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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绿化工程合同.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524696 上传时间:2018-07-24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13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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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山峡村一期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山峡村一期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北侧 建设单位:北京正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2山峡村一期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有限公司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电话: 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并结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1、甲方: 有限公司2、乙方: 有限公司3、工程质量监理单位: 4、本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5、本合同:*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价款:以中标价为工程承包包干总价7、工程总价:工程竣

2、工验收后,按合同要求实际应支付乙方的价款总额。8、规范、标准:现行的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及标准。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工程内容承包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和2011 年 7 月 18 日图纸答疑纪要相关内容,包括 1#10#与 1#10#楼间小巷地面基层、硬质铺装、小溪、跌水、木平台、小品、台阶、钢制亭子;主入口广场、5#楼前广场、水池、跌水、汀步、雕塑基座、景墙、园林小品、绿化、树池、花池;灯塔、牌坊;小区入口处地面铺装、景观、小区一期围墙等(含基础、结构、面层铺装、苗木绿化、园3林水景、喷灌、喷泉给排水管道、电缆、配电箱、景观

3、灯具安装等)2.1 本招标工程为招标范围内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园建(基础施工、水池景墙结构、面层铺装) 、绿化(苗木种植) 、构筑工程、道路铺地、小区围墙、景观小品施工工程,雕塑安装配合等。凡属在标段范围内,甲方另行增加的工作内容(包括变更及其它调整) ,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实施,费用按合同要求另行结算。2.2 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后附技术条款,包括原有基底清理、绿化覆土(种植土和肥料) 、绿化浇灌、土方挖填、苗木采购、苗木检验、定位放线、栽培前养护、苗木栽培、养护成活等;苗木品种、规格、种植位置、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图纸相关内容,包括苗木喷灌系统、排水系统、

4、水景喷泉管道设备安装、电缆电线敷设、庭院水景灯具安装、配电箱、水泵设备安装等。2.4 本招标工程钢制亭子、入口灯塔、水景喷泉管道及设备安装、庭院景石、潜水泵抽水池、车库入口地面植草隔栅铺贴等工程为暂定,投标时按甲方指定单价汇入总价,中标后出细化图纸给甲方设计师确认,结算时按确认完的图纸工程量调整。招标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的,结算时单价按中标合同清单单价执行,工程量按现场实际结算。2.5 本次招标不包括以下内容:2.5.1 成品雕塑采购;2.5.2 车行道、沥青道路施工;2.5.3 庭院信报箱、导示标示、成品字采购。以上所述工程范围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者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包括

5、图纸)和现场现状条件以便完全了解工程范围。第三条 合同价款、承包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 )合同价详见乙方报价书,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价款是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施工用水电、包装运输、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检查试验、验收费用、利润、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计算了全部工程量、费用及风险,并充分考虑了停电、停水、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建筑垃圾暂放清运、施工场地不足、施工水电的连接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施工配合等所需措施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

6、施工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4甲方不予增补。2、承包方式:(1)按图纸、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纪要、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包总价、包综合单价、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按合同、设计图纸、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量差及漏项责任均由乙方自负(设计变更除外) 。(2)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该工程施工中,需搭设脚手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结算方式:1、 合同价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总价包干。经双方确认的投标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的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外

7、甲方要求增减工程项目等时;其工程量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有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以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相关要求计算;单价执行乙方中标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考虑了全部计费公式及优惠条件之后) ,中标书中没有的单价由双方依据中标水平协商确定3、 甲定乙购材料部分只调整材料价差及该调整部分的税金,调整方式如下:单价价差=竣工资料中 甲定乙购材料单材料的单价甲定乙购材料暂定价调整金额=单价价差 *报价书中的清单数量*(1+3.4%)4、对于甲定乙购材料清单中未列明的材料,如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甲定乙购材料单的形式确定材料单价,结算时调整方式如下:单价价差=竣工资料中 甲定乙购材料单材料的单价报价清单中主材价

