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点2第一部分 一、煤矿证照1、采矿许可证;2、煤炭生产许可证;3、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4、煤矿工商营业执照;5、矿长资格证;6、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二、煤矿设计图纸等资料1、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设计;2、煤矿通风设计;(107)3、通风能力核定报告;(104)4、生产能力核定报告;5、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103)6、矿井煤层自然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228)7、煤矿受突水威胁的“带压开采” 论证报告;8、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12)(1)矿 井地质 和水文地 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矿
2、井通风 系统图;(6)井下运 输 系统图;(7)安全 监测 装备布置 图;3(8)排 水 、防 尘 、防 火 注 浆 、压 风 、充 填 、抽 放 瓦 斯 等 管 路 系 统 图 ;(9)通 讯系统图 ;(10)供 电系 统图和井上下 电气设备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 。三、煤矿安全管理机构1、必 须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300 人 以 上 的 企 业 应 有 相应 机 构 ,300 人 以 下 企 业 ,应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2、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数量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
3、需要,但不少于 5 人。 (4)3、煤矿应建立健全各安全生产技术业务职能部门或有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煤矿设有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有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查阅相关的资质证书。4、煤矿应设立井口安全检查站或设立入井安全检查岗,有专人负责入井检查。 (10)四、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与措施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要张挂上墙。 (3)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要张挂上墙。 (3)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有相关人员或负
4、责人签字。 (3)4、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要层层明确(3)45、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奖惩标准要公开公布,奖惩要有记录。 (3)6、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要张挂上墙。 (3)7、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以往的安全隐患要有处理结果、措施,相关人员或负责人签字。 (3)8、煤 矿 企 业 必 须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并 对 以 往 查 出 的 问 题 ,要 作 出 处 理 意 见 ,要 有 对 所 查 出 的 问 题 采 取 的 安 全 措 施 做 出 记 录 ,要 说明 措 施 是
5、 否 已 落 实 (四 定 原 则 “定 项 目 、定 人 员 、定 措 施 、定 时 间 ”)。(3)9、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周期、内容、主持人、参加人员)。对会议内容要做出详细记录(事项、决定、落实人员、措施、期限等)。 (3)10、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24 小时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对本班的安全问题,要有记录,处理要结果,措施要有落实人员。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人员检查意见通知书制度。安全检查人员要对安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单位。并要有记录。1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煤生产的每一起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必须要进
6、行统计登记,并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处理结果。1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爆破“一炮三 检” 制度。要求每次爆破必须要有记录。 (315)14、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三人联锁放炮 ”制度。要求每次爆破必须要有记录。15、煤 矿 企 业 必 须 建 立 、健 全 入 井 登 记 和 安 全 入 井 检 身 制 度 。(10)516、煤矿必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检查计划编制、落实情况。 (9)17、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每天必须要有准确的记录。 (10)18、煤矿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提 取 按 财 政 部 财 建 (2004)119 号 文 执
7、行 。查 专 项 费 用 提 取 票 据 。(8)19、矿井按日下井总人数的 1.1 倍配备自救器(年产 30 万吨及以上矿井按最大班下井人数的 2.2 倍配备)。查矿井实际配备自救器的台数。20、煤矿应制定有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各工种进行学习、考核,要有记录(6)2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并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 (6)22、煤矿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查档案、查成绩。 (6)第二部分 一、采掘系统(一 )掘 进工作面 现场检查 的主要内容:矿井
