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一、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县政府成立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中医药工作情况。(四)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 10%以上,或
2、近 3 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1将县中医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药品种2(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将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 10
3、 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实行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六)加强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监管制度;在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七)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室的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八)建立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
4、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二、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九)县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服务人口大于 80万的地区,床位数可以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设置。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 10 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3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 ;三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 12 个以上。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4设备配置符合 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5、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要求。(十)县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1中 医 临 床 科 室 达 到 综 合 医 院 中 医 临 床 科 室 基 本 标 准 要求 。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十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1全县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290%以上乡镇卫生院须设立 1 个以上中医诊室和 1 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 ,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
6、色,4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 、药架(药品柜) 、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 300 种;提供煎药服务。(十二)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 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 (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240%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 100 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
7、送;其它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 50种。(十三)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与县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数不少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数的 40%。与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应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5三、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十四)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
8、比例不低于 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60%。(十五)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 20%。( 十 六 ) 每 个 村 卫 生 室 至 少 有 1 名 以 中 医 为 主 或 能 中 会 西 的乡 村 医 生 。(十七)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 3 年辖区内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 100%。2开展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 、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成
9、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 90%。四、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十八)提高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1开展 3 个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含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 ,形成两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6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 80%。3制 定 并 实 施 各 临 床 科 室 常 见 病 及 中 医 优 势 病 种 中 医 临 床诊 疗 方 案 。 定 期 对 方 案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总 结 及 评 估 , 优 化诊 疗 方 案 。4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
10、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 。5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 60 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 10%。6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 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 、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7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 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 30%;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少于 10 种,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 30 种。8病床使用率不低于 95%,平均住院日达到当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十九)提
11、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1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 4 种中医药服务。2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 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 5%。73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 6 次 /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 80%。(二十)提高乡村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1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
12、本的中医医疗服务,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2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 30%。3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 30%。(二十一)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在县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近 3 年安排过不少于 30 人次 900 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2建 立 中 医 药 适 宜 技 术 推 广 师 资 队 伍 , 并
13、 以 师 资 为 主 要 成员 成 立 中 医 药 适 宜 技 术 推 广 专 家 指 导 组 , 建 立 长 效 的 业 务 指 导机 制 。3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 第一册系列丛书,8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 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 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
14、技术。(二十二)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二十三)县中医医院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 ,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二十四)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二十五)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
15、健康教育。91每个乡镇卫生院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 4 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 2 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2每个 乡 镇 卫 生 院 宣 传 栏 每 年 至 少 有 4 次 中 医 药 健 康 教 育宣 传 内 容 。3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4每 个 乡 镇 卫 生 院 每 年 至 少 举 办 4 次 中 医 药 健 康 知 识 讲 座 ,引 导 农 村 居 民 学 习 和 掌 握 中 医 药 养 生 保 健 知 识 和 方 法 。5每个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 4 次。(二十六)乡镇卫生
16、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 ,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二十七)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二 十 八 ) 运 用 中 医 药 知 识 和 方 法 , 开 展 不 少 于 3 种 慢 性病 ( 高 血 压 病 、 2 型 糖 尿 病 、 冠 心 病 、 脑 卒 中 、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肿 瘤 、 骨 关 节 病 等 ) 患 者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 对 农 村 相 关 危 险 因 素进 行 中 医 药 行 为 干 预 。(二十九)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10的预防工作。六、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三十)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 90%,对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 85%;县中医院、县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