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电 力 建 设 工 程土 建 试 验 室 资 质 认 证 管 理 办 法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建质监200556 号 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 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总站对原能源部 1991 年 8 月印发的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现印发修订后的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请认真贯彻执行。附 件: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
2、证管理办法二五年十月十九日21 总 则1.1 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的管理,提高试验机构的综合管理和检测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1.2 资质认证是对土建试验机构的管理、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确认;证明其具有为电力建设工程提供检测报告的资格。1.3 凡为电力建设土建工程、建筑构件、商品混凝土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的土建试验机构,均应执行本办法。1.4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和未经资质审查认可的试验机构所出具的试验数据、检定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2 试 验 室 等 级
3、标 准 及 职 责 、 任 务2.1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分为两种类型:中心型和现场型,中心型分一级、二级试验室。各类型及等级的划分按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等级标准(见附件一)规定办理。2.2 试验室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忠于职守。2.3 试验室应按资质等级证书核准的试验项目范围,承担检测试验任务并出具试验报告。2.4 试验室要对承担试验项目的数据和结论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可靠,字迹清楚,并经试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和加盖试验报告专用章。3 试 验 室 的 资 质 认 证3.1 认证评审
4、的主要内容:3.1.1 质量管理体系。3.1.2 管理制度。3.1.3 组织机构与职能。3.1.4 人员配备与素质。3.1.5 试验项目范围。3.1.6 仪器设备与计量管理。3.1.7 技术规范、标准。3.1.8 技术资料。3.1.9 环境与安全。3.2 认证工作管理机构:3.2.1 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归口管理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认证工作。3.2.2 对 申 报 电 力 建 设 中 心 型 一 级 土 建 试 验 室 , 由 电 力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总 站 组 织 评 审 、 考 核 、 认 证 。3.2.3 对申报中心型二级土建试验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
5、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3织评审、考核、认证;对申报现场型的土建试验室,由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评审、考核、认证;相关的中心站均须将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项目、评审认证结果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备案。3.3 认证评审程序:3.3.1 申请:申请资质认证的试验室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评审申请表(见附件二),向主管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应递交下列预审资料:a) 试验室发展经历及现状;b) 组织机构框图(如为中心型试验室,应另提交试验机构管理网络关系图);c) 试验室平面布置图及仪器设备布置图;d) 试验室行政及技术