8、掘进施工的现场检查是以检查安全隐患,制止事故发生为目标进行的。因此,掘进施工事故易发的环节或地点,是安全检查的重点。主要内容有:1、检查作业规程。6主要检查作业规程是否符合矿井或采区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内容是否完备;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按规程进行施工;当施工过程中地质构造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否及时修改规程并履行审批手续;是否按规定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参加学习的是否有本人签字等等。 (15)2、检查掘进通风。通风系统是否完备, (107)局扇安设地点是否合适,风机、风筒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128)风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103)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是否超限, (135)有无串
9、联风、循环风等。3、检查施工作业。掘进断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超前支护是否符合规程;成巷是否存在高顶,是否妥善处理;工作面距煤层 5m 时是否打探眼;与旧巷道贯通前是否检查旧巷设施,是否恢复通风;相距 5m 时是否打探眼,相距 10m 时, 贯通巷道是否设警标线 或打栅栏;掘进巷道揭露老空前是否有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45)相向掘进工作面相距20m 时 ,是 否 停 止 一 个 头 掘 进 ;(108)倾 斜 巷 道 用 矿 车 提 升 的 是 否 有有效的防跑车装置;(46)矸石或煤自滑时是否有防止其坠落伤人的措施;行人和矸、煤是否分开;(47)与上部贯通时是否有安全措施;(47)是否实行湿式
10、凿岩;(17)机电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4、检查支护作业。(1)临时 支架距工作面距离是否不大于 2m,临时支护是否可靠。(2)永久支 护 是否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44)5、检查爆破作业。有无爆破说明书, (317)装药与打眼是否平行作业,放炮器是否7失爆, (335)有无专职放炮员, (316)炮眼是否用炮泥堵满堵实, (328)起爆地点是否符合作业规程, (337)有瓦斯巷道绕线与母线连接是否虚连;是否执行“一炮三 检” 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15)6、检查装车运输。400mm 以上大块是否破碎后装 车,经过斜巷的矸石 车装车高度是否超车沿,人力推车经坡度较大的弯道时是否有防坠落措施
11、;(362)经过弯道、风门、坡道是否注意联络防止撞人。 (362)7、检查现场管理。是否有矿、队长跟班作业,是否有交接班制度,是否有施工图板、瓦斯记录板, (149.5)是否有瓦斯检测记录,是否有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8、掘进通风现场检查内容:掘进施工为独头作业,通常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如管理不当,就可能发生事故。资料表明,掘进施工因对通风管理不当而造成的瓦斯事故占掘进事故的一半以上。因此,加强对掘进通风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对减少事故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掘进通风管理和检查重点是围绕局部通风的完备性和可靠性进行的。要求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完备的通风系统,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负压
12、通风,禁止扩散通风。风流必须稳定。一般,禁止二次串联;(114)而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 2 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114)工作面风量要满足生产需求。为保证通风可靠,重点是加强对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管理。(1)检查 局部通 风机。局部通 风机安设地点和风筒吊挂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局部通风机应当安设在风流中,距回风巷口不小于810m;是否吃循环风,局部通 风机吸风口与巷道回风口内的风速是否大于 0.15m/s,局部通风机与风筒连接,是否有漏风现象,是否实现“三专两 闭锁” 。(128)(2)检查风 筒。主要包括,风筒吊挂要牢靠,安装在巷道底板时,垫
13、高不低于 300mm;是否抗静 电阻燃风筒, (128.3)风筒吊挂是否靠帮、靠顶、平直, 风筒是否有破口,风筒及接头处是否漏风,分叉有无三通, (128.6)末节距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岩巷应小于 10m,煤巷 5m。为了保证掘进通风系统完备可靠,掘进通风应有完整的通风设计,风 机必须指定专人看管,保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开停风机。(128.1)停风时,人员应及时撤出。按规定对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巷进行瓦斯检查,防止瓦斯超限。 (138、139、140、141、149)(二 )炮采工作面现场 安全检查内容:(1)检查 重点。炮采工作面生产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冒顶、片帮和爆破事故,因而,炮采工作面安
14、全检查的重点应是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放顶安全作业、爆破安全作业等,应按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重点检查。(2)检查 方法。根据作业规程,通过观察、 测试、抽 查,查阅报表、日志、记录、监测数据等方法逐项检查。1、炮采工作面运输、通风巷(上、下顺槽)安全检查内容:(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 20m 内净高是否低于 1.6m,宽度是否符合作 业规程要求。 (50)(2)巷道支 护 是否完整牢固,有无断梁折柱、空帮空顶。 (50)(3)机 电设备 是否上架 进壁龛,电缆悬挂是否整齐。(4)巷道有无积水、浮渣、 杂物,材料码放是否整齐。92、炮采工作面安全出口检查内容:(1)顺
