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 中 国 联合 网 络通 信 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 立 董事 关 于增 补 李国 华 先生 为 公司 董 事 及 聘任 李 国 华先 生 为公 司 总裁 的 独立 意 见 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公司 法(以 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 所股票上 市规则 等法律、法 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国 联合网 络通信股 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工作细 则 等规 定,我 们作为 公司 独立董事,经 认 真 审 阅 公 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 关 于 增 补 李 国 华 先生为公司董事 及 聘 任 李 国 华 先 生 为
2、 公 司 总裁 的 议 案 后,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1.李国华先生 的 董 事 候 选 人 及 总 裁 提 名、审 议、表 决 程 序规范,符 合公 司法 公司 章程 等相关 规定。2.李国华先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 力和丰富的实际 工作经验,具备与担任公司 董事及总裁相对应 的任职资格、经 验 和 履 职 能力。3.未发现李国华先生存在公司 法 公司章 程 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中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理 人 员 的 情 形,以 及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处 罚 和 被 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 情形。4.同意本次李国华先生的董事候 选人提名,并同 意将 增补李 国 华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议 案 提 交 公 司 近 期 召 开 的 股东大会审议。5.同意聘任李国 华先生为 公司总 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熊晓鸽 中国联合 网络通 信股份有 限公司 二一八 年 八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