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四川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了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人事争议,学校同意校人事争议调 解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制订的四川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四川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实施细则四川大学各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四川大学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四川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人事争议,规范学校的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各学院、部处等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是调解校内各单位人事争议的组织。、
2、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四川省总工会和省、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学院、部处、业务单位及附属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的工作接受学校人事争议调- 2 -解委员和校工会的指导。、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学校和学院、部处、业务单位及附属单位与教职工之间的下列争议事项:、校内各单位与职 工之间因履行、变 更、解除(包括单方辞职、辞退)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 时间和休息、工 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所发生的争议;、学校实施聘用制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可以调解的其他人事争议。、调解人事争议应遵循的原则:、当事人自愿申请 ,
3、依据事实及时调 解;、同当事人民主协 商;、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尊重当事人申请 仲裁和诉讼的权利。、调解组织的职责:、制定有关调解规 章制度和调解文书;、组织调解学校和校内各 单位内部发生的人事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 调解协议;、对职工进行劳动 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做好争议的预防工作。、做好调解档案资 料管理、调解工作 总结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好调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调解组织- 3 -、学校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另行文通知,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学院、部处、业务单位及附属单位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其人员组成由各单位按学校
4、文件通知精神确定后,报校调 解委员会办公室。校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的经费由学校划拨,校内各 单位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的经费由各单位承担。、各级调解组织成员应当由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一定劳动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担任。、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应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事项的登记、档案管理和总结分析 统计上报工作。三、调解程序、当事人申请调解。用人单位(学院、部处、业务及附属单位)和职工之间发生了人事争议时,应由发生人事争 议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10 天内,以 书面形式先向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提出申请调解。并填写人事
5、争议调解申请书。 、单位调解组织在接到申请调解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作出是否受理或进行调解的决定。如对方当事人不愿在本单位进行调解的,应作好记录,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或组长)决定是否受理。- 4 -、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自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应开展调解工作并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 视为调解不成,争议当事人可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校调解委员会自接到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经校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省、市
6、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学校调解直接向省、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人事争议的教职工一方如在人以上,且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一名代表参加调解活动。、调解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及时指定调解委 员会委员对有关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调查应作笔录,并由当事人过目签字或盖章;、调解委员会委员 或负责人主持争议双方参加调解会议;、调解组织应听取双方当事人 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学校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 的,制作调解协议书
7、,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并在签字后 15 日内自觉履行。协议书一式份(争议双方当事人、 调解委员会各份)。协议书须列明争议双方当事人和写明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 说明的事项;、对调解未果的, 应据实作好记录,填写调解书一式份并- 5 -在调解书上说明情况,经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后,分送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份。、调解组织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属人事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近 亲属的;、与人事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与人事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被提出要求回避的人员,调解组织要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调解组织主要负责人的
8、回避,应由该组织的成员集体作出决定。其他成员由主要负责人决定。四、附则1、人事争议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不得激化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故意伤害调解员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在人事争议调解期间,原处理意见有效。3、本细则由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解释。4、本细则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四川大学各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6 -(调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经济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 主 任:游光中副主任:朱方明委 员:蒋和胜 向 宇 杨 艳 梁 剑 魏 萌法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9、 任:里 赞副主任:古立峰委 员:王雪峰 赵 华 姜 华文学与新闻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吴茂楠副主任:熊 兰委 员:俞理明 李 苓 张 莹艺术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方 斌副主任:汪东升委 员:樊 萍 杨 梅 汪 君外国语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冯泽辉副组长:陈 杰成 员:向晓华 汪建新 张 平工商管理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曾治玉- 7 -副组长:赖新农成 员:王亚利 唐丽蓉 文先玉历史文化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陈廷湘副主任:杨秀春委 员:缪元朗 周 毅 王小红公共管理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彭 梅副主任:刘 玲委 员:杜庆坪 冯曙明 蒲晓红
