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 2012 年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各所、中心: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决定开展 2012 年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范围为我院已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附件 1) 。二、申请担任指导教师人员应具备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 2)中所规定的相应条件。三、申请人员须填写相应简况表(附件 3、附件 4) 。四、申请人员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5。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的上报材料为一式七份,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
2、的上报材料为一式二份。附件材料请在 http:/ 中“研究生教育”里下载。五、各所、中心应结合本单位各专业学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原则,保证质量,作好上报人员的初审工作。所有上报材料请于 6 月 10 日前交至研究生部。联系人:杨洪国、张金玉、金海燕联系电话:01062888546、62889400E-mail:附件:1.中国林科院硕士、博士授权专业目录2.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3.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4.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5.申请指导教师上报材料要求2012 年 5 月 22 日附件 1中国林科院硕士、博士授权专业目录门类代码 门类一级学科代码 一
3、级学科名称专业代码 二级学科(专业)名称 备注070501 自然地理学070502 人文地理学0705 地理学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一级学科硕士点071001 植物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0710 生物学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07 理学0713 生态学 071300 生态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 材料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4 应用化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201 制浆造纸工程 二级学科硕士点08 工学0829 林业工程 0
4、82901 森林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点082902 木材科学与技术082903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082921 林业环境与能源工程0829 林业工程082922 木基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08 工学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1 环境科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08 工学 0834 风景园林学 083400 风景园林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1 土壤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090701 林木遗传育种090702 森林培育090703 森林保护学090704 森林经理学09070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 农学0907 林学09070
5、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一级学科博士点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12 管理学 1203 农林经济管理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注:一级学科博士点下的二级学科均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下的二级学科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附件 2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 )队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研究生导师遴选第二条 博士生导师遴选(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2具有研究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
6、称的在职科研人员;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3熟悉本领域研究工作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4 所 从 事 的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应 属 于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我 院 有 博 士 学 位授 予 权 的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 特 色 突 出 , 优 势 明 显 , 有 重 要 的 理 论 意 义 和 实 际 应 用价 值 ; 承 担 着 国 家 或 省 部 级 重 要 科 研 项 目 或 其 他 有 重 要 价 值 的 项 目 , 有 足 够 的科 研 经 费 培 养 博 士 生 。5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6能为博士生开设学科前
7、沿的专业课。7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二)遴选程序1个人申报:申请人于每年 5 月底之前向所在研究所(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提交本人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代表作的首页或封面的复印件、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2通讯评议:由研究生院组织 57 名有培养博士生经验的同行专家(其中应有 2 3 名外单位专家)对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指导博士生的能力等进行全面评议。评议采取通讯方式,经半数以上专家同意者,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基本条件和通讯评议专家组的意见,结合院所学科发展和专业需要,对申请担任博士
8、生导师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指导博士生的能力进行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同时需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获得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4回避制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博士生导师时,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如为审核对象时,应予回避。第三条 硕士生导师遴选(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较高学术水平,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2具有副研究员以上或相当技术职称。3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试验仪器设备及协助人员。4能讲授一门本学科的硕士生课程,其内容能反映该学科当前国内外重要学术成果。5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近几年曾
9、在国内外较高级的学术刊物或重要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与申请专业有关的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有相当于省、部级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6除新增硕士学位点外,一般应有协助指导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二)遴选程序1. 个人申报:申请人于每年 5 月底之前向所在研究所(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提交本人正式发表的代表作的首页或封面的复印件、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2.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担任硕士生导师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指导硕士生的能力进行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同时需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获得硕士生导
