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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主导产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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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村主导产业方案 范文一:xx村主导产业发展方案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发202114号)和汕尾市委市政府汕尾市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做好帮扶海丰县可塘镇埔陇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埔陇村实际,制定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做强主导产业、壮大经济实力为核心,全力发展埔陇村主导产业,

2、努力推动全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农业基础,注重民生工程,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巩固发展壮大原有产业,竭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培育形成新兴主导产业。 (三)坚持项目支撑的原则。培育发展主导产业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发展,尽快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坚持推进“一村一品”的原则。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既要突出本地特色,又要紧紧围绕全市、县主导产业,聚集发展关联企业,以促进主导产业不断

3、发展壮大。 三、目标任务 到2021年末,培育带动占20%以上在家务农的农户参与,生产规模较大并实现了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到2021年末,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31户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45%以上,实现稳定脱贫,顺利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任务。 四、基本情况 (一)基本现状 埔陇村委会位于可塘镇西南部,所辖一个自然村,区域面积2.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26亩,其中水田765亩、旱地261亩。属于可塘镇粮产区,群众以种粮生产为主。全村总户数328户,总人口1645人;但因为没有形成主导产业,导致农户增收困难。 (二)制约

4、因素 1.发展意识滞后。由于交通、信息闭塞等因素,埔陇村农民谋事、创业的意识还不高,学科技、用技术的积极性还较低,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理念尚有待加强。 2.发展能力不足。一是发展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二是产业化组织能力不强,村民普遍产业发展意识不强,对产业化的 认识尚停留在表面,特别是产业化的组织能力欠缺,没有形成整体优势。 3.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埔陇村现在还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没有形成有效的资金积累,难以对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五、发展计划 三年共计安排51.36万元用于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夯实基础。计划在2021年,为每个有

5、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400元的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其种植水稻。安排28万元帮扶资金对埔陇村200亩水田进行垦复、管理,为培育埔陇村主导产业打下基础。 (二)全面实施。计划在2021年,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400元的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其种植水稻。安排10万元帮扶资金,再开发100亩水田,规模达到300以上,培育具有埔陇村特色、带动占20%以上在家务农的农户参与、生产规模较大并实现了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产业。 (三)巩固提升。计划在2021年,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提供400元的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其种植水稻。安排10万元帮扶资金,巩固埔陇村主导产业。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

6、织领导。成立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发展目标以及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民创业、全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项目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更加有力的优惠政策,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文优势等,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项目为支撑推动埔陇村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村主导产业发展,努力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

7、强督促检查。及时把本村主导产业发展推进情况上报扶贫工作组、驻县工作组、当地县乡等相关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对各埔陇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埔陇村民委员会 埔陇村驻村工作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原文地址:http:/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发202114号)和汕尾市委市政府汕尾市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做好帮扶海丰县可塘镇埔陇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埔陇村实际,制定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方案。 一、

8、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做强主导产业、壮大经济实力为核心,全力发展埔陇村主导产业,努力推动全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农业基础,注重民生工程,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巩固发展壮大原有产业,竭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培育形成新兴主导产业。 (三)坚持项目支撑的原则。培育发展主导产业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发展,尽快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为农村经济可持续

9、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坚持推进“一村一品”的原则。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既要突出本地特色,又要紧紧围绕全市、县主导产业,聚集发展关联企业,以促进主导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目标任务 到2021年末,培育带动占20%以上在家务农的农户参与,生产规模较大并实现了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到2021年末,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31户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45%以上,实现稳定脱贫,顺利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任务。 四、基本情况 (一)基本现状 埔陇村委会位于可塘镇西南部,所辖一个自然村,区域面积2.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0、1026亩,其中水田765亩、旱地261亩。属于可塘镇粮产区,群众以种粮生产为主。全村总户数328户,总人口1645人;但因为没有形成主导产业,导致农户增收困难。 (二)制约因素 1.发展意识滞后。由于交通、信息闭塞等因素,埔陇村农民谋事、创业的意识还不高,学科技、用技术的积极性还较低,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理念尚有待加强。 2.发展能力不足。一是发展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二是产业化组织能力不强,村民普遍产业发展意识不强,对产业化的 认识尚停留在表面,特别是产业化的组织能力欠缺,没有形成整体优势。 3.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埔陇村现在还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没有形成有效

11、的资金积累,难以对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五、发展计划 三年共计安排51.36万元用于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夯实基础。计划在2021年,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400元的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其种植水稻。安排28万元帮扶资金对埔陇村200亩水田进行垦复、管理,为培育埔陇村主导产业打下基础。 (二)全面实施。计划在2021年,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400元的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其种植水稻。安排10万元帮扶资金,再开发100亩水田,规模达到300以上,培育具有埔陇村特色、带动占20%以上在家务农的农户参与、生产规模较大并实现了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产业。 (三)

