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建住房 2000 166 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 GB/T179862000,以下简称规范 )已正式发布,将于今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规范是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它的发布实施对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提高房产测绘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国房产测绘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规范 ,抓好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房产测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房产测绘工作作为房地产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
2、础性工作抓好。要大力推广高科技、新技术在房产测绘中的应用,提高测绘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房产测绘管理认证制度,完善房产测绘成果检查验收制度与质量责任制度,提高房产测绘的准确性。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作好各类房屋的测绘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库,加强测绘成果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利用,提高房产测绘成果的利用率。二、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规范 。 规范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认真学习并掌握规范的内容和条文涵义,是宣传、贯彻执行好规范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房产测绘、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要注意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好房
3、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人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各地要抓住规范发布实施的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讲话、报刊发表文章、举办座谈会和研讨会、开展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范 ,使公众了解规范 ,以有利于社会监督,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各地要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房产测绘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房产测绘体制改革,使房产测绘监督管理与测绘经营行为分离,房产测绘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房屋面积投诉、鉴定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四、从今年 8 月 1 日起,各地房产测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规范 ,在执行中要注意做好与原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对原已实施测绘的,要结合房屋普查或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对原有的测绘成果资料进行调整和更新,但不得擅自更改其他方面的内容。规范实施后,原有关房屋面积测算的规定与规范相矛盾的,以规范为准。五、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 、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可遵循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或技术规定。各地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规范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