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意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3.职责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按照“以项目经理或以项目经理为主承包人的项目班子集体承包(项目班子原则上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并依据项目规模情况,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或相应减少) ,是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实行承包风险抵押、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的。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工程
2、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估、承包、补充完善办法、合同、参与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公司和承包人权责如下:3.1 公司权力、义务3.1.1 负责进行承包项目的评估,确定承包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 组织竞选项目经理,选派项目书记,按公司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班子;3.1.3 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 按照集中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3.1.5 协助承包人规范项目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权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协调,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
3、按照“三体系”和“达标管理”规范运作;3.1.6 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主承包人:3.1.6.1 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 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 工期严重滞后的;3.1.6.4 环境事故的;3.1.6.5 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有损企业信誉的;3.1.6.6 中饱私囊的;3.1.6.7 有违约或经营性亏损的。3.1.7 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并兑现奖罚;3.1.8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规定的其它权力。3.2 承包人权力、义务3.2.1 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
4、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 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 必须优化施组,做到科学组织施工,施工中做好变更设计和索赔签证补差创效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任务,并及时验交工程和竣工结算,坚持项目管理持续改进;3.2.4 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交费用;3.2.5 承包人应优先选用公司提供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并按市场现行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施工中需新采购且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 当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
5、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严禁隐瞒不报;3.2.7 要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搞好施工“三线”建设,坚决维护企业信誉;3.2.8 承包人要积极支持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为企业发展作好人力资源储备;3.2.9 有清收工程款,回收债权,支付债务的义务;3.2.10 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上级规定交齐各种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全过程文、图、声像档案) ;3.2.11 在法定代表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权(除项目书记外) 、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12 在公司各项规定范围内有选择分包供方权(分包供方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 ,有对下分包单价确定(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
6、审批后方可分包)及分包合同签订权(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 ,合同内对下验工计价、合同内工程结算审批权以及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13 有完成承包指标获得奖励权和超额完成利润在规定范围内分配权;3.2.14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开展党务工作。4.工作程序4.1 项目评估。工程中标签约后,公司按照工程项目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预测中标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报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4.2 确定承包初期目标。根据审批的评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拟定该项目最低承包目标值,报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作为项目承包初期目标,具体承包目标如下;4.2
