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家责任伦理考辨 涂可国 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 摘 要: 责任伦理是现代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在传统儒家话语中也有相应的表达, 这是一切规范性社会共有的特征。本文以儒家文本为依据, 对“责”“任”“责任”“己责”“己任”等一系列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考辩。指出, 儒家的“责”包含现代意义上的“责任”的基本要义, 它既指职责、尽责、位责、任务、使命等分内应做的事, 也指因自己的失误而对不利后果应承担的处罚。从人我、己他的人伦关系视角阐释个体的责任, 这与当代责任伦理学把责任看成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理论, 有相同的旨趣, 体现了责任的利他性价值导向。关键词: 儒家; 责任伦理; 己责; 己任; 基金: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西伦理学比较视域中的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研究” (编号 14BZX046) 的阶段性成果关于儒家责任伦理的研究目前已有不少成果 (参见雷静、余治平等) , 但也存在诸多不足。首先, 大多数研究没有自觉的学科和问题意识, 缺乏对文本中已经明言的与责任伦理有关的范畴的明确阐释;其次, 即便有相关范畴的阐释, 也存在着误读、概念不清、缺乏严格的逻辑分梳等弊端, 如未能把“己责”与“责己”、“责善”与“责过”区分开来, 尤其是缺乏对“责”“任”“责任”等基本概念的语义学考察, 更多地是根据“己意”加以猜测、推演, 文本依据和义理诠释明显不足, 给人以模糊感和隔膜感;第三, 对儒家文
3、献所蕴含的大量责任伦理思想挖掘不够, 如对其中所包含的天下责任、己责等就缺乏深入阐发;第四, 相应地, 关于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的逻辑结构尚未建立起来, 不同概念、命题、观点和范式之间的关系需要厘清和明确。鉴于此, 本文试图在借鉴吸收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对儒家话语体系中的相关概念进行分疏、考辩, 以为现代责任伦理体系的建构提供积极的传统思想的资源。一、“责”的内涵现代人使用的双音节词“责任”, 是由古代“责”“任”等单音节字发展而来的。早期包括儒家文献在内的中国传统文本, 使用“责”“任”范畴指代职责、使命、任务、问责等含义。儒家典籍究竟何时开始使用“责任”一词, 需要进一步考释, 据笔者掌握
4、的材料显示, 宋以后的文献开始使用“责任”概念。就原义来说, “责”从贝、朿声, 是“丰”的变形字, 意为“节节长高”;“贝”指钱币, “丰”与“贝”连起来就意味着“钱币节节增长”。就本义来讲, “责”指债款、债务;就转义来说, “责”表示放债、放款、放高利贷的意思。一般说来, “责”在古汉语和儒家思想体系中有下面两方面的内涵:1. 作为动词的“责”许慎说文解字训“责”为“求”。在中国古代文献中, “责”有索取、求取、要求、责备、训斥、申斥、规劝、贬黜、谴责、惩罚、诘问、追究、督促、督查以及指出过失、加以批评等多种含义, 而责备的意涵运用最为广泛, 例如尚书泰誓说:“责人斯无难, 惟受责俾如流
5、, 是惟艰哉!”史记项羽本纪云:“尚不觉悟而不自责, 过矣。”在儒家话语系统中, “责”作为“要求”“督促”和“责备”的义项使用较为普遍。论语中尽管“责”的用例只有一处, 即论语卫灵公所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但正是这一例的“责”体现了“要求”或“责备”的意蕴。唐代韩愈在原毁中提出了“其责己也重以周” (韩昌黎文集校注, 第14 页) , 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一文中讲到“将以责成人之道”, 这些语句中的“责”应训为“督促、督查”。孟子一书关于“责”的用例一共 9 项, 主要集中在离娄篇, 仅有一项见于公孙丑下。孟子“责”的义项较为丰富, 主要有:一、责任、差使、罪责、职责, 如“有言责者
