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总结为切实做好新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县安委办、安监局积极筹划精心准备、周密组织条例宣贯各项工作,经过共同努力,完成了各项宣贯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宣贯工作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新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县安委办制定下发了条例宣贯方案,要求各乡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将宣贯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
2、要工作来抓,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县安委办成立了以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陈大红为组长的条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宣贯方案。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一)宣贯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县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等负有安全监职责的部门和危化品从业单位,依照县安委办关于 宣贯方案通知的安排部署,全面摸排梳理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基础上,按各个阶段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宣贯形式,强化措施,确保了宣贯工作有序开展。宣贯工作中,以条例修改的背景、重要意义、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的准备工作为主要内容 ,做到了
3、四个 100%到位,即:辖区内各行政区域 100%宣贯到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100%宣贯到位、条例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100%宣贯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 100%宣贯到位。(二) 开展宣贯培训。为了加大宣贯工作力度,各乡镇、县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等负有安全监职责的部门和危化品从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一是县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等负有安全监职责的部门利用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讲座和自学等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学习新条例活动,让执法人员
4、和工作人员尽快领会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条例的进一步宣贯做好了准备。二是县监局结合系统总会,举办了由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相关安全监管人员、乡镇安监站站长等 80 多人参加的新条例宣贯培训班,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宣传材料 80 多份。三是各乡镇、负有安全监职责的部门和危化品从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采用以会代训等形式,分层次和对象开展了条例宣贯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23 期,参加培训人员 360 人次,取得良好效果。(三)营造宣贯氛围。为营造条例宣贯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一
5、是在高台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原文刊登了危险化学口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口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二是在县电视台播发了一条条例颁布实施的新闻,滚动播送了 3 天宣传广告;三是各乡镇、相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村社)、企业和车间,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刷写黑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在短短的 20 天时间里,发放宣传资料 2600 余份,悬挂宣传横幅 30 余条,张贴标语 300 余条,刷写黑板报 200 余块。通过开展猛烈的宣传攻势,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较为坚实的舆论基础。三、下一步的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条例宣贯工作。在组织参加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议,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将宣贯工作与日常安全监察有机融合,充分利用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许可等时机,继续深入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做到条例宣贯与危化品监管工作相互促进。二是将条例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月重点,进行宣传,并将条例内容作为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培训和危化品“三项人员” 的重点培 训内容, 进行讲授。三是积极与县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协调联系,将新修订条例纳入 2012 年普法宣传计划和“六五 ”普法的重要内容,并协调监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