15、 槽到煤壁 线 20m 范围内支架是否完整;是否按 规定进行超前支护;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 1.6m。(50)(2)有无符合规定的端 头支护。(3)超前工作面煤层开采的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3、炮采工作面支护安全检查内容:(1)支架布置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呈一条填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 100mm。(2)顶 梁铰接率是否大于 90%;是否出现机梁连接不铰接;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3)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 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载支柱。(4)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 时别样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5)是否存在不同型号支柱混用。(6)支柱是否全部编号管理
16、,牌号清晰。4、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检查内容:(1)顶 底板移近量是否小于每米采高 100mm。(2)是否出 现 台阶下沉。(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 板是否出现高度大于 200mm 的冒落,出现时是否采取接实顶板的措施。 (55)(4)是否 执行敲帮 问顶 制度。 (55)5、炮采工作面煤壁及机巷支护安全检查内容:(1)煤 壁 是 否 平 直 ,并 与 顶 底 板 垂 直 ;是 否 出 现 超 过 规 定 的 伞 沿 。(2)悬 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小于 300mm,梁端是否接顶,挂梁及时。10(3)贴 帮点柱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4)悬 臂梁支 护架设是否及 时;改临时柱是否做到
17、先支后回。6、炮采工作面设备安全检查内容:(1)煤 电钻是否有 综合保 护。 (457)(2)刮板 输送机 铺设是否平 稳,接头严密。(3)工作面小绞车是否有 “四压二戗”和地锚,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4)电缆 架设 是否牢靠安全。7、炮采工作面放炮安全检查内容:(1)是否按作业规程布孔、 钻孔。 (317)(2)是否按 规 定装药方法装 药,装药前是否清除炮眼内煤粉。(3)是否使用规定炮泥封孔,并使用水炮泥。 (328)(4)是否 坚持一 组装药 一次超爆、三保险、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16)(5)雷管、炸药是否分开存放并上 锁。 (324)(6)雷管、炸药是否账 物相符,领退有
18、记录,并有签字。(7)哑 炮处理是否按 规 定操作。 (341、342)8、炮采工作面回柱放顶安全检查内容:(1)是否按作业规程规 定及时放顶,控顶距是否符合要求。(2)是 否 采 用 先 支 后 回 ,由 下 而 上 ,由 里 往 外 的 三 角 回 柱 法 回 柱 。(3)回柱与支柱距离是否不小于 15m;分段回柱 时距离是否大于 15m,掐头处是否布置隔离点柱。(4)回柱工作区是否有人员停留。二、通风系统(一 )矿 井通 风系统完善性 检查内容:111、检查项目:(1)无主要通风机,采用自然通 风。 (121)(2)用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 风机群当主要通风机使用。 (121)(3)无独立
19、进 回风系统 。(107)(4)主要通 风 机无独立双回路供 电,经常停电。(5)主要通 风 机无管理制度, 经常停开。 (123)2、检查方法:(1)地面 检查 。查看通 风系统图(120)(2)主要通 风 机房检查 。查看通风机的型号、电源线路、运转和停开记录。 (123)(3)井下 检查 。检查井下通 风网络,尤其是回风系统;检查井下风流路线、方法。(二 )矿 井通 风系统可靠性 检查内容:1、检查项目:(1)主要通 风 机供风量是否小于 矿井需风量。(2)是否存在 2 台以上通 风机并联运转不匹配,造成一台抽一台送。(3)是否存在风流不稳 定、无风、微风或反向。(4)是否存在串联风,几
20、次串,是否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114)2、检查方法:(1)地面 检查 。查看通 风系统图,分析风流间的关系;查阅测风记录, 风量分配记录和通风瓦斯月报,计算总用风量,当计算值超过报表风量时,可能存在串联风;根据瓦斯报表分析用风地点通风是否满足要求。 (103)12(2)通 风机房 检查。查 看主要通风机实际工作情况、风量和风压特性曲线。(3)井下 检查 。检查风 流路线、流向,测定风速和瓦斯浓度,分析供风是否足量、风流是否稳定,研究风流失稳感度,整体评价通风可靠性。(三 )主要通风机运转检查 内容;1、检查项目:(1)风 机工况及其 变化。 (121)(2)电压 、电 流的稳定情况。(
21、3)风 机故障情况。 (121)2、检查方法:(1)在机房 查 看负压表。(2)用 风表测风 速。(3)根据 负压值 在风机特性曲 线上查找工况。(4)检查 运转记录 。(5)听 风机运 转声音。(6)检查电压表、功率表、功率因数表。(四 )矿 井通 风设施检查 内容:1、检查项目:(1)反 风设施。 (122)(2)风 门 、风 桥 、测 风 站 、密 闭 墙 ,重 点 是 风 门 和 密 闭 墙 。(109)(117)(118)2、检查方法:(1)分析反 风设 施的可靠性, 检查反风设施操作和维修记录查阅矿井反风演习报告。(2)根 据 通 风 系 统 图 ,分 析 通 风 设 施 的 设
22、置 是 否 合 理 ,数 量 是 否 齐 全 。13(3)根据有关设施质量 标准进行现场实际检查。(五 )矿 井漏 风检查内容:1、检查项目:(1)检查矿 井内部漏 风 。(2)检查矿 井外部漏 风 。(121)2、检查方法:(1)查阅 通风 旬报和通 风月报,并进行计算。(2)必要 时进 行现场测 算。(3)漏 风率超 过规定时 ,要查明原因。(六 )采区通风现场检查 内容:1、重点有三:(1)采区通 风 系统的完 备性和抗灾能力。(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此处是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最高的区域,当回风瓦斯在 0.7%-0.8%时,上隅角瓦斯就可能超限。(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2、检查项目:(1)