6、” (孟子公孙丑下) ;二、要求, 如“责难于君谓之恭” (孟子离娄上) ;三、规劝, 如“父子之间不责善” (同上) ;四、督促、督查, 如“人之易其言也, 无责耳矣” (同上) , 一个人之所以说法太随便, 就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荀子文本“责”的用例一共呈现出两方面的义项:其一是索取、求取、要求、规劝之义, 如“必先修正其在我者, 然后徐责其在人者, 威乎刑罚”(荀子富国) ;其二是责备、训斥、申斥、谴责、惩罚、追究之义, 如“不教而责成功, 虐也”。 (荀子宥坐) 由上可见, 先秦时期孟子最为关注“责”的问题, 对“责”的阐发贡献最大。儒学发展到汉代,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学家承继了孟子
7、重责的传统, 较为注重“责”的讨论。试以董子为例加以说明。经过检索, 发现春秋繁露中“责”的用例一共有 13 项, 并主要出现在玉杯第二中, 共有 8 项;它主要从厚薄的角度阐发了“责”的范畴, 基本义项为责备、谴责、惩罚、追究、督促和批评, 如“春秋责在而不讨贼者”“系之重责”“恶厚而责薄”等。春秋繁露使用“责”概念较多的另一处则是仁义法第二十九篇。它立足于董仲舒自己创构的“仁义法”从人我关系维度涉及到“责”概念。虽然它并没界定“责”, 但从所处的语境可以悟出“责”的基本内涵即是要求, 譬如它讲:“以仁治人, 义治我, 躬自厚而薄责于外”。除此之外, 还有两处用到了“责”字:一为立元神第十九
8、中的“责名考质”, 其意是考究名实;二为精华第五中的“不救陈之患而责陈不纳”, 这一论断中的“责”可理解为“追究”。汉代戴圣编纂的礼记有关“责”的用例, 据统计一共有 8 项, 其含义大致为索取、求取、要求、责备、督促等, 如“尔责于人” (檀弓上) , “成人之者, 将责成人礼焉也” (冠义) 等。宋明理学家对道德化行为的“责”伦理做了特定的阐发。据检索, 朱熹不光在朱子语类中使用了“责”字, 还和吕祖谦在近思录中较多用到“责”语词, 搜检发现共有 26 处用例, 绝大多数指的是动词性的诸如索取、求取、要求、责备、训斥、规劝、谴责、惩罚、追究、督促、督查等涵意, 如“明道责之” (卷十二)
9、, “责之以加礼” (卷十) , “圣人之责人也常缓” (同上) 等。在宋明心学家经典文献中, “责”重点从语义学角度体现了主体的伦理修为, 被赋予较为深广的多种含义。拿王阳明来说, 他在传习录中有 12 处用到了“责”字, 许多时正是表达了道德的约束性含义, 例如该书说:“孟源有自是好名之病, 先生屡责之”。 (王阳明全集上册, 第 13 页) 不难看出, 这里的“责”即为责备、训斥、申斥、规劝、诘问、追究等意蕴。理学家还从以下两方面展现了“责”的行为义。一是“责躬”。程颢首先创发了“罪己责躬不可无” (二程集卷三, 第 66 页) 的典范性观点, 以后李侗在语录、朱熹和吕祖谦在朱子语类和近
10、思录中, 又都分别重申了这一责任理念。所谓“责躬”就是“责己”, 就是对自己的反思、思过、谴责、要求、问责, 就是孔孟反复强调的“返求诸己”。二是“责志”。近思录卷二为学强调了“责志”, 它讲:“学者为气所胜、习所夺, 只可责志”。王阳明也论及“责志”, 与朱熹和吕祖谦一样, 他所言说的“责志” (王阳明全集上册, 第 260 页) 之“责”实为求取、树立的意思。在阳明看来, 一个人要履行自己的责任, 就必须确立远大的志向。2. 作为名词的“责”中国古代文献之中, “责”还经常指名词化的责任、差使、罪责、使命、职责等, 如韩非子南面提出的“必言之责”和“不言之责”:“主道者, 使人臣有必言之责
