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制部门: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合肥丹霞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合肥丹霞“徽苑”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 合肥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叠障路交汇处 工程内容: *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见标底预算)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
2、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含答疑、修改澄清文件)规定工程范围。(门窗、电梯、消防、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除外)。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0 年 11 月 10 日(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12 年 10 月 1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690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合格”标准、达到市级标准化工地。 3五、合同价款 (即中标价)金额(大写):_*万元整_(人民币) ¥:_ *.00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招标文
3、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同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4合同订立时间:_2010_ 年_*_ 月_*_ 日合同订立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 双方对施工图预算(即合同包干价)核定认可并签字、
4、盖章 后本合同生效。发包人:(公章)_承包人:(公章) 住所: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_委托代表人: 电话:_电话: 传真:_传真: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 账号:_账号: 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签证章)经办人: 年 月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印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5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
5、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投标报价单或预算书 (10)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会审纪要和施工组织设计。(注:双方洽商并达成一致的变更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其他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1、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省、地方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
6、范及质量评定标准;2、施工图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所采用的标准图集;3、现行相关的操作工艺标准和技术规程。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 4、图纸 4.1l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免费提供完整施工图捌套,不足的由乙方自行复制。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仅限本工程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泄露给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 职务:_总 监_甲方委托的职权:_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本身具有的权利,代表监理单位行
7、使发包人授予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本工程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但下列八项必须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 1、设计变更:2、工期延误索赔或签证,工程量及费用增减的索赔或签证;3、工程款支付;4、停工通知;5、分包商的确定;6、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7、其他重要突发事件处理决定见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以及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其它权限。8、甲方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5.3 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6姓名:_ * _ 职务:_工程部经理_ 职权: 1、负责项目总体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的控制;2、负责协调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日常管理
8、和协调工作;3、负责签署设计变更及签证;4、负责签署工期调整报告;5、负责审核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决算;6、代表甲方行使书面所授予的职权。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不采用。7、项目经理 姓名:_ _职务:_ _ _8、甲方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 7 日内完成。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水、电已接通到工地范围内,计量装置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乙方收取水电费,乙方在接到交费通知书 5 日内交纳,逾期不交者甲
9、方有权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场区内外道路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乙方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等)确认。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 7 天内移交。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开工前 7 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_按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
10、应做的其他工作:_双方另行协商。 8.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9、乙方工作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乙方须向监理人及甲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_每月 25 日向监理人及甲方报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每月 25 日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壹式肆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对除公共事业工程以外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
11、分重视。应保持现场和工程井然有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任何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乙方应根据充分谨慎原则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并采取一切合理及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危害或干扰。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联系,熟悉并接受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乙方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
12、甲方有权按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和扣罚。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负。(4)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_无。 (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合肥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发生的费用计算,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含建筑垃圾处理费及环保7噪音费);若由此导致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
13、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乙方制定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审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满足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及合肥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承包人设备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因乙方违反合肥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工前,乙方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9
14、2 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93 移交证书后,乙方应立即从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乙方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甲方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甲方指定的位置。94 乙方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乙方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或为其提供劳务或其他服
15、务的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95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96 乙方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及材料和甲供材料除外)。97 乙方应负起本工程的总包责任,不管是合同内经分包的项目,还是由甲方单独分包的项目;现场施工围墙、施工场地平整硬化等施工准备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98 乙方应负责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
16、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费用由各分包商承担);乙方并应负责全权处理施工中的周边协调工作,包括:与建委、规划、环保、市政、市容、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协调;与周边居民的协调;其他协调;施工协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为乙方的投标优惠,不需要甲方支付。99 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及各分包商的资料汇总。910 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实,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额用于垫付民工的工资,且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法律责任。911 本工程项目中由甲方直接分包的门窗、消防、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的总包服务费(含配合费)为 3%,电梯等设备安
17、装(不含设备费)为 3%。9.12 乙方给专业分包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乙方收取的总包服务费已经包括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材料堆场、留洞、补眼、预埋、收边、收口、共用期间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设备垂直运输,成品保护、作业降效、汇总竣工资料等费用在内,若8乙方没有按照以下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服务,自愿接受甲方的罚款处分,甲方有权从乙方收取的总包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1)乙方保证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安装总表,向进场的施工单位提供临时的用电、用水的接口,并负责总表前的维护工作(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确保施工现场不停电(外线停电除外)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得到监理公司及甲方的批准擅自停
