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张志宏 太和县农机化技术学校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要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 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太和县是农业大县, 必须抓住机遇, 加大扶持力度,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切实提高其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太和夯实基础。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 基本思路; 建议;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 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 也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太和县是农业大县, 必须抓住机遇, 加大扶持力度,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切实提高其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太和夯实基础。1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正逢其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当前, 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建设现代农业不仅需要加强科技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更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特别是像中国这样小规模经营农户数量巨大的国家, 不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
3、民专业合作社, 就难以真正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世界不少国家的实践表明, 在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中, 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和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建设两者缺一不可;没有与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和制度, 再先进的物质技术装备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综观当今世界, 凡是现代农业发达的国家, 都离不开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特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一般都是通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实现。同样, 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 大部分农民都加入了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现代经营形式和管理手段, 实现贸工农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 已成为当地实
4、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组织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正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2017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 国家部委多管齐下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 比如, 农业部已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 加快构建多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 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 做到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财政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 将从农业补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人才培训这 6 个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支持;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意见贯
5、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与联合, 实施品牌化、规模化经营,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2 基本思路近年来,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 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载体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和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农民社员通过盈余分配、股金分红等增加了收入;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品, 组织社员进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有效促进了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 成为推动特色产业带或产业群形成的生力军。但相对于沿海发达地区,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仍显滞后, 存
6、在组织规模小、农户入社率低、产业链短、形式比较单一、运营管理机制不规范以及品牌建设落后等问题。因此, 必须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 进一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一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融入城乡统筹发展大格局中。坚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的应有作用。二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太和建设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培养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现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比例明显提高、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明显改善
7、、参与农户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积极推动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 着重将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 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申报和实施。三是吸收国内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 立足于国情、县情, 总结县内实践经验, 探索具有太和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 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形成一批产权明晰、以承包土地流转为发展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四是在总体发展目标上, 做多、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 要提高农户的入社率, 扩大覆盖面, 吸引更多的农户、专业户组建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
8、业合作社。3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建议3.1 加强政府引导地方政府要因势利导, 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使其与当地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要正确处理和规范农民土地确权、流转,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产权界定、股权设立等问题, 推动其实现规范建设与发展;正确处理发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 在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同时注重提升其发展质量, 在确保发展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单体规模, 引导相关的合作社联合起来, 组建成跨地区、跨行业的有一定规模的合作联社。3.2 加大扶持力度首先,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努力引导我省涉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 扩大农村土地整理、
9、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规模, 以利于获得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其次, 加大我省政策支持力度。结合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发展情况, 尽快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根据地方财力, 逐年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的问题,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担保或安排风险抵押金等形式, 通过农村信贷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低息和贴息贷款等。3.3 强化人才保障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 大力开展带头人、管理人员、辅导员培训;结合“雨露计划”、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
10、农林类教育, 多方筹集资金, 努力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需的各类后备人才。同时, 将缺乏合作和组织管理经验、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户组织起来, 加大免费教育与技能培训力度,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3.4 建设示范社选择一批基础好、有一定规模、有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社, 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予以倾斜;安排部分财政投入项目, 加强示范社的基础设施建设, 并引导将这些基础设施移交给示范社管理, 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3.5 鼓励合作与联合,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 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生产, 支持发展加工流通业务,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下乡的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现代公司的关系, 既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又确保以农民为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不断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地开展联系与合作, 推广、完善“农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跨区域、跨产业联合, 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产品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