6、负责人简历表;e) 试验人员情况登记表;f)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g) 试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及试验室受检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复印件);h) 试验项目范围表;i) 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j) 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目录;k) 试验室执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目录;l) 试验室已整理积累的试验技术资料、档案目录;m) 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申报现场型试验室可无此资料)。申请表与递交的预审资料份数视申请的型式与级别与中心站商定。3.3.2 预审:由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提供的预审资料进行审查,认为所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该申请等级标准的要求后,可认为预审通过,并通知申请单位。如经
7、预审后认为所提供的预审资料不全,或在一些主要方面尚不符合该申请等级标准的要求时,可认为预审未通过,在通知申请单位时应指出需补充或整改的项目和内容。3.3.3 评审、考核:预审通过后,由主管认证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对试验室进行实地评审考核,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考核时,需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及笔试、口试、操作的抽查,其中至少一名为试验室负责人。3.3.4 认证:a) 经评审合格者,将颁发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统一制定的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五年。持证单 位 在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六 个 月 应 提 出 复 证 申 请 ,由 主 管 认 证 机构考核验证,合格者换发新证。b) 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主
8、管认证机构可视情况对试验室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抽查。不合格者应限期整改,否则可视情况作降级或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处理。3.4 认证评审依据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三)执行。4 附 则44.1 本办法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 件 一:电 力 建 设 工 程 土 建 试 验 室 等 级 标 准1 总 则1.1 根据电力行业发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监督、检测的规定,为了提高土建试验室的人员素质及检测水平,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能力,必须加强
9、对试验室的管理和监督,实行定期的资质考核认证工作,特制定本标准。1.2 本等级标准是对电力建设土建试验室的管理和测试能力的确认,促使其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 试 验 室 类 型 划 分根据土建试验室的职能、规模,可分为两种类型:中心型土建试验室;现场型土建试验室。2.1 中心型土建试验室:中心型土建试验室应是负责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检验标准、独立的试验检测机构。中心型土建试验室的主要职能:a) 负责贯彻国家和行业技术检验标准,组织开展技术检验网络活动。b) 负责试验机构网络的业务领导和专业技术管理。c) 承担电力建设土建工程的技术试验、检测工作。d) 承担现场试验机构不能承
10、担的非常规性试验项目(如混凝土抗冻、混凝土超声波检验、外加剂品质检验、结构性能试验等)。e) 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试验、研发。2.2 现场型土建试验室:现场型土建试验室是中心型试验室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现场的土建试验检测任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检验标准,并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同时需接受中心型土建试验室的专业技术管理。现场型土建试验室的主要职能:a) 负责工程技术检验标准的贯彻执行。b) 承担工程的技术试验、检测工作。c) 参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试验项目或现场施工需要的工艺性试验。3 试验室等级划分53.1 中心型土建试验室分一级、二级共两个等级。3.