23、采区通 风 系统是否健全,是否采用分区通风。 (113)(2)采 采 串 联 、掘 掘 串 联 采 掘 串 联 是 否 符 合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114)(3)采 煤 工 作 面 通 风 形 式 和 风 速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测 定 风 量 能 否满 足 排 放 瓦 斯 和 煤 尘 的 需 要 。(100)(101)(102)(115)(136)(138)(139)(4)采区,尤其是采空区漏风情况。(5)采区通 风 是否稳定可靠。 (136)3、检查方法:(1)查 看通风 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 图,分析采区通风系统的完整性和是否存在串联风。14(2)按 煤矿 安全规程
24、 要求,检查串联风。(3)查阅 通风 瓦斯日报 ,分析通风的有效性和可靠性。(4)现场测 定 风速、瓦斯 浓度,计算漏风量,分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作面风速是否控制在 0.25-4m/s 之间。(七 )瓦斯防治检查内容:1、检查项目:(1)采区瓦斯防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瓦斯积聚。(140)(2)瓦斯管理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 (133-150)(3)应 急措施和避灾路线是否完善。2、检查方法:(1)查阅 瓦斯日 报、检查记录 、监测记录, 结合现场观察实测,分析瓦斯治理现状。(2)检查现场记录板、瓦 检员检查记录、工作面安全评估记录,分析瓦斯管理现状。(3)检查 采区是否存在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
25、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 2%的瓦斯时就认为瓦斯 积聚。(4)实际检查作业规程、作 业组织、瓦斯检测传感器的设置。(八 )煤 尘防治 检查内容:(1)蓄水池水量是否满 足矿井防尘洒水的需要;水压是否达到洒水、注水的要求。根据注水量与洒水量之和确定全矿需水量。一般情况下,有水源补充时,蓄水池水量应为矿井日需水量的 2 倍以上;如果水源补充不及时,应为日需水量的 10 倍。 (152)(2)供水管径能否满足需要;大巷供水管路每 50m 是否设置调节阀门;供水管中是否靠帮靠顶,不漏水;供水管路通过巷道交叉处是否妨碍行人和通车。 (22)15(3)工作地点喷洒头是否足 够;喷水时是否呈雾状;
26、水质是否清洁,不清洁时有无过滤装置。主要检查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煤转载点的喷雾装置及其使用。 (152)(154)(4)井巷清 扫 、冲洗是否正常 进行。巷道有无积尘。 (155)(5)矿 井是否有完 备的防 尘资料,包括煤尘爆炸鉴定报告、矿井综合降尘措施、清扫煤尘记录、防尘洒水系统图、注水钻场、钻孔台账、防 尘洒水月报、季报等。 (151)(156)三、机电系统(一 )煤 矿井下 电气设备检查 重点内容:(1)矿 井供电线 路是否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41)(2)用于煤 矿 井下的电 气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防爆型电气设备是否达到防爆标准。 (444)(3
27、)矿 用电气 设备的过 流保护装置的整定、熔断器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53)(4)矿 用 井 下 电 网 漏 电 保 护 和 煤 电 钻 综 合 保 护 是 否 灵 敏 可 靠 。(457)(5)井下 电气接地系 统 是否完好。 (482-487)(6)矿 井 安 全 监 控 装 备 是 否 按 要 求 装 备 、使 用 与 维 护 。(161-167)(7)井 下 电 缆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是 否 符 合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466-472)(8)井下 变、配 电硐室,机 电设备硐室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60-465)(9)在井下 电 气设备检 修和停送电作业中,是
28、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情况。 (445、446)(二 )地面供电线路检查 内容:1、检查重点:(1)地面供 电线 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 应有一路电源不中断供16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时中断,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41)(2)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保证已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 (441)(3)在 发生任何故障 时 ,应由值班人员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有担负矿井全部负荷。(4)矿 井地面 变电所的 电能是否分别来自电力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5)矿 井的两回 电源线 路上,是否分接其他负荷。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其
29、中一个回路可不受分接负荷的限制。 (441)(6)矿 井电源 线路上是否装有 负荷定量器。 (441)(7)小型 矿井采用 10KV 以下电压作为矿井架空电源进线时,两回电源线路不得供杆架设。(8)矿 井多回路 (多于 2 路)电源供电,部分 线路可共杆架设,但应报有关部门批准书,并遵守以下规定:线 路不得通 过塌陷区。共杆架 设 部分,在任一回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另一回路必须具有正常维护和检修条件。共杆架 设 的线路发 生故障停电时,其他电源线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9)主要通 风 机、提升人 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房等主要设备机房,两回直接由变( 配) 电所馈出的供 电线路是否分别引自不
