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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529817 上传时间:2018-07-25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30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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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CZ20091138)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亮化工程一期设计招标 工程地址: 大连长兴岛 招 标 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 代理机构: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联 系 人: 宫德龙电话: 83609543-110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2二、投标须知 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说明6(三).投标文件的编写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9(五).开标.10(六).评标.11(七).授予合同.12(八).其他.13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14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20一、项目概况21二、设计依据

2、.21三、设计范围(设计单元明细) 、内容及阶段 21四、设计要求 .22五、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25六、建筑外立面夜景照明推荐照度(亮度)值(墙体泛光) .25七、 其他要求 25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27一、商务部分28(一)投标函格式 .28(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三)资格证明材料.30(四)投标文件密封封面.36(五)服务承诺.37(六)其它资料.37二、技术部分38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44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亮化工程一期设计招标2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为城八线两侧(大桥入口至新港小区)楼体、绿化带;

3、4座立交桥下绿化带、桃房河道亮化等沿途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具体内容见第三章)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联系人:范元闯 电话: 0411-85284559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联系人:宫德龙 电话: 041183609543-110 4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 20 个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15 个日历日,共计 35 个日历日。5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6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并有同等

4、类似工程设计业绩。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评标时进行。8 踏勘现场 另行通知9 答疑会 另行通知10设计费计价及特殊的报价规定1、本项目报价为方案设计费和各设计单元(见第三章 3.1 部分)深化设计费及施工图设计费报价总和(包含所有相关税费) 。2、调整系数报价,本项目报价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规定的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收费标准;以该标准相关收费标准基准价计算系数为 1 投标报价调整系数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限价调整系数为 0.6-0.8【此范围内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包含0.6、0.8。各阶段审批费(含专家论证费、评审费、

5、报批相关费用等) 、规定的税费、价调基金、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 ,各分项工作综合调整系数相同。要求各设计阶段工作量划分为:方案设计 30%、初步设计(深化设计)20%、施工图设计 50%,各设计单元的各设计阶段报价须按以上比例划分。3、本项目亮化工程投资控制额度(5300 万元) 。4、报价包含中标人支付给方案入围但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共计 3 万元。开标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局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参加投标,监督部门将现场查验,如不符合要求将视为废标。11 报价采用币种 人民币1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3

6、0 日历天1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由投标单位以基本开户行帐户开具的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 日汇至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帐户,并到招标局换取收据,于开标前持收据参加开标。户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开户银行:大连银行长兴岛支行账号:805005209001171 。 联系人:王会计 联系电话:85283607以到账日期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日前没有收到规定的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凭招投标管理局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投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投标保证金收缴单位办理

7、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 10 日后,凭投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投标保证金收缴单位办理退还手续。(在汇款单上写上项目名称)14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15投标函件及商务标份数 一份正本, 六份副本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兴岛管委会对面长兴岛客运中心三楼)截止时间:2010 年 2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17 开 标开始时间:2010 年 2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地 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兴岛管委会对面长兴岛客运中心三楼) 18 方案汇报本工程采用方案汇报。汇报方案

8、采用 PPT 模式,汇报时间:15 分钟,设计方案图册(A3 规格) (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编排) 。19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其他:本项目评标推荐 2 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0 设计方案补偿设计方案排名前三名为入围单位,仅对设计方案入围但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补偿,未中标单位中但方案排名第一补偿费 2 万元,未中标单位中但方案排名第二补偿费 1 万元,入围方案补偿后归招标人所有。设计方案未入围单位不进行补偿。21 设计质量标准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现 行 规 范 标 准 并 满 足 项 目 审 批 及 施 工 需 要22 招标文件发售 在

9、大 连 机 械 设 备 成 套 公 司 发 售 , 每 份 人 民 币 500 元 , 售 后 不 退 。23招标代理服务费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24 其他要求根据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等施工企业及工程中介机构,应缴税费按以下规定办理: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招拍挂后,摘牌企业必须将企业注册到本区内,应交税费在本区缴纳。否则不予办理招投标相关手续。2、根据辽建发200927 号文件精神,凡在我区从事建筑施工的区外企业,应在我区设