11、2 现场型土建试验室不分等级。4 试 验 室 等 级 标 准4.1 等级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a) 质量管理体系;b) 管理制度;c) 组织机构与职能;d) 人员配备与素质;e) 试验项目范围;f) 仪器设备与计量管理;g) 技术标准与规范;h) 技术资料;i) 环境与安全。4.2 等级标准内容见附表。5 附 表附表 1:中心型土建试验室等级标准内容附表 2:现场型土建试验室等级标准内容附表 3:各类、各级土建试验室试验项目要求附表 4:各类、各级土建试验室检测设备配置要求6附 表 1:中 心 型 土 建 试 验 室 等 级 标 准等级1 质量管理体系 2 管理制度 3 组织机构与职能
12、 4 人员配备与素质 5 试验项目范围级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2.有质量责任制及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记录。3.有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执行检查记录及总结。4.编有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1.规章、制度齐全,分类明确,装订整洁美观。2.能按计划和制度进行日常工作和管理。3.有一年以上制度执行情况记录及总结。4.试验人员能遵守各项制度,有奖罚措施和记录。5.至 少 应 有 下 列 内 容 的制 度 :a.试验室工作目标、计划、总结制;b.试验网络管理制;c.岗位责任制;d.技术责任制;e.质量管理制;f.计量管理制;g.仪器设备管理制;h.样品管理制;i.仪 器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制;j.恒温
13、、恒湿管理制;k.试验事故处理制;l.试验报告校 、 审 、 签 发制;m.技术资料管理制;n.安全、卫生、保密制;1.组织机构健全,有组织机构框图。2.负 责 贯 彻 国 家 和 行业 技 术 检 验 标 准 , 组 织开 展 技 术 检 验 网 络 活 动 。3.负责试验机构网络的业务领导和专业技术管理。4.承担电力建设土建工程的技术试验、检测工作。5.承担现场试验机构不能承担的非常规性试验项目(如混凝土抗冻、混凝土超声波检验、外加剂品质检验、结构性能试验等)。6.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试验、研发1.岗 位 齐 全 , 设 主 任 (副主 任 )、 专 责 工 程 师 、专 业
14、组 长 及 兼 职 计 量 员 、设 备 员 、 资 料 员 、 安 全员 。2.可 配 高 级 职 称 者 1名 、 有 专 业 工 龄 5 年 以上 中 级 职 称 1 2 名 ,及 初 级 职 称 者 1 2 名 ,持 证 上 岗 率 100%。3.专业组长专业工龄:中专 3 年以上,以下者 5 年以上。4.操作人员数应能适应任务需要,至少 10人,持证上岗率100%。5.有人员培训记录、考核记录1.水泥检验。2.粗 、 细 骨 料 检验 。3.砖(砌块)检验。4.防水、防腐材料检验。5.建筑钢材物理检验、化学分析。6.钢 筋 焊 接 接 头和 机 械 连 接 接 头 检验 。7.混 凝
15、 土 、 砂 浆 试验 。8.混 凝 土 无 损 检 验(回 弹 、 超 声 、 取 芯 )。9.混 凝 土 、 砂 浆 外加 剂 或 外 掺 料 品 质检 验 。10.土工击实试验及回填土检验。11.结 构 静 载 试 验 。1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7o.人员培训、考核制;p.现 场 或 搅 拌 站 施 工 值 班 制 ;q.质量管理程序二级同一级 同一级能组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试验,其他同一级有 专 业 工 龄 8 年 以 上中 级 职 称 者 1 名 及 初 级职 称 者 2 3 名 , 持 证率 100%, 其 他 同 一 级无 混 凝 土 超 声 、取 芯 检 验 , 无
16、钢 材化 学 分 析 , 其 他 同一 级续 表等级6仪器设备及计量管理7技术规范与标准8技术资料9环境与安全一级1.配备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各种仪器设备,并有仪器设备清册。2.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100%,并有出厂合格证、检定合格证。3.对不合格、待修、待检的设备有明显标牌。4.仪器设备有明确的责任制及操作规程。5.每台仪器设备有台账档案(包括名称、型号、制造厂、到货期、使用期,安装、维修、检定记录,使用情况记录,设备调动记录,原价、净价,附件目录,技术说明书及相应图纸),进口设备说明书应有中译本。6.在用仪器设备布置合1.与试验项目有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规程、规范,收集齐全,且有分类
17、、编号,有清册。2.有相关的进口材料国外标准和规程,有中译本。3.原 始 记 录 、 试 验 报 告 、 统计 总 结 资 料 , 有 统 一 规 格 的 表式 。4.各项试验、测试能严格按规程、标准要求进行,对试验中断或意外事故,有明确处理规定。当遇到非标准试验时,应编制特定的试验方案,经规定程序审批后,作为企业暂行规定执行,并有专门记录1.原 始 记 录 工 整 、 清 楚 、数 据 准 确 , 无 随 意 更 改 、 抽撤 , 编 号 顺 序 统 一 、 完 整 ,项 目 名 称 正 确 , 各 项 记 录 完整 。2.数据处理符合规定的修约规则或其他规定。3.测试数据的计量单位应符合法