7、.1 合同内利润目标:工程项目评估利润额+上级管理费+规费(项目内部职工所有人员的“三险一金等” 、工会经费、职教费、科技开发费及应由项目承担的须上交的各项费用)+项目承包人奖励金额( 等同于风险抵押金总额) ;4.2.2 质量目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4.2.3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按公司有关安全标准及工程合同规定执行;4.2.4 环境目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地方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环境目标执行;4.2.5 工期目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的标准并结合上级要求确定;4.2.6 项目经理责任期目标:自承包之日起至工程责任缺陷期完、工程款全部收回、无债权债务遗留问题、上交款完成止;4.2.7
8、定员指标:项目管理人员按项目规模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内部操作员工人数原则上按评估预计收入额的百万分之一安排;4.2.8 企业信誉目标:无业主、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4.2.9 其它目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3 竞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4.3.1 项目经理的确定。项目经理实行竞聘、选派相结合的原则产生,即中标签约后,由公司组织竞聘或选派项目经理,且从项目经理数据库中产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项目经理数据库) ,未在数据库的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4.3.2 项目书记、财务负责人的确定。项目书记、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产生(工资由承包人承担) 。4.3.3 其他人员的确定。项目副经理
9、、总工、成本、物资设备、技术、财务和办公室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供名单,项目经理提名,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组建项目班子及项目经理部,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4.3.4 项目所选定人员报公司备案时,必须报明聘用期限。在聘用期限内,无特殊情况项目不得辞退,否则,其工资及工资外各项费用仍由承包人承担。4.3.5 项目所需人员首先在公司范围内选定,尽可能地保证内部员工上岗,且不得在管理岗位上聘用临时工,特殊岗位需外聘人员时,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对未经审批擅自任用公司外人员,一经发现,按 5 万元/人年实施罚款。4.3.6 如承包人不用或少用内部人员,应按照规定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交纳少用人员的相
10、关费用。其中操作工人工资按 1500 元/人月计算,至工程完工止。4.4 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签订承包合同。经公司与项目承包人就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协商一致后,项目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并与公司主管领导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合同格式附后。工程项目承包人抵押金总额(抵押金必须是现金或有价证券)交纳标准为:按评估预计收入的 0.5%交纳,其中项目经理占风险抵押额的 50,且交纳上限为 20 万元;班子其他人员占风险抵押金额的 50,交纳上限为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额的 50。抵押金交公司财务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活期利率有息保管。项目其他人员是否交纳抵押金由项目承包人决定,并负责兑
11、现,同时报公司财务部门核备。4.5 项目承包人自行组织项目施工。由项目承包人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以及业主、监理、地方的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并执行以下规定。4.5.1 在承包期间内,项目承包人暂按公司有关规定的岗薪工资标准(岗位工资+ 基础工资 +工龄津贴+独生子女费)发放工资,不得另行发放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4.5.2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但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岗薪工资标准(可按规定增加相关补助及效益工资) ;操作人员的工资按岗位及责任核算的价格计件发放(项目核算的价格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4.5
12、.3 承包人必须及时地与具有合法资格的分包供方签订量价齐全的分包合同(以项目经理为代表对下签订分包合同) ,坚持分包招标择优选择,且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协议)后上场施工的原则,要按合同及业主拨款情况同比例拨付工程款和上交各项费用,不得超量、超价计价和超拨款。且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不允许用集团公司章对下签订分包合同。4.5.4 承包人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计划外开支超过 5000 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项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4.5.5 关于设计变更4.5.5.1 承包合同价与实际造价有差额的,承包人必须向公司申报差额项目及工程量,经批准后,重新确定上缴公司费用指
13、标,否则,不予审批兑现差额部分的效益。4.5.5.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每月 15 日之前向公司申报设计变更(增减项目和工程量) ,经考察核实批复后,方可对下计价,否则,不兑现变更创效部分,同时对未及时上报的变更索赔,项目终结考核时不予承认该部分的收入,由公司全额收回(但发生的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如由此造成影响工程项目正常管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处罚。4.5.6 项目经理必须科学组织施工,在评估施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严格按 GB/T19001-2000 标准、GB/T24001-1996 标准、GB/T28001-2001 标准及业主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期、质量、文明施工、