10、王 卓 许吟雪政治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曹 萍副组长:黄金辉成 员:高中伟 王国敏 谷 峰 任 斌 黄建铨数学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李清朗副组长:杜 斌成 员:徐道义 王 梅 陈 丽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张华戎副主任:刘 宁委 员:彭 放 陈 钢 陈顺礼化学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8 -主 任:唐方华副主任:王智猛委 员:谢 均 周在德 邓锦琳生命科学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岳碧松副主任:陈 放委 员:刘克武 周建宏 谭芙蓉 兰莉琼 赵 云电子信息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蒋 斌副主任:黄卡玛 陈东兵委 员:杨 怡 刘新民 张 彬 曹益
11、平计算机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徐仕高副组长:邰明松成 员:谢 汶 刘艳梅 孙亚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周大利副组长:刘小波成 员:余 萍 刘蓉生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廖晓红副主任:杨 刚 王幼君委 员:郑忠俊 毕相林- 9 -电气信息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黄顺良副主任:郭 畅委 员:闵小容 赵莉华 苏 敏 李珊君 李亚力周 群建筑与环境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张永丽副组长:陈泰川 石 静成 员:曹 霞 毛 颖 易丽清水利水电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戴光清成 员:陈 敏 谢嘉琼化学工程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冯立
12、成副主任:陈晓东委 员:罗光华 易美桂 谢 川轻纺与食品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刘晓虎副主任:华 坚 廖隆理委 员:单志华 朱谱新 李晓蓉 姚 开 陈家利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丁明双委 员:万昌秀 卢灿辉 胡泽容 梁春蓉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10 -组 长:黄 莉副组长:齐建国委 员:徐 明 盛 立 郭晓伟 杨 果 张光鹏华西临床医学院 华西医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张秀辉副组长:王有志 郭肖宁成 员:张尚福 郑 源 赵纪春 邱 访 熊 英母志奎 秘 书:李立勇华西第二医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王一凌副主任:张文琴委 员:姚裕家
13、 郭文俊 王玉琼 江咏梅 须昌隆华西口腔医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赵志河副组长:宫 苹成 员:王 敏 李厚文 郑广宁 肖丽英 李 萍华西公共卫生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余 倩副主任:王国庆委 员:武晓蓉 古 力 代 英 洪君蓉 孙成均刘 毅 周天杰华西药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马志坚- 11 -成 员:王素霞 陈艳芳 张 蓉 张 丹 陈东林体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黎 明副主任:唐 成委 员:王 青 廖沛然 陈 清成人教育学院与网络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刘 蓉副主任:乔长江 张必涛委 员:黄超英 王 琍 罗 娜 刘智勇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人事调解小组:
14、组 长:夏丽萍副组长:宋绍峰成 员:邓和刚 程国志 董利华 柳 艳 武 刚分析测试中心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吉晓江副主任:张小蓉委 员:宋之敏 方鲁延 杨爱萍图书馆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王晓波副主任:郝建新委 员:姜 晓 杨永清 陈凤玲出版社 学报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罗从正副主任:李川娜 张凌芝- 12 -委 员:张振芳 李勇军科技产业集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蒋 青副主任:何 琪委 员:刘春节 舒大勇 袁 泉 万弟民 孙 鲲闫书京华西制药厂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何念威副主任:沈蓉贞委 员:李秀君 袁 泉 李莉新校党委办公室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张 诚副组长
15、:罗友兰成 员:李 军校党委组织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朱春玲副组长:张维建成 员:邹 毅校党委宣传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郭 燕成 员:冯 玲校党委纪委 监察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耿彦莉副组长:邱蜀进- 13 -成 员:周 晖校党委统战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刘玲俐副组长:李建国成 员:石 琼校党委学生部 武装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金永东成 员:黄愉清 温普强 卢希芬校党委保卫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叶 林副组长:袁 斌 郭 斌成 员:孙华伟 朱 涛校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唐宏光副组长:蒙慧玲成 员:吴 宁 段国蓉 李喜庆校团委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高
16、 山副组长:鄢 澜成 员:范庆军校长办公室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邱 梅成 员:马 萍 孟长生- 14 -校信息管理中心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许 春成 员:向 芃 唐 俊校人事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季春琳副组长:姚立英成 员:郑先扬 李 坤校招生就业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朱晓辉副组长:刘 猛成 员:祝 蓉校财务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陈秀蓉副组长:刘用明成 员:李绪兰校审计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叶秀蓉副组长:罗丽君成 员:钟洪林校档案馆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蔡永新副组长:党跃武成 员:林其钰 王世群 杨再辉 张丽萍 周 萍- 15 -校设备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17、 长:毛若萍副组长:李 晖成 员:黄公佐 郑晓兰 薛 为校外事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晏世经副组长:唐雪虹成 员:朱虎成校规建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文先容副组长:崔 波成 员:李远富 邱 伟 涂渝昆校国资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车 坚校教务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李天燕副组长:张鲜元成 员:陈敬贵 刘 黎 刘 念 何志伟 李 林校现代技术中心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李天燕副组长:魏 星成 员:刘格林 李俊清 毛华成校研究生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杨志刚成 员:左为民 陈谦明 赵修荣 余治中 秦 艳- 16 -校科技处 医学遗传杂志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查之玲副组长:蔡 兵成 员:潘燕玲校社科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王 艺副组长:查 庆成 员:文 萍校医管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史冰川成 员:韩 宇校海外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陈 林副组长:刘 荣 王建敏成 员:严鹏程 石羽佳校离退休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杨小蓉成 员:全 旭 唐成良校对外联络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周 密副组长:华爱林成 员:李 莉校发展研究中心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组 长:王小燕成 员:宛小燕 毛征友- 17 -后勤集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任:王定昌副主任:朱 良委 员:黄 蓉 陈 岗 孙 莉 万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