11、, 又有不言之责”。责任往往与职务密切相关, 指为职务所要求的必须且应该履行的任务、使命, 而义务则常指与职务无直接关联、非强制性的社会要求, 例如, 保卫国家安全可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但却是一名战士务必履行的神圣责任。对职业责任的丰富内涵, 儒家同样做了极为独到而深刻的阐释。孟子公孙丑下多处论及“责”的问题, 其中之一就明确阐释了一个人所应尽的“职责”。孟子在与大夫孔距心的对话中论及了“罪责”和“职守”问题。孟子对齐王说自己所认识的齐国五位地方长官中, 只有孔距心 (因持戟之士失伍、老羸转于沟壑和壮者散之四方) 能够知错、知罪, 齐王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本人的过错、失职。孟子认为蚔鼁担任士师就
12、应当尽到劝谏、进言的职责, 可是蚔鼁却因进谏未被采用就辞官而去, 以致他的所作所为遭到齐国人的非议。当弟子公都子把这一情形告诉孟子时, 孟子论说了“官责”的问题:吾闻之也:有官守者, 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 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 我无言责也, 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孟子公孙丑下) 在孟子看来, 有职守的人不能随便离职则去;那些担任某种职务有进言责任的人, 也不能还没进言就随便离开;只有既无职守又无言责的人, 才能进退自由。这里, 孟子把责任与职业、职守联系起来, 致力于将“责”视为一种“职责”, 从职业操守视域鲜明地提出了“言责”的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问题。虽然荀子和董仲舒所说的
13、“责”似乎没有名词性的“责任”之意, 但是, 宋明理学家不仅揭示了“责”丰富的道德行为含义, 顾炎武还基于张载“民吾同胞”的“万物一体之仁”的生命情怀, 提出了“在上位者之责”和“在下位者之责”的命题。 (参见日知录校释卷二十一, 第 777 页) 朱熹和吕祖谦在近思录里引述程颢明道先生行状中程颢的话说:“当法令繁密之际, 未尝从众为应文逃责之事。” (近思录卷十四) 显而易见, 该处的“逃责”即为逃避责任的意思。综上所述, 儒家话语中的“责”包含有现代意义上的“责任”的基本要义, 它既指职责、尽责、位责、任务、使命等分内应做的事, 也指因自己的失误而应对不利后果承担的处罚。相对而言, 儒家所
14、言的责任伦理更为强调第一义项, 而马克斯韦伯所讲的责任伦理, 侧重于第二义项。二、“任”的意蕴说文解字曰:“任, 止也, 符也。从人, 壬声。”“任”通“壬”字, “壬”是“任”的初文, 而“壬”即负担荷的担子的竖立形。“壬人”即是狡猾骗人的人、巧言谄媚的人。“任”的本义为挑担、抱、荷、肩负, 如诗大雅生民的“是任是负”, 国语齐语的“负任担荷”等。“任”的本义进一步衍生为堪、承当、禁受等义, 其用例有:“病不任行” (史记白起传) , “无由会晤, 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答司马谏议书) ;由此本义组合成动词性的词组, 如任受、任患、任过和任堪等, 赋予保举、担保、保用等义项, 如“使州里任之
15、, 则宥而赦之” (周礼大司徒) 等。“任”最为常见的义项就是任用、委派、担任、负担、担当、使用、负责、主持, 等等。此外, 它还有相信、信赖、信任以及听凭、听随、听信、由着、纵使等各种意蕴。而在中国古代汉语中, 作为名词性的“任”主要是指担子、行李、任务、责任、职位、能力、劳役等。1. 作为动词的“任”论语中“任”的用例尽管有五项, 但真正有实质意义的只有两项:一项是孔子在回答子张问何者为仁时指出的“任”:“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 宽则得众, 信则人任焉, 敏则有功, 惠则足以使人” (论语阳货) , 另一项是曾子主张的“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 (论语泰伯) 中的“任”。考究起来,