14、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和企业信誉,并积极开展责任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4.5.7 施工期间承包人虽无承揽指标,但应积极开拓市场,提供工程信息,实现滚动发展,如承包人承揽到工程和提供信息中标,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奖励。4.5.8 项目承包效益指标的过程考核与调整。考虑到工程项目施工的动态变化,项目承包效益指标以初期确定、中期过程考核以及最终确定为准,并实行风险责任承包,当发生以下情况由承包人及时申请后可以考虑调整:4.5.8.1 设计变更的;4.5.8.2 不可抗力造成的;4.5.8.3 国家政策方面的调整造成的。4.6 项目监控4.6.1 项目经理必须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各项标准、
15、权力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施工。4.6.2 项目承包人必须认真履行承包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和报表,自觉接受公司监督检查。4.6.3 项目承包人必须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发放项目人员的工资,承担相应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工资附加费等,并及时缴纳,不得拖欠项目人员工资二个月和拒发工资。4.6.4 项目承包人不得使用自己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亲属队,严禁项目承包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设备车辆在所管辖的项目上参与施工。4.6.5 项目承包人负责工程款的清收工作,无特殊情况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不得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并自始至终承包工程,直至项目终结。如组织调配(如提升或健康等原
16、因) ,承包人发生变化的,调配出的承包人抵押金暂不予退还,由上级审计后,按项目终结后的利润和在场时间及抵押金比例兑现奖罚。4.6.6 项目其他承包人要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对项目管理与项目经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要精诚团结,确保承包指标的实现和超额完成指标;当项目承包人之间有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报公司调解。4.6.7 公司将根据项目管理实际情况,不定期由主管或分管领导组织职能部门现场实地考核各项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于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及隐患的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预防,并提出整改意见。新上项目在检查之后六个月内,项目管理工作不能达标的,要给予项目经理黄牌警告;九个月内,工作改进不大的,
17、要没收风险抵押金,并作撤职处理。在建项目自检查之后三个月内不达标的,要给予项目经理黄牌警告;六个月内没改进的,要作撤职处理,并没收风险抵押金。中途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终止合同的,承包人风险抵押金没收。)4.7 承包经营责任合同考核兑现奖罚。4.7.1 考核时间:自承包之日起到本工程项目竣工,对上对下结算完毕,材料设备及工程款结清后,由承包人申请承包考核兑现。4.7.2 考核单位:由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各项指标的考核,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以研究确定结果作为承包目标考核结果,并以项目终结审计结果兑现奖罚。4.7.3 考核依据:以下标准作为项目承包人
18、承包考核的依据。4.7.3.1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 ;4.7.3.2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 ;4.7.3.3 工程履约情况和业主、监理综合评价;4.7.3.4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4.7.3.5 工程结算书、分包结算书及其它有关结算资料;4.7.3.6 公司有关文件规定。4.7.4 承包兑现。承包奖励兑现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将本工程款全部收回,且无遗留问题以及完成了上交款指标额,具体兑现标准如下:4.7.4.1 实现合同利润目标的奖励:返回抵押金,同时另行奖励承包人(指项目班子成员)1 倍的风险抵押金,其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他人员有无奖罚按项目承包人与其约定执行,并由项目承包人负责
19、承担并兑现。4.7.4.2 超额完成合同效益指标:超额部分的 40%另行兑现给项目承包人,60上交公司。4.7.4.3 低于合同效益指标:按低于差额 25%罚项目承包人,直至罚没承包抵押金为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4.7.4.4 合同外变更索赔效益指标:合同外变更索赔效益考核按累进比率计算,变更索赔额在评估预计收入 0%-5范围时,按净收益额的 20奖励项目承包人;超出部分在评估预计收入 5%10%范围时,超出部分按净收益额的 15奖励项目承包人;超出部分大于评估预计收入 10%范围时,超出部分按净收益额的 10奖励项目承包人,其它说明如下:A 净收益额=变更索赔总额-变更索赔工程直接费
20、、间接费、税金-期间发生的索赔有关费用。B 未完成合同内指标的项目应以合同外净收益弥补亏损后,剩余金额再兑现合同外奖励。4.7.4.5 安全、质量、环境指标:每出现一次事故或受到业主、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减奖励额的 510%,出现重大事故扣减奖励额的 30%。无奖励额的,从承包人风险抵押金中同比例扣除,直至罚没承包抵押金为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4.7.4.6 工期指标:未达到合同工期或工期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减奖励额的 510%。无奖励额的,从承包人风险抵押金中同比例扣除,直至罚没承包抵押金为止。4.7.4.7 承包人对下的奖励按含在承包成本内考虑。4.7.4.
