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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 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57026 上传时间:2018-03-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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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推广“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 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 丁耀民 摘 要: “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模式是依据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多方共治交通安全模式。本文针对该模式进行了其在功能及管理方面的优势分析, 并针对浙江省及全国推广该模式提出了建议。关键词: “互联网+”安全共治; 模式; 创新交通; 安全管理; 作者简介:丁耀民 (1947-) , 男, 黑龙江尚志人, 浙江省咨询委委员。主要研究方向:工业经济。散装水泥混凝土专用车辆由于事故频发, 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高危车辆。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在省商务厅领导下, 在省安监局、公安厅、保监局支持下, 从 2011 年以来不断探索安全管理办法

2、, 从首创卫星定位监控 18900多辆专用车辆运行, 到创新“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 在全国行业安全指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 实现了安全生产持续改善, 取得了专用车辆管理显著成绩。“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多方共治交通安全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汇总企业信息数据、车辆运行数据、保险事故数据, 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风险预警、安全服务四大机制共治交通安全, 达到减少事故发生和生命财产损失, 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下面对其主要功能和管理优势进行了分析。一、建立共赢机制调动多方安全共治积极性“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由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联合中国人保、中国太保、浙江通运保公司和混凝土企业,

3、 组成“政府部门+保险机构+平台机构+企业”合作共治交通安全模式, 改变了分散和单一的传统管理方式, 形成了“工作同心, 利益共享”工作机制, 调动了多方抓交通安全的积极性。减少事故发生和生命财产损失, 政府实现了社会效益, 保障了人民群众利益;企业避免了安全责任追究, 提高了经济效益;保险机构减少了事故赔付, 提高了保险效益;平台机构实现了平台价值。二、建立统一平台运用大数据共治交通安全“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平台由中心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县级平台、企业平台、驾驶员端口 6 级架构组成。每级平台由通知通告、安全管理、运输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培训管理、咨询问答、增值服务 8 大系

4、统运行。上级平台指令可以直达下级平台和驾驶员;企业平台和驾驶员数据同时在上级平台储存汇总;下级平台执行上级平台指令同时可以独立运行。全省 3 万多个驾驶员、2 万多辆专用车辆、700 多家企业和保险机构、政府部门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数据汇总、指标计算、管理排位、发布通报、表彰奖励。有效解决了交通安全数据碎片化, 管理力量分散化, 部门机构协调难的问题。三、建立统一评价标准科学化管理交通安全“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建立了安全星级标准体系, 对驾驶员实行 1 至 5 级安全星级管理, 星级越高安全驾驶工作越好。企业驾驶员平均星级就是企业安全星级, 省市县驾驶员平均星级就是省市县行业安全星级。安全星级标

5、准体系的建立, 解决了驾驶员、企业、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评价比较问题;打破了同类驾照对驾驶员安全结果的模糊的局限, 形成了驾驶员职业通道, 解决了驾驶员差别管理和职业晋升问题;稳定了驾驶员队伍, 提高了安全驾驶积极性。四、建立闭环运行制度不断消除安全管理死角“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实行以月度为节点的闭环式管理, 每月汇总企业信息数据、车辆运行数据、保险和事故数据;进行市、县、企业、驾驶员、车辆安全情况排位管理;发布月度安全管理报告和月度安全监管情况通报, 通报行业安全形式、存在问题、整改企业名单, 提出整改要求。为政府监管行业交通安全, 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提供可靠依据。五、先进商业模式预示

6、广阔发展前景及改善建议平台机构提出“为政府分忧、为企业增效、为生命财产保平安”宗旨与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高度契合, 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利国利民。此外“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为企业提供免费安全管理服务, 不增加企业负担, 有利于模式推广。与此同时, 平台机构收入来源于减少事故发生后保险效益分成, 商业模式先进, 共赢机制确保模式可持续发展。另外, 平台管理地域复制和行业复制性强, 市场前景广阔。据统计, 全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80%以上, 高危车辆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65%以上。高危车辆包括城市工程和渣土车辆、散装水泥混凝土专用车辆、危险品化学品

7、车辆、大型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等。这些车辆具有明显的经营管理共性:第一, 都是生产运输工具, 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安全生产事故。第二, 都是企业“自备+个体”挂靠模式, 以企业自备为主。第三, 都有归口主管部门。城市工程和渣土车辆归口城管办和住建厅;散装水泥混凝土车辆归口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商务厅;危险品和化学品车辆归口安监局;大型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辆、长途客车归口运管局和交通厅。第四, 都是职业司机驾驶, 专人负责专车。将“互联网+”安全共治扩大应用到所有高危车辆, 对改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一) 明确“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为全省安全生产改革

8、发展创新模式加强推广落实。由省领导牵头综合治理、安监、公安、交通、商务、住建、财政、保监等部门和平台机构, 在平安浙江建设、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三个领域统筹落实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工作。由商务、住建、安监和交通部门负责将所属企业、驾驶员、车辆统一纳入互联网+交通安全共治。省综合治理办公室将互联网+交通安全共治列入平安浙江建设考核内容,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指定对口部门抓好落实。(二) 配合“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保险服务配套改革。第一,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 凡是与安全生产相违背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禁止。第二, 摸清高危车辆行业家底, 建立企业、驾驶员、车

9、辆、保险和安全大数据库, 实行五年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第三, 公安和城管部门以企业安全星级为依据办理高危车辆通行证, 对安全星级低的企业禁发限发通行证。第四, 禁止个人从事高危车辆运输, 现有个体高危车辆限期挂靠相关企业, 企业对挂靠车辆和自备车辆承担同样安全责任。第五, 高危车辆企业全部纳入“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 不得逃避互联网平台监管。第六, 高危车辆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政保合作范围, 招投标选择保险机构, 确保保险和事故数据进入平台管理, 保险机构必须履行保险和缴纳管理费义务。(三) 将“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纳入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大力扶持平台机构发展。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体现了安全生产和互联网产业融合趋势, 商业模式先进,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将平台机构安全管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助力“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推广复制, 助力在浙江建设全国高危车辆安全共治中心和大型安全生产服务集团, 既体现了项目的公益性, 又推动了新兴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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