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件號: 承辦人編號姓名: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入 出 臺 灣 地 區 申 請 書姓名 英文姓名(正楷填寫) 初次申請再次申請身分證明號碼原名(別 名 )性別 男女出生地省 縣(市) (市) 學 歷 統一證號(無則免填)出生年月日民國 年 月 日(西元 年) 現 住地 區 大陸 港澳 國外申請事由及 代 碼所經第三地區香港其他( )入出境證證 別單次逐次加簽 許可證多次本職: 現 職 兼職:經歷(含 曾 任 職 務 、 具 有何 種 專 業 造 詣 等 )居住地址電話聯絡地址電話證照資料 大陸地區所發護照 其他號 碼 發照日期及效期何時由何地到僑居地地點:時間:申請人資料外國簽證資料國別
2、種類 日期 效期 停 留期 限稱謂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存歿 職業 現 住 地 址 電 話父母配偶申請人親屬狀況子女電 子 郵 件 信 箱來臺地址 (旅館)及聯絡人稱謂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號 現 住 地 址 電話及手機號碼探親探病奔喪對象資 料代 申 請人 資 料同意以簡訊方式通知核准,手機號碼:_代辦旅行社註冊編號一 、 請 貼 最 近 6 個 月 內 所 拍 攝 之彩 色 、 脫 帽 未 帶 有 色 眼 鏡 ,五 官 清 晰 、 不 遮 蓋 , 相 片 不修 改 , 足 資 辨 識 人 貌 , 直4.5 公 分 橫 3.5 公 分 人 像 自頭 頂 至 下 顎 之 長 度 不 得 小
3、 於3.2 公 分 及 超 過 3.6 公 分 ,白 色 背 景 之 正 面 半 身 薄 光 面紙 照 片 , 且 不 得 使 用 合 成 照片 。二、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出生日期。公司及負責人戳記條 碼 編 號 請 勿 污 損裝訂線貼 照 片 處95.10.1,500 本 表單編號:QW2701-03 申請事由(代碼)社 會 交 流申 報 事 項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免予追訴、處罰。二、申請人現任或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4、者,請於本欄據實詳述。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或遭人檢舉者,應負法律責任。申 請 人 未 曾 任 大 陸 地 區 黨 務 、 行 政 、 軍 事 或 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申 請 人 曾 任 大 陸 地 區 黨 務 、 行 政 、 軍 事 或 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 曾 任 職 於 申 請 人 現 任 大 陸 地 區 黨 務 、 行 政 、 軍 事 或 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 現 任 職 於 地 址接 待單 位 電 話 負責人探親( 03)奔喪( 35)團聚( 53)探病( 64)運 回 遺 骸 骨 灰 (76)人道探親( 7
5、7)進 行 刑 事 訴 訟 (78)兩 岸 會 談 或 專 案 活 動(81)隨行駐華( 87)飛 航 任 務 (88)專案許可( 95)公法給付( 105)隨行團聚( 133)大陸船員( 135)節 日 包 機 (147)短 暫 團 聚 (148)緊 急 醫 療 包 機 (152)特 定 人 道 包 機 (153)就 醫 ( 23)伴 醫 ( 24)文 教 交 流注意事項 一、本申請書由申請人或代申請人親自據實填寫,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者,得撤銷其入境許可,並限期離境。由在臺親屬委託他人代為送件時,應檢附委託書。二、申請人來臺期間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並依限離臺,且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6、宗教活動( 09)文教活動( 79)傳習民族技藝( 81)大眾傳播活動( 83)衛生活動( 91)環保活動( 94)法律活動( 99)體育活動( 102)地政活動( 112)營建活動( 113)公共工程活動( 114)學術科技活動( 115)學 術 科 技 研 究 活 動(116)消防活動( 119)社會福利活動( 129)經 濟 交 流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以上所填內容,俱屬事實,如有捏造或虛假情事,願負法律責任。申請人: 簽章 代申請人 簽章審 核 意 見 核轉單位簽註同意與否意見及簽章商 務 活 動 (金 , 馬 )(16)產 業 交 流 活 動 (82)經 貿 活 動 (89)交 通 事 務 活 動 (90)農 業 活 動 (92)財金活動( 93)勞工交流活動( 106)產業科技活動( 117)產 業 科 技 研 究 活 動(118)履行契約( 126)跨 國 企 業 內 部 人 員 調 動(127)消 費 者 保 護 活 動 (130)國際性會議( 136)商 務 活 動備 註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文號機關名稱:文號: 年 月 日 號函商務訪問( 139)商務考察( 140)商務會議( 141)演 講 (142)商 務 研 習 、 受 訓 (143)履約服務活動( 144)參加商展( 145)參 觀 商 展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