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量标 证字第 号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2说 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 A4 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一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
2、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一下技术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2)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
3、期开 展 检 定 或 校 准 工 作 的 原 始 记 录 及 相 应 的 检 定 或 校准 证 书 复 印 件 两 套 ;6) 计 量 标 准 考 核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连 续 的 计 量 标 准 重 复 性 试 验 记 录 复 印 件 一套 ;7) 计 量 标 准 考 核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连 续 的 计 量 标 准 稳 定 性 试 验 记 录 复 印 件 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
4、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36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存放地点计量标准总价值( 万元)计量标准类别社会公用 计量授权 部门最高 计量授权 企事业最高 计量授权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年 月 书面审查现场考评年 月 书面审查 现场考评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名 称 型 号 测量范围不 确 定 度 或 准确 度 等 级 或 最大 允 许 误 差制造厂及出厂编号检定周期或复校间隔末次检定或校准日期检定或校准机构及证书号计量标准器7主要配套设备序号 项 目 要 求 实 际 情 况 结 论12345环境条件及8设施姓 名性别年龄从事本项目年限文化程度核准的检定或校准项目资质证
5、书名称及注册编号发证机关检定或校准人员9序号名 称 是否具备 备 注1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2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3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4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5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6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试验记录7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8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9 计量标准履历书10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11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12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13 计 量 标 准 及 主 要 配 套 设 备 使 用 说 明 书 ( 如 果 适用 )文件集登记14 计 量 标 准 及 主 要 配 套 设 备 的 检 定 证 书 或
6、校 准 证书1015 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16 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16.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16.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6.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16.4 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16.5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16.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16.7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6.8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17 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18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材料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11名 称 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代号及名称拟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申请考核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考核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12主持考核(复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 见(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考核(复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 见(公章) 年 月 日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