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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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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篇 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第1篇 根据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养老2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由县政府出台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点)、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县农村特困失能半失

2、能人员集中护理工作方案、县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县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城乡总体规划。 2、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低保专项治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

3、,2019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100%,困难人员救助工程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具体发放任务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均达到100%;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宣传政策到位。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程序规范到位。各类资金发放类工程,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 3、公示监督到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

4、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档案管理到位。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 5、资料报送及时。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及时报送,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6、责任落实到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县三级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及时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管理。发放类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 (五)项目产出 1、目标完成率100%。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1090户,3038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3.7%

5、,自7月1日始,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585元/人.月,月人均补322.3元,年发放标准由4500元提高至7020元,确保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按月累计发放全年农村低保金12240万元,分A、B、C三类进行管理,实行差额救助,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使低保兜底保障制度得到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2).特困人员供养和机构维护。我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0280人,占全县总人口1%。其中集中供养1283人,分散供养8997人。2019年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每人每月560元,集中每人每月670元。累计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200万元。失能特

6、困人员422人,半失能人员574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403万元。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依法惩治侵害孤儿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7人,其中集中供养6名,分散供养491名。累计按月打卡发放生活补贴607万元(集中供养1-6月每人每月1300元,7-12月每人每月1450元;散居孤儿1-6月每人每月900元,7-12月每人每月1050元),同时在全县开展孤儿走访、调查和评估工作,切实保障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4).生活无着人员

7、社会救助。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年度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3人次,其中男性156人,女性57人,救助缅甸籍未成年1人。在严寒、酷暑等极端天气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并组织实施专门救助行动4次。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9名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等病人及时医疗救治;通过优化救助服务,充分利用救助管理机构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建立受助人员返乡地域间联动协作机制,年度提供返乡救助88人次。 5).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我县享受

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120人,每人每月6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47人,按月足额打卡发放护理补贴949.46万元。,生活补贴871.89万元。 6).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配建率达到85%以上,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个、社区和村级养老服务站95个,覆盖率达到60%。 (六)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影响较好。各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按标准按时打卡发放到户。各类津贴、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生活困难各类民政群体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的民政事业的发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均运行有序正常,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发挥了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

9、统的作用。 二、主要亮点做法 (一)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全县共有公办敬老院35所,其中转型为公建民营5所,未入住人员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0所,总建设床位8806张,其中护理床位2663张,比例达到30%;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6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利用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45%。自2018年,我县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敬老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每所敬老院平均50万元。按照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要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工作人员、设置配套用房、敬老院院内外修缮粉刷、院民寝室和公共用房添置彩电、空调和沙发等基础设施,更换院民床单被套等。截至目前2

10、7所敬老院完成服务质量改造提升任务。35所敬老院全部取得消防许可或备案。 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社会办养老院服务质量星级评分表,对10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逐项检查评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定三星4家,二星4家,一星2家。全年发放奖励资金44万元. (二)集中护理创新模式 自2018年元月8日,县第一家通过公建民营转型专供全县特困供养五保老人护理的护理院试运营以来,已累计入住234位失能人员,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县特困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全县共评估出特困失能人员996人,鼓励特困失能人员入住失能人员集中护理点,或当地

11、敬老院。集中供养460人,集中供养率46.2%。对不愿意集中供养的特困失能人员签订协议书,并责令乡村加强监护,确保分散供养特困失能人员生活安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年服务达8600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生工作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收入评体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保民生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保民生社会救助制度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等,在实施中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 2.看病难问题仍比较突出。五保对象大多年老体弱,患病率高,看病交押金及患大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巨额费用新农合报销外尚有很大缺口

12、,看病难仍是目前棘手的事情。 3.基层救助网络信息化共享不够,部门间资源共享不足。在目前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如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将显得尤为重要。 四、下步工作及意见建议 1.完善保民生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与其他社会组织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办理各类民生工作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 2、目前我县城乡养老服务服务中心覆盖率已达60%,可在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方面存在不足。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

13、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3、强化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分级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尤其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民政工作真正发挥好社会建设兜底作用 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第2篇 2018年,我市民政民生工程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省厅和市民生办的任务指示为主线,以民生需求为要务,聚焦七有目标,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补齐民生短板,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资金监管,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管养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推行

14、绩效评价,服务稳中求进,理念不断更新,推动全面转型,努力在协调推动上取得新进展,在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绩效评价上取得新经验,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度全市民政民生工程任务完成和实施质量整体优良。 一、自我评价情况 接到市民生办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张春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亚任副组长,社会事务科、福利慈善科、安置办、社救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价指标逐项自我评价,开展2018年度市民政民生工程评价,自评得分100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得分20分。今年

