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行查办案件职能的思考 对派出纪工委如何落实“三转”要求的思考 对派出纪工委如何落实“三转”要求的思考楼主:天国的女儿aq时间:2021-04-2321:44:58点击:1389回复:0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就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作为派出纪工委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组成部分,对于我们来说,也有转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问题。下面,我就作为派出机构的纪工委如何落实“三转”的要求,谈点个人肤浅的认识。 一、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落实“三转”要求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
2、、思路和举措。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这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 转职能是根本。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只有认真围绕职责开展工作,才能实现从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如果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不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这一主业,转方式和转作风就没有任何意义。 转方式是关键。纪检监察机关要想立足本职,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3、作用,就要把过去监督检查大包大揽式的方式转变过来,从原有的组织牵头调整到监督推动。如果没有方式的转变,执纪效能会大打折扣,离开了方式转变这个关键,转变作风就会失去方向。 转作风是保障。如果没有作风的转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松弛,缺乏自我约束,自身不过硬,我们的执纪监督的主业就会流于形式,得不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没有作风的转变,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就放不下干部的架子,就不可能变换工作思路,转方式也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在推进“三转”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从工作推动上来看,我们的不少工作都逾越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边界,主业被湮没,存在着职能泛化和职能异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职责不清,什
4、么都管,一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业务范畴的工作,也是由纪检监察机关来“牵头”,甚至主办。更多时候,纪检监察机关参与陌生领域的工作,如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很多时候是起“摆设”、“保护伞”甚至“挡箭牌”的作用。 要去除这种职能“泛化”和“异化”行为,就务必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厘清思路,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检查,解决“纪委无所不在、无所不能”问题。在推进“三转”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争取重视支持,创造良好“外转”环境。离开市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三转”将会是“空转”,因些,在落实“三转”要求中,要积极争取市委、政府重视、理解和支持,创造良好“外转”
5、环境。同时,也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搞好工作对接,确保退出的牵头和参与事项有人接,有人管,有人抓,为纪委“三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解除后顾之忧,夯实工作之基。 2、聚焦主业主责,牢牢把握“内转”要求。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以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加强对派出纪工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破解案源拓展的线索瓶颈、案件突破的能力瓶颈、人员不足的人才瓶颈,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在狠打“老虎”、勤拍“苍蝇”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发挥再监督的作用。 3、着眼长远抓长效,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一方面,要着眼长运促规范。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最关键的是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要聚焦主业,干好本职;有所不为,就是要坚决退还别人的“责任田”,把自己从诸多兼职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要夯实基础强保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坚决防止“灯下黑”,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楼主发言:1次发图:0张 第 4 页 共 4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