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各类合同范本参考序:合同范本规避法律风险的基础一、工程及相关类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利于施工方的专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利于建设方的专用条款各类经营类协议书付款结算承诺书承诺书收条二、劳务类序:劳务类合同审核要点1. 木工2. 泥工3. 钢筋工4. 粉刷5. 油漆6. 水电三、材料采购类序:采购类合同审核要点1. 一般采购合同范本2. 桩基采购3. 混凝土采购4. 钢筋采购5. 模板/方木采购6. 砂石采购7. 砌块采购8. 小五金采购9. 电缆/电箱采购10. 止水/人防门框11. 螺杆/步步紧四、租赁类序:租赁类合同审核要点1. 挖机2. 塔吊(进退场/租赁/安全生产
2、协议)3. 施工升降机(进退场/租赁/安全生产协议)4. 钢管/扣件五、专业分包类序:专业分包类合同审核要点1. 土方2. 防水3. 架子4. 直螺纹5. 保温6. 门窗7. 栏杆/扶手8. 植筋9. 消防10. 通风11. 钢结构12. 幕墙13. 绿化/景观14. 市政六、安全类序:安全类合同审核要点工伤协议书工伤承诺书一、工程及相关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一、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的审查作为承包方,确保在工程施工时或工程竣工后能得到工程款项,此时承包方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要将履约能力差、信誉低的合同主体予以排除。审查时,应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合同上单位名称是否是全称,单位名称和印章是否一致,单位的地址(包括送达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具有授权,本人和身份资料是否一致;单位建筑工程联系人员和工程代表是否明确,变更联系人和工程代表,交接程序是否合理安排,代表的权限范围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资格、信用等;合同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如果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参与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等。有的发包方并不是真正想把项目建设完工,而是想借工程名义骗取承包方的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因此,凡交纳工程定金、
4、保证金或预付款的应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风险。要核实发包方是否存在,是否已落实工程后续资金,要求发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人担保。二、尽量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需要从多方面来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一直以来成为建设领域的通用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 ,这一部分内容注明了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 ,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当“专用条款”中
5、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约定专用条款时要特别予以注意,要从约束对方当事人确保已方利益的角度来审查。此外,还应审查合同份数,是否盖骑缝章,页码是否连续,是否为合同原件等。三、工程项目概况审查工程来源是否正当(如需要经过招标的是否经过招标) ,是否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工程名称是否规范,工程范围、内容是否清晰。四、授权手续要完备,工程施工人员名单及职责要明确作为承包方或者发包方,由于工程大,或者工程数量多,因此要办理授权手续。对于双方各自委派有人员,要向对方列出名单,明确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
6、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随意签字,或走出权限签字。五、审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首先审查合同中规定的己方的义务实现是否存在障碍,有无依赖外界因素的情况,在需要对方配合的情况下,配合的程序是否已经列明;其次审查己方的权利(主要是付款)是否包含条件,付款的依据是否清晰,是按进度、按工程量还是一次性支付;付款是否具有确定性,是否附加了条件和期限,是否受到外界影响,是否受到对方或第三方前置行为的影响,是否设置了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多个付款条款是否有矛盾等。六、工程计价方式要明确工程计价要明确,以免在工程结算时出现争议。工程计价方式一般为总价包干、单价包干、成本加酬金。那么,在工程计价时用何种
7、方式呢?就总价包干方式,适用于技术不是很复杂、图纸已经很稳定、工期也不是很长的工程,也就是合同风险已经基本明了的工程。但是,对于复杂的工程,而且好多工程在施工时会有设计变更,工期长会出现材料价格波动多的情况,为了降低风险,最好不要选择总价包干。建设方一般要争取签可调价合同,在签订可调价的合同时,合同条款方面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而材料方面的条款尤为重要,可约定为:“若建材价格在政府指导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 3%(幅度由双方约定) ,则甲乙双方应在该指导价公布后,主张价格调整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按公布后的该建材指导价对原合同金
8、额进行相应的追加或调减。可以主张调整价格以政府指导价公布后超过 15 天内有效,如超过该期限,则不可主张。”七、关于工程量条款的审查审查工程量的确定、确认方法,工程量调整依据是否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工程量的报告材料如何编写、提交、确认等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遇到超出设计范围、变更施工范围、返工等情况如何计算工程量是否有约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细致、明确等。八、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审查工程质量的确定、确认方法程序,关于工程质量有无明晰的标准,验收范围(如验收依据、设计任务书、设计施工图、技术说明、验收规范等)有无书面的双方签字确认的质量标准细则,质量的实现有无障碍,验收的主体是否
9、合适,验收的期限、程序设计是否合理,如何提出质量异议、如何磋商、处理等;质量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金的规定等。九、关于工程期限的约定是否完备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等。一般来说,工期可以顺延为以下几种:(1 )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
10、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上几种情形须经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确认,方可顺延工期。十、工程价款支付条款审查合同价款是暂定价、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分段结算、一次性结算)中相关依据是否科学、可行,具有操作性;工程价款计量如何进行,程序如何安排,拖延支付惩罚措施是否明确;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有批准、前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弹性条款存在;另外还要审查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如结算的条件、依据、结算的期限、程
11、序、审核,逾期审核的责任等。对于工程进度款,通常是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约定进度款支付时,有的直接约定按工程总造价的比例支付,对于发包方来说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此时可能会出现施工斡旋迟缓的情况。如果按工程进度预付,则手续比较复杂,容易出现争议。工程进度如何审核,应明确约定参加工程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十一、工程施工条件条款审查工程准备工作如何开展、设备材料如何安排、设备材料如何采购检验、现场工作如何组织、安全施工由谁保障、场地通行通水通电如何保证,协助工作是否需要等。十二、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方案变更、材料更换、其他临时修改的双
12、方交换意见的程序、费用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合理。十三、审查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条件、确认和后续处理程序;合同终止、解除情况下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工程质量如何审查确认;已购买材料设备的处理,工程资料的编制与移交的时限和程序;已完成工程与未完成工程的技术衔接和处理;合同终止、解除或者符合约定交付工程时的撤场时限、确认程序等。十四、关于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条款的制订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都应当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合同条款里面要签订明确的违约条款,明确什么情形属于违约,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要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十五、各方投保险种;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保险
13、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金额、免赔额、保险期限;保险理赔的责任和义务;保险理赔不足、保险拒赔时或者免赔额内的损失承担;投保责任方未予投保时的责任承担。十六、各方互为履约担保的内容:发包人支付担保的方式,逾期付款的处理;承包人履约担保的方式、工期质量违约时的处理;分包支付、工资支付担保的形式和处理方式;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返还条件、期限。十七、审查争议解决途径,一旦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索赔需要哪些文件,形式和程序怎么规定;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仲裁还是起诉到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法院还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等。十八、审查各阶段应提供的书面报告、材料准备条款。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结算时需要哪些材料,如何编排目录,如何提交、确认,如何联系、通知等,如验收材料、竣工材料、结算材料等;是否需要阶段性工程技术资料,如何整理收集、提供和确认。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利于施工方的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