18、定的计量单位。4.对水泥、骨料、混凝土、钢材、砖、土工、防水材料等各试验项目,有定期统计、分析和技术总结。5.混 凝 土 有 数 理 统 计 , 混 凝土 生 产 控 制 有 质 量 控 制 管 理 图 。6.技术记录及技术资料集中统一存放,有使用管理制度,执行良好。7.技术档案能按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整理,有 3 年以上各工程的试验、检验技术档案及本工程开工以来的试验技术资料。1.试验室布局合理、安全。2.办公、试验、样品存贮等分区明确,有明显的标志。3.室内外整洁,无杂乱生活用品,环境良好。4.工 器 具 有 明 确 分 类 ,有 固 定 的 存 放 位 置 和 标记 。5.养护室及有要求的试
19、验室,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条件。6.水 、 电 管 线 布 置 合理 , 走 向 整 齐 , 工 艺 良好 , 符 合 安 全 、 文 明 规范 要 求 。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品有明显标志,有固定合理的存放点,有安全措施,并有消防设施。8.试验废弃物或废液处8理、便于工作。符合有关规程或技术说明书要求,清洁卫生,保养、安全良好。7.在 用 工 器 具 完 成 好 率100%, 有 工 具 清 册 , 保 管 良好 。8.试 验 室 有 计 量 认 证 证 书 。9.有计量检测周期计划,周期受检率 100%。10.计量责任制明确,有计量管理工作记录或台账。11.受检仪器均持有法定检
20、定机构的检定证书8.有试验网络活动的记录和资料。9.有 试 验 室 各 项 计 划 、 制 度 、总 结 、 台 账 、 证 书 等 资 料置良好,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二级同一级 同一级 同一级 同一级附 表 2:现 场 土 建 试 验 室 等 级 标 准1质量管理体系2管理制度3组织机构与职能4人员配备与素质5试验项目范围9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2.有 质 量 责 任制 及 执 行 记 录 。3.有质量工作计划及执行记录。4.有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规章、制度齐全,分类明确,打印装订整洁。2.能按制度、计划进行日常工作管理。3.有制度执行情况记录、总结及奖罚记录。4.至少应有下列制度:a.工作
21、计划、总结制;b.试验网络管理制;c.岗位责任制;d.技术责任制;e.仪器设备及计量管理制;f.技术记录、技术资料管理制及报告校、审制;g.样品管理制;h.养护室管理制;i.试验事故处理制:j.安全卫生制;k.现场监督管理制;1.培训计划、考核制;m.操作规程制1.组织机构健全,有组织机构框图。2.负责施工现场专(兼)职试验员的管理和业务领导。3.负责施工现场贯彻技术检验标准,组织技术检验网络活动。4.负责承建工程的技术试验、检测工作。5.参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试验项目或现场施工需要的工艺性试验1.岗位齐全,设主任(副主任)、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也可设专业组织长及兼职计量设备员
22、、资料员、安全员。2.有专业工龄 5 年以上中级职称者 1 名及初级职称者 23 名,或有专业工龄 3 年以上助工(技术员)12 名及经验丰富的技工 1 名,持证率 100%。3.专业组长专业工龄3 年以上。4,操作人员数能适应任务需要,至少 3 人,持证率 100%。5.有 培 训 记 录 、 考 核 记录1.水泥检验。2.粗、细骨料检验。3.砖(砌块)检验。4.建筑钢筋物理检验。5.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检验。6.混凝土、砂浆试验。7.混凝土回弹检验。8.回填土检验。9.外加剂性能对比试验。lO.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6 仪器设备及计量管理 7 技术规范与标准 8 技术资料 9 环境与安全
23、1.仪器设备能适应工作需要,布置合理,有清册、技术说明书和相应图纸。2.在用设备完好率 100%,有出厂合格证及检定合格证。3.不合格、待修、待检设备有标牌。4.仪器设备有台账。5.在用工器具完好率100%,有清册。6.有计量检定周期计划,受检率 100%、在用设备计量合格率 100%。7.有计量工作台账或记录1.有试验范围内有关的国家与行业发布的标准、规程、规范,有清册。2.有相关的进口材料国外标准、规程,有中译本。3.各项试验能严格按规程、标准进行,试验中断、意外事故时有明确处理规定。4.原始记录、报告统计、总结有统一规定的表式1.原 始 记 录 工 整 、 清 楚 、 准确 , 无 随
24、意 更 改 、 抽 撤 , 编 号统 一 、 完 整 , 项 目 名 称 正 确 ,记 录 完 整 。2.有分类及定期的试验资料分析、总结。3.数据处理符合修约规则,采用法定计量单位。4.混凝土有数理统计及质量管理图。5.技术记录、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好。6.有 值 班 记 录 及 现 场 检 查 记录 。7.有开工以来的试验、检1.布置合理,办公、试验、样品、原材料、养护等分区明确,有明显标记。2.室内外整洁,无杂乱生活用品,工具、仪器、办公用品放置整齐。3.养护室符合标养条件.有管理制度。4.危险品放置符合安全规定,有安全及消防措施,管线走向整齐10验技术资料及工作计划、制度、总结台账、证