16、 曾子之“任”是指“任务”, 而孔子之“任”指“信任”。经查寻, 孟子中的“任”用例共 14 项, 含义呈现一定的差别。就动词性质的而言, 有时指使用, 如“故善战者服上刑, 连诸侯者次之, 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孟子离娄上) ;有时指胜任, 如“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 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和“伊尹, 圣之任者也”。 (孟子万章下) 分析起来, 荀子之“任”的义项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任, 如“人莫不任”(荀子修身) ;二是任用、委派、担任、担当等, 如“主专任之” (荀子仲尼) , “理任大事” (同上) , “能耐任之” (同上) , “天下者, 至重也, 非至强莫之能任” (
17、荀子正论) , “妻以二女任以事” (荀子成相) , “举舜甽亩, 任之天下, 身休息” (同上) ;三是使用, 如“利其巧任” (荀子王霸) , “故人主必将有卿相辅佐足任者, 然后可” (荀子君道) , “故明主任计不信怒, 暗主信怒不任计” (荀子哀公) 等。相比“责”而言,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更为注重“任”字的使用。就动词性的“任”来说, 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使用, 如“考意而观指, 则春秋之所恶者, 不任德而任力, 驱民而残贼之” (春秋繁露竹林) , “见其指者, 不任其辞” (同上) ;二是任用。董仲舒尤为重视治国理政中的“任贤”策略, 春秋繁露反复强调了这一点。在精华
18、篇中更是提出了一系列知人善任的“任”论, 例如“以所任贤, 谓之主尊国安, 所任非其人, 谓之主卑国危”, “是故任非其人而国家不倾者, 自古至今未尝闻也”, “任贤臣者, 国家之兴也”等等。这些章句中的“任”都具有“任用”“任命”“使用”等意涵。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有 12 处用了“任”字, 不过大多为“任意”“任凭”之意, 少数才有“任用”的意味, 如“迨夫举德而任, 则使之终身居其职而不易” (传习录卷上) ;或是担当、使用、负责、主持等含义, 如“孔门言志, 由、求任政事, 公西赤任礼乐” (同上) 。2. 作为名词的“任”曾子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士不可以不弘毅, 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
19、不亦重乎” (论语泰伯) 的论题。这一责任论断中的两个“任”所表示的正是任务、使命。孟子所使用的“任”概念, 作为一个名词在众多语境中意指担子、行李、任务、责任、职任、职责和使命等。他所讲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孟子告子下) 中的“大任”为重大任务, 而其“胜其任” (孟子梁惠王下) 则承继了易系辞下“鼎折足, 覆公餗, 其形渥, 凶。言不胜其任也”和庄子秋水“必不胜任矣”的观念, 表达了足以承受负担的意涵。孟子所言的“任”有时为行李, 如“门人治任将归” (孟子滕文公上) , 或是担子、重量, 如“举乌获之任” (孟子告子下) 。荀子之“任”名词性的义项, 一是指任务、职责等, 如“任重而
20、不敢专” (荀子仲尼) , “任重则必废” (同上) , “时其事, 轻其任” (荀子富国) , “国者, 天下之大器也, 重任也” (荀子王霸) ;二是指负担, 如“多积财而羞无有, 重民任而诛不能, 此邪行之所以起, 刑罚之所以多也” (荀子大略)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也经常在名词性的意义上使用“任”字。董仲舒引述子夏的话说:“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 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 则不知国之大柄, 君之重任也。” (春秋繁露俞序) 这里, 他把学习春秋大法看成了解和掌握君主重要任务的门径。礼记立足于重礼的角度指出:“见老者, 则车徒辟;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 而弟达乎道路矣”。 (礼记祭