12、巩固提升。计划在2021年,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提供400元的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其种植水稻。安排10万元帮扶资金,巩固埔陇村主导产业。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埔陇村主导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发展目标以及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民创业、全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项目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更加有力的优惠政策,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文优势等,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项目为支撑推动埔

13、陇村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村主导产业发展,努力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把本村主导产业发展推进情况上报扶贫工作组、驻县工作组、当地县乡等相关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对各埔陇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埔陇村民委员会 埔陇村驻村工作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范文二。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此类村庄搬

14、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2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

15、引导、村民自愿。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市、区)安置。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

16、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一)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和县级财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二)有关要求: 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个儿子作一户。 2、在上报年度搬迁计划前已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靠租房或建泥砖房居住的农户可列

17、入补助范围。 3、搬迁户数和户主名单经核定后在村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凡多报户数的一律取消补助。县级扶贫办应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四、有关政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搬迁农户在原村承包集体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不变,并有权自行决定依法流转。原享有公益林补助的,补助仍归承包农户。原则上在安置地不给搬迁户配置耕地,但有条件配置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手续;在安置地承租土地进行种植、养殖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当地村委会鉴证;与安置地村民或集体置换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经乡镇国土所鉴证,并划出置换地的红线图。 (二)宅基地。搬迁农户在本行政村内安置的,

18、其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搬到本乡镇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乡镇政府与接收安置方协商安排;与安置地农户置换宅基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并经乡镇国土所认可。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应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闲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涉及使用林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另行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搬迁农户办理用地手续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免除建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

19、工本费。 (三)户籍和行政管理。搬迁农户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入安置地。安置地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的迁移落户手续。搬迁农户入户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民主权利、社会治安、就业培训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待遇。 (四)其他扶持政策。搬迁农户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工商企业的,当地有关部门给予扶持,优先发给经营证照。搬迁村中的农民工回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搬迁农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规定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搬迁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优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

20、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 (一)财政部门负责按时下达、发放扶持资金。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搬迁计划下达补助资金。地级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下拨县级。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安排到户,并根据搬迁农户的建房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搞好房屋基础发给一半补助资金,第一层封顶发给全部补助资金。 范文三。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125号)精神,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

21、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146号)。 贫困村信息化工作是之前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连片特困地区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要求达到100%,要求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要求到2021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实施方案明确了在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中的责任分工、阶段任务和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地方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三大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结合“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提出具体工

22、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范文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125号),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动力,扎实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 二、总体目标 推进贫困地区行政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

23、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到2021年,连片特困地区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1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 三、责任分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连片特困地区内农村互联网覆盖和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宽带接入。 教育部负责梳理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宽带接入需求,做好校内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负责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培训贫困村信息员,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提供贫困县、贫困村

24、等基础信息数据。 四、阶段任务 (一)2021年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连片特困地区内2/3的已通电但不通互联网行政村的互联网覆盖,并实施农村学校宽带接入。教育部加快推进以上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科技部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二)2021年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内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教育部基本完成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三)到2

25、021年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基本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内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教育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基本完成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农民提供有效信息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引导 结合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21-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将连片特困地区互联网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优先目标予以同步推进,确保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信息化实施效果。 (二)做好沟通协调和年度计划 国务院扶贫办提

26、供贫困地区行政村信息,每年2月底前统计通报贫困村变化调整情况。教育部提供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基本信息和需求统计,每年2月底,统计通报连片特困地区内学校调整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互联网覆盖年度推进计划和完成情况汇总,通过“通信村村通”工程工作机制,将扶贫目标村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省通信管理局,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电信企业集团,并督促电信企业集团做好实施工作。 每年10月上旬,教育部、农业部、科技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10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建立长

27、效机制,确保实施效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标准接通连片特困地区内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的互联网,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电信企业集团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确保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育部负责建立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的运行维护保障机制,通过实施“宽带校校通”工程,保障学校实现信息化教学的基本办学条件。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负责制定信息员培训方案,做好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作,依托“12316”三农呼叫热线等手段,推动农村信息员和信息资源共享,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请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按

28、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范文五: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中国信息化2021年第10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125号),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动力,扎实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 二、总体目标 推进贫困地区行政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

29、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到2021年,连片特困地区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1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 三、责任分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连片特困地区内农村互联网覆盖和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宽带接入。 教育部负责梳理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宽带接入需求,做好校内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负责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