25、书等资料。8.有 试 验 网 络 活 动 记 录 、 资 料11附 表 3:各类、各级土建试验室试验项目要求试验项目 一、水泥 二、粗骨料 三、细骨料试验内容期 1安定性2凝结时间3胶砂强度4细度5标准稠度6密度7比表面积8胶砂流动度1.颗粒级配2含泥量3泥块含量4针片状5密度6含水室与吸水盎7有机物8坚固性9压碎指标1颗粒级配2含泥目里3泥块含量4密度5含水室与吸水室6有机物7坚固性8石母重一 中心型二 现场型 试验项目 四、混凝土 五、外加剂品质试验内容1配合比2坍落度维勃稠度3密度4抗压强度5抗折强度劈裂抗拉强度6凝结时间7抗渗8含气量9泌水性10抗冻11弹性模E里12握裹力13收缩性M
26、碱骨料反应1固体物含量或含水E里2比重容重3pH值4溶解性5细度6外加剂性能对比试验7烧失量8引气目里9需才性比 中心型 现场型 12续 表试验项目 六、建筑钢材理化性能 七、钢筋(材)焊接接头与机 械连接接头 八、砖(砌块) 九、砂浆试验内容1抗拉强度2屈服强度3延伸率4冷弯6反复弯曲7.比例极限8.弹性模量9.化学分析1抗拉2弯曲3断口检验4无损探伤1容重2吸水蛊3强度4石灰爆裂5泛霜6抗冻及抗风化1配合比2强度3稠度泌水性4分层度5收缩6抗渗7抗冻一 中心型 二 现场型 试验项目 十、防水防腐材料 十一、土工 十二、混凝土无损检验 十三、结构试验试验内容1沥青软化点2沥青针入度3沥青延伸
27、度4沥青闪火点5.聚氯乙烯胶泥等防水材料6油毡抗拉7油毡柔度8.油毡吸水性l密度一干湿一2含水室3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室1回弹仪法2超吉波法3取芯法4钢筋保护层厚度1承载力2刚度挠度3抗裂度4裂缝宽度一 中心型二 现场型 注:1.“”为标准所要求的主要项目,必须具备试验能力。“o”为标准所要求的次要项目,应逐步创造条件具备试验能力。但如工程对该项目有要求时,则应列为主要项目。2.试验内容随现行标准的变更可作调整。13附 表 4:各类、各级土建试验室检测设备配置要求类 别 一、力学试验设备 二、水泥试验设备 三、骨料试验设备设备名称1万能机2万能机3压力机4压力机5万能机6万能机1沸煮箱2负压筛3
28、水泥标准养护箱4维卡仪及试模试锥5.净浆搅和机或净浆拌锅6胶砂搅拌7胶砂振实台8.抗折试验机1砂标准筛2石子标准筛3标准容E里桶标准漏4恒温干燥箱5天平6天亚7台秤磅秤8针片状规准仪9摇筛机10压碎指标测定仪规格型号 1000kN 300kN 2000kN 300kN 600kN50 或100kN成套成套成套200土5C1、2、5kg1OOg50、100k一 中心型二 现场型 类别 四、混凝土试验设备 五、建筑钢材试验设备设备名称1坍落度筒2标准振动台3试模4混凝土拌和机5标准养护室6回弹仪7维勃稠度仪8贯入阻力仪9.抗渗仪10含气量测定仪U跳桌12钢筋保护层厚度13冻融试验设14超声波检测仪
29、15.混凝土收缩仪16混凝土取芯设备17.高温茂福炉1.砂轮机2.冷弯冲头3.引伸仪4.化学元素测定设5.反复弯曲机6.连续标点机7.分析天正14测定仪备规格型号 1m2 50、IOOL 1500 1/10000一 中心型二 现场型 类 别 六、砂浆试验设备 七、防水防腐材料试验设备 八、土工试验设备 九、结构试验设备设备名称1砂浆稠度仪2砂浆分层度测定仪1沥青软化点仪2延伸仪3针入度仪4开口闪火点仪1环及刀土法样取盒土器2击实仪3灌砂筒l百分表及表座或挠度计2裂缝观察镜刻度放大规格型号一 中心型二 现场型 注:1.“”项为标准所要求的主要项目,必须配置;“”项为标准所要求试验发展设备,应创造
30、条件逐步配备,但如工程对该项试验有要求时则应列为主要设备;2.不同试验项目所需设备,如有重复者,在此只出现一次;3.一般小型仪器、工具及玻璃器皿,此表中没列出。15附 件 二: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 质 评 审 申 请 表电 力 建 设 工 程 土 建 试 验 室 资 质 评 审 申 请 表试验室名称 法人证书及营业 执照编号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电话及电子信箱试验室主任(负责人)试验室成立日期技术人员数总人数 管理人员数高级 中级 初级操作人员数试验室人员试验室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可不填)计量认证证书编号申请试验室类别 申请资质等级预审资料目录:试 验 室 行 政 及 技 术 负 责 人 简
31、 历 表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试验工作年限有何岗位证书主要工作简历 主要科技成果16试 验 室 人 员 情 况 登 记 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参加工作年月试验工作年限试验室职务或岗位有何资质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试 验 项 目 范 围检测产品名称(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或检验项目试验项目内容 备注17试 验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使用情况序号 编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出厂日期完好情况 在用 备用最近检定日期用途 备 注申报试验室类型及等级: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监督(或建设)单位意见:监督(或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