15、,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市民生办要求,每月按时上报民生工程月工作计划、总结和民生工程进度报表,严格落实民生工程网上公示,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民政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督查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在今年民生基础数据库填报工作中,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文件布置工作,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数据库填报业务培训,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民政民生基础数据库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基础数据库填报真实、完整、全面,数据库填报工作实现了专人负责、上报及时、全程安全保密。 (二)信息工作情况。自评得分10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工作,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及时在市局网站上公示民生工程信息,每月按市民生办规定的数量报送信息;民政民生信息在中国社会报、中

16、国网、中国基层网、省民政厅等媒体上多次采用。 (三)绩效评价情况。自评得分50分。在考评过程中,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阜阳市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对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在考评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阜阳市民政民政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民务字201755号),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九项民政民生工程进行评价。在项目投入上重点评价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情况,在项目过程上重点评价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核审批程序、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督查检查情况、评价资料报送、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临控有效性、补贴资金发

17、放的规范性、及时性等情况,在项目产出上重点评价项目实际完成率、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保障对象的准确性、保障及时性等,在项目效果上重点评价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保障对象满意度等情况。从自评情况看,我市民政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比较好,达到省市要求的目标,群众总体满意度高。 (四)人大政协巡视、社情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价及审计、财政监督、媒体曝光、信访、明查暗访等情况。自评得分20分。我市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较好,没有任何负面消息,群众满意度高。 二、对各县市区民政民生工程评价情况 (一)对各县市区考评情况 为全面、科学、公正评价各县市区2018年度的民政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绩,根据阜

18、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1825号)和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810号)等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民政民生工程进行评价,不打满分,拉开档次;评价范围包括各县(市、区)和市经开区2018年度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考评步骤分为单位自评和市局综合评价。在考评工作中,市民政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各县市区民政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为新年度民生工程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考评结果 各单位民政民生工程总评排名情况:第一名界首市,897.5分;第

19、二名颍泉区,891.1分;第三名颍州区,890.9分;第四名颍东区,887分;第五名太和县,886.6分;第六名临泉县,886分;第七名颍上县,885.5分;第八名阜南县,884.5分。(由于开发区没有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无法与其他县市区进行排名)。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资金发放类情况。截至12底,资金类项目总发放额198680.7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养老服务建设等项目资金已完成年度发放(补助)任务。具体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5856人次(其中站内救助2984人次,站外救助2872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1959.2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408

20、1人,完成年度任务数100.02%,累计发放保障资金4257.76万元;全市五保供养人数57916人(其中分散供养53260人,集中供养4656人),累计打卡发放资金26893.35万元(集中供养标准财政补贴部分由每人每年4960元增加到6000元,比去年增长21%,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3960提高到4800元,比去年增长21%)。当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9394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561.3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直接救助897368人次,资助参保人数617981人,直接救助资金支出23431.89万元,参合参保资金支出14830.0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100%全覆盖,其中困难残残疾人

21、生活补贴对象111104人,发放资金7087.2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02129人,发放资金7075.33万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累计发放3846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611.13万元;高龄津贴累计发放185471人次,发放金额3973.44万元。 (二)工程管养类项目情况。2018年工程管养类项目聚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推动养老服务便捷化。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皖发201739号)、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的决策部署,构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体系,20

22、18年覆盖率须达到20%以上。三级中心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列入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民生工程考核、民政系统重点工作评估等范围。目前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建成8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具备行业管理、信息资源统筹、适老产品成果展示推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主体孵化、家庭照护人员技术培训等多种功能。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数65个,完成数110个,完成率169.23。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数是56个,完成数75个,完成率133.93。全力保障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2018年全市共投入三级中心建设资金2.351亿元。其中颍上县投入1.3亿元,临泉县投入3880万元,阜南县投入1900万元,

23、颍州区投入1923万元,太和县1680万元,颍泉区770万元,界首市357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在推进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上下功夫。根据省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文件精神,针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多措并举、综合保障的原则,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突出重点人群,加强统筹协调,大力做好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兜底351工程,确保他们能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

24、合规医药费由政府进行兜底保障,为他们提供健康保障。截止12月底,我市累计保障246606人次,累计发放保障资金6147.28万元。 (二)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上下功夫。我市结合贯彻国发45号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制定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完善了农村低保宣传、申请、评议、审核和长期公示等制度,实现了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做到了操作公开化、发放社会化,达到了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合理、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管理规范等要求。12月底全市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3940人,低保资金累计发放107561.33万元, 按月通过惠民一卡通发

25、放。 (三)在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上下功夫。我市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增减人员,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水平同步提高的五保供养目标。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随当地群众收入水平同步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财政补贴资金部分的分散和集中每人每年分别由去年的3960元、4960元提高到今年的4800和6000元,均增长21%;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规范化管养工作力度,及时增减五保供养对象。今年10月份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工作,全市共排查出应纳入未纳入的五保供养对象46户、应退出未退出的五保供养对象15户。 (四)在提高孤儿保障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年初,我市修订完善了2018年阜阳市孤儿基