30、同的电源,即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442)(10)主要 辅 助设备是否有同等可靠的 备用电源线路。 (442)(11)主要 设备 房的双 电源,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17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即绞车与绞车、瓦斯泵与瓦斯泵可互引一回路作为备用。 (442)(三 )隔爆 电 气设备检查 内容:(1)隔爆型 电 气设备是否有合格 证。 (452)(2)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痕和 变形。 (452)(3)外壳的 紧 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 齐全完好。 (452)(4)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 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接全面的粗糙度是否不低于有关规定,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
31、否符合规定。(5)电缆 接线 盒和电缆 引入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电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只连接一条电缆;密封图外径与电缆引入装置内径之差,是否大于 2mm;电缆与密封圈之 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 电缆引入装置是否用厚度不小于 2mm 钢板堵死。(6)联锁 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7)接 线盒内裸露 导电 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导电芯线是否有毛刺,上紧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电气间隙小于规定值。(8)在 设备输 出
32、端断电 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 字样,防止人身触 电事故。(9)接 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拖,接地芯线仍保护连接;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10)隔爆型电气设备 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牢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18(四 )井下 电 网过流故障 检查内容:1、电气设备选择的检查。(1)电 气设备额 定电压 与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是否适应。(2)所 选电气 设备的额 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它的长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3)电缆 截面的 选用是否符合 设备容量的要求。(4)高、低 压 开关设备 切
33、断短路电流的能力,即开关的额定断流容量是否大于或等于线路可能产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短路点应选在开关的负荷侧端子上)。2、电气设备使用的检查。(1)电 气设备 安装前后, 测量其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使用中是否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2)安装地点能否使电 气设备遭到碰撞、砸和淋水的影响。(3)电 缆 的 敷 设 和 连 接 应 符 合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规 定 ,不 得 将 电 缆 浸泡 在 水 沟 里 ,要 防 止 砸 、碰 、压 电 缆 ,发 现 问 题 要 及 时 处 理 。(466-472)3、对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值的检查。过流保护分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断相保护。现场检查短路保
34、护时, 应检查计算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以校验开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度。检查计算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以校验开关设备等的分断能力。4、对选择的熔体额定电流的检查。根据现场负荷情况,检查选择的熔体额定电流是否正确,然后再按短路电流进行校验。(五 )井下 电 网漏电保 护检查内容:(1)检 漏继电 器一定要与 带跳闸线圈的自动馈电开关一起使用,不能在同一电网中使用两台或更多的检漏继电器。19(2)检 漏继电 器的辅助接地 线应是橡套电缆,其芯线总面积不小于 10mm2。辅助接地极 应单独设置,规 格与局部接地极相同,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 5m,不能使用同一个接地极。(3)检 漏继电 器应水平安
35、装在适当高度的支轲上,并要求动作可靠,便于检查试验。(4)值 班电工每天是否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是否有试验记录。检查试验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漏继电器的外观、防爆性能是否完好;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是否禁止投入运行。(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 是否受潮或进水。(6)电缆 运行中是否受到机械或外力伤害、 挤压、砍砸、过度弯曲而产生裂口。(7)电缆 与设备连 接是否牢固,运行中是否有接头松动脱落或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现象。设备内部导线绝缘是否损坏,造成与外壳相连。(8)操作 电气 设备时,是否有弧光放 电产生。(9)电 气设备 与电缆
36、因 过负荷运行有无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六 )井下 电 气设备保 护接地检查内容:1、保护接地的外壳检查。(1)检查设备外壳的保 护接地连接线是否完整、连续,接头是否松动、 锈蚀,接地线是否断裂或断面减小。(2)每台 电气 设备是否使用独立的 导线与接地母线连接,设备是否串联接地,是否使用专用的接地螺钉。(3)接地 连接 导线与接地母 线相连接时,是否焊接。如果是螺钉连接,是否用镀锌、镀锡螺钉和螺母接牢;绞接时,其长度是否小20于 100mm,绞接是否牢固。(4)接地装置的材料是否使用铜材或钢材。2、保护接地网的检查。(1)主接地极的检查。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 仓中各埋 1 块面积不小地 0.