32、 日预审意见:预审单位(盖章) 预审组长(签名)年 月 日18附 件 三: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1.1 本细则是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等级标准的要求而制订。1.2 本细则是电力行业各级认证工作管理机构和评审组开展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工作的实施细则,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工作。1.3 本细则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第二章 评审组织2.1 管理机构及评审组织2.1.1 对申报电力建设中心型一级土建试验室,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评审、考核、认
33、证;对申报电力建设中心型二级土建试验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评审、考核、认证;对申报现场型的土建试验室,由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评审、考核、认证。2.1.2 评审组是代表主管认证机构执行资质认证评审的正式组织,评审组分为总站评审组和中心站评审组两级,分别由所属主管机构进行管理。2.1.3 各级评审组织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归口管理,各中心站评审组成员名单、评审标准及评审结论等资料,均应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备案。2.2 评审组的组成2.2.1 总站评审组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组成。中心站评审组由所属省(自
34、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成。2.2.2 评审组成员人数,宜为 57 人。设评审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组的活动和工作。可设副组长(或主任评审员)一名协助组长工作。另设评审员若干名。2.2.3 评审组成员须经主管认证机构审定其资格后直接聘请为评审员。评审组长、副组长(或主任评审员)由主管认证机构在受聘的评审员中指定。2.2.4 评审组的成员结构应由主管认证机构负责人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及熟悉土建试验和计量的技术专家等几方面的人员构成。2.2.5 评审员个人资质应符合以下主要条件:(1) 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在质量管理或试验检测技术上有较丰富的
35、知识和经验。(3) 有较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必要的相关知识。(4) 对资质认证标准和评审技巧有较全面、深刻的了解并能正确掌握。(5) 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6) 能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科学性、客观性,作风正派。2.3 评审组的职责192.3.1 评审组的基本职责是代表主管认证机构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的工程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根据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对申请认证的试验室进行全面的评审、考该,并评定其资质等级。2.3.2 评审组应正确宣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资质认证工作的文件精神并严格遵守文件的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以保证评审工
36、作质量。2.3.3 评审组应贯彻既严格评审又督促、帮助的原则,对被评审的试验室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以促进试验室提高人员素质、检测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2.3.4 评审组必须详细填写各项会议记录、评审记录、评审报告并完整编制评审资料。在评审结束后及时递交主管认证机构,建立相应的档案。2.4 评审组长职责2.4.1 受主管认证机构委托,组织和领导评审组工作,对评审工作质量负责。2.4.2 负责向评审员和被评审试验室解释资质认证的有关规定,掌握评审标准。2.4.3 当评审员在评审条件掌握上有分歧时,负责协调和裁决。2.4.4 负责向主管认证机构报告评审结果并递交评审资料。2.5 评审员职责2.5.1
