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通化市 2016 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集阿线(G303) 、鹤大线(G201) 、集本线(G506) 、通武线(G230) 、石通线(S205) 、辉三线(S207) 、丹阿线(G331)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LZXZB 2016-031项目专用本招 标 人:通化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 吉 林 省 中 信 公 路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二零一六年七月长春说 明1.本招标文件由通用范本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通用范本为交质监发2008557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以下称“通用范本” )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本项目专用本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部分。2.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执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 24号) 。3.凡项目专用本对通用范本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均以项目专用本为准;未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通用范本为准。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认真按照项目专用本和通用范本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响应项目专用本及通用范本的内容要求,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拒绝响应招标人的要求,而取消其中标资格。5.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6.招标文件中的“近三年内”均指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后。目 录第一卷 .1
3、第一篇 招标公告 .2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39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56第二卷 .62第五篇 监理规范 .63第六篇 项目专用规范 .64第七篇 技术规范 .65第三卷 .66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67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96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98第四卷 .100第十一篇 图纸和 资料 (待中标后下发给中标人) 1011第一卷2第一篇 招标公告吉林省通化市2016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 标 公 告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通化市 2016 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通化市公路管理
4、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通化市公路管理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计划施工工期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共 2.6 个月) ,监理服务期为 26.6个月。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驻地试验室) 1 个,招标范围如下:监理标段 对应施工 标段 路线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THJT02集阿线(G303) 、鹤大线(G201) 、集本线(G506
5、) 、通武线(G230) 、石通线(S205) 、辉三线(S207) 、丹阿线(G331)桥梁维修工程及标志、标线、护栏(含桥梁护栏)、轮廓标等工程通化THJT03 鹤大线(G201) 、通武线(G230) 、石通线(S205) 、辉三线(S207)桥梁护栏(含底座) 、路基及中央分隔带护栏、挡土墙护栏(含底座) 、桥面铺装通化驻地办THJTJL02THJT04 集丹线(G331) 、集本线(G506)桥梁护栏(含底座) 、路基及中央分隔带护栏、挡土墙护栏(含底座) 、桥面铺装通化2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近 3年在吉林省内监理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 万元的2 个二级或一级普通干线公路安保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对投标人所填报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标段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 2016年全省养护和安保工程施工监理中与其他养护工程项目的监理活动中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7、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3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3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
8、任公司招标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工商查档证明( 必 须 有 出 资 比 例 或 出 资 金 额 )和 对外投资、隶属、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格 式 自 拟 ,但 必 须 明 示 以 上 关 系 , 须 由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若 在 招 标 过 程 中 发 现 投 标 人 提 供的 此 说 明 虚 假 , 将 按 弄 虚 做 假 废 标 处 理 ) 、 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
9、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开标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6. 公示招标人将招标文件附件和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
10、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通 化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通化市新岭路185号 地 址 : 长 春 净 月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福 祉 大 路2766号邮 编: 134001 邮 编: 130117 联 系 人: 刘明 联 系 人: 张雪松电 话: 0435-3616552 电 话: 043188655555传 真: 0435-3619903 传 真: 0431845520172016年 7月 124日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概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名 称:通化巿公路管理处、集
11、安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通化市新岭路 185号联系人:刘明电 话:0435-361655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2766号邮 编: 130117电子邮件: ZHONGXIN-ZB电 话: 043188655555传 真: 043184552017联 系 人: 张雪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吉林省通化市 2016 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监理机构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含驻地试验室)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见招标公告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不适用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已落实,其中部分资金用
12、于支付本工程的监理费用。5续上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 中标资格数量 1 个2.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不组织5.1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不召开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不适用5.3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 截止时间 不适用6.5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不设定下限。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且不接受调价函,不设定下限。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公布。上限下载邮箱: ZHONGXIN-ZB,密码:84552011。确认函(回执)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6 招标人是否
13、设定标底 不适用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8.1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 24 小时内确认函(回执)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0.5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不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否则将不接受此投标担保,视为未递交投标担保。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 2016 年 8 月 2 日 15:00 时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万元/投标人招标人指定开户名称 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
14、1.1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转账方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电汇方式)6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指定账号 61060154740000055(电汇及转账方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不适用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70 日内13.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1 份,另加 1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应再提供全套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财务建议书)副本 4 份。14.2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招标人 邮编: 地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名称: 项目第 监理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15、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4.3内层信封书写要求(综合评标法)1、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部分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项目第 监理标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2、财务建议书部分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项目第 监理标段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1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截止时间地点: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开标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2766号)截止日期和时间:2016 年 8 月 3 日 13 时 00 分15.2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原定截止期 3日前7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
16、数据18.1 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时间:2016 年 8 月 3 日 15 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8.2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否18.318.4投标文件的拆封、核查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开标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拆封、核查、开标,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第二步骤:宣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拆封、核查、开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未通过评审的,其第二信
17、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8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18.5 开标程序第一信封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对第一信封进行拆封、核查;(5)按照标段的顺序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驻地监理工程师等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监督人员对第一信封的开标致监督词;(8)第一信封开标会结束。第二信封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18、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4)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并进行核查;按照标段的顺序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5)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退还给投标人;应退还第二信封的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6)监督人员对第二信封的开标致监督词;(7)第
19、二信封开标会议结束。19.2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3年内20.2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22.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告知时间 24小时内9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如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必须通过中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否则项目法人将不接受此履约保证金,视为未递交履约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24.1履约担保金额 监理服务费的 5%2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在本款末增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0、:(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2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在本款末增加:(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
2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
22、标的。(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 2518 号交通大厦电 话:0431- 85653242传 真:0431- 85653242邮 编:130021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