8、调整金额=单价价差*报价书中的材料数量*(1+3.4% )5、计时工按 元/工日计算,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6、清单中的暂定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按现场实际调整,价格按招标时的清单综合价进行结算,单价不预调整。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要求1、工程款支付1) 本工程没有预付款;52) 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 70,即当月应付款项当月完成进度款*70;3) 每月 25 日前承包方配合现场工程师将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单提交给发包方成本部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苗木部分支付至相应结算造价的 80。5) 当保修期达到一年后,若乙方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退还 50保修金;6)

9、绿化养护期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后(暂定) ,发包方对其工程质量无异议,十五天内即与承包方办理保修金结算;如需增加养护时间,养护期满后发包方对其工程质量无异议,即与承包方办理保修金结算;7) 保修期满后,甲方对其工程质量无异议,十五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金结算。8) 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不符合要求时,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从甲方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9) 申请支付进度款时,必须报送本月所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的补充预算,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影响进度及质量;10

10、)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否则发包方有权将应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代为发放工人工资;11) 办理结算支付时, (如合同中涉及甲定乙购材料)乙方必须提供甲定乙购材料已按甲方要求支付完成的证明文件。12)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方将履约保证金收据提交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提交甲方成本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并经甲方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退还,不计利息。2、结算要求1) 承包方须在工程竣工验收 15 天内,向发包方工程部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协助发包方工程部在工程竣工验收 30 天内向发包方成本部提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11、2) 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成竣工结算;3) 甲方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不允许承包方补报任何遗漏资料,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补报、漏报资料造成的造价增加部分不予增加,对造价减少部分给予核减;4) 甲方对承包方送审结算造价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承包方;承包方须在 5 个6工作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应,否则视为同意结算金额;5) 承包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则扣减结算造价的 1%。3、结算资料的组成:1)设计变更单2)现场签证单3)材料定价单4)工程质量评定书5)其他资料6)竣工图纸第五条 工期要求1、工 期:工期 60 天, 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包括所有法定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及天气

12、恶劣的日子。本工程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开工,2011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完成,含节假日和雨天。 (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通知为准) 。(1)2011 年 9 月 20 日完成人行主通道、6#楼外围绿化工程、人行主入口两侧市政绿化带景观工程。(2)2011 年 9 月 30 日完成 1#-4#室外周边景观工程。(3)2011 年 10 月 15 日完成 5#、9#、10#室外周边景观工程。(4)2011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整个一期剩下部分的室外景观工程,即幼儿园、门卫室外景观工程。2、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后的,每耽误一天罚款 1000 元;3、承包商进场后,应充分考虑

13、到接待中心现场情况,本条内容并不能作为承包商顺延工期的依据。4、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包括所有法定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及天气恶劣的日子。5、乙方须于签署本合同后 7 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三份实际可行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 详列施工的各阶段和顺序以及所需的时间。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根据总包工程进度计划而制订并需要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协调。6、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 天内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需总包配合的其他要求。如因乙方所提的方案及要求不明或没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引起该部分费7用增加或其他承包商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负责。7、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人员进场计划和园林景观材料清单及材料进场

14、计划。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负责现场施工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1 承包商应根据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2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长。3 招标文件附件六规定需提供样板的材料需经设计师确认样板并通过甲方工程师和监理验收方可进场;4 依据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

15、为准。4.1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4.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4.3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4.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5 承包人应按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它材料进行送检试验,取样送检应通知监理单位见证送检。6 以上对景观材料的送检规定是不完全的,承包商还应根据图纸、验收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7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发生的所有试验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8 工程竣工时,乙方须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北京市质检站

16、和档案馆的要求提交竣工资料。竣工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一、施工技术要求1. 软景部分1.1 施工前需进行土壤酸碱度检测,针对苗木品种调整土壤酸碱平衡。乙方需对种植的区域土层进行平整与翻耕,并对大于 50mm 的砾石、砖块、树桩等其他建筑垃圾应于清除。1.2 苗木土球直径为树木胸径的 8 倍,土球应选用麻布或草绳进行包扎。大型乔木需甲方选8样定苗,乔木选择总原则是:乔木应选择主干挺直,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寄生虫、无机械损伤,苗木分叉高度符合要求的苗木;灌木应选择生长良好,有较健壮的芽枝和根系,高度、干径、蓬径的规格符合规定的苗木。1.3 若施工现场移植后的苗木规格

