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我市汽车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价格主管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市汽车销售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汽车销售中存在的标价不清、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销售行业诚信、公平、公开和合法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汽车销售行业有关明码标价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制定汽车整车及其零配件的销售价格汽车整车及零配件等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销售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等行为。二、汽车销售明码
2、标价的方式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采取标价签、价格表、公示栏、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公示销售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及价格投诉电话,做到标示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楚、货签对位、标示醒目,销售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变动应及时调整。价格表可参考附件格式制作。三、汽车整车销售标价的主要内容汽车销售企业应分别标示净车价和包牌价,让消费者2自愿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交易。1、净车价。经营者根据车辆入货价格、经营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合理利润确定,包含增值税但不含车辆购置税和上牌费等其他税费的销售价格。标价内容包括:品牌、车型、型号、主要配置和价格,对于同型号不同配置的车辆应分别标示对应的净车价。2、包
3、牌价。包牌价是以净车价为基础,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及相关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包含的具体项目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等税费标准根据有关政策确定;保险费由消费者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由经营者根据具体代理项目与消费者协商确定,并签订服务协议。四、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应明码标价汽车销售企业在本经营场所销售的汽车零配件价格均应明确标示。经营者采取馈赠物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如果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所标示的价格和价值应当真实明确。五、规范经营者价格管理经营者应如实、准确记录和妥善保存所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相关账簿、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六、
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区级以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汽车销售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对汽车销售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或者涉嫌价格欺诈的,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3并纳入价格诚信黑名单。附件:汽车整车销售价格表(样式)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 12月 14日(联系人:劳朝泽,联系电话:2260283)公开方式:公开抄送: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市价监所,价格科抄报:省发改委价监局2015年 12月 14日印发 共印 26份4附 件 :金 额 单 位 : 元合 计 净 车 价 购 置 附加 税 上 牌 费 代 理 服务 费 备 注 : 1、 净 车 价 包 含
5、 增 值 税 ;2、 包 牌 价 等 于 净 车 价 加 上 、 购 置 附 加 税 、 上 牌 费 、 代 理 服 务 费 等 其 他 列 明 项 目 ;3、 购 置 附 加 税 按 XXXX文 件 规 定 标 准 计 算 ;4、 上 牌 费 包 括 XXX和 XXX;5、 代 理 服 务 费 包 括 XXX;6、 包 牌 价 包 括 的 其 他 项 目 ;7、 XX颜 色 的 车 辆 另 须 加 收 XXXX元 ;8、 其 他 需 说 明 事 项 。XXXXXX珠 海 特 约 销 售 服 务 店 销 售 热 线 : 0756-XXXXXXX地 址 : 珠 海 市 XXXXXX 价 格 投 诉 举 报 电 话 : 12345制 表 日 期 : 2015年 XX月 XX日包 牌 价 XXXX店 汽 车 整 车 销 售 价 格 表 ( 样 式 )车 型 型 号 主 要 配 置 净 车 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