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光鉴20168 号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关于受理光盘生产源鉴定的实施办法为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部令第 107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行使行政、司法鉴定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通字200021 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 年版(粤府办201542 号文)的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办法。一、鉴定项目只读类光盘子盘生产来源鉴定。二、 受理范围(一)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扫黄打非”部门、新闻出版和音像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鉴定;(二)各级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 (三
2、)境内著作权人、组织及代理机构委托的鉴定,当境内著作权人为自然人时须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委托鉴定;- 2 -(四)境外著作权人、组织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委托的鉴定。三、送检物证材料要求(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扫黄打非”部门、新闻出版和音像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法院委托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1、送检光盘光盘的包装、盘片印刷文字和图案、SID 码情况完全相同时归为同一种送检光盘,送检的每个种类至少提供一张光盘,鉴定结论仅对单一送检光盘有效。2、委托鉴定登记表委托鉴定登记表可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网站下载后用 A4纸打印或直接到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领取,该表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光盘生产源鉴定中
3、心网址为:http:/。3、送检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著作权人、组织及代理机构委托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1、送检光盘、委托鉴定登记表、送检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要求与“三、送检物证材料要求”中 “(一) ”相同;- 3 -2、与送检光盘内容对应的正版光盘;3、与送检光盘内容对应的著作权证明文件复印件;4、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5、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书。(三)委托人应保证上述文件、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性,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可视情况要求委托人增加、补充送检物证材料。四、鉴定收费标准根据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鉴定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公光鉴20166
4、号)文件规定,光盘子盘生产源鉴定业务收费标准如下:委托人类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扫黄打非”部门、新闻出版和音像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法院鉴定材料费 1500元/种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原、被告要求而提出的委托鉴定,鉴定费用按 2500元/种一次性收取。初检费 300元/种著作权人、组织及代理机构 后续鉴定费 2200 元/种委托人根据初检结果自行决定是否缴纳后续鉴定费用。五、鉴定的受理及鉴定时限- 4 -(一)鉴定的受理委托人可派员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物证材料送至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经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审查,送检材料符合规定且委托人已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光盘生产
5、源鉴定中心应予受理。(二)鉴定时限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扫黄打非” 、新闻出版和音像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一次送检光盘总数在 5张(含 5张)以下的,鉴定时限为受理后 7个工作日。著作权人、组织及代理机构委托的鉴定,一次送检光盘总数在 5张(含 5张)以下的,初检完成时限为受理后 3个工作日。初检完成后由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可根据初检结论自愿决定是否缴费进行后续鉴定。后续鉴定时限为收到后续鉴定费后 5个工作日。一次送检超过 5张光盘或鉴定条件较为复杂的情况,鉴定完成时间由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与委托人协商确定。鉴定过程中因委托方原因造成鉴定工作延误的,延误时
6、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六、鉴定文书的出具鉴定文书一式三份,交予委托人两份,光盘生产源鉴定中- 5 -心存档一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扫黄打非”部门、新闻出版和音像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和法院委托的鉴定,一律出具鉴定文书;由著作权人、组织及代理机构委托的鉴定在委托人缴纳后续鉴定费后出具鉴定文书,只缴纳初检费未缴纳后续鉴定费不出具鉴定文书。七、鉴定材料的返还鉴定完成后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委托人签收鉴定文书并返还送检光盘。委托人要求邮寄返还时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并将鉴定文书发放及检材返还清单签收后寄回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委托方提供的正版光盘及其他文书材料作为生产源鉴定案件证明材料由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存档,不退还委托方。八、不受理和终止鉴定的情形不受理和终止鉴定的情形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部令第 107号)有关条款执行。九、附则本办法自 2016年 5月 4日起执行,原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