37、75m2、厚度不少于 5mm 的耐腐 蚀钢板。 (484)接 地 母 线 应 采 用 截 面 不 小 于 50mm2 的 铜 线 ,或 截 面 不 小 于10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或截面不小于 100mm2的扁钢。 (486)(2)局部接地极的检查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 的硐室是否装设局部接地极。(485.2)每 个 单 独 设 置 的 高 压 电 气 设 备 是 否 装 设 局 部 接 地 极 。(485.2)每个低 压 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是否装设局部接地极;无低压配电点时,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和集中运输巷以及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
38、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485.3)连 接动力 铠装电缆 的每个金属接地线装置是否装设局部接地极。(485.5)局 部 接 地 极 是 否 设 置 于 巷 道 水 沟 内 或 其 他 附 近 的 潮 湿 处 。(485)设 置 在 水 沟 中 的 局 部 接 地 极 ,应 用 面 积 不 小 于 0.6m2、厚 度 不 小于 3mm 的 钢 板 或 具 有 相 同 有 效 面 积 的 钢 管 制 成 ,并 平 放 于 水 沟 深 处 (485)设 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用直径不小于 35mm、长不小于 1.5m 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 钻 20 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眼,垂直全部埋入
39、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 22mm、长 1m 的 2 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钻 10 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孔。2 根钢管相距21不得小于 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485)电 气设备 外壳与接地母 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接线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 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截面不小于50mm2 的扁钢。 (486)(七 )主要通风机检查 内容:1、要有备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房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 10min内开动。两套通风机能力如
40、不等,至少也要满足矿井正常生产时对风量、 风压的需要。(121.1)2、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连续运转:(1)运 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异味、异常振动。(2)轴 承温度:滚动轴 承不超 过 75。滑 动轴承不超 过 60。主 电机的温度不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3)水柱 计及 测压管有无 损坏、堵塞和变形。(4)电压 表、 电流表、功率表、功率因数表、温度表等是否灵敏可靠,并每年进行一次校验。(5)各注油部位的油质 、油量是否适当,有无渗漏现象。(6)过 流和无 压释放保 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保护接地是否符合标准。(7)联轴 器的工作状况,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要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223
41、、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不得小于出风门的断面面积,并正对出风门的风流方向。4、新安装矿井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121.7)5、禁止利用主要通风机房兼作其他用途。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通达矿调度室的电话。 (123)6、主 要 通 风 机 应 由 专 职 司 机 负 责 运 转 ,司 机 每 小 时 应 将 通 风 机运转情况记入记录簿,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23)7、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八 )矿 井排
42、水 设备检查 内容:1、主排水泵。(1)是否有工作、备用和 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能力是否能在20 小时内排出矿井 24 小时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和其他用水;备用水泵工作能力是否不小于工作水泵的 70%;水文地质复杂或有突水危险的矿井,是否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或能另外增加排水能力。(278.1)(2)工作水 泵 和备用水 泵是否每台都完好;泵 体和阀门 有无裂 纹、漏水,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各阀门是否操作灵活,运转部位有无保护罩。水 泵轴串量是否符合厂家规定,联轴器端面间隙是否大于轴最大串量 2-3mm。轴 承 温 度 是 否 超 过 规 定 ,润 滑 油 油 质 是
43、否 合 格 ,油 量 是 否 适 中 。23运 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异常振 动。(3)安全保 护检测 装置是否完善、 动作灵敏可靠:压 力表、真空表、 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是否齐全,指示正确,每年是否进行一次校验。起 动柜有无 过流和失 压保护,动作是否可靠,整定是否合格,室内接地系统是否符合规定。雨季前是否进行水 泵联合试运转。2、配电设备。(1)配 电设备 及供电线 路是否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能否同时开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2)裸露的 电 气设备设 没设栅栏,是否挂警示牌。(3)电动 机和开关柜是否达到完好标准。3、排水管路。(1)有无工作水管和备 用水管。 (278)(2
