车 处 , 以 及 清 晰 明 确 的 道 路 标
37、识 。 社 区 公 共 交 通 网 络 应 与 城 市 交 通 网 络 紧 密 连 接 , 建 筑 主 要 出 入 口 到 达 城 市 公 共 汽 车 站 点 步行距离宜小于 500m。应设置社区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疏导和缓解社区内及周边道路交通 拥 堵 情 况 , 为 居 民 的 出 行 提 供 方 便 。 应 建 立 社 区 道 路 交 通 诱 导 和 智 慧 停 车 系 统 , 实 现 交 通 诱 导、控制、监控、调度、应急等的智慧化管理。5.3.2 给 排 水 管 网智 慧 社 区 给 水 管 网 的 设 计 , 在 符 合 城 市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规 范 GB50282、 室
38、外 给 水 设 计 规 范 GB50013、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50015、 居 住 小 区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CECS57 以 及 其 他 国 家 现 行 相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 之 外 , 还 应 满 足 节 水 、 节 能 及 便 于 智 能 管 理的相关要求。智 慧 社 区 应 实 行 分 质 供 水 , 采 用 节 水 方 案 ; 选 用 无 负 压 供 水 、 管 网 叠 压 供 水 、 实 行 供 水 分 区 ; 设 置 社 区 给 水 管 网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 通 过 智 能 水 表 和 给 排 水 自 动 系
39、统 等 设 备 和 信 息 化 系 统 对 供 水 进 行 智 能 管 理 。 管 理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和 标 准 进 行 给 排 水 监 控 、 水 量 计 量 、 水费统计与分析、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给排水设备检查、设备定期保养等。智 慧 社 区 排 水 管 网 的 规 划 设 计 不 仅 要 满 足 社 区 排 水 要 求 , 而 且 应 有 利 于 社 区 污 水 、 雨 水 的 综 合 处 理 和 回 收 利 用 , 便 于 智 慧 社 区 智 能 化 管 理 的 实 施 。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 依 据 排 水 性 质 和 污 染 程 度 选
40、用 合 适 的 建 筑 内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系 统 ; 采 用 透 水 材 料 铺 装 路 面 ; 社 区 污 水 达 标 排 放 ; 中水系统设计和水质达标;设置社区排水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社区排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有 生 活 热 水 需 求 的 社 区 宜 设 置 合 理 的 生 活 热 水 系 统 , 选 择 合 适 的 生 活 热 水 热 源 , 宜 充 分 利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以 及 废 热 、 余 热 。 宜 将 社 区 内 屋 面 和 路 面 的 雨 水 收 集 、 处 理 、 储 存 , 作 为 杂 用水回用;或将径流引入社区中水处理站,作为中水水源之一。5.3.3
41、 供 电 网智 慧 社 区 供 电 网 的 建 设 除 遵 循 城 市 电 力 规 划 规 范 GB50293、 城 市 配 电 网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GB50613、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50052、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JGJ16 以 及 其 他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 规 范 的 相 关 规 定 外 , 还 应 利 用 电 气 自 动 系 统 对 供 电 进 行 智 能 化 管 理 , 管 理 内 容 包 括 电 气 系 统 管 理 和 供 配 电 设 备 运 行 维 护 。 其 中 电 气 系 统 管 理 包 括 对 照 明 系 统 、
42、 供 配 电系统和电能计费的管理。a) 除 采 用 常 规 电 源 外 , 应 尽 可 能 使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和 分 布 式 电 源 。 宜 设 立 微 电 网 , 保 证 供电的可靠性。b) 对 照 明 系 统 进 行 规 划 设 计 , 控 制 照 明 用 电 量 , 降 低 供 电 网 能 耗 。 照 明 用 电 的 规 划 设 计 应 考 虑 照 明 系 统 的 节 能 设 计 , 包 括 天 然 采 光 的 合 理 利 用 、 照 明 系 统 的 声 、 光 、 定 时 、 感 应 控制、节能灯具的使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在照明系统中的应用等。c) 减 少 线 路 损 耗 、 使
