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偃师市实现收编放编“双丰收” 苏智红 毛利 段朝峰 为解决超编问题, 按照河南省和偃师市的相关要求, 偃师市编办一方面创新举措收编, 圆满完成超编治理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 立足编制总额, 科学合理地优化调整, 取得消化超编和急需放编的双丰收。一、立足用好用活现有资源, 开展消化超编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 偃师市编办从源头上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利用源头控制、自然减员、干部调整消化、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等手段, 提前完成上级交给的消化超编任务。一是拟定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案, 按照省、市编制精简的要求, 结合偃师市
2、的实际, 确定事业编制核减比例。原则上不新增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机构设置按照“撤一设一, 多撤少设”的原则办理, 所需编制以系统内部调剂解决为主、全市总量内调剂为辅, 守牢总量底线不突破。开展精简压缩行政事业编制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 召开动员大会, 共压缩各单位行政事业编制 229 名。二是撤销一些长期不运作、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 编制予以收回。对出现编制沉积、人浮于事的单位, 收回沉积编制, 打破编制“只增不减”的僵局。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 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广电出版、食品药品等领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结合检验检测认证、培训中心、机关后勤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专项改革核减部
3、分机构编制。三是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及时核减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职能清理后的机构及编制;积极实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全部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核销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 收回编制纳入总量调控。四是严格用编审批, 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把实有人员入编关, 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 空编单位实行结构化管理、按需报批, 优先从超编单位分流解决。创新管理模式, 实行“带编进人”“编随人走”, 既满足进人单位的编制需求, 又不增加编制数量。严格减人销编管理, 把好出口关。各单位在编人员出现退休、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时, 应提供减员依据材料, 督促并及时办理减员手
4、续, 这样就有效解决了减编不及时、管理被动滞后等问题。五是核销违规用编。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的意见, 核减“吃空饷”单位 5 名编制, 核减和收回的编制留作机动编制。二、严格使用核准, 确保收回的编制最大化服务民生增强服务意识, 搞好协调衔接, 进一步“把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都掏出来”, 将核减收回的编制作为机动编制, 做到“三个优先”, 注重基层一线用编, 注重重点民生领域用编, 注重优化岗位结构。一是优先用于与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的机构编制事项。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 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保障。近两年
5、来, 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权交易、污染防治、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需求, 先后审核调整机构编制事项 80 余项。如撤销整合机构收回的行政编制, 主要用于新设立的巡察、金融办等机构。其中,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 名, 市委巡察组 12 名,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5 名。二是优先用于市里的重点工作。对承担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任务且人员严重不足的部门和单位, 适当增加人员编制, 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直接受益方面倾斜, 确保编制资源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保障。为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成立了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进一步加强完
6、善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工作。三是优先用于公共服务工作。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 优先核定与人民群众公益需求相关的编制, 逐步强化公务服务机构建设。近年来, 先后调整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保就业、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体制机制;优先保障乡镇党委、政府招录急需、紧缺人才用编需求, 尤其是民政、水务、移民等重点社会事业部门的相关资源配置, 确保发展需要;优先保障新设中小学用编进人需求, 对有空编的中小学, 做到“有编即补”, 重新核定市区和各乡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并实行市域统筹, 互补余缺, 合理调剂, 最大限度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批复 50 名专项人才编制用于教育文化、卫生专业技术等
7、公共服务人才引进, 保证引进人才有编可用, 优先入编, 改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三、管住管好机构编制,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 为了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调动和保护好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重点领导关键环节改革见成效, 偃师市编办从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入手, 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果最大化。一是严明纪律, 把住“红线”。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 既要管住又要管好, 守住总量底线, 科学合理配置执政资源。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 除上级党委、政府和编委有明确要求的, 新设立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必须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依据充分、必须设立的
8、, 一般通过整合职能相近科室或事业单位、增加科室或事业单位职责、挂牌等途径来解决。凡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能够解决的不再增编。严禁自定机构类别、越权审批机构、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提高部门管理机构和内设机构规格。二是动态调整, 优化配置。市编办通过请部门领导坐下谈、到部门科室实地看、向单位员工当面问等方式准确掌握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配备、人员适岗情况及专业技术和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需求, 通过科学分析, 找准切入点, 合理制订编制使用计划, 缓解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年龄结构断层等现象, 合理调整干部队伍专业结构。着力向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信息技术要编制, 通过转变
9、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核查等途径, 摸清存量, 发挥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倾斜, 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结合部门单位用人的实际需求, 拟定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对专业技术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紧缺的部门单位, 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既为部门单位充实力量引活水, 又为实现“节编节支”双赢目标出实招, 为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编制和人员支撑。三是严格督查, 科学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总分。如果发现问题, 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要想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问题, 就必须取得领导干部的支持与配合, 为此必须加大机构编制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 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充分发挥“12310”举报受理平台作用, 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采取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 营造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沟通, 上下联动, 建立起密切配合的长效机制, 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