21、义) 显而易见, 此处的“任”即是“担持”的意思。饶有兴味的是, 朱熹本人在朱子语类中仅有一处用到了“任”字, 这就是“若不学文, 任意自做, 安得不错?”而他与吕祖谦在近思录中使用“任”字较多, 其义大多可解释为“责任”“任务”“使命”等。例如“力小任重” (近思录卷二) , “治水, 天下之大任也” (同上, 卷十二) , “欲当大任, 须是笃实” (同上, 卷十四) , “谓孟子没而圣学不传, 以兴起斯文为己任” (同上) 等。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所使用的“任”字, 少数也有“责任”的意味, 如“仆之不肖, 何敢以夫子之道为己任” (传习录卷中) 。三、“责任”的本质以上从文献学、章句学、语
22、义学的角度分别梳理了“责”与“任”的内涵。就儒家之“任”来说, 笔者揭示了它既有任用、委派、担任、负担、担当、使用、负责、主持、相信、信赖、信任等含义, 也有听凭、听随、听信、由着、纵使、即使等意蕴, 还有担子、行李、任务、责任、职责、职任、使命、能力等内含。不难看出, 儒家之“任”包含的动词性的担任、负担、担当、使用、负责和名词性的担子、任务、责任、职责、职任、使命等义项, 与现代“责任”范畴相贯通、相一致。就儒家之“责”而言, 笔者诠释了它不仅具有索取、求取、要求、责备、训斥、申斥、规劝、谴责、惩罚、诘问、追究、督促、督查、批评等含义, 还有责任、差使、罪责、职责等内涵。如果说其中的责备、
23、训斥、申斥、谴责、惩罚、诘问、追究、督促、督查、批评等义项与现代“责任”范畴所包含的对行为造成的过失进行问责相符合的话, 那么, 其中的责任、差使、罪责、职责等义项与现代“责任”范畴所包含的使命、任务也相一致;不唯如此, 儒家之“责”还有为西方伦理学使用的“责任”概念所缺乏的索取、求取、要求、规劝等内容。相比之下, “责”更接近“责任”, 因而二者古文献中经常通用。据此似可以看出, 儒家责任伦理学相对于西方责任伦理学虽不成系统、逻辑性也不强, 但内涵和思想也颇丰富独特。梳理完作为单音节字的儒家之“责”和“任”后, 下面进入双音节词的“责任”范畴的诠解。通观起来, 在先秦汉唐宋明时期的儒家文献中
24、, 不论是论语孟子荀子, 抑或是礼记春秋繁露朱子语类, 均没有“责任”概念, 而是由单音节词“责”或“任”替代。至于儒家典籍何时出现“责任”二字有待进一步考证,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 宋代以降, 与现代伦理学同义的“责任”一词, 才开始大量使用。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家、政治家立足于古代社会的语境, 致力于从两方面界定“责任”。1. 主体的承担宋代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说:“观太宗之责任也, 谋斯从, 言斯听, 才斯奋, 洞然不疑”, 意思是说唐太宗的责任应当是广泛纳谏, 而宋代司马光谏西征疏所说的“所愧者圣恩深厚, 责任至重”, 也是说君主的责任。这两处所使用的“责
25、任”概念即是指分内应承担的事情。程颐两次谈到了“责任”, 其中一项讲的正是任务、使命, 并得到了朱熹、吕祖谦的首肯。据笔者掌握的材料显示, 最早使用“责任”范畴的儒家学者应当是司马光和程伊川。遗憾的是, 虽然近思录26 处、传习录12 处使用了“责”字, 但是朱熹、吕祖谦和王阳明本人均没有在这两种重要的文献中直接使用“责任”一词。据白苏斋类集卷二十二杂说类记载, 明代“蜀中四大家”之一的儒者赵贞吉在与胡庐山督学论学, 讲到“以己立处未充, 不能了天地万物”时引用后者的话说:“责任之重, 有不容己”。这与司马光的“责任至重”是一样的, 共同说出了责任的重要性, 表达了大任者的深沉的责任感。2.