21、8 上述扣减比例按累计扣减比例计算。4.7.4.9 兑现方式:由公司兑现项目承包人,项目承包人根据抵押金和贡献的大小兑现给项目管理人员,具体标准由项目自定(费用含在承包指标内) ,其兑现情况报公司备案。4.7.4.10 完成全部责任承包项目,经承包人申请,公司审计考核实现了各项承包指标后,暂可返回抵押金。4.7.4.11 具备兑现条件后,在保修期内可以按照上交款的比例同比例兑现奖励部分,最高兑现 90,其它在保修期满无遗留问题后再兑现。4.7.4.12 项目终结时未完成各项承包指标的,由公司及时提出兑现处罚。4.7.4.13 项目终结,如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不能如期收回工程款及不能完成上交款时,
22、拖欠部分按公司有关规定的资金占用费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从其项目利润中扣除。4.7.5 承包人的质量特殊贡献奖:承包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的,减收利润目标值 10 万元;获得省部(含总公司)级优质工程的,减收利润目标值 8 万元;获得地区市、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的,减收利润目标值 5万元。获两级以上奖时,只取得最高奖。并按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奖励。5.相关文件公司管理文件汇编相关办法。6.相关记录6.1 工程项目评估报告书6.2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6.3 过程监控记录6.4 工程竣工验收单6.5 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分包结算书6.6 工程承包目标考核记录6.7 项目终结审计奖罚通报合
23、同编号:XMCBHT2OO O*工程项目*合同段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二 OO 年 月 日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甲 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 ,结合该工程项目评估书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第*合同段的施工,实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就有关的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投资:初始合同总额 元,评估预计收入额 元5.工程质量: 6
24、.合同工期: 二、承包范围三、承包期从项目组织上场之日起,至竣工结算、保修期完、工程款全部回收及上交款完成之日止。四、承包指标及目标1 合同内利润目标:2 质量目标: 3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4 环境目标: 5 工期目标: 6 定员指标:7 企业信誉目标: 8 其它目标: (以上指标均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制定,如与项目实际不符,则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当发生以下情况由承包人及时申请后可以考虑调整以上各项目标:1 设计变更的;2 不可抗力造成的;3 国家政策方面的调整造成的。四、权力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 按照集中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
25、,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2 协助承包人规范项目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权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协调,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按照“三体系”和“达标管理”规范运作;3 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主承包人:A 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B 重大安全事故的;C 工期严重滞后的;D 环境事故的;E 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有损企业信誉的;F 中饱私囊的;G 有违约或经营性亏损的;4 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并兑现奖罚;5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规定的其它权力。(二)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 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
26、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2 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 必须优化施组,做到科学组织施工,施工中做好变更设计和索赔签证补差创效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任务,并及时验交工程和竣工结算,坚持项目管理持续改进;4、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交费用;5 承包人应优先选用公司提供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并按市场现行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施工中需新采购且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 当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
27、故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严禁隐瞒不报;7 要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搞好施工“三线”建设,坚决维护企业信誉;8 承包人要积极支持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为企业发展作好人力资源储备;9 有清收工程款,回收债权,支付债务的义务;10 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上级规定交齐各种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全过程文、图、声像档案) ;11 在承包期间内,项目承包人暂按公司有关规定的岗薪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基础工资 +工龄津贴 +独生子女费)发放工资,不得另行发放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12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但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岗薪工资标准(可按规定增加相
28、关补助及效益工资) ;操作人员的工资按岗位及责任核算的价格计件发放(项目核算的价格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13 在法定代表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权(除项目书记外) 、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14 项目承包人必须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发放项目人员的工资,承担相应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工资附加费等,并及时缴纳,不得拖欠项目人员工资二个月和拒发工资;15 在公司各项规定范围内有选择分包供方权(分包供方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 ,有对下分包单价确定(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分包)及分包合同签订权(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 ,合同内对下验工计价、合同内工程
