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_号)精神,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_月_日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及旅游客运、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二)全区各景
2、区、景点、公园、旅游酒店(饭店)等加强防火防汛工作情况,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游客容量的监控,防止拥堵和踩踏等事件发生的措施;针对危险路段专人值守,对容易落石和塌方的路段,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停止游客进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有水域的景区加强对游客的水上旅游安全引导和宣传工作,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等情况。(三)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用电装置和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消防安全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并保持完好,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大型游乐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规定;游览工具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质量
3、标准,游览工具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等情况。(四)游乐项目运营场所公示安全须知,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严禁超员运营;将运营场所或大型娱乐项目出租的,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等情况。(五)旅游客运企业旅游车辆运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经营行驶;车辆是否按规定加装GPS监控系统;车辆安全状况是否完好,有无规范的检测记录和档案;对司乘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旅游运营船只安全行驶状况,救生设备配备情况等。(六)各旅行社是否按规定租用具备相关资质的旅游车辆;导游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并熟练掌握相关应急救援知识等。(
4、七)旅游酒店(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向游客提供消防逃生路线图;厨房操作间、燃气调压室等重点部位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等。(八)各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一)检查方式。此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新区改创局牵头,新区质监局、城乡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支队、规划建设(文物)局、安监局配合,按照企业自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工如下:新区改创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
5、定详细周密的检查督查方案,并牵头成立检查督查组,督促各新城,新区有关部门和各旅游经营单位,扎实细致地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督查活动。新区质监局:要对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的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营状况及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新区城乡管理局:对全市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旅游车辆的相关运营手续、车辆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旅游营运船只安全行驶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认真遵守旅游长途客车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等制度,严肃查处不按规定
6、线路行驶和擅自关闭GPS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新区公安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行驶、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新区消防支队:严厉查处旅游酒店(饭店)、旅游经营场所等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行为,特别是对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旅游酒店(饭店)和旅游场所,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决不姑息迁就。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新区规划建设(文物)局:要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监管,提出火灾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火灾防控方案落实,消防技防设施设
7、备是否完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是否到位;游客容量的监控,防止拥堵和踩踏等事件发生的措施落实等。新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查处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及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新城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检查督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督查方案,督促辖区内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及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全面细致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时间安排。此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_月_日结束,共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至X月底结束)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及旅游客运、旅行社等旅游经
8、营单位,要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单位安全制度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报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第二阶段:执法检查(X月X日至_月_日结束)由新区改创局牵头,会同新区质监局、城乡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支队、规划建设(文物)局、安监局成立检查督查组,对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及旅游客运、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经营行为的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各新城委会要结合实际,组织相关行业
9、主管和安全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辖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及旅游客运、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热点和险点,确保旅游安全。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新城管委会及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要及时研究制定检查督查方案,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检查督查,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经营活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各新城管委会及新区有关部门在检查过程中
10、,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指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旅游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旅游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不细、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三)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各新城管委会要积极组织改创、质监、城乡、公安、消防、规划建设(文物)局、安监等相关部门,重点对旅游车辆、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旅游餐饮、涉水项目等开展联合检查督查。要密切关注汛期旅游安全,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责任,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预警,凡是存在重大水灾隐患和受滑坡、落石等威胁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在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必须停产撤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四)强化值守,信息畅通。各旅游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要认真执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上报新区管委会。检查督查结束后新区改创局要将专项检查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_月_日前报新区安委会办公室。_省_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_年X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