10、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并按规定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否则不予办理中标手续。3、施工企业、中介机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位应缴价调基金,必须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前到招投标管理局缴纳,施工企业按工程中标额的 5,中介机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位按中标额的 1%。4、 、施工企业应缴税率:营业税 3.46%、企业所得税 2.0%、个人所得税 0.4%。中介机构应缴税率:营业税等 5.55%,企业所得税 2.0%。5、建设工程交易费:交易费由中标方全额缴纳。6、本项目中标单位需缴纳税费包括价调基金(中标额 1%)、企业所得税 2.0%、市场交易费 0.12

11、%、招标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25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1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日内无息返还。二、投标须知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一) 总则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项目资金来源:管委会资金1.2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2、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照

12、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并有同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2.2 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同或类似工程方案设计经验。2.3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其他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4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二) 招标文件说明3、招标文件的组成3.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3.2 除 3.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13、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澄清4.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

14、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双方认可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5、招标文件的修改5.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5.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

15、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6、投标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7、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8.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8.2.1 投标函;8.2.

16、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2.3 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 ;8.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书8.3.1 资格证明资料。 (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 ;(2)近三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3)目前正在设计的项目一览表;(4)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表;(5)主要设计人员简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6)企业资质及相关荣誉证书。8.3.2 服务承诺书8.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部分9、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

17、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投标报价10.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本项目报价为方案设计费和各设计单元(见第三章 3.1 部分)深化设计费及施工图设计费报价总和(包含所有相关税费) 。(2)调整系数报价,本项目报价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规定的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收费标准;以该标准相关收费标准基准价计算系数为 1 投标报价调整系数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限价调整系数为 0.6-0.8【此范围内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包含 0.6、0.8。各阶段审批费(含

18、专家论证费、评审费、报批相关费用等) 、规定的税费、价调基金、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 ,各分项工作综合调整系数相同。要求各设计阶段工作量划分为:方案设计 30%、初步设计(深化设计)20%、施工图设计 50%,各设计单元的各设计阶段报价须按以上比例划分。10.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10.3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

19、、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投标文件的可实现性和投标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10.4 对设计方案入围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

20、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 银行汇票;(2) 支票。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

21、 15 日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3 投标文件封面、投

22、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5.2“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15.3 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

23、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任。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6.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6.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6.4 按规定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及相关设计资料均不予退还。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

24、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 开 标18、开标18.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18.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a)

25、逾期送达的;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c)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8.3 开标程序:18.3.1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18.3.2 由投标人或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设计周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8.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8.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 评 标1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9.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26、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 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0、评标的内容与程序20.1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20.2 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 符合性审查 初步评审 详细评标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投标人打分的数值计算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21、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1.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

27、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 ,不再进入详细评标: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1.1.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1.1.3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1.1.5 未按规定报价的;21.1.6 投标人提交的方案设计图板上带有设计单位名称等标识性文字的;21.1.7 投标人 PPT 等方案汇报材料中带有暗示性语言或表述出设计单位名称的。21.2 投标

28、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21.2.1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1.2.2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1.2.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21.2.4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21.2.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2.1 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2.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

29、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设计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2.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2.4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现场询标及澄清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

30、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4.1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24.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4.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24.4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24.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

31、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4.6 招标人有对所有投标方案的否决权。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 授

32、予合同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6.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7、中标通知书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7.2 管理部门收到招标人的报告后,未提出疑异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8、设计合同的签订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设计合同。28.2 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

33、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8.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的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八) 其他29、未中标投标文件的返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图板等资料)均不予返还。30、未中标补偿30.1 本次招标仅对方案入围但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费共计 3 万元。30.2 设计方案排名前三名为入围单位,仅对设计方案入围但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补偿,未中标单位中但方案排名第一补偿费 2 万元,未中标单位中但方案排名第二补偿

34、费 1 万元,入围方案补偿后归招标人所有。设计方案未入围单位不进行补偿。30.3 其他方案未入围的投标人均不予任何补偿。31、其他31.1 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增加、减少的设计范围进行调整,最终以投资部门审核确认为准。31.2 设计费支付方式:方案中标签订合同后,每个设计阶段(本项目分三个设计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则支付该阶段设计费 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0%;合同总价 10%设计保证金,一年后付清(无息) 。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亮

