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厦 门唯 科模塑 科技 股份有 限公 司 监 事会 关于公 司2022 年 限制 性股票 激励 计划首 次授 予激励 对象 名单公 示情 况说明 及核 查意见 本公司及 监事会 全体成 员 保证信息 披露的 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 大遗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5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 其摘要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公 示情况 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2、公示时间:2022 年12 月 26 日至2023 年 1 月5 日,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宣传栏;4、反 馈方式:公 示期 内,公 司员工 可通过 电 话、邮 件及现 场沟 通等 方式
3、向监事会 进行反馈;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二、核 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下周)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等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 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2、本 次股权 激励 计划 拟激励 对象不 存在 管 理办法 第八 条规 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3、列 入本次 股权 激励 计划激 励对象 名单 的人 员符合 管理 办法 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 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 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厦门唯科模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