30、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培训贫困村信息员,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提供贫困县、贫困村等基础信息数据。 四、阶段任务 (一)2021年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连片特困地区内2/3的已通电但不通互联网行政村的互联网覆盖,并实施农村学校宽带接入。教育部加快推进以上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科技部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二)2021年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内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教育部基本完成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和

31、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三)到2021年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基本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内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教育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会同科技部基本完成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农民提供有效信息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引导 结合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21-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将连片特困地区互联网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作

32、为优先目标予以同步推进,确保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信息化实施效果。 (二)做好沟通协调和年度计划 国务院扶贫办提供贫困地区行政村信息,每年2月底前统计通报贫困村变化调整情况。教育部提供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基本信息和需求统计,每年2月底,统计通报连片特困地区内学校调整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互联网覆盖年度推进计划和完成情况汇总,通过“通信村村通”工程工作机制,将扶贫目标村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省通信管理局,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电信企业集团,并督促电信企业集团做好实施工作。 每年10月上旬,教育部、农业部、科技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新情况、

33、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10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实施效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标准接通连片特困地区内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的互联网,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电信企业集团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确保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育部负责建立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的运行维护保障机制,通过实施“宽带校校通”工程,保障学校实现信息化教学的基本办学条件。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负责制定信息员培训方案,做好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信息进村入户 工作,依托“12316”三农呼叫热线等手段,推动农村信息员和

34、信息资源共享,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请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范文六。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35、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

36、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安置。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xx县级财政根据当地

37、实际给予补助。 有关要求: 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个儿子作一户。 2、在上报年度搬迁计划前已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靠租房或建泥砖房居住的农户可列入补助范围。 3、搬迁户数和户主名单经核定后在村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凡多报户数的一律取消补助。县级扶贫办应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四、有关政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搬迁农户在原村承包集体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不变,并有权自行决定依法流转。原享有公益林补助的,补助仍归承包农户。原则上在安置地不给搬迁户配置耕地,但有条件

38、配置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手续;在安置地承租土地进行种植、养殖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当地村委会鉴证;与安置地村民或集体置换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经乡镇国土所鉴证,并划出置换地的红线图。 宅基地。搬迁农户在本行政村内安置的,其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搬到本乡镇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乡镇政府与接收安置方协商安排;与安置地农户置换宅基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并经乡镇国土所认可。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应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闲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涉及使用林地的

39、,按照的规定另行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搬迁农户办理用地手续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免除建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 户籍和行政管理。搬迁农户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入安置地。安置地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的迁移落户手续。搬迁农户入户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民主权利、社会治安、就业培训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待遇。 其他扶持政策。搬迁农户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工商企业的,当地有关部门给予扶持,优先发给经营证照。搬迁村中的农

40、民工回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搬迁农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规定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搬迁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优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 财政部门负责按时下达、发放扶持资金。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搬迁计划下达补助资金。地级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下拨县级。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安排到户,并根据搬迁农户的建房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搞好房屋基础发给

41、一半补助资金,第一层封顶发给全部补助资金。 水利部门对集中安置新村修建自来水工程,按其已列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范围的人数予以补助。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进村公路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给搬迁村安排宅基地用地指标和办理审批手续,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给集中安置的新村搞好规划和设计,及时发给乡村建设许可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林业部门办理搬迁农户宅基地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时,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教育部门负责安排搬迁户子女在安置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等待遇,免缴义务教育借读费,并在两

42、年内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生活补助。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搬迁农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重点,纳入智力扶贫范围。户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优先纳入智力扶贫范围,享受免费入读技工院校等国家助学政策。优先免费吸收搬迁农户家庭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援助。 供电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通电设施建设,免收增容费,原则上把低压线路拉到农户电表前,表后线路及相关设施由农户出资解决。 其他各

43、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做好相关扶持工作。 六、组织领导 整村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取得实效。 县级政府是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摸清需搬迁村庄的情况,逐村进行搬迁安置的可行性论证,制订扶持搬迁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搬迁安置任务的落实。 搬迁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是搬迁安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协调落实安置地点,解决建房宅基地,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新村规划和设计,指导搬迁农户建房,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各级扶贫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备生产生活

44、条件贫困村的情况,拟订扶持搬迁计划,检查督促和指导镇、村抓好搬迁安置落实等工作。县级扶贫办要对全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造册登记,逐级上报省扶贫办;要加强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共同研究落实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电、自来水、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的年度搬迁计划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本级政府审定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根据各市上报的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年度安排计划方案。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

4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

46、可以分期分批进行。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安置。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xx县级财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有关要求: 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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