44、)工 作 水 管 能 否 在 20 小 时 内 排 出 矿 井 24 小 时 内 的 正 常 涌 水 量 。(278)4、其他。(1)水 泵硐室内有无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等。(2)水 泵硐室内有无 矿 井排水系统图和供电系统图。有无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主管部门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测定资料。(3)司机是否经过培训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九 )通 风安全 监控系 统检查内容:(1)是否在采区变电所 设置了专为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专用变压器,专为 局部通风机供电的高压防爆开关和低压馈电开关(带低压24检漏继电器)和由专用变压器的低压侧接出的
45、专为局部通风机供电的电缆。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是否装备有甲烷一风一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2)是否按要求装备了安全 监控装置。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是否取自于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安全监控设备之间是否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输入输出信号是否为本质安全型信号。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160、161)(3)甲 烷断电仪 是否能保 证甲烷超限时,声光报警,并切断被控区域电源。甲烷一风一电闭锁装置是否能保证甲烷超限时或停风时声光报警,并切断被控区域电源。(4)矿 井安全 监控系统 是否具有甲烷断电仪和甲烷一风一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
46、时,系统是否还具有甲烷断电仪和甲烷一风一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是否能保证继续连续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 2 小时。系统是否有防雷措施。 (160)(5)甲 烷传感器的 设置地点、 悬挂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是否正确。 (168-175)(6)安全 监控 设备是否按要求定期 调试、校正和测试。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甲烷一风一电闭锁功能是否按要求定期测试。 (162)甲烷校准气样是否按要求制备。 (166)(7)系 统是否具有断 电 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是否少于 2 台,有无备用。 (160)(8)安全 监控
47、设备定期 调试、校正。 (162)四、提升运输系统(一 )提升装置检查内容:251、天轮到滚筒的钢丝绳,最大内外偏角不得超过 130,单层缠绕时内偏角应不咬绳。(418)2、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纲丝绳的层数严禁超过:(419)(1)立井,升降人员或升降人 员和物料的,1 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 层。(2)倾 斜井巷,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 层;升降物料的,3 层。(3)建井期 间 ,升降人 员和物料的,2 层;(4)现 有生产矿 井在用 绞车,如果在滚筒上装过渡绳楔、滚筒强度满足要求且滚筒边缘高度符合规定,可按上述规定层数加重层。3、滚筒上缠绕 2 层或 2 层以上钢丝绳时,滚筒边缘
48、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 2.5 倍;滚筒上必须有带绳槽的衬垫;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必须经常检查,每季度应将钢丝绳移动 1/4 绳圈的位置;现有不 带绳槽衬垫的在用绞车,在滚筒板上刻有绳槽或用一层钢丝绳作底绳,可继续使用。(420)4、通过天轮的钢丝绳必须低于大轮的轮缘,其高差:提升用天轮不得小于钢丝黾直径的 1,5 倍;悬吊用大轮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 倍。天轮各段衬垫磨损达到一个钢丝绳直径的深度时,或沿测面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 1/2 时,必须更 换。(422)5、摩擦提升装置的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绳 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 70mm,任一根
49、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若换绳,要同时更 换全部钢丝绳。(423)6、提升装置必须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装置。(427)26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除有制动装置(常用闸和保险闸)外还应加设定车装置,在调整滚筒位置或修理制动装置时使用。7、每一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必须在旁监护。在每班开始升降人员前,应先开 1 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司机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也不准擅自调整制动闸。(432)(434)8、立井提升装置,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382)9、立井罐笼提升,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384)10、提升速度大于每秒 3m 的提升系统, 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以免撞击天轮、导轮或摩擦轮;托罐装置能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下落的距离不超过 0.5m。(396)11、立 井 过 卷 高 度 和 过 放 距 离 :罐 笼 和 箕 斗 提 升 ,不 得 小 于 下 表 :(397)提升速度(m/s) 3 4 6 8 10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