23、数据32.1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个月内。32.2 投标保证金返还需提供资料(1)单位介绍信(2)退款单位开出的返还投标保证金收据(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4)来办理退款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3开具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和招标代理费发票需提供的信息(1)单位税号(2)开户银行及账号(3)单位地址及电话32.4 联系方式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24、,应保证其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够及时函达和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2.5 词语定义和解释(1)本文件中的“近 3年内”除特殊注明外指 2013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本文件中所提及的“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3)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以外”,不包括本数。32.6 投标文件装订的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书脊上必须明确标注标段名称、投标人的单位名称。32.7 中标结果通知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采用将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
25、的方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结束后,在本章第 12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期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32.8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提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应涵盖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主要人员指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个人业绩、个人经历、相关证书编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6、的已完项目业绩等。U 盘上应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及标段,同财务建议书正本一同包装、密封。32.9 查询用证明材料的提供证件查询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资格证书;已完监理业绩。以上材料分别放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所投标段、单位名称、证件查询资料。投标人必须在下列时间和地点送交:送交时间:2016 年 7 月 2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送交证明材料地点: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楼招标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2766号)。未递交上述材料的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2.10 招标代理费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向招
27、标代理机构支付(在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投标人应将此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之中,不在报价中单列。现行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 号)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有关费率,以投标人的投标价为基数计算代理费的金额。13投标人须知一 总 则1项目概况1.1 工程说明:附件 1。1.2 主要工程数量表:见附件 2。1.3 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3。1.
28、4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附件 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 5的要求。2.2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
29、请(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 。3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现场考察4.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4.2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4.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标前会议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5.2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投标人应在投标须人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
30、便招标人进行准备。5.3 招标人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4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第六篇 项目专用规范第七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四卷 第十一篇 图纸和资料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
31、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将在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 日前以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将以补遗书方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
32、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须知第 5 条在标前会议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15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将修改内容以补遗书方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2 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
33、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 15.2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向后推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内容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文件,包括:a. 投标书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c. 授权书(如果有)d. 投标保证金e. 资格审查资料(2)技术建议书(3)财务建议书(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9.2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技术建议书,其内容应翔实,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9.3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财务
34、建议书,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9.4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0投标报价10.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10.2 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交工验收与缺16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发改价格200767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投标报价。10.3 投标人必须按
35、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投标报价。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的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0.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费予以调整的,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 6.2.4 项的规定执行。10.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采用一律采用人民币。10.7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否则作废标处理。11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及时间要求提交投标
36、保证金。若采用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帐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1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定了监理合同协议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1.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 12 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
37、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会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7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
3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 副本” 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
39、交授权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与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应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书脊上必须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单独包装。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
40、当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层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内层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同一信封(外层信封)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内、外封套应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上有“正本” 、 “副本”标记。14.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14.3 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14.4 如果同时投多个标段,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14.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6 如果
41、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8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15.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 7 条、第 8 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投标人自行带回。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42、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条、第 14条、第 15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 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仪式,视其默认开标记录。18.
43、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应先介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委托公证也可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18.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对投标书的签署等进行核查。18.4 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保存。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拆封应符合附件 6 的规定。18.5 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所投监理标段、投标担保金的递交情况和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18.6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
44、,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19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开标记录表(格式见附件 7)上签字。18.7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格式见附件 7)并经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18.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 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18.9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a. 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b. 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 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
45、人公章。 19保密19.1 开标后直到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19.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密时间内,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针对对方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0评标2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详见附件 6)进行评标。六 合同的授予21定标方式21.1 除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1.2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投标人须
46、知第 23.1 款或第 24 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1.3 招标人应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22中标通知书22.1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20中标通知书将写明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监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2.3 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
4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的;(2)经查实投标人有转借资质行为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23.2 监理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3.3 双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24履约担保24.1 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48、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4.2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3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第 4.5.3 项的规定执行。七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书的。26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八 纪律和投诉2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
49、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1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违法方式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工程“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外。30对与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