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石家村板栗湾滑坡治理工程发 包 人: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 承 包 人: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石家村板栗湾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石家村板栗湾滑坡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石家村。 3.工程内容:根据道路变形情
2、况,作线长 80m的支挡,设计采用 17根 D=1.0m的圆形抗滑桩,桩顶标高 299.5-305.5m,桩长 10-11m,锚固段长度 4.5m,桩间距 5.0m,采用 C30砼浇筑,旋挖成孔,桩间设置抗滑挡板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 日历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合同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 ,2.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量
3、清单计价 。五、合同文件构成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七、签
4、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
5、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比选文件(2013 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会议纪要、协议;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发包人书面通知。1.1.3 工程和设备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无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由承包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决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
6、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文件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前 5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肆套;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收到施工图、技术交底后 2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壹式肆份)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
7、对方当事人。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现场出入的管理及相关费用,发包人、监理人及其他协作单位有权出入。1.10.2 场外交通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或自行了解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发包人共同协调,相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
8、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项目红线图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承包人进场的现状为准,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并承担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2.4.2 提供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
9、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本工程范围内的现有地方路网,并结合总体平面布置,自行考虑了进场道路和施工便道布设方案。(3)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同施工图一并提交。(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承发包人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缴清各自应缴纳的费用,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放线办理、现场交验、书面交接。(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施工图提交后 5日内。(7)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3. 承包人3.1 承
10、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六份(另含电子文档贰份)。(10)承包人负责完善本工程相关验收手续办理,达到验收合格条件;涉及相关费用已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不允许分包。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承包人进场之日至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人之日。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3.7.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
11、;担保金额:中选价的 10%。3.7.2履约担保金缴纳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担保金。3.7.3履约担保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有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时间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该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3.7.4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逾期竣工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金的,承包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监理人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变更及调整需经发包人核定。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授权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如下行为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监理人按发包人授权对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处罚。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