26、任之责所谓任之责, 其特定含义是指主体的重要责任乃是对人才的任用、使用、任命、选拔, 实际上就是儒家常讲的“任贤使能”, 是儒家推崇的概念范式。程颐在上英宗书中讨论天下之治时指出:今言当世之务臣以为所尤先者有三焉, 请为陛下陈之。一曰立志, 二曰责任, 三曰求贤。今虽纳嘉谋, 陈善算, 非君志先立, 其能听而用之乎?君欲用之, 非责任宰辅, 其孰承而行之乎?君相协心, 非贤者任职, 其能施于天下乎?三者本也, 制于事者用也。有其本, 不患无其用。 (二程集, 第 521 页) 在伊川看来, 立志、责任和求贤是君主所应优先考虑的事务, 这三者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君主一项重要的责任就是选用好、使用好
27、宰辅, 只有如此, 才能使君相协心、贤者任职, 进而使政务、政令更好地推行无阻;而搞好立志、责任和求贤三种大本, 就能实现经世成事的大用, 从而凸显职责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 伊川在此讲的“任”是任用之意, 故而“责任”构成了动宾结构, 而非现代责任范畴的组合结构。同样地, 不管是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三年所说的“陛下能责任将帅, 令疆埸无事, 即天下幸甚”, 还是元史武宗一讲的“是以责任股肱耳目大臣, 思所以尽瘁赞襄嘉犹, 朝夕入告, 朕命惟允, 庶事克谐”, 其中的“责任”带有合理化的政治行为的意涵, 它们旨在表明君主的重要责任就是任贤使能责任将帅、责任大臣, 本质上是要求为了“天下幸甚”
28、和“庶事克谐”的社会理想目标而精心选择合适、称职的管理者。四、“己责”的义理如果说论语泰伯中曾子所提示的“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旨在指明“士”这一主体的道德责任的话, 那么, 儒家更多地是侧重于己他 (人) 关系维度阐释主体的责任伦理己责和人责。而比较来说, 基于对道德主体性的彰显, 儒家较少对他人责任的强调而主要把思考的重心置于对自身责任的要求上。需要说明的是, 中国古代文献中大多没有“己责”概念, 除明儒杨爵的文献外, 倒是现代人为了简便起见, 把“自己的责任”浓缩为“己责”一词加以使用, 并提倡克尽己责、恪守己责和尽己之责、担己之任。不过, 儒家责任伦理学从实质内容上有多方面关于“己责
29、”的含义。1. 普遍责任人既是责任的主体, 又是责任的客体, 一个人来到世上, 就处于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之中, 为此, 无论贫富贵贱, 都要承担这样或那样的社会责任。对责任的这一普遍性特点, 儒家从不同层面做了深刻揭示, 既肯定了不同社会主体责任承担的分界, 又指明了每个主体自己应分担的社会责任。宋明儒家具有极强的责任意识, 也最为关注“己责”问题, 而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往往根据主体的差异确认责任的相关内容。如果说上述程颐还只是一般性地指出君主的政治责任的话, 那么, 明儒何瑭则是根据身份、地位、角色的变化、区别来确认相应的责任。在辨析正心诚意、修齐治平等儒家之学的宗旨时, 他说:人之有生, 莫不
30、有身焉, 亦莫不有家焉。仕而在位, 则又有国与天下之责焉。修齐治平, 莫不有道, 此则道之实体也。 (黄宗羲, 第 1163 页) 在何瑭看来, 生活在人世间, 每个人都有身、家, 因而必定具有身家情怀, 必定要承担修身、齐家的责任;而一旦出仕为官, 就要承担和履行治国平天下的责任;履行修齐治平的责任莫不有道, 而身、家、国与天下正是诸种责任之道的实体、依托。站在儒家一贯推崇的“内圣外王”人格理想和责任伦理的普遍性立场来看, 何瑭做这样的责任划分也许不够周延只要有能力, 任何人都要承担治国平天下的责任;但是他毕竟体认到了个人责任、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而身份责任和职位责任的差别次序, 就此而言