17、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景观效果达不到第 4 条苗木选择的原则要求,则乙方须无条件更换。1.4 群植小灌木、色块、地被植物等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形状进行放样,先将几个主要的点利用仪器放出,再设几个辅助点,最后将轮廓线放出,灌木丛的轮廓线,色块、地被植物的边缘线应符合图纸要求,直线要笔直、曲线要自然流畅。木进场后须当天种植,乔木移植时对需对土球喷 ABT 生根粉,特别是断根的地方。1.5 苗木移植时须施复合肥。1.6 样板施工:每种灌木种植均需进行样板施工(样板面积 2) ,样板施工效果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1.7 成品保护:竣工验收前须有效保证苗木不被损坏。1.8(定位:在种植前按甲方设计师和

18、现场工程师的指令对所有苗木种植的位置进行准确定位,若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应在种植前通知现场工程师。1.9 植物名称:均以正式植物学名(拉丁名)为依据。1.10 规格说明:1.10.1 合同规定的树高、冠幅、胸径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1) 树高;指梢顶至地面的高度。2) 树冠:包括冠幅和冠厚。冠幅:.指苗木冠丛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冠厚:树冠厚度尺寸的平均值。 3) 胸径:距地面 1.3M 高处的树干直径的平均值。4) 地径:距地面 0.1M 处树干的平均直径。5) 土球:指移植苗木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土球直径:指土球直径的平均值。 1.10.2 植物材料规格尺

19、寸:具体植物规格以种植图纸的为准。以下规格在一般情况下使用:乔木要保持自然生长形态,不接受剪去主干和侧枝的植物。小乔木:胸径大于 3.5CM; 健壮、向上笔直生长,主干没经修剪,分枝均匀,枝长大于80CM,最低分枝点大于 150CM;树高不少于 300CM,树冠大于 100CM;土球直径大于30CM。中乔木:树干通直,最低分枝点大于 180CM;胸径大于 8CM 树冠生长均衡,树高大于 300CM,树冠大于 150CM;土球直径大于 50CM。9大乔木:笔直向上的树干,最低分枝点大于 210CM;胸径大于 15CM,树冠生长均衡,树高大于 400CM,树冠大于 350CM;土球大于 120CM

20、。灌木:具有多主干、丛生的特征;树龄超过二年,分枝点接近地面;根系发育良好;均为土球。竹类:高度 200CM 以上,枝叶生长对称,不截顶,每丛三至五支。藤本:主藤二根以上,长度 60CM 以上。草皮:一般为马尼拉草,草皮不含杂草和其它的杂物,草密度均匀,覆盖率达 80%以上,规格 30*30CM,泥土厚度为 1CM,种植满铺不留缝。1.10.3 植物材料检验:植物材料使用前需将其来源、生长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设计师和监理工程师说明。对现场定板的按定板记号检收;无论新植、补植、换植的植物,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验确认,不合格者即运离现场,若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使用。 规格不符合设计标

21、准者; 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 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树干上附有害植物者; 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整型植物其型状不完整或原型损坏者,针叶植物失去原有的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 土球不够大(小于胸径的 5 倍者) ,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灌木、花草分枝过小,枝叶不茂密者,草花花朵密度过少者; 草皮未带草根及原土,厚度小于 2CM,且破碎零散,含有杂草,有病虫害者。替代品种:若设计规格的植物品种在市场上寻找不到,乙方提供确有困难,须选用小于设计规格的同类植物