26、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审核和审批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在保障待遇上,今年我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儿童每人每月从600元提高到900元,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从1000元提高到1300元。从4月份开始,我市组织开展了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了孤儿关爱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大力提高儿童福利机构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今年我市共投入资金367万元升级改造院内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六一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以亲情呵护、关爱成长为主题的关爱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系列活动。扎实做好明天计划医疗救

27、治工作,先后组织了73名患病孤儿到定点医院治疗或进行康复治疗,协调 安徽金色童年儿童医院为我市的孤儿开展免费体检。10月底,我市组成代表队参加了省厅组织的孤残儿童护理员技能大赛,取得了团体二等奖和个人二等奖的好成绩。市县两级政府今年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为他们编织一张兜住底、盖住面、溢满爱的基本生活保护网。截止12月底,我市共保障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81人,完成率100.02%,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4257.76万元,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完毕。 (五)在开展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上下功夫。今年,我市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28、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救助服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意见下发后,我们立即组织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扎扎实实地学习原文,把握中央关于救助管理工作的最新精神要求。今年我们先后三次对全市6个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进行检查整改,重点围绕寻亲服务、托养机构、监管责任、站内照料和内部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建立了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市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定点联系两个救助管理机构,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扎实开展了6.19开放日活动和寒冬送温暖、极端天气专项救助、夏季送清凉等救助活动,进一步规范6个县市级流浪乞讨

29、救助场所的管理,长期滞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截止12月底,我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56人次,完成率117.12%,使用救助资金1959.28万元,滞留10天以上人员总数359人。今年,我市多手段并用开展寻亲工作,成效明显,截止12月底成功为230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亲人,全部护送返乡。 (六)在推进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工作上下功夫。今年,为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100%全覆盖。市民政局加强与残联、财政工作对接,实现部门联动,增强两项补贴保障能力,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分类保障,通过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增强两项补贴的保障能力;市民政

30、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出台阜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对符合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象扩大到无固定收入、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困难群体,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及发放、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着力保障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建立起残疾人证等级鉴定和复核协调机制,严格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严格按照户申报、乡镇审核、县残联审批、县民政审定四个步骤,规范程序,从严把握政策,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工作做准、做细、做实,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

31、补尽补。截止目前,困难残疾生活补贴111104人,发放资金7087.24万元,其中一、二级困难残疾生活补贴69777人,发放资金5466.95万元,其中三、四级困难残疾生活补贴41327人,发放资金1620.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2129人,发放资金7075.33万元。 (七)在扎实抓好退役士兵培训工作上下功夫。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各县市区民政安置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在本地指定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方便了退役士兵参加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退役士兵参训的完成率和合格率。同时,按照省民政厅等11个厅局转发退役军

32、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退役士兵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与人社、教育、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工作对接、服务衔接,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截至12月底,全市已完成培训1992人, 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民生工程年度培训1390人的目标任务,完成率143.31%,培训合格率100%。 (八)在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上下功夫。今年,我们按照省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要求,把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各县市区全面实行一

33、站式医疗救助,医前、医中和医后救助相结合,及时便捷高效,对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医疗困难发挥了较好作用。截止12月底,我市医疗救助直接救助897368人次,完成率211.64%。 (九)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聚焦养老政策创制,推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化。先后出台了阜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阜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承担市政2018年重点工作、民生工作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奠定政策依据。二是聚焦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成立了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

34、检查评估等有关工作。市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核查整治;各地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进行评估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指导整治。市级开展督查2次,全市365所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界首、颍州达到95%。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1374万元,积极争取上级福彩公益金175.8万元。三是聚焦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优质化。不断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全市已建成投入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13个,其中已上报创建省级示范医养项目4个,全市有四家单位入选安徽省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名单。不断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医

35、养服务水平,对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共计89所;不断推动农村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目前已成功转型79所;新建失能养护区32所,敬老院失能养护区提升改造15所,全市共投资资金3亿多元;联合卫计委开展健康管理和照护能力培训,提升照护人员护理能力。目前,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34.23,高于全年目标任务9.23个百分点。四是聚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专业培训。8月中旬,市民政局主办了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会,102名各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出台了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

36、职奖补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五是聚焦老年人福利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落实老年人福利优待补贴,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3846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611.13万元;发放高龄补贴185471人次,发放金额3973.44万。 五、特色工作 一是统筹共建共享。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逐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资源,在双基工作项目建设中探索推行共建共享的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把村级养老服务站、残疾人工作站、全民建设设施实施一体化设计、一体化

