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阿拉营镇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凤凰县人民政府:阿拉营镇作为一个边贸大镇,人流、车辆量大,存在一定的无牌无证行车、违法超载超员、乱停乱放乱搭客等现象。因此,车辆运输管理一直是全镇社会综合治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阿拉营镇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镇决定联合县交警大队、县交管局、县农机局、阿拉营镇派出所等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车辆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阿拉营镇车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县政府。此方案如无不妥,请予批示。附件:阿拉营镇车辆整治
2、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阿拉营镇人民政府二 0 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阿拉营镇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 作 实 施 方 案为全面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阿拉营镇辖区交通运输安全,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镇人民政府决定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车辆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 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政府为主体,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严管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清理整治镇区内车辆,全面规范机动车正常
3、的管理秩序,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一) 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镇车辆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最大限度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圆满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特成立由镇政府、县农机局、交警、派出所、交管所组成的领导小组。组 长:龙庭作(阿拉营镇党委书记)副组长:吴安祥(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舒庭望(交通局副局长)成 员:滕 琼(阿拉营镇镇长) 田世军(阿拉营镇派出所所长)吴 皎(县交警三中队队长)卢志桥(县交管所副所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阿拉营镇派出所,由吴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二)行动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成立了联合行动小组。第一组:团结路口(阿拉至
4、凤凰方向)组长:洪印华成员:贾光亮 王 东 张金刚 秦明会 麻书瑞 杨 志 田 俊 邹天军 第二组:渡槽处(阿拉至大兴方向)组长:伍合全成员:龙文江 田塘平 麻 俊 满计华 付钱坤 龙 彪 阙茂松 阙成莲第三组:粮店处(阿拉至茶田方向)组长:田文炳成员:麻延江 唐 军 欧佳彬 刘清泽阙成平 向真平 廖岩军 滕明华 第四组:天龙峡路口组长:黄身小清成员:杨 辉 付 情 洪连智 唐云先 晏 旋 向 宇 吴正安 秦清玉 处理组:吴 皎 石 勇 张 丞 李介山 三、整治原则和目标(一)整治原则坚持“部门联 合、依靠群众、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和“标本兼治、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整治原则,深入开展全镇
5、范围内的车辆整治工作。(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五大目标” :一是全镇无牌无证机动车得到有效根除,机动车辆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低速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措施,杜绝报废车辆上路,一旦查获坚决报废,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四是杜绝三叉路口处三轮车、面包车、旅游观光车乱停乱放乱搭客现象;五是坚决查处校车超载接送学生,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四、整治步骤和方式(一)整治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为期 3 个月,从 2011 年 11 月 1 日开始,到2012 年 2 月 1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1、
6、宣传发动阶段(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7 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车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营造整治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争取广大群众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2、集中整治阶段(2011 年 11 月 8 日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联合交警、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抽调力量组成整治行动小组。全力开展全镇车辆调查摸底,在镇区内设置四个整治 田方向路口处;三是黄丝桥渡槽处;四是二级路旁天龙峡入口处。白天 12 小时执勤打击非法经营车辆,整治境内运输车辆的违规运载行为。3、总结建制阶段(2012 年 1 月 21 日
7、至 2 月 1 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次车辆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报县政府。探索建立阿拉营镇车辆管理和打击违法违规营运长效机制。(二)整治方式此次整治采取驻点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围绕整治重点开展联合执法。1、执法分组。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抽调阿拉营镇人民政府 25 人,交警队 10 人,阿拉派出所 10 人,交管所 10 人(每个单位抽调人员需有一定数量有执法资质的人员)。所抽调人员分成四个组,分别负责阿拉营镇宜都村进镇内主街路口处、阿拉至茶田方向路口处、黄丝桥渡槽处、二级路旁天龙峡景区入口处的驻点检查。另在派出所设立处理组, (由 2名政府干部、1 名交警队人员、1 名交管所人员
8、组成)负责相关综合处理工作。2、执法用车。安排 4 辆执法用车,由镇政府、交警、派出所、交管各派 1 辆。3、执法流程。整治中,对无手续和非法揽客的客车一律扣车,由运管部门开具法律文书,并将暂扣车辆停放在交警队停车场,暂扣车辆统一由领导小组集中处理。五、责任分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能切实抓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阿拉营镇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全盘整治行动,联系新闻媒体全方位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交警队: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此次联合整治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交管所:查处无证营运、超范围经营等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经营行为。阿拉派出所:配合协调好此次
9、车辆整治行动。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阿拉营镇小城镇建设上来。(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整治行动氛围。(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要精心组
10、织力量,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效。各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四)严格纪律,依法行政。各单位要依法依规执法,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抽调人员严格履职,服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各单位一定要固定执法人员,在整治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对整治期间查处的车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杜绝“讲人情” 、“卖面子”等现象,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处理。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协调处理。阿拉营镇人民政府 (公章) 法人代表:凤凰县交警大队(公章) 法人
11、代表:阿拉营镇派出所(公章) 法人代表:凤凰县交管所(公章) 法人代表:凤凰县农机局(公章) 法人代表:二 0 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请求解决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金的报告凤凰县人民政府:阿拉营镇作为一个边贸大镇,人流、车辆量大,存在一定的无牌无证行车、违法超载超员、乱停乱放乱搭客等现象。车辆运输管理一直是全镇社会综合治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阿拉营镇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镇决定联合县交警大队、县交管局、县农机局、阿拉营镇派出所等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车辆整治专项行动。经初步预算共需资金 5 万元,由于我镇财政困难难以支付,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望县领导及时给予研究,解决我镇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5 万元为盼。特此报告!阿拉营镇人民政府二 0 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