22、或特性相同、大小相同之别类植物时,应在签订合同前以书面文件征得甲方设计师同意后,方可实行。同一规格的灌木、地被植物,其植物标准差距不得超过标准高度的 20%;对于乔木类,所提供的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其差距不得超过标准的 10%,而所提供的苗木规格大于设计要求 10%时为可接受的,但结算时按设计规格结算。1.10.4 植物种植前处理10施工单位在中标后 10 天内要进行苗木的考察和选定工作;对选定的乔木进行切根、修剪、使根球和冠幅茂盛、均匀;草皮不能在下雨天或干旱天起苗。1.10.5 乔木、灌木及地被种植说明和指示: 材料的来源: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确定所有植物材料的来源,在进苗时,甲方设

23、计师和监理工程师应考察施工单位苗圃,对备选苗木进行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种植。 对于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 48 小时内通知监理工程师要进行的工作:如肥料准备、选苗、定位、种植、以及定期的工地检查; 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设计师指令后 24 小时内,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的修补工作; 若超过五次不按监理人员或甲方设计的指令执行,甲方有权聘用其它施工单位完成不合格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原施工单位负责。1.10.6 整地种植范围应全面松土,并在 30CM 内找平;保证地面不积水,排水顺畅;整地时对绿地预留的排水口应做好土工布保护,并将水引排水口。3.1.10.7 现场定位放线所有的植物定位放线

24、以图纸所示为准,所有的放线结果应由监理工程师认可;放线时,先用木桩每隔 10 米放一标志,并将木桩牢固地插入地下。乔木放线应定出树干中心点和开挖树穴的大小,即一点加一圆圈。灌木的放线要用石灰或其它能起标志作用的材料标明各种灌木的种植范围。如果第一行植物种植边缘是路肩或墙,则尽可能地靠边近允许的地基范围;如果种植区与其它种植区相连,第一排植物的种植点应距边界 1/2 的种植间距;所有的灌木和草本植物应以组合式种植,而不是直线式种植;植物搬运至种植物区时禁止解散土球或从容器中取出,直到需要种植时为止。1.10.8 苗木的种植:种植顺序是先种乔木后种灌木,最后种地被铺草皮;11苗木种植时应根据苗木在

25、苗圃的生长情况来定种植土的深度,但种植穴的大小植规格应按有关的规范挖掘,然后回填有机肥的混合土至需要的种植土深度;斜坡种植时,应将种植点铲平,并挖至要求的种植穴深度,植物种种植后要保证主干垂直向上。1.10.9 苗木养护管理:施工期养护:指第一批苗木到现场至初验之日止(包括初验之日) 。成活期养护:指自初验之日起(不包括初验当日)至合同规定的保养期满,或持续到保养期验收合格之日止。植物养护包括必要的浇水,修剪、假植、除草、施肥、伤口治愈、病虫防治、对死亡、不合格苗木的更换、绿地的保洁等。苗木随到随种,若因现场条件不具备的,乙方应将苗木就地假植或用湿的覆盖物保护土球,定时向枝叶洒水保湿。乔木种植

26、完应立竹杆支护,三个月后除去,但台风季节来临时要设计临时支护,保证苗木根部不松动。苗木种植完要立即淋定根水,淋完根水的苗木在 24 小时内不得挪位种植。种植完的苗木要定期检查病虫和病害侵蚀,对发现有病虫害时应采取防治措施。所使用的药品应对人体和动物无害,不能影响公众的安全,尽量选择在夜晚进行,并避免在大风和下雨天进行。在成活期养护期间,对苗木的生长情况一个月检查一次,对生长不良或死亡的植株应马上更换。苗木种植后每三个月施复合肥一次,施肥量为草地 100 克/M2,灌木、藤本、地被植物50 克/每株,乔木 200 克/株。草地要定期拔杂草和修剪,冬季应一月修剪一次,夏季 20 天修剪一次。1.1

27、0.10 绿化工程验收标准绿化验收应具备的资料:绿化竣工图、现场施工分项质量验收单,养护期每月检查结果与补植结果的记录,完成绿化面积、种植乔、灌、草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苗木允许误差:乔木树径 10CM 以下的允许误差为 0.5CM,10CM 以上的允许误差为1CM,绿化工程合格的基本标准:12 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种植穴、肥料等符合北京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 树木、花草长势良好,新枝叶无病虫害。乔木、灌木成活率达到 100%,草坪覆盖率过 98%,杂草不超过 1%。 草地平整、无渍水,坡面无水土流失,无杂物、无石块。1.2 硬景部分施工要求1.2.1 本工程必须采

