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扎实推动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以来, 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要求, 把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示范带动、重点突破, 大力实施“3344”工程, 取得良好效果。1 完善政策, 建立三大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制定财政奖励政策, 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 (市、区) 分别给予奖励资金 1000 万元、500 万元。全省有 16 个设区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 因地制宜制定了发展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二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省住建厅成立了由主要
2、领导任组长的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 大部分市也成立了市政府领导牵头、有关市直部门参加的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责任分工, 密切了组织协调, 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建立考核保障机制。省住建厅印发装配式建筑工作年度考核要点和考核指标等文件, 分类确定了各市年度任务指标, 明确了考核内容与标准, 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级政府新型城镇化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 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 聚焦产业, 推动产业发展“三个覆盖”制定出台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将产业基地作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推进主体, 着力扶持骨干企业和完善产业链条, 初步实现了“三个覆盖”:一是产业
3、类型全覆盖。支持创建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0 个, 覆盖部品生产、设计、施工、集团应用、科技研发、装备制造等六大基地类型。二是产业布局全覆盖。全省已有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30 余家、钢结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50 余家、木结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10 余家, 生产企业覆盖了全部设区市。三是产业链条全覆盖。培育发展了一批以万斯达构件、莱钢集团、同圆设计、中意森科木结构、天意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 初步形成了覆盖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的生产能力。3 示范带动, 实施“四个全面”推广政策自 2016 年以来, 共列支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近 5400 余万元, 支持建设涵盖装配
4、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三大体系的示范工程 66 个、面积276 万平方米。我省实施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推广政策, 推动各类项目落实、落地。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设。省政府明确要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及学校、医院、市政设施等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2017 年 5 月, 在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上, 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商品房项目全面按比例采用装配式建设。利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 要求新出让土地今年按不低于 10%的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三是住宅项目全面推广应用成熟构件。住宅项目全面采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 要
5、求各市明确时间节点、具体办法和措施要求。四是高层住宅全面推行全装修。今年起, 设区城市新供应土地的高层住宅项目在土地使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行全装修;到 2020 年, 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全面淘汰毛坯房。4 科技引领, 强化四大支撑体系制定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20172020) , 将装配式建筑列为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重点发展领域, 着力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引领作用, 推动形成技术服务、研发应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创新体系。一是完善技术服务。依托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结合初步设计、超限审查同步实施技术审查。目前,
6、 已指导形成装配式钢结构隐式框架+支撑 (钢板墙) 住宅体系、异形钢管混凝土柱框架体系等多个钢结构住宅体系。二是加强科技攻关。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 1500 万元, 支持开展了装配式建筑现场检测技术研究等 17 项重大课题攻关, 研发了灌浆套筒灌浆密实度现场检测方法等多项达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 获得专利 27 项。三是健全标准规范。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验收、构件制作、户型优选图集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和图集, 发布了推广应用技术体系公告等一系列技术性文件, 今年又启动了 11 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四是培养人才队伍。先后举办两期装配式建筑培训, 对市级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等进行了集中培训。支持校企合作成立装配式建筑教育联盟, 设置装配式建筑专业, 建立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 培训专业技术工人近万人次。下一步, 山东将在政策完善、机制创新、市场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努力, 全面推动山东省装配式建筑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