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树资料福利院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他们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他们为了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儿童福利院为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中国,它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福利院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福利院有条件的自己开班上课,无条件的送附近学校走读。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使其能自理生活;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对痴呆儿
2、童,侧重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社会福利院主要任务是收养市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实行养、治、教并举的工作方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老年社会福利院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福利院是一项需要支持和奉献的社会公益事业,这里有一群需要阳光和爱心的群体。福利院在为孤寡残幼服务中需要募集更多的人力智力物力和社会资金为老人孩子兴建项目和设施,我们期待医疗、康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把国内外先进的理念、康复器材与手段请进来,福利院资金来源除政府投入、给予信息资源、政策支持外,
3、还包括国内外社会各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团体的捐赠与赞助,各类组织、团体举办的募捐、义捐,义卖等慈善活动的慈善资金、慈善资金的利息收入等。福利院在使用捐赠款物时,管理公开透明,使用公正公平,程序规范,充分体现捐赠者的意愿,严格执行捐赠款物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向捐赠人、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按照有关法规对独家捐助的专项基金可拥有基金的冠名权,独家捐助的项目可印制企业的广告或公益性广告,对捐助资金超过工程总额 50%可冠其名称,对捐赠额较大的项目予以署名立传,允许以个人家族名义冠名。对组织和个人捐助 1 万元以上的,在捐资芳名录或项目显著位置作永久
4、性标记,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和组织、呈报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予以表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一个成员之间能够真正彼此关心,互相支持的社会,一个真正能够关注弱者,救助弱者的社会,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也只有这样,才能说这个社会不仅发展了,而且也文明了。社会福利院努力营造发展慈善事业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在院内外积极引导、倡导和有效的组织协调,增强全社会的现代慈善意识,使慈善意识在人们的脑海中扎下根来,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福利院里的老人孤残儿童无数次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众志成城,滴水汇川,来自海内外四面八方的无私奉献和爱心浇注,把阳光雨露撒进老人孩子们的心田,一颗颗真诚的心,一份份无私的爱都将永载爱心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