31、又未尝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明儒杨爵的责任伦理思想同样切入到了“己责”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论域, 而他的独特贡献还在于明确提出了“己责”范畴。他说:大人以治安之时为危乱, 小人以危乱之时为治安。皆此人也, 有大人之向慕, 有小人之向慕;有大人之识度, 有小人之识度;有大人之作用, 有小人之作用。此天地生物之不齐, 教化之施固有要, 而以宇宙间事为己责者, 不可不慎也。 (同上, 第 177 页) 杨爵认为, 由于先天禀赋与后天教化的差异, 导致有大人和小人之别, 而这两类人无论志向、气度还是所发挥的作用都存在一定的分殊, 但无不以宇宙间的事务为自己的责任。由此可知, 杨爵的责任论说从本体论的普遍性高
32、度阐明了每个人都必须承担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明末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顾炎武没有明确讲“己责”, 但他立足于社会分层的视角, 从己与民的关系角度阐释了自我的责任:张子有云:“民吾同胞。”今日之民, 吾与达而在上位者之所共也。救民以事, 此达而在上位者之责也;救民以言, 此亦穷而在下位者之责也。 (日知录校释卷二十一, 第 777 页) 这就是说, 社会中的每一位民众不论是否具有血亲关系, 与我、与在上位者同处于一个人类共同体之中, 都是我的同胞;救民是任何人都应履行的责任, 只是由于所处的地位差异, 上位者更多地要承担“救民以事”的责任, 而下位者更多地要承担“救民以言”的责任。且不说顾炎武对自我
33、与他人的责任做此划分是否合理, 也不论他对普遍责任的规定是否带有过于浓厚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 今天对他对自我 (吾) 责任 (己责) 的阐明和倡导, 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不惟如此, 顾炎武还论及了“匹夫之责”的理念, 为影响深广的“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的责任观奠定了学理基础。他讲:有亡国, 有亡天下, 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 谓之亡国。“仁义充塞”, 而至于“率兽食人, 人将相食”, 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 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 其君其臣, “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 匹夫之贱, 与有责焉耳矣。 (张京华, 卷十七, 第 557-558 页) 顾炎武依照社会分层的结构性思维, 把
34、“保国”视为富贵者的责任, 把“保天下”规定为普通民众的责任。对此一社会责任分工思想须辩证分析。一方面, 由于每个人的地位、身份、职业、能力等各有不同, 所承担的责任自然应有所偏重, 如使国家政权稳定、保社稷安康这样的责任更多地是权贵者、富有者考虑的事情, 而天下讲仁义道德、做到衣食无忧更应是老百姓自己的事务;他还把防止改姓易号、保国爱国确认为有权者的政治责任。另一方面, 即便在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社会, 国家的繁荣富强、江山社稷的稳定, 既同每一个子民的利益息息相关, 也是寻常百姓的责任所系, 将其排除在民众的责任内容体系之外, 也有其偏颇。2. 道德责任如前所言, 孟子阐释了由忠于职守所生成的