29、结算审批权以及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资金使用权;16 项目经理必须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各项标准、权力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施工;17 项目承包人必须认真履行承包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和报表,自觉接受公司监督检查;18 项目承包人不得使用自己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亲属队,严禁项目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设备车辆在所管辖的项目上参与施工;19 承包人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非生产性开支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0 承包合同价与实际造价有差额的,承包人必须向公司申报差额项目及工程量,经批准后,重新确定上缴公司费用指标,否则,不予审批兑现差额部分的效益;21 施工期间,承包人
30、必须每月 15 日之前向公司申报设计变更(增减项目和工程量) ,经考察核实批复后,方可对下计价,否则,不兑现变更创效部分,同时对未及时上报的变更索赔,项目终结考核时不予承认该部分的收入,由公司全额收回(但发生的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如由此造成影响工程项目正常管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处罚;22 有完成承包指标获得奖励权和超额完成利润在规定范围内分配权;23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开展党务工作。五、承包人风险抵押金承包人风险抵押金详见下表项目承包人风险抵押金明细表序号 姓 名 职 务 抵押金(万元) 备 注123456注:项目其他人员的抵押金由项目部自定,但须报公司备案,并由项目承
31、包人负责兑现(费用含在承包人指标内) 。六、承包考核(一)考核时间:自承包之日起到本工程项目竣工,对上对下结算完毕,材料设备及工程款结清后,由承包人申请承包考核兑现。(二)考核单位:由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各项指标的考核,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以研究确定结果作为承包目标考核结果,并以项目终结审计结果兑现奖罚。(三)考核依据:以下标准作为项目承包人承包考核的依据。1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 ;2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 ;3 工程履约情况和业主、监理综合评价;4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5 工程结算书、分包结算书及其它有关结算资料;6 公司
32、有关文件规定。(四)承包兑现。1 承包奖励兑现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将本工程款全部收回,且无遗留问题以及完成了上交款指标额,具体兑现标准为:实现合同利润目标返回抵押金,同时另行奖励承包人(指项目班子成员 )1 倍的风险抵押金。承包人按风险抵押金比例分配,其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他人员有无奖罚按项目承包人与其约定执行,并由项目承包人负责承担并兑现。2 超额完成合同效益指标:超额部分的 60%另行兑现给项目承包人,40上交公司。3 低于合同效益指标:按低于差额 25%罚项目承包人,直至罚没承包抵押金为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4 合同外变更索赔效益指标:合同外变更索赔效益考核按累进比率计算,变更索赔额在
33、评估预计收入 0%-5范围时,按净收益额的 20奖励项目承包人;超出部分在评估预计收入 5%10%范围时,超出部分按净收益额的15奖励项目承包人;超出部分大于评估预计收入 10%范围时,超出部分按净收益额的 10奖励项目承包人,其它说明如下:A 净收益额=变更索赔总额-变更索赔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税金-期间发生的索赔有关费用。B 未完成合同内指标的项目应以合同外净收益弥补后,剩余金额再兑现合同外奖励。5 安全、质量、环境指标:每出现一次事故或受到业主、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减奖励额的 510%,出现重大事故扣减奖励额的 30%。无奖励额的,从承包人风险抵押金中同比例扣除,直至罚没
34、承包抵押金为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6 工期指标:未达到合同工期或工期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减奖励额的 510%。无奖励额的,从承包人风险抵押金中同比例扣除,直至罚没承包抵押金为止。7 承包人对下的奖励按含在承包成本内考虑。8 上述扣减比例按累计扣减比例计算。9 兑现方式:由公司兑现项目承包人,项目承包人根据抵押金和贡献的大小兑现给项目管理人员,具体标准由项目自定(费用含在承包指标内) ,其兑现情况报公司备案。10 完成全部责任承包项目,经承包人申请,公司审计考核实现了各项承包指标后,暂可返回抵押金。11 具备兑现条件后,在保修期内可以按照上交款的比例同比例兑现奖励部分,最高兑现
35、90,其它在保修期满无遗留问题后再兑现。12 项目终结时未完成各项承包指标的,由公司及时提出兑现处罚。13 项目终结,如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不能如期收回工程款及不能完成上交款时,拖欠部分按公司有关规定的资金占用费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从其项目利润中扣除。(五)承包人的质量特殊贡献奖:承包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的,减收利润目标值 10 万元;获得省部(含总公司)级优质工程的,减收利润目标值 8 万元;获得地区市、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的,减收利润目标值 5万元。获两级以上奖时,只取得最高奖。并按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奖励。七、合同争议1、当发生内部争议时,承包人应本着负责任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
36、成,由项目经理及时上报公司调解解决;2、当发生分包或其它外部争议时,由项目承包人解决,公司可协助处理。八、附则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书;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本工程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单;本工程项目评估书和工程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二份。另二份交公司成本管理部和财务部备案。3.合同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奖罚兑现后自行失效。甲 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总经理:乙 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项目其他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