28、用的水泥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进场时取样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1.2.2 所有木结构均须采用真空加压防腐处理。1.2.3 所有面层铺装前均须报排砖图经甲方确认。1.2.4 样板施工:当分段施工时不同区域面层铺装均须先作样板(样板面积:35) 。1.2.5 成品保护:A 对所有地下管线均不得损坏 B 对所有面层施工完毕后均须进行有效保护;若发现面层材料破损必须进行更换。1.2.6 所有的钢结构工程的必须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7 硬景的施工必须满足建筑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9、200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1.2.8 道路铺贴工程1.2.8.1 对有路缘石施工,先需按设计要求安装好预制路缘石再浇注混凝土垫层;对没有路缘石的,需先支好边模,再进行混凝土垫层浇注(注:道路弧形转弯处应采用石材弯弧成品路缘石施工) 。1.2.8.2 因广场、园路铺装面层材质样式较多,施工顺序原则如下:先施工镶边,再施工中间;先施工板块面层再施工水洗石面层。1.2.8.3 碎拼面层应按设计图纸或要求先对板材边角进行切割加工,保障拼缝符合设计要求。水洗石整体面层施工须用镶嵌铜条分缝。1.2.9 施工方应在材料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需要进行复检的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

30、监督下进行取样报验。1.2.10 水景工程在施工时应该做好同总包单位室外管网的接驳工作。131.2.11 施工中的水泵、景观灯管道等应该向监理工程师报验。1.3 冬雨季施工要求1.3.1、植物种植要注意妨寒(特别是北方)如要用稻草绳包扎树干。或用石灰加石硫合剂对树干涂白,可以减少向阳面因昼夜温差过大而引起的伤害,并能杀死一些越冬害虫。树干涂白后,减少了早春树体对太阳热能的吸收,降低了树温提升速度,可以延迟树木发芽2 至 3 天,从而有效防止树体遭遇早春回寒的霜冻。1.3.2 园林小品一般在冬季不能施工1.3.3 关于园路的冬季施工,要区分以下情况1.3.4 当在-5 度以上时,园路的素土夯实,

31、垫层,面层均可做,做垫层时可加少量盐,面层随作随保温。一、 养护维修3.1 本工程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一年。3.2 养护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A)浇水(B)松土、除草( C)病虫害防治(D )施肥(E)树木保护、支撑(F)修剪(G)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33 养护管理质量要求:乔木:树姿要求主杆端直无歪斜倾倒,上无异物,主枝分布均匀。无枯枝败叶残花。树势要求生长健壮,树冠丰满,枝叶繁茂,花色鲜艳,无病虫害、药害。无根际萌芽,土壤疏松,无杂草,无瓦砾,赃物。灌木:要求主侧枝分布均匀合理,无枯枝败叶残花及异物缠绕。树势要求生长健壮,树冠丰满,枝叶繁茂,花色鲜艳,无病虫害、药害。根际土壤疏松,无杂

32、草,无瓦砾,赃物。藤木:要求主藤粗壮,叶蔓均匀,无枯枝败叶残花,无异物缠绕。树势要求生长健壮,树冠丰满,枝叶繁茂,花色鲜艳,无病虫害、药害。根际土壤疏松,无杂草,无瓦砾,赃物。绿篱:篱高一致,篱面平整。花篱花多而密。无枯枝败叶残花。树势要求生长健壮,树冠丰满,枝叶繁茂,花色鲜艳,无病虫害、药害。根际土壤疏松,无杂草,无瓦砾,赃物。草坪:要求覆盖度达 95%以上;基本无杂草;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四次以上;无病虫害。3.4 要保证足够的人员进行浇水(特别是夏季) 。要采取措施进行排水,防涝保树。3.5 苗木种植前和种植后修剪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3.6 气温超过 28 度要设置遮阳蓬