35、职责、言责论题, 朱熹和吕祖谦也强调不能因从众而逃责, 并在近思录中指出了“治水, 天下之大任也”。 (近思录卷十二) 重申把承继儒家的圣学视为自己的责任:“以兴起斯文为己任。” (同上, 卷十四) 而王阳明同样注意到了继承夫子之道的自我责任。 (参见传习录卷中) 就个人自我承担的道德责任内容而言, 刘宗周在人谱证人要旨中深刻揭示了个人主体应当尽的“五伦”的责任伦理:人生七尺堕地后, 便为五大伦关切之身此五者, 天下之达道也, “率性之谓道”是也。然必待其人而后行。故学者工夫, 自慎独以来, 根心生色, 畅于四肢, 自当发于事业, 而其大者先授之五伦“五伦间有多少不尽分处。”夫惟尝怀不尽之心,
36、 而黾黾以从事焉, 庶几其逭于责乎。 (刘宗周全集第二册, 第 7-8 页) 刘宗周从五行的角度, 强调孟子所提示的“父子有亲, 君臣有义, 长幼有序, 夫妇有别, 朋友有信”等五伦是天下之达道, 要使之外发于个人的事业之中, 就必须首先学会把握践履五伦的工夫, 慎独处, 经常反思自己是否尽到五伦的本分;只有时刻怀有不尽之心而致力于人伦实践, 才不会逃避自身的责任, 进而恪尽自我的伦理责任。刘宗周把五伦当成为人的内在责任, 彰显了儒家一贯推崇的自我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五、“己任”的内质历来儒家特别强调重大的责任理念, 自从曾子提出了“任重而道远” (论语泰伯) 的观点之后, 孟荀绍继之。孟子有
37、“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孟子告子下) , 而荀子更是直接多次阐明了“任重”的说法, 犹如上述, 他提出了“任重而不敢专” (荀子仲尼) , “任重则必废” (同上) , “国者天下之大器也, 重任也” (荀子王霸) 等一系列相关责任论断。朱熹和吕祖谦在近思录中也指出, 要承担重大社会责任就必须忠诚务实:“欲当大任, 须是笃实”。 (近思录卷三) 正是出于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 历代儒家发明了“己任”学说。曾子无疑是儒家“己任”说的开创者。他说:士不可以不弘毅, 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 不亦重乎?死而后已, 不亦远乎? (论语泰伯) 自古以来, 作为“士的自觉”, 历代儒家具有强烈的社会担当,
38、这不仅体现在他们自身具有强烈的社会角色意识上, 也表现在对传统知识分子道德使命感的期待上。曾子之“任”本义即为“责任”或“任务”, 而他讲的“己”显而易见当为“自己”之意。虽然儒家常常把“己”与“他”或“人” (他人) 对置起来, 阐发了极为丰富的己他观、人己观, 但是务必明确, 曾子这里主要立足于主体自我与责任的关系角度揭示作为承担者的个人所肩负的重要使命。曾子所说的“仁以为己任”本质上即是“以仁为己任”, 这就把行仁、践仁视为自己的终身责任, 充分表达了儒家一贯倡导的弘道精神, 指明了必须以发扬内在固有的仁心、仁性和仁德为一生追求的理想, 张扬一种以仁为核心道德价值的深厚责任感、使命感。在
39、新的时代背景下, 近思录至少从三个方面丰富完善了儒家的“己任”说。首先, 它在继承曾子“任重道远, 仁以为己任”的思想基础上, 重述了程颐“以道自任” (近思录卷八) 的命题。程伊川认为, 立志、责任和求贤三种是为政之本, 并以“立志”最为重要, 这是因为“所谓立志者, 至诚一心, 以道自任, 以圣人之训为可必信, 先王之治为可必行”。 (二程集卷五, 第 521 页) 古汉语“自”表示本人、己身、自己的意思, 它同“己”可以互训互用, “自任”即是“己任”, 即是自己的任务, 只是比“己任”“自任”的自觉性、主动性更强。所谓“以道自任”, 实质上就是把行道当作自身的责任。对伊川来讲, “以道自任”是立志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换言之, 把道德责任内在化、确立道德信念, 构成了立志的基本要素。由于仁为儒家道德的核心, 故近思录在解释子贡所说的“夫子之言性与天道, 不可得而闻”时, 进一步凸显了“己任”的必要性, 提出了“以仁为己任”的要求:“圣门学者以仁为己任, 不以苟知为得, 必以了悟为闻, 因有是说”。 (近思录卷三)