10、师上岗资格。第三章 研究生导师职责第四条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指导水平(一)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主体,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培养研究生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务实精神,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科学业务水平和身心健康。(二)导师应了解、掌握和严格执行国家和我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程序、内容;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院、所组织的导师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和政策水平。(三)导师应开展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探索符合我院特点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第五条 把好研究生入学质量关。导
11、师应了解并掌握研究生招生情况,配合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及其他有关选拔人才的工作,注意择优录取,把好质量关。第六条 注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一)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对研究生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有较全面的了解,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入学教育。(二)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并按规定认真执行。(三)导师应承担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为研究生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编撰研究生教材,积极探索科学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四)导师应配合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和筛选工作。要注意发现优秀人才,对各方面表现
12、优秀的研究生应提出进一步培养的意见;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有责任提出中止学习或其它处理意见。(五)导师应协助制订或修订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第七条 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主要包括研究生开题报告、科学研究、中期检查、论文写作、论文审定、推荐答辩等方面的工作。第八条 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关心研究生思想、生活、就业、情感及心理健康等,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四章 研究生导师权限第九条 已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可在我院所属的相关专业担任研究生导师。第十条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导师可提出选聘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指导能力的副研究员职称
13、(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 12 人组成指导小组。第五章 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考核第十一条 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导师定期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导师资格:(一)本人或默许研究生剽窃他人科技成果或在科研工作、课程学习、论文答辩中采取其它方式弄虚作假者;(二)受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者;(三)袒护、包庇研究生违纪、违法行为者;(四)因导师疏于管理造成研究生发生重大事故或问题,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当导师者;(五)取消导师资格由研究生院提名,报请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和院长批准。第六章 其他第十二条 新遴选的研究生导师应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导师培训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指导研究生。第十三条 外单位与我院有合
14、作关系的兼职(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在我院申请担任研究生导师,并招收研究生,其遴选办法同我院人员。第十四条 在院外已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后调入我院的科技人员,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直接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在院外已获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后调入我院的科技人员,需重新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第 十 五 条 研 究 生 一 般 不 得 转 导 师 。 导 师 短 期 出 国 、 外 出 等 , 应 事 先 对研 究 生 的 学 习 和 指 导 工 作 做 好 安 排 。 导 师 调 离 本 院 或 因 出 国 、 生 病 或 其 它 特殊 原 因 离 岗 半 年 以 上 的 , 应 提 前 提
15、 出 申 请 , 并 落 实 对 所 指 导 研 究 生 的 导 师 更换 事 宜 。 三 年 级 的 研 究 生 不 宜 转 导 师 。第七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林科院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林科院硕士生导师条例同时废止。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 3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 导 教 师 简 况 表单 位 名 称: 一 级 学 科 名 称: 二 级 学 科 名 称: 研 究 所 ( 中 心 ) : 申 请 人 姓 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年 月 日 1填 表 说 明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二、本表应由申请者填写,一式七份。三、封面上“一
16、、二级学科名称”按照中国林科院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填写。四、在“主要经历”一栏中的“任职”是指当时本人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职务。五、在“本人科学研究工作情况”-2 栏目中,应选择申请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获得的成果不填写。六、本表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 A4 规格,双面打印。1个人概况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专业技术职务 定职时间 党 派 是否兼职行 政 职 务 外 语 程 度二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一: 研究方向二:
17、 研究方向三: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E-mail参加的学术团体、任职情况国内: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院系、学位)国外:主 要 经 历自 何 年 月 至 何 年 月 工 作 部 门 任 职2本人科学研究工作情况-1 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及其特点和意义(填写申请者在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较长期从事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研究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和长远的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文字要简明扼要,以不超过 1500 字为宜。 )3-1(续 1)2-2 本人近五年(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18、 4 月)主要科研成果情况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其中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 篇。出版著作共 部,其中主编(包括独著) 部。汇 总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2-1 上述主要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文、专著、译著、统编教材、发明创造等)(一)发表的论文序 号 论文名称 时间 期刊名称 作者排名3(二)专著、译著、统编教材序 号 著 作 名 称 时 间 出 版 社 本人作用(三)专利、获奖情况序 号 名 称 时 间 成果鉴定、颁奖或采用部门 备 注注:(1)本页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2)论文、专著、译著、专利、获奖等按最代表本人的学术水平进行排序。