33、。3.7 施肥要求:苗木栽植前应施底肥(宜使用有机肥) ,特别是灌木和草皮。为保证苗木生14长良好,应在树木生长季节追肥。在养护期内,乔木应追肥 12 次;花灌木及重点地段上的树木,每年施加一次基肥,花前花后各施追肥 12 次以上;草坪每年 23 次追肥,可将选好的化肥(如硫铵、尿素等)按规定加水稀释,喷洒于叶面上,即可起到施肥的作用,也可以将化肥按规定用量加少量细土混合均匀后撒施于草坪上,每次施肥后,应适量喷水使肥料均匀的渗入土中,但水量不宜过大过猛造成肥料流失。刚修剪过的草坪不能施化肥,否则会使剪口枯黄,一般在剪后一个星期才可施用。3.8 养护时,特别是对第 11.3 条的要求养护内容,必

34、须到物业部找绿化负责工程师报到、登记养护记录(按月登记,每月至少 1 次) ,并报检查。不按此执行或养护达不到要求,将扣除绿化质保金。3.9 绿化回填土方除路边外应预留 10cm 的沉降(即需比设计标高高 10cm) 。3.10 应保证绿地排水通畅,按设计或规范作好排水坡度,如设计不合理易造成积水,乙方应在施工前提出,由甲方确定处理方案。如施工完后现场局部积水,乙方有义务进行处理。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规范及北京市行业规定的要求;2、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单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施工交底并做好记录;3、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施工单位

35、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对其作好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施工人员的劳保着装必须配戴齐全,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公司工服,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更不得打光背,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并将该人驱逐出场。三、质量、工期保证要求1、承包方必须制定出严格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等,同时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2、承包方必须仔细熟悉现场,认真阅读图纸,对图纸中不明确的部分或不尽合理的部分应及时发现并尽早提出,以免耽误工期并造成材料和人工的浪费;3、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做好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4、承包方必须安排足够的合格劳动

36、力进场施工,以保证工期的按期进行,如现场工期滞后而施工方又不及时增加合格施工人员,甲方将发出书面通知并从通知之日起每天处以1000 元的罚款直至人员到位;5、承包方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在现场,不得兼职,且施工期间必须随时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156、承包方经甲方确认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回复后方可更换;7、承包方的现场管理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不服从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更换要求后三天内完成更换,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 1000 元,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承包方负责。四、环保要求

37、1、承包方在本工程中所使用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所有有机材料、合成材料、石材进场时均必须有厂家提供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环保监测报告;2、为更好的控制对材料的环保要求,现对部分容易引起环保质量隐患的材料规定品牌,请施工方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施工。五、保修要求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北京正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之日起开始;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后须指派专人负责接洽保修事宜,如人员更换须及时通知甲方,如因原联系人联系不上而延误保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承包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 24 小时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将自行委托人员维修,且发

38、生的一切费用将从施工方的保修款中扣除。六 、工程保修质量保证期为工程验收后两年,且不低于国家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负责免费处理,并承担甲方的所有相关损失。如果甲方或物业管理处通知乙方后两天内不处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从保修款中扣回。金额不足,乙方须补足,同时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 元。第七条 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负责有关签证;(2)协调物业管理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的水、电源联结点;(3)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4)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竣、交工手续。2、乙方责

39、任:(1)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各项指令,如有违反,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每次处以161000-2000 的罚款.(2)按施工方案、甲方的具体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向甲方上报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3)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如有违反,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停工或责令乙方返工并处以 1000-2000 罚款。工程质量、工期发生严重问题或乙方多次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4)按甲方与材料供应商约定的交货方式、周期以及付款方式进行甲

40、定乙购材料的采购。(5)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互相联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执行甲方及监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6)乙方主动安排好自己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承担对其它分包单位工程部位造成破坏的经济损失。(7)乙方签证必须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七天内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以补签;第八条 与其它单位的配合1、 乙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