18、电的(不可抗力及影响技术安全的除外),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最高 2 万元的罚款处分,同时将负责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乙方承诺保证向现场其他施工单位提供合同中明确要求由总包单位完成的留洞、补眼、预埋、收边、收口等工作,合同中未明确的发生时另行协商;提供共用期间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设备垂直运输等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能做好以上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最高 2 万元的罚款处分,同时承担甲方继续完善上述工作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收取的总包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9、(3)乙方保证对专业分包单位已完工移交接收的所有成品进行妥善的保护,其完工移交项目由监理公司组织承包人、专业分包单位、业主代表参加验收并向乙方办理移交手续;专业分包单位移交乙方后,在总体竣工验收之前,若因乙方自身原因的损坏均由乙方负责自行修复、更换,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要求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修复、更换,甲方无需征求乙方意见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进行修复、更换,发生的费用从工程决算款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最高 2 万元的惩罚性罚款处分;(4)乙方应履行总包单位的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对专业分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前的资料核查并统一归档备案等工作。(5)分包单位
20、全面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业主拨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应由总包单位签字认可。9 13 乙 方 对 专 业 分 包 单 位 的 管 理 责 任 :乙方对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全面和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及施工行为向甲方承担管理责任;专业分包单位对全面和适当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承担全部法律和合同责任。专业分包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完毕,乙方对此承担连带管理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开工前 7 日乙方须向监理人及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
21、计划(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2)每月 25 日,须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壹式肆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相关文件后 7 日内审定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执行。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应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 13.2 条进行签证,未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无论何种原因和理由均不给予工期顺延。 13.2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及非乙方自身原因,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合同范围所有内容(甲方确认工期顺延的除外),如逾期竣工,甲方按每延期一天按 3000 元/栋元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结算时从总价中扣除),如果因乙方
22、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超过十五9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质量与验收 15.3 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投诉或政府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双倍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根据强制性标准、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或法定单位或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约定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20.3 乙方应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合肥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争创
23、安徽省文明示范工地。如果达不到合肥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非乙方原因除外),甲方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 0.5%对乙方进行罚款。20.4 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对环境的影响引起周边居民投诉或政府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5 乙 方 应做好现场卫生保洁,执行发包人工程部“工程现场管理条例”。如因乙 方 未能文明施工引起业主投诉或政府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 方 应双倍赔偿。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固定包干价格合同方式。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市场价格变化及国家、省、市政策性调整,投标报价
24、中的丢项、漏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国家、省、市政策性调整等均按合同价包定不作调整;市场价格变化除补充条款第一条第 4 款以外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投标报价中的丢项、漏项视做优惠。施工过程中增减项目发生,其价款按以下条款的方法计算。合同价款以外的风险: 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1、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2、 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3、主材价差;4、暂定价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确定如果因乙方要求为方便施工而发生的设计变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签证
25、部分计入工程实际造价。定 额 依 据 :a. 建筑工程定额,执行 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b. 装饰工程定额,执行 99 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c. 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2000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3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有关规定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d. 取费标准:按定额相应工程类别取费,确定费率后优惠 12%(即费率*0.88) ;e. 人工费调整:按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字【2008】001 号”文件执行;f. 费率调整:按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字【2009】0
26、01 号”文件执行;定额解释:按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9 年第二期所刊为准。(二)设计变更时材料价格确定10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按照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与标底(即预算)价计算。材料价格明细表中高于信息价的按信息价进入结算,材料价格明细表低于信息价时不作调整。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照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乙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甲方审定。(三)结算(决算)单价的其他相关规定: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甲供材的,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等主要工程材料价差仅计取税金,
27、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结算时也不再优惠。取费标准:本工程按定额相应工程类别取费,确定费率后优惠 12%(即费率*0.88)材差、总包服务费、不进入取费的材料不参予价格下浮。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结构施工期间的商品砼价格浮动在5%范围内、钢材价格浮动在1%范围内、安装工程中的电缆、电线、金属管材价格浮动在1%范围内时不作调整,时 间 按主体结构验收完到竣工验收合格各期间;超出以上范围按实际市场价调整(不含辅材)。其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结算时也不再优惠;其他材料不再调整价格。本工程合同造价内主要材料预算价参考合肥地区建设工程 2010 年 10 月份市场价格信息,结算时第条所规定之材料按施工
28、期间施工同期的合肥地区建设工程份市场价格信息(正刊)月平均价计算,其中钢材按月加权平均价格计算;其他材料不再调整价格。合同签订后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工程造价等政策性调整(含定额子项等)单项的调整幅度不超过 10%不予调整计算,如单次调整幅度超过 10%,超出部分予调整计算。本 工 程 图 纸 或 定 额 中 虽 未 明 确 表 示 、 但 实 际 施 工 中 必 须 要 发 生 的 各 类 费 用 一 律 包 括 在投 标 ( 即 合 同 ) 价 内 , 如 有 漏 项 等 算 作 乙 方 对 甲 方 的 优 惠 。 乙 方 采 用 图 纸 , 投 标 文 件以 外 的 其 他 施 工 工 艺
29、 措 施 需 经 甲 方 认 可 , 但 所 增 加 费 用 不 予 认 可 , 由 乙 方 自 理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品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 开工前,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口径对施工图预算造价进行核对与确认,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价格作为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格,并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中除发生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主材价格调整可作调整外,其余因素一律不作调整。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约定无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 25.1 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乙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壹式
30、肆份。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 7 天内审核确认。(工程师逾期未确认视为同意乙方报表。)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报送。若乙方拒绝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报送,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依据。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范围内工程款支付方式:(1)A.工程款按照形象进度划分不同的阶段支付,即分为:结构施工至二十层(地库结构施工完成)、结构施工至二十六层、结构封顶、结构验收、外脚手落架、工程竣工六个阶段付款,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经监理代表审查确认并签字后,对其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 70%工程进度款;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经济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减总额超过 50 万元时,在发生当期随该期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2)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70%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