37、 参加评审工作,和其他评审员一起共同对评审工作质量负责。2.5.2 对参与评审的各项目是否符合等级标准要求,作出公正客观的判断和评价。2.5.3 参加对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的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当对评审组长的裁决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2.5.4 认真、详细地作好各项评审记录或有关监考工作,完整编制有关评审资料。2.6 对评审组工作的监督2.6.1 各级评审组必须接受所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总)站的领导和管理。2.6.2 评审组成员必须参加由所属主管认证机构组织的为期 l3 天的短期培训,经主管认证机构确认其培训效果后,方可开始正式评审工作。2.6.3 评审组编制的各项评审记录
38、、评审报告等文件,应报主管认证机构审核并经批准后方能生效。2.6.4 主管认证机构有权对评审组成员在评审工作中的表现予以监督,对确已证明不合适的评审员,有权解除聘约。2.6.5 被评审单位有权对评审组在评审期间不符合政策的做法提出批评。第三章 评审程序3.1 申请3.1.1 申请认证的试验室,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经监督(或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中心站,正式提出申请。3.1.2 申请者应递交下列资料:(1)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评审申请表。(2) 试验室概况(文字描述,主要内容为发展经历及现状)。(3) 组织机构框图(应注明组织机构名称、内容、岗
39、位设置及人员分布、各负责岗位人员姓名等情况。如为中心型试验室,除本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外,还应递交试验机构网络关系图)。20(4) 试验室平面布置图及仪器、设备分布图(应注明各部位名称及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5) 试验室行政负责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结业证(复印件)。(6) 试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及试验室受检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复印件)。(7) 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目录表。(8) 试验室执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目录表。(9) 试验室已积累的技术检验、档案目录表。(10) 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指所申报的资质等级在标准中对此项有要求的试验室)。3.1.3 一般讲,对于申请中心型一级土建试验室,申
40、请表及预审资料应一式三份,除申请单位需自留一份外,其余分别逐级上报给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中心站与总站,对于申请中心型二级和现场型土建试验室,申请表及预审资料应一式两份,自留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中心站一份。3.2 预审3.2.1 预审指对试验室在现场正式评审前对申请认证单位递交的申请表及预审资料进行的审核。3.2.2 预审由主管认证机构在评审组成员中指定专人负责实施。3.2.3 评审组在预审后应及时将预审意见和结论填人预审结果通知书,经主管认证机构审核批准后通知申请单位。3.3 现场评审3.3.1 现场评审是在预审通过后,评审组在被认证试验室所在现场进行的全面评审。它是执
41、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关键步骤。3.3.2 现场评审的评审结论是主管认证机构决定是否批准发给认证合格证书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形成完整的认证评审文件。3.3.3 评审组一般宜由 57 人组成,可视被认证试验机构的规模大小、工作难易程度而定。如实到人数少于 3 人时,评审无效。3.3.4 被认证试验室或主管单位,应派出负责人员,在现场评审期间配合评审组的工作。3.3.5 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审组可对试验室采取以下不同形式的现场评审:(1) 初次评审对试验室第一次认证时的评审。(2) 复证评审试验室取证期满后,对其复证时的评审。(3) 扩大评审试验室原已取证