41、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2、 乙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分包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3、 一切因乙方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承包商返工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 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 任何因乙方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它专业分包商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 所引起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175、 乙方已安装完成的工作在移交给甲方前,须提供适当的保护;若有关工作遭受其它分包商损坏,甲方将

42、协助乙方找出责任方并协调追讨有关损失,但乙方在获得赔偿前仍需自费对受损部分工作进行修复。第九条 材料、设备及施工1 本工程除甲方另有要求自行购买的材料外,所有其他材料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材料选型定板单 、 甲定乙购材料(设备)采购通知单对材料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样板采购材料,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材料进场前,甲方要求提供样板的材料需甲方确认,同时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方可施工-(材料进场前,乙方需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材料(如石材、玻璃砖、苗木等)样品,并提供所有材料的数量及价格清单,在甲方同意进场后方可施工。3 工程施工3.1

43、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周边环境详细了解.3.2 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搭建临时办公、材料仓库等, 施工现场内不允许施工人员居住。3.3 原则上承包公司应按招标图纸施工,但承包单位进场 3 天内前必须进行现场测量和复核所有招标设计图中的尺寸,若有现场实测尺寸同招标设计图纸不同的,必须立即通知现场监理和甲方,按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的调整尺寸进行施工。3.4 工程材料的进场和堆放应按计划进行,并须事先取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 24 小时内,必须进场施工。3.5 为完成施工所必需的措施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当中,结算时不另外增加。第十条 安全施工1、承包人

44、必须完全执行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甲方和监理工程师。18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1、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2、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

45、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如乙方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在给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乙方负责。4、本施工现场邻近生活区,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噪音及其他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出现,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第十二条 转包和分包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或终止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 变更或修改1

46、、本工程对于施工中出现有关设计图纸的问题,承包商应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好补充设计的工作。2、施工图或技术要求的修改变更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否则无效。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执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否则,按乙方拖延工期处理。第十四条 奖、罚1、本工程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工,若乙方每提前或拖延一天完工则甲方将给与乙方人民币 1000 元的奖励或罚款,工期提前奖励总额不超过 5000 元,工期拖延罚款不封顶。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良好,工程完工后能一次性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且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认定的优良水平。3、乙方完成的工程项目存在质量或数量、单价方面的问题时,乙方应接

47、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推迟或减少拨付工程款的决定,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施工或消极怠工。第十五条 工程验收1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准备验收,同时按要求将竣工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2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后两天内提出整改意见,19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之日。3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发生的所有试验费用已包含进合同价。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在竣工后两天内或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时间内全部撤离或拆除,做到工完场清;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监理工程师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8、5 工程竣工时,乙方须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北京市质检站和档案馆的要求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6 承包方应确保验收一次通过,否则按拖延工期处以罚款。7 与本工程相关的各项政府部门验收工作及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中(含消防验收等) ,结算时不再增加和调整。8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发生的所有试验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中(含环保检测等) ,结算时不再增加和调整。第十六条 养护期和最后验收1、本工程养护期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暂定) 。养护期满后由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向小区管理处申请办理绿化移交手续。如未能移交给小区管理处,承包方继续负责养

49、护,并根据小区管理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移交管理处,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2、养护期间,承包方应派出足够的维护和管理人员负责养护工作,认真履行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养护的质量及效果,否则,发包方有权另请他人代为养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验收前,承包方必须提供绿化竣工图、现场施工分项质量验收单,养护期每月检查结果与补植结果的记录,完成绿化面积、种植乔、灌、草的品种、规格、数量等。4、验收的基本要求:乔木树径 10CM 以下的允许误差为0.5CM ,10CM 以上的允许误差为1CM ;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种植穴、肥料等符合北京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树木、花草长势良好,新枝叶无病虫害。乔木、灌木成活率达到 100%,草坪覆盖率过98%,杂草不超过 1%。草地平整、无渍水,坡面无水土流失,无杂物、无石块。5、现场验收乔木、灌木丛、灌木球一般根据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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