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 门 象 屿 股 份 有限 公 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 八 届 董 事会 第 三十四次 会议 有 关 事 项 的 独立 意 见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我们 对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一、2021 年度 内部 控制自我 评价 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二、关 于计 提 信用 和 资 产减值 准备 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 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三、2021 年度 利润 分配预案 2021 年的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
3、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1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章 程 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的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关 于支 付 2021 年度 审计 费用 的议案 根据 我们对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操守、履职能力以及履职情况的考评,我们认为该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4、,恪尽职守,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支付 其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五、关 于续 聘 2022 年度 财务 报表 审计机 构和 内部控 制审 计机构 的议 案 根据 容诚 会计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1 年审计工 作情 况及服 务 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 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六、2022 年度 日常 关 联 交易 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协议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 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