35、化工程一期设计工程地点: 长兴岛合同编号: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发包人:_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设计人:_签订日期:_发包人:_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_设计人:_ 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亮化工程一期设计,工程地点为长兴岛,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设计依据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 设

36、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 合同书3.2 中标函(文件)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 投标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同招标文件)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提供设计委托书(设计项目委托书)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1、供可研报告 份2、施工图纸 20 套第七条 费用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

37、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 支付方式8.1 方案中标签订合同后,每个设计阶段(本项目分三个设计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则支付该阶段设计费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0%;合同总价 10%设计保证金,一年后付清(无息) 。8.2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 双方责任9.1 发包人责任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

38、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已

39、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2 设计人责任9.2.1

40、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0_年。9.2.3 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

41、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

42、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

43、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份,发包人_份,设计人_份。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

44、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盖章) (盖章)备案号: 经办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1 项目概况 1.1 设计范围为城八线自长兴岛入口至新港小区沿途城市夜景照明设计;4 座立交桥下绿化带、桃房河道亮化等沿

45、途城市夜景照明设计。2 设计依据2.1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2.2 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及文件;2.3 国家、地方等的有关规范及标准:1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 (北京照明学会)2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3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7)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 (JGJ/T16-92)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0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5-2002 )10 室外环

46、境照明指南 (CIE-37)11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 (CIE-92)12 泛光照明和装饰工程照明指南 (CIE-94)13 城区照明指南 (CIE-136)14 LED 灯具、照明及工程等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3 设计范围(设计单元明细) 、内容及阶段3.1 设计范围3.1.1 山体及绿化带(重点区域)3.1.1.1 入岛山体及沿城八线延伸带;3.1.1.2 道屯与榆山交接点(山体) ;3.1.1.3 水业公司(山体及绿化带) ;3.1.1.4 管委会西侧城八线两侧绿化带;3.1.1.5 新港小区城八线道北绿化带;3.1.1.6 重点区域之间衔接;3.1.2 楼体亮化3.1.2.1 凯立花园(

47、4 栋楼) ;3.1.2.2 嘉恒国际(2 栋楼) ;3.1.2.3 管委会;3.1.2.4 管委会办公楼后侧三栋楼(督府花园) ;3.1.2.5 初高中教学楼;3.1.2.6 铭岛仕家建筑群(6 栋楼) ;3.1.2.7 新港假日建筑群(5 栋楼) ;3.1.2.8 新港小区城八线南侧:安居小区(5 栋楼) 、美林家园(3 栋楼) 、新港花园2、3#楼一塔楼、金港湖畔 2 高楼一塔楼;3.1.2.9 新港广场:银行、商场;3.1.3 绿化带亮化3.1.3.1 桃房河道;3.1.3.2 4 座立交桥下绿化带。3.2 设计内容项目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包含照明效果方案设计、电气设计、安装构造设计、造

48、价预算及与夜景照明相关的其它设计。3.2.1 沿途建筑(5 层以上建筑)外立面照明设计及其它夜景设计。3.2.2 随不同阶段编制不同深度的、真实可靠的造价书、用电量。3.3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4 设计要求4.1 总体要求4.1.1 夜景照明设计应以建筑设计和室外环境设计为依据,从城市的观念入手,结合长兴岛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照明设计手法,创造出具有生命力的照明主题,做到技术与艺术的交融。4.1.2 夜景照明设计应着力表现项目特质,强调照明城市效果,塑造能够表达城市意向的光环境,形成长兴岛独特的个性和氛围。4.1.3 照明设计效果应富有时代气息,符合现代审美品味,重点突出城市地标性建筑和突出长兴岛的特有气质,考虑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不同时段的照明效果。4.1.4 照明灯具的选择,应使用节能的光源和灯具,节省造价及节约能源。4.1.5 灯光设计中所使用的照明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并便于维修管理。4.2 造价控制要求4.2.1 本项目夜景照明总工程造价要求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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