43、 用 节 能 电 气 设 备 、 控 制 三 相 负 荷 以 及 抑 制 谐 波 危 害 , 实 现 供 配 电 系统的节能。d) 对 社 区 用 电 户 安 装 分 户 、 分 项 电 能 计 量 装 置 , 实 现 社 区 电 能 分 户 、 分 用 途 计 量 。 建 立社区用电能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社区用电的查询、分析,方便社区进行用电管理。5.3.4 供 气 网供 气 网 规 划 设 计 应 符 合 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 GB50028、 城 镇 燃 气 技 术 规 范 GB50494 及 其 他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规 范 的 相 关 规 定 。 对 于 智 慧 社
44、区 供 气 管 网 的 建 设 , 在 保 证 供 气 管 网 安 全 性 的 前 提 下 , 还 应 便 于 供 气 管 网 的 智 能 化 管 理 。 利 用 智 能 燃 气 表 和 信 息 系 统 对 供 气 进 行 智 能 化管理,包括对社区内所有住户和公共区域的供气和用气进行监控、统计、查询与分析。a) 应 按 设 计 压 力 分 级 的 不 同 , 分 别 进 行 燃 气 管 道 的 建 设 、 运 行 维 护 和 使 用 。 管 径 的 选 择应充分利用天然气的压力,选择合理的压降以减小管径,节省建设费用。b) 不 同 规 格 型 号 的 设 备 , 其 特 点 、 安 装 条
45、件 、 工 作 压 力 不 同 , 应 根 据 实 际 工 况 选 用 合 适的燃气设备。c) 在通风条件不是很好、人口稠密、用气量大、有可能存在燃气泄漏的位置和地段, 应 合 理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泄 漏 检 测 报 警 装 置 , 以 防 止 燃 气 泄 漏 带 来 危 险 。 同 时 设 置 燃 气 紧 急 自 动 切断阀,方便在紧急突发事故条件下,第一时间切断气源。d) 应 安 装 燃 气 流 量 计 , 便 于 社 区 各 类 用 户 的 用 气 量 统 计 。 不 同 计 费 价 格 的 气 源 应 设 置不同的燃气表,同时燃气表的选用应符合相关燃气计量特点和使用工况条件的要
46、求。e) 设 置 燃 气 管 网 智 能 管 控 系 统 , 对 供 气 管 网 和 主 要 设 备 的 运 行 工 况 和 状 态 进 行 在 线 监 测 , 对 分 户 、 分 用 途 的 用 气 量 进 行 记 录 分 析 , 为 住 户 和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分 户 、 分 用 途 用 气 明 细 , 还 应 为 社 区 供 气 管 网 的 运 行 维 护 提 供 保 证 , 对 可 能 存 在 的 燃 气 泄 漏 点 的 预 警 和 报 警 , 以 及 为 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5.3.5 应 急 设 施智 慧 社 区 应 急 设 施 的 建 设 在 符 合 现 行
47、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 要 求 外 , 还 应 突 出 其 智 能 化 和 安 全 性 。 在 进 行 社 区 规 划 设 计 时 , 应 及 时 考 虑 社 区 应 急 基 础 设 施 的 布 局 和 设 计 。 应 明 确 应 急 避 难 场 所 位 置 、 容 量 、 管 理 人 员 等 信 息 , 以 及 配 备 齐 全 的 生 活 基 本 设 施 、 物 资 、 清 晰 的 应 急 疏 散 通 道 和 安 全 应 急 标 识 ; 设 置 防 灾 减 灾 宣 传 教 育 场 地 和 实 施 , 开 展 社 区 防 灾 减 灾 教 育 和 培 训 , 配 备 应 急 救
48、 助 物 资 , 设 置 社 区 灾 害 危 险 评 估 和 报 警 系 统 , 提 高 社 区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能 力 , 尽量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5.3.6 户 外 广 告 设 施社 区 户 外 广 告 及 公 告 设 施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城 市 户 外 广 告 设 施 技 术 规 范 CJJ 149 的 要 求 。6 智 慧 应 用6.1 智 慧 物 业6.1.1 社 区 智 慧 通社 区 智 慧 通 系 统 是 以 智 能 卡 、 智 能 手 机 或 具 有 识 别 功 能 的 其 他 设 备 为 载 体 , 集 成 社 区 停 车 场 系 统 、 门 禁 系 统
49、、 电 梯 管 理 系 统 、 健 康 管 理 系 统 、 社 区 智 能 终 端 、 智 能 家 居 、 社 区 商 业 系 统 等 子 系 统 , 实 现 通 道 身 份 认 证 与 识 别 、 社 区 管 理 与 服 务 、 健 康 服 务 、 养 老 服 务 、 商 业 消 费 、 家 居 智 能 控 制 等 智 慧 管 理 及 应 用 。社 区 智 慧 通 系 统 应 采 用 住 建 部 智 慧 社 区 密 钥 管 理 系 统 , 系 统 设 计 应 符 合 建 设 事 业 集 成 电 路( IC) 卡 应 用 技 术 条 件 ( CJ/T 166) 标 准 的 要 求 , 系 统 的 建 设 过 程 应 符 合 城 镇 建 设 智 能 卡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 50918) 标 准 的 要 求 。 社 区 智 慧 通 系 统 包 含 载 体 发 行 管 理 系 统 、 出 入 口 控 制 、 停 车 场 、 电 梯 、 社 区 商 业 等 几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