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编制机关: 广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和 房 屋 管 理 局 海 珠 区 分 局主要负责人:编 制 时 间:2013 年 11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计量单位:公顷、万元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第十批次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 9.9769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0其 中权 属地 类合 计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总计 9.9769 0 9.9769(一)农用地 9.1944 0 9.1944耕地 8.1669 0 8.1669其中:基本农田 0 0 0林地 0 0 0园地 0.1062
2、 0 0.1062其它农用地 0.9213 0 0.9213其中其中:养殖水面0.6721 0 0.6721(二)建设用地 0.2884 0 0.2884土地利用现状(三)未利用地 0.4941 0 0.4941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第十批次用地 1 9.9769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用地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续二:县(市)人民政府 审 核 意 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市(地、州)人民 政 府 土 地行 政 主 管 部门 审 查 意 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市(地、州)人 民 政 府审 核 意 见 (公章)主管领导(
3、签字): 年 月 日备 注制表人:二、农用地转用方案计量单位:公顷其 中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农 用 地 0 0 0其中:耕地(含带 K 地类) 0 0 0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国 家 级 国 家 级省 级 省 级市 级 市 级县 级 县 级 规划级别乡 级 规划级别乡 级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0 0 0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农转用指标和耕地指标。填表人: 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耕地承担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对应土地开发整 理 项 目补充面积委托补充补充耕地方式自行补充收费标准缴 纳 耕 地开垦费情况 缴纳金额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其 中合计开 发 整 理 复 垦已 补 充 耕地 面 积验收单位及文号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其 中合计开 发 整 理 复 垦计划补充耕地面积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补充耕地实施计划续一: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地块编号 补充面积合计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填表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乡(镇) 广
5、州市海珠区南洲街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社(村) 三滘经济联合社权 属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地 类 面 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补偿费倍 数安置补助费倍 数水 田 0.7393 27.3 8 8水浇地 7.4276 27.3 8 8旱 地耕地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园 地 0.1062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7.95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倍数按 8.85 倍、安置补助费倍数按 8 倍计算养 殖 水 面 0.6721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44.7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倍数按 2.05 倍、安置补助费倍数按 2 倍计算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492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
6、7.3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倍数按 2 倍、安置补助费倍数按 1.4 倍计算建 设 用 地 0.2884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7.3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倍数按 6.1038 倍计算未 利 用 地 0.4941 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7.3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 2 倍补偿征地补偿费用标准续一:名 称 费 用 标 准青苗补偿费 11.5259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8.0292其它费用征地总费用 3830.9227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383.9793 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31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431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农业安置社 会 保 险 安 置该批次用地征地后有 431 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其中 56 人已按市政府印发的通知(穗府200621 号)参保并缴费满 15 年,另375 人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 2092.5 万元,已经划入“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已按照有关规定,该用地项目已基本落实被征地农民仰靠保障政策规定。安置途径留地安置按实际征地面积的 10%安排留用地,已在建设用地批准书 (穗国土规划建用字201741 号)中落地。备注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