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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中心工作总结5篇.doc

上传人:拉拉链 文档编号:15512196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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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职工培训中心工作总结5篇 附件1: 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要求,实施青年文明工程,推动省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培训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青年文明工程的组成部分,是省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创优活动。 第二条 培训

2、中心“青年文明号”是一个集体荣誉,是指在培训、教学、科研、管理、经营和服务中以青年为主体的,体现高度文明、工作业绩突出的各部门(单位)及其下属的科室、教研室、班组(要求35岁以下青年职工占集体人数的50%以上,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岁)。 第三条 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宗旨。组织和引导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努力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为培训中心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 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领

3、导:在中心“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心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的支持配合下,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 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在培训、教学、科研、管理、经营、服务等各部门(单位)广泛开展。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二章 “青年文明号”的条件 第六条 “青年文明号”条件: (一) 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岁。 (二) 本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 本集体在培训、教学、科研、管理、经营、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

4、出成绩。 (四) 本集体成员能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岗位的青年岗位能手。 (五) 本集体的团青组织能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 本集体的工作得到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赞誉。 第三章 “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评审认定 第七条 “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 (一) 符合第六条规定。 (二) 在实践过程中,能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三)“青年文明号”主要负责人政治上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领本集体青年争先创

5、优。 第八条 中心“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集体”自查申报、集体所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考核签字、“号手”活动办公室考评审核、“号手”活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评审认定的办法产生。 第九条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工作业绩要突出、有说服力。 第四章 “青年文明号”的表彰奖励 第十条“青年文明号”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一条中心每年度表彰一次“青年文明号”,授予荣誉奖牌和奖金,奖励标准按照培训中心“单项奖”奖励标准执行。对特别突出的“青年文明号”向上级组织进行推荐。 第十二条中心各部门(单位)对“青年文明号”的表彰奖励,

6、可根据此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五章 “青年文明号”的管理 第十三条“号手”活动领导小组针对“青年文明号”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第十四条“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青年文明号”管理档案,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完善“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档案资料,做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五条被授予“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将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奖牌悬挂在本部门(单位)醒目位置。 第十六条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组织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青年文明号”实行年度考核,考核达标者称号继续保持,考核未达标者称号予

7、以取销。 第十八条“青年文明号”因自然条件(年龄、比例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基本条件者,已获“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将自动取销。 第十九条“青年文明号”发生以下情况者,撤销称号并收回奖牌: (一) 有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经检查属实的。 (二) 在日常培训、教学、科研、管理、经营、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二十条“青年文明号”荣誉奖牌由“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 6 页 共 6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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