19、4-3 近五年来(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4 月) ,本人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简介(包括著作、论文摘要,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成果介绍和社会评价等)名 称 完 成 时 间注:本页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5-4 本人目前进行科学研究的情况(限填由申请人作为主持人的项目或课题)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共 项,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国际合作 项。汇总 近三年(2008 年 5 月-2011 年 4 月)本人可支配科研经费共 万元,其中在研经费共 万元。近三年科研项目及经费目录项目、子项目名称(下达编号) 项目来源起讫时间项目(课题)总经费(万元)本人可支配经费
20、(万元)进展情况注:(1)本页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2)栏应注明重点或自选项目,按项目的层次水平由高到低排列;已结题的项目排在后面。6指导研究生情况-1 本人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入学年月毕业年月 研 究 方 向 人 数 已获学位人数 备 注-2 本人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情况时 间 协助指导的博士生的研究方向 人 数 单 位 本人担任工作-3 本人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时 间 课 程 名 称 课 时 授 课 对 象-4 拟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主要人员情况(必须填写)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担 任 工 作注:-1 备注栏中请注明毕业后考取博士生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7-5 本人
21、指导的硕士论文成果发表、鉴定、采用情况研究生姓 名 论 文 题 目发表、鉴定、采用单位刊物及时间获奖、鉴定、采用情况及社会评价内容简介研究所(中心)审核意见:负责人: (签章)年 月 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负责人: (签章)年 月 日附件 4申 请 培 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指 导 教 师 简 况 表单 位 名 称: 一 级 学 科 名 称: 二 级 学 科 名 称: 研 究 所 ( 中 心 ) : 申 请 人 姓 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二、本表应由申请者填写,一式两份。三、封面上“一、二级学科名称”按照中国林科院博士、
22、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填写。四、在“主要经历”一栏中的“任职”是指当时本人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职务。五、在“本人科学研究工作情况”-2 栏目中,应选择申请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获得的成果不填写。六、本表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 A4 规格,双面打印。个人概况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专业技术职务 定职时间 党 派 是否兼职行 政 职 务 外 语 程 度二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一: 研究方向二: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E-ma
23、il参加的学术团体、任职情况国内: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院系、学位)国外:主 要 经 历自 何 年 月 至 何 年 月 工 作 部 门 任 职2本人科学研究工作情况-1 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及其特点和意义(填写申请者在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较长期从事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研究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和长远的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文字要简明扼要,以不超过 1500 字为宜。 )注:本页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3-2 本人近五年(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4 月)主要科研成果情况
24、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其中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 篇。出版著作共 部,其中主编(包括独著) 部。汇 总 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2-1 上述主要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文、专著、译著、统编教材、发明创造等)(一)发表的论文序 号 论文名称 时 间 期刊名称 作者排名4(二)专著、译著、统编教材序 号 著 作 名 称 时 间 出 版 社 本人作用(三)专利、获奖情况序 号 名 称 时 间 成果鉴定、颁奖或采用部门 备 注注:(1)本页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2)论文、专著、译著、专利、获奖等按最代表本人的学术水平进行排序。5-3 本人目前进行科
25、学研究的情况(限填由申请人作为主持人的项目或课题)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共 项,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国际合作 项。汇总 近三年(2009 年 5 月-2012 年 4 月)本人可支配科研经费共 万元,其中在研经费共 万元。近三年科研项目及经费目录项目、子项目名称(下达编号)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项目(课题)总经费(万元)本人可支配经费(万元) 进展情况注:(1)本页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2)栏应注明重点或自选项目,按项目的层次水平由高到低排列;已结题的项目排在后面。6指导研究生情况-1 本人在国内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时 间 协助指导的硕士生的研究方向 人 数 单 位 本人担任
26、工作-2 本人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时 间 课 程 名 称 课 时 授 课 对 象-3 拟协助本人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主要人员情况(必须填写)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担 任 工 作7研究所(中心)审核意见:负责人: (签章)年 月 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负责人: (签章)年 月 日 8附件 5申请指导教师上报材料要求1. 学术论文认定说明学术论文是指申请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正式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为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在学术期刊的增刊(专辑)或国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
27、的学术论文等。在已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板报和学术报告,可视同于国内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国内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2008 年版) 。2.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培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其证明材料;2012 年申请培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SCI/EI 提供检索证明、影响因子;通讯作者要在清单中标出来。3.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公章) ;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公章) ;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论文作者、名称、期刊名、时间、页码) 、专著、获奖及专利清单
28、(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排列在前面,发表在特殊期刊上的论文需标注并排列在后面,清单需加盖人事公章) ;清单中所列论文全部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出版书籍封面复印件及体现本人作用的内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在其他高校培养硕士生或作为副导师协助指导博士生的证明材料。指导外单位研究生的证明材料应包括聘书复印件、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封面和中文扉页复印件;指导本院研究生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所(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副导师证明、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封面和中文扉页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4.简况表、证明材料均采用 A4 纸双面打(装)印。5.电子版材料由所、中心、共建单位人教部门收齐后统一发送至 ,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