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题编号: 农 业 部 海 藻 类 肥 料 重 点 实 验 室开 放 基 金 项 目 任 务 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依托单位地 址电 话邮箱起止时间农 业 部 海 藻 类 肥 料 重 点 实 验 室二 一 八 年1填 报 说 明一、填写任务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一律采用打印填表。二、封面中课题编号由重点实验室统一编写。三、任务书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任务书应提供电子文档。四、填写中如栏目篇幅不够,可自行加页。五、任务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封面盖章,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审查、实验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2一、主要研究内容二
2、、技术路线3三、研究计划及主要考核指标四、课题负责人研究工作履历、主要成果及水平4五、课题组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六、经费使用预算预算支出科目 经费(万元)123合计七、共同条款:第一条 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为完成 项目,特签订本任务书。第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时间约定为 。第三条 自签订协议之日一个月内
3、,甲方拨付项目研究费的 50%到乙方,由乙方5负责管理使用;余下的 50%的经费在收到项目结题资料后划拨到乙方,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第四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课题负责人或主要非中国籍参与者应到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不少于 3 个月;形成的科研成果,应发表SCI 录论文 2 篇(影响因子均大于 2) 。在论文发表时,应标注“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及课题号,英文论文应标注“Fund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Key Laboratory of Seaweed Fertilizers”,
4、论文署名单位应包括明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青岛 266400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Key Laboratory of Seaweed Fertilizers, Qingdao Brightmoon Seaweed Group Co Ltd, Qingdao, China);论文作者需包含 2 名甲方合作者,其中 1 人为共同通讯作者。乙方提前完成课题规定的研发任务可进行提前结题,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予以继续支持。第五条 乙方研究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结题,填写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第六条 本任务书正式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第七条 本任务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6八、任务书签署各方单位名称 农业部海藻类肥料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签字)联系人 张琳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明月路 778 号邮政编码 266400甲方电话 0532-86612603公章单位名称负责人 (签字)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乙方账号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