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发布时间:2021-5-22已被浏览2275次字号:大中小 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一)预审事项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是否节约、集约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压覆矿藏情况; 4、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等
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是否符合年度用地计划; 7、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 8、是否符合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或用地定额; 9、是否符合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范畴; 10、环境评估及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二)预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三)预审程序 1、申请表、申请报告书、初审意见; 2、接收报件; 3、初步审核(填写不通过意见,退回报件,由局领批准); 4、预审复函初稿或初审文件; 5、局领导批准(延长期限通知单); 6、预审意见复函; 7、申请单位、初审单位、发改委; (四
3、)预审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勘测定界图等;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四)预审时限 1、中小型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完成项目预审。 2、重大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后,项目预审时限最多不能超过国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预审时限。 3、市级初审的建设项目,一般在预审材料齐全并受理后3日内终结初审意见。第 3 页 共 3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