37、建设,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和残疾人之家共享建设。 二是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成效明显。今年,我市在寻亲工作中,周密筹划、措施具体、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截止12月底成功为230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亲人,全部护送返乡。各级救助管理机构针对寻亲中遇到的受助人员大部分是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说不清家庭地址无法回家的难题,积极迎难而上,综合运用户籍查询、口音辨识、站际协作、人脸识别等方式,把受助人员信息全部推送到今日头条、全国寻亲网,通过人像比对、现场询问等措施,逐人开展信息核实,一个信息比对线索都不放弃,通过艰辛细致的工作,成功为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人。市救助站今年先后为1名走失30年、1名走失28年和1名走

38、失20年的受助人员找到亲人,受到了流浪乞讨人员家人的一致赞誉。 三是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阜阳市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同时依托第三批居家和社区试点改革工作,全面开展辖区高龄、失能(伤残)、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空巢(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的筛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空巢和留守老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在对老年人基本情况摸底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

39、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将60岁以上农村空巢和留守老人纳入农村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基础事项,通过网络员入户调查,及时更新此类人群的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数据库。推行一会三点三队伍模式,开展为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年人购买探视走访服务。对认真落实定期巡访制度的镇办园区,给予项目资金等鼓励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老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等,定期上门巡访为有服务需求的农村空巢和留守老人提供心理咨询、保健康复、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符合其身心特点和需求的专业化服务。 四是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扎实深入。加强组织领导,市局领导参加孤弃儿童大排查动员会议,并就大排查工作作出批

40、示。把儿童、救助、收养等工作一并纳入此次大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摸清底数及存在的问题。对超龄的儿童,区分情况停止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对检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措施予以纠治;对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对照各类政策法规纠偏整改,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是建立评估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效果评估办法,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访实情、听民意、出实招、解难题,促进我市民生工程项目健康高效实施。今年我市公开招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孤儿保障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有力提升了我市民生工程为民服

41、务的效果。 六是完善审批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和孤儿供养等特困人员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我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初对全市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和孤儿供养进行了年审,着重落实三榜公示、民主评议和听证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农村五保漏保、死亡不及时退出,农村低保拆户拼户、一户保一人、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使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和孤儿供养制度真正惠之于民。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我市农村敬老院点多、量大,且建设年代久,设施设备较为落后,升级改造资金压力大。建议市民生办在敬老院运营维护中,增加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并辅以资金支持。 二是个别民生项目考核指

42、标过于倾向保障(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符,基层难以操作。建议在设置考核指标上,开展意见征询,促进考核指标便于操作和促进工作。 三是由于地区差异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口数量多,民生项目实施难度大。建议民生工程考核把地区差异性考虑进去,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第3篇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精准对接群众需求,2019年我局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相关部署,承担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项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各项民生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做到了保民生、可持续、促发展。自查情况如下: 一、确立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年度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

43、,我局与市民生办、财政局、残联联合制定了2019年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同时,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市、县(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并与市政府签订2019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民生工程按照任务目标有序完成 (一)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提高低保标准,加大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居民纳入低保保障,进一步加强与脱贫攻坚任务的政策衔接和标准衔接。今年我市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从7月起,芜湖、繁昌、南陵三县低保标准由636元/月提高到662元/月,增长4%,无为县农村低保标准由594元/月提高到618元/月

44、,增长4%。截至12月,我市农村低保共保障4.3万户6.44万人,累计支出资金3.32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7016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完善政策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印发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民救201961号),按照省厅最新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认定、收入核算及办理流程等进行改进,提升政策科学性、合理性,更好的发挥城乡低保的基础保障作用。市、县两级均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并召集有关单位讨论协调救助工作。印发关于拓展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功能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网上审批应用工作的通知(民通201943号),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县区推进城乡低保系统无纸化网上审批应用工

45、作。不断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目前已实现了民政和公安、人社、工商、公积金、国税、地税等部门的信息的自动查询和实时比对。 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经办水平。坚持做好低保对象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按照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9月19-25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抽查督查,经查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均得到有效保障。低保对象名单在基层实施长期公示,按月在市县网站进行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2、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加强政策指导,提高供养水平。各县区分别按照不低于2018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46、的60%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目前,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949元/月。失能、半失能照料护理平均标准分别达到252元/月和171元/月,各县(市、区)已全部达标。全面推进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和消防许可,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达97%,消防许可(备案)率达92%。 截至12月,全市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共计1.65万人(集中供养2246人,分散供养14253人),失能半失能人员共1391人,其中集中供养695人,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49.96%。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提高保障标准,加大保障力度。根

47、据2019年安徽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部分有条件的区提高了供养标准,如弋江区提高至1380元。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患艾滋病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目前,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散居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截至12月,全市共保障孤儿657人,支出资金1037.8万元。 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孤儿权益保护。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宗教机构和民间机构养育孤弃儿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机构的安全和养育条件进行检查,重点了解孤儿生活、就学、医疗情况、监护人监护能力情况等。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管理,进一步落实救助政策,依法救助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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