42、的业务范围需扩大或原认证的资质等级需提高时的评审。(4) 一次性补充评审试验室在评审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项目后或对试验室某些重要变化所作的一次性补充评审。(5) 监督检查评审对已取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时的评审,以督促、帮助试验室在有效期内保持认证时规定达到的质量水平。3.3.6 现场评审的工作程序:(1) 预备会议:预备会议在评审员报到后,评审正式开始前举行,是否开预备会不是必备程序,可由评审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主持人:评审组长。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认证单位的有关人员。会议内容:a) 安排评审日程。b) 说明认证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法,并对被认证单位及试验室如何介绍情况
43、提出要求。21c) 确定评审员分工。d) 确定在试验室现场抽查、抽考的项目或数量。e) 组织评审员进一步熟悉有关资质认证的文件及有关评审考核、评定的实施细则,并熟悉被认证试验室的预审情况。f) 分发评审记事本、评审表等记录材料。(2) 第一次正式会议:主持人:评审组长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认证单位领导及试验室有关人员。会议主要内容:a) 宣布评审正式开始。b) 说明对试验室资质认证的目的意义。c) 宣布评审组成员名单。d) 对评审员工作提出要求。e) 对被认证单位及试验室提出要求:被认证单位及试验室的所有人员,在评审期间应主动积极配合,尽可能为评审员的工作提供方便并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被
44、认证单位对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和结论可提出不同意见,有申辩权。被认证单位可对评审员的工作提出批评,直至向主管认证机构反映。f) 被认证单位负责人员介绍本单位及试验室情况,并介绍认证准备工作,特别是对预审时所提意见的改进情况。g) 宣布正式评审日程。h) 宣布评审员分工及抽查或抽考项目。i) 宣布被认证单位的陪同人员。(3) 全面考查试验室:全体评审员参观试验室。使评审组对试验室有初步的全面了解和印象。在现场参观中,评审员可对照等级标准内容,有目的地初步抽查。必要时可参观和试验室有关的工程、工地、搅拌站、仓库等。(4) 评审员现场评审:一般分为三组:第一组:负 责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管
45、 理 制 度 ; 组 织 机 构 与 职 能 ; 人 员 配 备 与 素 质 的 考 核 、 评审 。第二组:负责:试验项目范围;仪器设备与计量管理;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考核、评审。第三组:负责:技术资料;环境与安全的考核、评审。各小组的评审意见应经大组评议取得一致意见,当评审员有分歧时,由评审组长裁决,并将分歧意见报主管认证机构。评审员采取听、闻、查、看、考、评的方式,按照等级标准的要求,对照试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掌握尺度及考核方法详见本细则附件一、二。评审员应公正、客观地作出评价,认真地听取被认证单位的有关说明,并向被认证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指导、帮助他们改进工作。评审员应参加现
46、场抽查或抽考项目的监考。抽查、抽考项目在征求被认证试验机构的意见后,由评审组决定。可以采取口试、笔试、现场操作等多种形式。应注意选择哪些既主要又能在现22场评审期间做完的项目,抽查、抽考完成后应向评审组递交完整的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或考卷。在现场评审、考核同时,评审员应按要求完成有关的评审记录和资料并签署姓名。(5) 评审员会议:主持人:评审组长。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认证单位人员回避。会议内容及步骤:a) 各评审员(或评审小组)汇报评审、考核情况。b) 在综合评审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的初稿。c) 由评审组长和副组长(或主任评审员)征求被认证单位对两个初稿的意见。d)
47、评审组再次开会,根据被认证单位的意见,对两个初稿讨论修改后,形成正式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再次征求被认证单位的意见。e) 评审组长在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手稿上签字。(6) 第二次正式会议:主持人:评审组长。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认证单位领导、试验室有关人员。会议内容:a) 由评审组副组长(或主任评审员)代表评审组,讲解评审情况(评审简要过程、评审中肯定的及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b) 评审组长宣读评审意见及评审结论。c)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被认证单位领导或试验室负责同志讲话。d) 宣布评审工作结束。说明:以上各项会议内容为基本安排,必要时评审组可根据需要或征询被认证单位意见,对会议内容有所增减。在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